被驱逐的十万北京居民中的一个——何洁夫 作者:王友琴


 

被驱逐的十万北京居民中的一个——何洁夫

【作者授权田小野微信公众号“熊窝”发表】

《文革受难者》之一

何洁夫,男,1916年生,北京农业大学职员。他的妻子高无际是北京农业大学会计。1966年夏天,何洁夫和高无际及两个孩子被“遣返”到广西玉林专区容县杨梅公社成美大队(人民公社解散后,该地改名为杨梅区绿荫村)。1967年11月14日,何洁夫在该公社的“斗争会”上被木棒活活打死。和他一起被打死的还有当地的“四类分子”二三十人。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看到他被打死,精神受到极深刺激。

所谓“遣返”,是文革中用来指代用暴力驱逐城市居民到农村去的行动的特别术语。何洁夫之死,始于“遣返”。

何洁夫是广西人,他大学毕业后,到张学良的东北军做事,张学良手下的将军何柱国,是他的本家亲戚。何洁夫的妻子高无际是北京人,1940年代在南开大学经济系毕业。1957年,高无际被划为“右派份子”,遭到降级降薪的处分,每月工资由原来的80多元降到60多元。

1966年8月,何洁夫和高无际,一个被攻击为“历史反革命”,一个是“右派份子”。他们夫妇被列入“遣返”名单之中。

被“遣返”前,红卫兵学生抄了何洁夫、高无际的家,拿走他们的东西。其中有一套高无际当学生时候用过的制图工具,有圆规等等,因为是德国造的,也被当作“四旧”抄走。1980年,文革被否定,赔偿抄家损失,何洁夫已经死亡,给了高无际50元钱。

何洁夫一家在1966年9月离开北京。他们被驱逐的时候,农业大学的教授陆进仁和其妻子吕静真已经一起自杀,时间是9月1日。他们的同楼邻居吴维均家的保姆吴爱珠也已经在8月25日自杀。北京农业大学当局给了何洁夫和高无际两个月的工资,一共200多块钱,就把他们赶出了家门。他们的两个孩子,13岁的男孩何平,17岁的女孩何韦,也都被强迫随父母一起离开。

据北京农业大学校史记载,1966年夏天该校有69个人被强制遣送回乡。没有列出他们的名字。所以,除了何洁夫和高无际,我们还不知道其他人的命运,不知道他们是否活着到了遣返地,不知道他们是否活过了文革。

当时制定遣返名单的,是北京农业大学的中共党委和红卫兵组织。

“遣返”这一大政策是文革的最高领导者制订的,下面的人则决定了具体名单。北京农业大学决定把何洁夫全家强行“遣返”的人,听到何洁夫在老家被活活打死,不知道是否有过歉疚心情。也许是因为没有机会说出心里的愧疚,也许是根本没有感到歉意。至今很多作了坏事的人,都用“我们跟随毛主席革命”来作理由。

在去广西的火车上,何洁夫一家被正在“革命大串联”的红卫兵发现是“遣返人员”后,在车厢里被“斗争”。侥幸的是,他们没有在路上被打死。当时有一些被“遣返”的人,在北京火车站或者在火车上就被打死了。

何洁夫夫妇和孩子到广西容县后,人民公社的生产队不收他们。从生产队的立场来看,这样作也是有理由的。他们的到来意味着要分享那里的土地和口粮,何况他们是“四类份子”。当时人民公社控制农村的一切资源。如果人民公社不接受他们,他们就不可能有生活来源。后来,要何洁夫一家交出一笔钱,才可以“入队”。他们一家拼死劳动,给人挑石头,挑土方,等等,终于凑出钱来。何洁夫还给村子里的人理发,村民会给他一把米或者一个鸡蛋作报酬。他们家从来都吃不饱饭。何洁夫一家刚到广西时,那里还不像北京那样暴力化,因为广西比北京的文革要慢一拍。在1966年8月,北京的红卫兵杀害了数千人,这是中国文明史上从来没有过的暴行。这样的杀戮推广到各地,需要一点时间。北京领头,全国跟上。刚到的时候,还没有怎么“斗争”他们。

后来越来越厉害,何洁夫被“揪斗”了数次,直到最后一次被打死在“斗争会”上。

1967年11月14日,何洁夫所在的人民公社召开“斗争大会”。有二三十个人在台子上被“斗争”。何洁夫的妻子和孩子在台下,看到台上的“造反派”用木棒打人。何洁夫被打死后,他的孩子何平和何韦被叫去收尸。男孩子14岁,女孩子18岁,他们两个抬不动父亲的尸体。

又有两个人被叫来,把何洁夫的尸体抬走。

这两个帮助抬尸体的人中,有一个名叫何厚伯,是何家中和何洁夫同辈的兄弟,是“地主成分”。何厚业看到那天被“斗争”的二三十人躺在地上,大部分已经死了,少数人奄奄一息。他想到自己的前景,怕是一样的下场,就用绳子把自己的手捆住,投河自杀了。捆住自己的手,是因为他会游水,怕不沉,所以就这样做了。

笔者在《广西文革大事年表》(“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编写小组”编,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中查到,1967年11月,容县民兵打死了69个“地富份子”和其他的人。

另外,据《容县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记载:1967年11月中旬,石寨区武装部长在县召开的会议上,介绍古兆乡所谓破获“反共救国军”组织,和实行‘群众专政’的经验,全县乱杀人的恶果由此开始。

此后,全县有738人无辜被打死。

这两个数字相差很大,而且,都没有死者的名单,也没有描写他们的死亡经过。因为没有名单,我们就无从直到何洁夫是否被统计在内。

但是应该说,广西出版的地方志,对文革的记载多于别处。

终于,在毛泽东死去两年后,情况有了松动。邓小平和胡耀邦给大量的受害者“平反”了。1978年底,高无际回到了北京。1979年,他们的女儿何委回到了北京。1981年,他们的儿子何平也回到了北京。大学补发了他们的工资。高无际在1996年去世。她去世前,一直不愉快,总是想起以前的事情,总是生气。没有什么可以责备高无际的。受害者们经历了这样的残酷和苦难,而且从来也没有机会诉说他们的不幸,他们的心理创伤,很难得到治疗。

何洁夫和他的家庭的遭遇不是孤立的。1966年夏天,北京城区有近十万居民被抄家后注销户口驱逐出北京,被押送到农村“监督改造”。

这个数字占当时城市人口的百分之二。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可是和在校园暴力中受难的老师一样,这十万人的悲惨故事一直被排除在关于关于文革的记载的架构之外。

当时的媒体没有对这一大规模的对和平居民的迫害作任何报道或者记载。但是从“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的“第四号通令”,可以了解到这一迫害是怎么发生的。

“第四号通令”的副标题是“关于对地、富、反、坏、右、资的家进行查抄的意见”。其中分为7节,有七个小标题。最后一个小标题是“七、给出路”。这一节写道:

确实查明、并斗争过的黑六类(指标题中的“地、富、反、坏、右、资”六类——引者注)的分子,尤其是逃亡地富份子,除现行反革命份子应当依法处置外,其余一律给政治上、生活上的出路,这个出路就是限期(于九月十日前)离开北京(如有特殊情况,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查抄单位批准,可酌情延长),回原籍劳动,有革命群众监督改造,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

这个“第四号通令”于1966年8月29日发布。

“第四号通令”发表两天之后,1966年8月3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第二次接见红卫兵。林彪和周恩来在那天都戴上了“西纠”的袖章。在《人民日报》第二天发表的照片上,他们袖章上的“纠察队”字样十分清晰鲜明。这样的行动和这样的照片,无疑都是体现了最高当局对“西纠”的大力支持。

尽管红卫兵只是中学生,但是在当时,他们的“通令”就象政府的法令一样有权力,而且通过红卫兵的暴力行动施行。

“第四号通令”发布之时,北京的红卫兵正在进行所谓“破四旧”,在各处砸毁焚烧文物,抄家,打人甚至打死人。8月下旬,红卫兵每天在北京活活打死数百人,还有大量的人在被毒打后自杀,以致尽管焚尸炉把尸体不记姓名地成批焚烧,火葬场仍然有大量死尸堆积。

“第四号通令”制定了对那些被抄家但是没有被打死的人的处置方法。当时正在疯狂进行的暴力抄家,为这一大规模的驱逐行动提供了实施的条件。在死亡的威胁和棍棒挥舞之下,近十万人被没收了一切所有物,被扫地出门,离开北京,前往农村。

这十万人要么离开,要么在北京被打死。有的人当时天天被打,或者已经被关进红卫兵设立的监狱,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打死。离开北京和不离开北京,对他们的生命安全没有区别。再说,他们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北京的红卫兵主持了这一大规模的对和平居民的驱逐行动,包括抄家,打这六类人,没收财产,注销户口,处理其中被打死的人的尸体,以及把被驱逐者押上火车。在北京的火车站给这些人设立了特别的入口。红卫兵在那里把守。很多人在车站被打甚至打死。大多数人是通过广安门火车站离开的。这些人的家具都已经被没收。有些人带了衣服和做饭的用具。在广安门火车站,他们带的衣服被没收(当时是夏天)。

每人只准许带一只碗,一家人只准许带一只锅,其余的炊具都被没收。

有些人在去农村的路上被打死。比如,1966年8月29日,北京第八中学的红卫兵在从北京开往长沙的火车上,打死了这样一个被“遣返”的老年女人。1966年夏天,上海的人也曾经在火车站看到从火车上抬下来的多具尸体,是在“遣返”路上被打死的人。

这些人到农村后,农村把他们当作“专政对象”对待。这些人中的一些,到了农村被斗争,而且没有住的地方,没有吃的东西,很快就死亡了。有些人活了下来。他们在红卫兵的棍棒下离开,后来,打人情形比较缓和的时候,1966年年底,他们中的一些人回到北京,进行所谓“上访”,就是去“中央文革小组群众来访接待室”(在陶然亭附近)

和“国务院群众来访接待室”(在北京西城区西安门附近),申诉他们的问题,说明按照当时的“政策”,他们也不属于要遣返的人员之列,试图回京。他们没有地方住,也没有钱,只好在火车站过夜。

1967年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发出“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后返京人员的处理办法”的布告。命令被遣送的人”必须立即离京,违者有革命群众组织和公安机关强制遣送,无理取闹和有破坏活动的,根据情节依法处理。”这个布告列出十类被遣送的人员,比“首都红卫兵纠察队西城指挥部”“第四号通令”列出的“黑六类”详细。这十类人照录如下:

(一)坚持发动立场的地、富、反、坏、右份子(包括摘了帽子后表现不好的)。

(二)查有确据漏划的地富反坏份子。

(三)表现不好的敌伪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份子;(四)表现不好的反动会道门中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五)坚持反动立场的资本家、房产主;(七)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和解除管制后表现不好的份子;(八)贪污盗窃份子,投机倒把份子;(九)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份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

(十)有流氓、盗窃、犯罪行为,屡教不改的份子。

从布告行文可以看出驱逐对象范围之广,包括了原来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资本家和“右派份子”,甚至包括了“摘了帽子后表现不好的”“右派份子”,包括了“家属”,等等。当时大量的“小业主”也都被当作“资本家”驱逐。另外,也可看出界线含糊。“表现不好”是弹性很大的词语。当时社会上的别的人竞相显示自己的高度“革命性”,宁左勿右,怎么会承认这些人“表现好”?另外,从物质利益的角度讲,这些人被强迫离开后,他们的住房已经被别人占据,那些占据他们住房的人不希望他们可以返回。

后来,这些人中有的继续上诉,因为他们在农村也实在没有“出路”。但是,在1968年和1973年,这些人的行为被称为“翻文化大革命的案”“犯案就是现行反革命”。他们的行动不但没有成效,反而受到新的残酷打击。

住在北京东单的一户姓阎的人家,1966年时家长是工人,在工厂做事,他们的“成分”在五十年代被划成是“小业主”,因为他们有400块钱的资本在一家出租小人书的店里。1966年8月他们被抄家,被“斗争”,被当作“资本家”驱逐到山东农村。他们多次“上访”,无效。

在农村12年,他们经历了各式各样的苦难,不但有歧视和迫害,还有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方面的折磨。他们一家在1978年回到北京。他们在八十年代又不被准许参加“工商联”,因为他们的资本太少,不够资格。

他们的邻居只有90块钱资本,也受到和他们一样的对待,也被驱逐出北京。他们没有抵抗就顺从地离开了,因为他们如果赖着不走,他们的下场只可能更坏:不但不可能赖下,而且可能被立即打死。

毛泽东死后两年,1978年,被遣返的人中的一些人再次回到北京要求“落实政策”。他们无处居住,就在郊外空地上搭棚子住下。北京的市民没有去关心他们的事情。日本《朝日新闻》的记者辻康吾到过那里。他被错当成是“中央派来的人”。人们把他包围起来,哀求他准许他们回到北京居住。他们不知道他是一个外国记者,不是能改变他们命运的人。他们的命运掌握在有权力的中国当局手中。邓小平和胡耀邦改变了文革政策,这些人最后都得到准许回到北京。但是,不允许他们追究是谁造成了这场灾难,谁应该承担罪责。

何洁夫是被驱逐者中永远不可能回来的一个。他是被驱逐的十万北京居民中的一个,十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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