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的“大平反”堪比林肯解放黑人奴隶 作者:林小仲搜集


 

胡耀邦的“大平反”堪比林肯解放黑人奴隶

作者:半醉汉

来源:微信公号-上方剑 原题:关于右派平反、取消阶级成分

中国的“右派分子”,一般是指一九五七年“反右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这些约五十五万人的知识分子、爱国民主人士、党员干部,因怀抱殷殷爱国之心,向党和政府提意见、献计策,结果却被打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

这五十五万“右派分子”是官方统计数字,民间有人据解密后的档案统计,全国划为“右派分子”的人,总共是三百多万人,还有一百多万人被划为“中右”。

这些“右派分子”蒙冤受屈二十多年,许多人落入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悲惨境地。有的人被送去“劳动教养”惨遭折磨、迫害。甚至被残害致死,尸骨无存。

“反右派运动”给我们国家造成长期极为不幸的社会现象,也造成了极为恐怖的政治后果。

从“反右运动”开始,党内的“左”倾错误和骄傲情绪与日俱增,明显膨胀发展起来。而社会的道德良知,却每况愈下。

“右派分子”开始称“右倾分子”,也叫“右翼分子”。“右倾分子”习惯用于党内,“右翼分子”通常用于党外,而“右派分子”是通用。

“右派分子”一词,是毛泽东反容复斟酌,考虑再三,最后选定,“反右派运动”也是毛泽东命名的。

一九七八年四月五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和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决定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

此举善莫大焉!

毛泽东死后一九七六年的大变革“拨乱反正”,抓捕“四人帮”和结束文革,是华国锋、叶剑英等为首完成的。

而领导和推动“真理标准”的讨论,平反冤假错案,是胡耀邦的功劳。

一九七八年中央五十五号文件(即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1978年8月25日呈报的《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下发之后,法学家郭道晖引用统计资料表明:获得平反总数约有四千多万人;按四口之家计算,株连所及就是一亿六、七千万人。叶剑英也讲过,单是文革的受害人就上亿,占全国人口的九分之一。

这种冤假错案之多和对它在短期内一举全部平反,可谓几千年中华文化乃至人类历史上得未尝有。

法学家郭道晖说:胡耀邦主持的大平反“是中国宪政运动的一次闪光——平反意味着对人性、人道主义的复归,对人权、民主、法治等基本价值的尊重。特别是责任政治的担当。这都属于实行宪政的范畴。” 胡耀邦的“大平反”,同样是一次伟大的解放思想的运动,也是否定“两个凡是”的的革命性实践。

胡耀邦的“大平反”,对历史上冤假错案无时效限制,也无对象限制,从文化大革命上溯到土地革命战争,红军内部肃反的自相残杀,直到党成立初期陈独秀、瞿秋白的冤案,人无分级别,从刘少奇、彭德怀等数十位国家领导人,到上百万党内外干部,数千万工人农民,上百万的知识分子,四十多万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数万宗教界人士,数十万资本家、工商业者,以及华侨和侨眷,台湾同胞和去台人员,归国人员,十八万以上的“现行反革命”,数千万地富反坏及其子女,数十起大革命时期红军根据地的冤假错案,都陆续脱帽、改正。

这是一场伟大的政治改革,是国家承担责任,掀掉革命和政权强加到人民身上沉重的政治包袱,是一场伟大的人性解放运动。

胡耀邦之子胡德华说,“大平反”比美国林肯解放的黑奴数量多多了。

但很多事情都有隐情,或者叫难言之隐。

胡耀邦的“大平反”,遇到的阻力也是空前的。一批政治老人,自己平反复出都认为是理所应当,但是触及到他们应该担负的国家责任,都出来阻挡,反对。胡耀邦以尽管有无畏的胆识和勇气,在一些政治老人的干涉、阻拦下,还是留下了高岗案和九十八个右派只摘掉帽子,不予平反的无奈和遗憾。

其中有六名“右派分子”章伯钧、罗隆基、彭文应、储安平、陈仁炳、林希翎不仅不予平反,连“右派分子”帽子也不许摘。

以十万分之一的人被打成右派是“正确”的,来印证“反右派运动”是“扩大化”,不是错误。以打对六人,打错五十五万人的比例,来证明“反右派运动”没错。

我至今搞不清楚,这是高招还是臭棋。

每一个中国人都不应该忘记“反右派运动”,都应当对此深刻反思。

因为“反右派运动”,将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和传统文人的气节、风骨、操守,彻底铲除殆尽,贻害无穷。

一九七九年一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份问题的决定》。

此举和为“右派分子”平反一样,善莫大焉!

甚至其社会意义还更为深远。

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七九年,我们国家的所有人,一生下来就被定有阶级成分。

阶级成分的名目有很多,其中属于阶级敌人、必须受到无产阶级专政阶级成分的人,大致分类有:地主,工商业兼地主,地主兼资金本家、资本家、伪职员,伪军官、富农、伪保长、破落地主、小地主。甚至,祸及富裕中农。

这些人阶级成分划定的标准,是根据当时他们的财产与曾经从事的职业划定。并不问他们财产来源合法与否,也不管在任职期间有没有罪恶。

以财产划定成分的标准,也各地不一,都有比例指标,因此带有很大随意性。

以财产划定阶级成分,再以阶级成分区分敌我,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是非常野蛮,残忍的行为。划定阶级成分,使整个社会家庭成分不好而本来善良本分的人,充满恐惧。

划定阶级成分的目的,就是把设想中的敌人“变”成事实,以印证阶级斗争理论的正确。一方面,政权能轻易积累大量资产,一方面能起到“杀鸡给猴看”的威慑目的。

成分不好的人,在社会上低人一等,他们是无产阶级专政对象。五十年代后期,有大批“地富反坏右”份子及其家属子女,被从城市遣送到乡下监督劳动。

谁也不敢为他们说句公道话。

而且,阶级成分带有历史遗传和承袭姓。

比如你是在一九五九年出生的,你父亲在一九四九年被划定为地主,那么,你本人不是地主,但你在政治面貌的“家庭成分”一栏上,你要填上“地主”,否则你就是有意隐瞒阶级成分,欺骗组织。尽管你地主老子的财产早已经被没收,他现在已经比贫下中农还穷,但他还是“地主”,你还是“地主”的子女。

其蛮横程度,令人发指。

阶级成分不好的家庭成员及其子女,在“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的威吓下,只能成为“可以改造好”,即本质是不好的人,被当成社会隐患。

批准入党,提拔干部,招收工人,大学招生,所有好事都将他们拒之门外。仅仅是为了证明政策正确美好,才有少数幸运者跻身进入体制内。军队征兵都明文规定不收他们,他们连保卫祖国的权利都被剥夺。

像刺配一样,阶级烙印,无情地烙印在他们的脸上、身上、心上。

小孩子吵架,别管双方多凶悍,对方一句“你是地主羔子”、“你爸是右派”,立刻就能使另一方意识到自己的卑贱身份,乖乖认栽。

这些人为了生存,只能放弃自尊,改变性格,委曲求全。他们见人矮三分,夹着尾巴做人。他们不敢怒,不敢言,不敢表现出对社会不公正的不满。

因为无中生有的横祸,随时会因为他们无意中一句玩笑,或者是他人的刻意栽赃诬陷,而突然降临到他们身上。

那种无妄之灾把人逼得走投无路,给无辜带来家破人亡的惨剧,我们见识的太多。

一部分人在这种长期专制淫威下,放弃了思想自由,被改造的精神麻木,陷入宿命。

中央给地主、富农摘帽子,取消地、富子女的阶级成分,是一个划时代的人性化大进步。

往事依稀,并未如烟而散。

历史,并没有走上现代文明的政治轨道,依然在重复着“成则为王,败则为寇”古训。

当初那些赤贫的革命干将,如今都拥有了富可敌国的家财。

突发奇想,假如再来一次阶级斗争,以财产,划成分,以成分,分敌我,那么,他们现在不都是无产阶级的敌人吗?

在这里,我们还可以发现一个更为重要的社会问题:那就是阶级斗争理论是邪恶、荒谬的。随着人类社会文明法治的演进,各种矛盾都可以在不断发展的现代文明和法治的基础上,得以解决。

这体现出的是全人类的普世价值。

中国古代的法律、法规,都是沿着社会前进的脚步,在前进、改善,在逐步向文明演进。在历次改朝换代的政权变更中,很多法律、法规,并没有随着前一个败落王朝的毁灭而毁灭。而是很多法律、法规,在顺应潮流,适应时代,在不断革新和改革。很多法律、法规在抛弃了应该抛弃的落后内容以后,在争取与文明、争取与世界文明同步进化。虽然历史前进的步伐,时快时慢,但一直在前进,在发展。

这也是人类的社会的正常进步,这种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共同认识价值,就是普世价值。

普世价值,是世界上所有想垄断公权力的权势分子和贪官污吏最痛恨的,他们最怕民众知道世界文明的真相,更害怕民众思想觉悟。

之所以说阶级斗争理论是邪恶的荒谬的,因为这种理论违反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规律,把人类社会推向野蛮落后的血腥恶性对抗中去,是倒行逆施。

阶级斗争理论不是依靠公正的法律、法规去处理、疏导、调节、调和社会矛盾,而是利用社会矛盾、激化社会矛盾,再以枪杆子暴力做后盾,来得到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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