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读书】:太阳底下的《局外人》·我读到的《荆棘鸟》 作者:董学仁


 

【私人读书】:

太阳底下的《局外人》

1985年,外国文学出版社出了一本《加缪中短篇小说集》,18万字,其中的《局外人》是个中篇。

前些天我从书架上抽出那部小说,看见了书页中的购买发票,盖着沈阳太原街新华书店的印章。那时,我居住的城市离沈阳90公里,坐火车往返才一元钱,而那本书定价1.75元,不算低了。按当时的图书价格,它应该卖七八角钱,但它提高了一倍以上。我想是因为在1980年代的中国,存在主义突然火了起来,读大学的文科生都不好意思说没有读过加缪。

存在主义哲学描述的是,人的存在没有目标,他所在的世界没有意义,因此人有很多选择的自由。换句话说,人有自由做任何事情。

古代哲人比较关心的是: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现代的文化人在这三个问题后面又加上了三个问题:我们能做什么,我们活得怎样,我们有什么意义?

在这些问题上,世界上的优秀作家作品,是一个大家族,有各种各样的联系。比加缪晚去世一年的海明威,描写过“迷惘的一代”。在加缪获诺贝尔奖那年出版《在路上》的凯鲁亚克,表现了“垮掉的一代”。而加缪的思想比他们复杂,他觉得,小说从来都是形象的哲学,起码他的小说就是这样。于是,加缪不仅是个哲学家,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

世界上许多人没有得到这个奖,一是评的太少,二是死了不评。加缪获奖时候很年轻,44岁,如果晚几年就来不及了,他47岁出车祸,遇难。于是我想到,从来世事难料,不管什么事情,都要做早一些。

上面这一段的叙述,基本上是加缪写《局外人》的方式,没有风格的风格,也叫零风格写作。像金庸笔下不用招数却赢遍天下的绝世高手一样,这种写作风格很难掌握,必须具备比风格更重要、更管用的东西,才能支撑自己的作品。

好像这部中篇小说的法语版本是stranger《陌生人》,英语版本是outsider《局外人》。两个书名,都比较符合作者的原意。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说:母死。明日葬。专此通知。这说明不了什么。可能是昨天死的。”小说就从主人公默尔索的母亲在养老院去世开始。

默尔索慵慵懒懒,对一切都冷漠,无可无不可。母亲去世,他没有表现出伤感。也许他不那么伤心也许他不愿意表现出伤心,这显然违背了社会常情。后来在海滩,大概是出于防卫,他误杀了一个阿拉伯人,于是被起诉。按照法庭固有的逻辑,他在母亲去世时的冷漠感,一旦与冷血杀手的形象联系起来,就导致了他的死刑。

这让我想起托尔斯泰一部著名小说中的诉讼。陪审团成员因为早晨与妻子吵架等各种原因情绪都不好,就决定了被告有罪。加缪把事实上的荒谬向前推进一大步,默尔索只因在母亲下葬时没有哭而被处决。

第一次读《局外人》时,我感到特别的亲切感,好像以前读过一样的亲切。后来才感觉到,我喜欢的是加缪的风格,第一人称写作,却不介入小说,不干预主人公的命运,不发表自己的议论。

小说在写到默尔索杀人时,有一段细致的描述,写出了在热带阳光的作用下,主人公变成了杀人者的经过。

“我想我只要一转身,事情就完了。可是整个海滩在阳光中颤动,在我身后挤来挤去。”小说写道,太阳晒得我两颊发烫,那太阳和我安葬妈妈那天的太阳一样,头也像那天一样难受,皮肤下面所有的血管都一齐跳动。阿拉伯人抽出刀来,迎着阳光对准了我,“我只觉得铙钹似的太阳扣在我的头上,那把刀刺眼的刀锋总是隐隐约约地对着我。滚烫的刀尖穿过我的睫毛,挖着我的痛苦的眼睛。就在这时,一切都摇晃了。大海呼出一口沉闷而炽热的气息。我觉得天门洞开,向下倾泻着大火。我全身都绷紧了,手紧紧握住枪。枪机扳动了,我摸着了光滑的枪柄,就在那时,猛然一声震耳的巨响,一切都开始了。”在小说的结尾部分,行刑之前神甫来劝默尔索忏悔的一段也很精彩。

当神甫说到默尔索“只是您不能明白,因为您的心是糊涂的”时,冷漠的默尔索终于激动了。

“我从前有理,我现在还有理,我永远有理。我曾以某种方式生活过,我也可能以另一种方式生活。”加缪笔下的默尔索抗议说,“在我所度过的整个这段荒诞的生活里,一种阴暗的气息穿越尚未到来的岁月,从遥远的未来向我扑来,这股气息所过之处,使别人向我建议的一切都变得毫无差别,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已往的生活更真实。”这是看懂这篇小说的一扇窗口。加缪描述的是人的自由与社会的冲突。存在主义所倡导的人身自由,就是你有权利不服从社会要求你的那样,就是你马上就要被处决了,你仍然有很多自由,你可以选择忏悔,也可以选择不忏悔。

我读加缪是在大学毕业几年之后,那时我已经有了明显的一个感受,你不加入这个社会混迹其中,你和别人的习惯与准则不一样,那你就是个局外人。即使你什么也不做,即使你很亲切很随和,但你的存在,仍然是一种威胁。活得一无所谓,还不如去抗争,反正这社会为你准备的十字架,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你。

加缪的《局外人》说,“我想说,这不是我的错。”他的《鼠疫》说,“这不是我们的错。”他是在告诉我们,如果这社会的荒诞是庞大的、牢固的、长久的、代代传承的,不要指望谁能认错。

如果社会是这样,我们个人的认错,还有任何意义吗?

尽管加缪不喜欢别人称他为局外人,他还是个局外人。他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说中说到的优秀作家群体,也是局外人。

他说,正因为他是作家,“他的艺术,不应该向一切的谎言和奴役妥协,因为,不论谎言和妥协在什么地方得势,都会产生孤寂。不论我们个人的弱点是什么,我们作品的高贵处,永远植根于两种难于履行的承诺之中:拒绝对众所周知的事情撒谎和抵抗压迫。”因为这一点,他被人称为有良知的作家。

 

我读到的《荆棘鸟》

阅读好的小说,好像一场旅行。

跟着《荆棘鸟》旅行,去的是将近一百年前的澳洲,荒蛮广漠,苍凉悲壮。那里移民很多,正处在内陆开发时期。但你得特别注意,不要陷入其中危险的爱情。

小说中三代女主人公,菲、菲的女儿梅吉、梅吉的女儿朱丝婷,都在危险的爱情中生活。

除了小说作者考琳·麦卡洛,谁都不知道菲一生中深爱的人叫什么名字。我们在小说临近结束的时候才从菲的回忆中知道,那男人是一个有地位、有家室的政治家。菲有了他的私生子后,不得不远离她优裕的家族,一个人放逐到贫困阶层去了。梅吉是菲的翻版,她把所有的爱给了一位不能与她结婚的神父拉尔夫,然后找了一个不爱的人结婚,然后又生下拉尔夫的私生子。朱丝婷完全是新时代的叛逆者,却也深深陷入与德国一位高级官员的恋情,幸好小说觉得她那一代人不应该有太多苦难,才安排他们结了婚。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要拿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许多小说这样写了,《荆棘鸟》在这种想法上又迈进了一步,它在女人又根本不能完成的爱情里,展示了女人的美丽,并且是只有献身其中才能达到的美丽。

这样的爱,像是一种宗教。于是,在一个关于爱和命运的十分古老的文学命题中,《荆棘鸟》有了它的新魅力。

这部出版于1977年的小说,对许多想写小说的人有个不错的启示:让一个好寓言在结尾时出现,指代某些人物的某种命运,并且成为一部小说的题目,至少可以帮助小说赢得国外读者。

美国人先被荆棘鸟的寓言感动了,让这部书成为与《教父》一样的美国畅销书,还拍了同名电视剧和电影,在1980年代感动得无数人涕泪齐下。然后是中国,《荆棘鸟》的中文译本也成了畅销书。我在1990年代的公共汽车上,有两三次见过像是恋爱中模样的年轻人,在拥挤的人缝里读着它。还有一次,我在同事的邮购书单上,见到了《荆棘鸟》的名字。

我的年轻同事无疑是有品味的读者,读小说也读其中具有人文价值的文本。他读了《荆棘鸟》之后问我,这部书是写爱情的么?

我迟疑了一下,才与他开始讨论这件事。把它当爱情小说来读,它是一部好小说,但要是当宗教信仰小说来读,则是一部杰出的作品。实际上,在我们能够读到的著名小说里,《荆棘鸟》写天主教的篇幅最大,描述最多。它写了拉尔夫从二十八岁到七十岁、从普通神父上升为红衣主教的经历,怎样完成从普通人到神职领袖的转化,怎样与梅吉刻骨铭心地相爱,直到最后死在梅吉的怀里。拉尔夫至少完成了他的一个愿望,他不愿意被安葬在梵蒂冈的地下墓穴里,他愿意葬在这里,在真正生活着的人们中间。

这部书还写了拉尔夫身边的神职人员,还有他的私生子戴恩,一名年轻神父,生活在完全纯洁的思想和精神之中。我翻开同事手中的小说,找到写着戴恩在二十多岁时死去的那页,其中有句话,曾经让我感慨了一阵子。“为什么死对他来说不是一种进入求生的入口呢?对我们其他的人来说,这条道路不是这样轻而易举的。”如果把《荆棘鸟》当成一部历史小说来读,它的意义就更多了。与其他历史小说不同的是,它展示了澳洲大陆在二战前后的风云变幻,而这部阔大的历史,深入到克利里家族的家世史之中,与普通民众的欲望、奋斗、痛苦纠结在一起。同样有意义的,还有这片远离战争的澳洲大陆的热血青年,包括克利里家族的第三代人,奔赴反法西斯前线作战的战争史。比这更早的,则是这片大陆上的人们在蛮荒自然中的开拓史,他们怎样度过遥遥无期的干旱、烧毁一切的火灾和无力抵抗的生物灾害,内心平静地生活下来。

如果把它当成心理小说来读,就可以看出这部小说的不平常之处了。作者考琳·麦卡洛是一位神经医学专家,在伦敦获得硕士学位,领导着美国耶鲁医学院神经学系的研究实验,其专业才干表现在对玛丽·卡森这个人物的全部描述之中。玛丽·卡森是澳洲大陆最富有的人,却有着极为严重的心理病态,由此主导了小说中的人物关系,创造了整个故事。这个深深引起人们厌恶却又无法表达厌恶的老女人,是自从弗洛伊德学说影响到文学创作以来,作家们表现人类心理病态的极为成功的人物。

更多人喜欢的是《荆棘鸟》的结尾。作者写到了那种鸟儿:“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其实,在小说靠后的某一章,梅吉第一次谈到了荆棘鸟,并且说得更好。

“我们就是我们,就是这样,就象古老的凯尔特传说中那胸前带着棘刺的鸟,泣血而啼,呕出了血淋淋的心而死去。因为它不得不如此,它是被迫的。”她说,“……每个人都在唱着自己那支小小的曲子,相信这是世界从未聆听过的最动听的声音。难道你不明白吗?”我想到,那些不逃避生活磨难的人,胸前也有一根棘刺,又尖又硬,让他们的血流出来。那是他们的选择。

但在我看来,小说中的另一段描述,却是一个更好的寓言。那段寓言的背景是,小时候的戴恩正盯着青蛙,看它吞下一只比它还大的蛾子。

小说写道:每十分钟蛾子便有一只被吞下去。那蛾子的残喘苟延了很长时间,而且当翅尖的最后一部分被吞没的时候,它还不时挣扎一下呢。“哎呀!什么样的结局呀!”小戴恩咯咯地笑着。“想不到你的一半在被消化的时候,另一半还活着。”读到这一段时,我以为作者写的不是蛾子,而是人。有的人不愿意屈从于命运,就和那只蛾子一样,有一半已经被世界消化,另一半还活着,与消化他的世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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