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的误区 作者:wenjunq


一位房地产商任志强最近又引起争议,他2月20日说:“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正如某些网友评述的,这句话就如同那个孩子说皇帝没有穿衣服一样,然而却爆发了猛烈的抨击。例如有人就评论说:“今天,又有人提出‘穷人区’与‘富人区’的存在是合理的,毫无顾忌地试图颠覆作为社会首要价值的公平理念的存在,这实在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我想说的是,此君根本就没有弄清楚什么是“公平理念”,他把平等观念误解成“公平理念”了。根据还是这篇评论的另一段话:“(任志强)如果得逞,那么人类经过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有关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完全变成了弱不禁风纸糊的城堡。这样一来,问题就严重多了。如果我们把所有维持社会和谐与秩序的理念完全抛掉,那么人类将如霍布斯的“丛林原则”一样,陷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这是很可怕的事情。”恕我直言,作者大概是“丛林原则”的既得利益者,他努力使别人陷入平等的误区,也以他所张扬的惯性思维想事,倒是真正在挑动“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这才“是很可怕的事情。”说他以一种惯性思维想事,是因为平等的观念古已有之。柏拉图据此而著《理想国》;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里说:“全体公民都天赋具有平等的地位。”“平民政治惟一的基本原则就是以个人的价值为根据,让所有人幸福生活的平等原则。”中国古代也早有“均贫富,等贵贱”、“劫富济贫”等追求平等的说道,例如孔子的“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这个念头大约源自欲望,人有我亦有的欲望。至于平等概念的理论宗师,应属卢梭,他的理论基本上就是关于平等的理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等著作中无不充满弘扬平等的论述。

既然作者打出法国大革命的口号:“自由、平等、博爱”,那么我也无妨直言:那个口号本身就是“弱不禁风纸糊的城堡”,完全经不起推敲。妙就妙在,首先提出这个口号的正是罗伯斯庇尔!他在《革命法制和审判》里断言:“权力平等是大自然所规定的。”拉法耶特设计三色旗之时,中间的白色表示君主立宪,而后就被“平等”所取代。可一旦平等成为原则,博爱就被断头台下的血流漂走了;自由也被恐怖驱赶得无影无踪;唯有平等的呐喊最终成为拿破仑皇帝登基的庆典。拿破仑说:“法兰西人民迷恋两件事物:热爱平等、喜欢礼仪。一个政权只能用特殊的法律方能满足这两项要求。”(转引自:马蒂诺《拿破仑的最后岁月》)革命神父西耶斯在1789年宣称:“第三等级是什么?一切。在政治秩序里它是什么?什么也不是。它要什么?成为重要的东西。”这段描述形象地告诉我们,这次革命的主题其实只剩下了对平等的渴望。

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孕育了最出色的启蒙运动的法兰西,怎么就醸成大革命之惨祸呢?众所周知,在欧洲启蒙运动的先驱、法国著名哲学家笛卡尔的影响下,比埃尔·贝尔首先把笛卡尔的理性主义用于宗教和神学,以怀疑论为武器,提倡理性,怀疑宗教,对宗教神学发起攻击,指出教会的虚伪和欺骗,打破了对教会所宣扬的蒙昧主义盲从,贝尔也列为法国启蒙运动的先驱之一。而这个运动的理论宗师伏尔泰,承袭了从笛卡儿、比.贝尔所倡导的自由思维,他长期考察了英国光荣革命所缔造的民主与科学,与其他伟大的思想家一道,奠定了启蒙运动之理论基础。

恩格斯曾经评价说,平等观念“特别是通过卢梭起了一种理论作用,在大革命的时刻以及在大革命之后起了一种实际的政治作用,而今天差不多在一切国家的社会主义运动中自然起着很大的鼓励作用。”(转引自罗曼.罗兰:《恩格斯传》)我们沿着这个结论接着往下说。卢梭认为:私有制是不平等的基础;人类是从自然状态,经过缔结契约,从而进入社会和国家状态的。人们订立社会契约结成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实际上由于私有和贫富对立,由社会契约所建立的秩序是被扭曲的。“社会和法律就是这样或者应当是这样起源的。它们给弱者以新的桎梏,给富者以新的力量;它们永远消灭了天赋的自由,使自由再也不能恢复;它们把保障私有财产和承认不平等的法律永远确定下来,把巧取豪夺变成不可取消的权利;从此以后,便为少数野心家的利益,驱使整个人类忍受劳苦、奴役和贫困。”(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法律出版社1985年版,第128-129页)

著名的社会主义共和国论者皮埃尔.勒鲁写了《论平等》,他特别强调平等在法国革命中所占的主导地位。认为:只有平等,才能有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同样,也只有平等,才能有人与人之间的博爱。不止于此,这场革命还缔造了被称为共产主义者原型的巴贝夫,在其后一个多世纪里搅得周天寒彻的主义,就成型于这颗脑袋。巴贝夫主张通过密谋,以暴力革命创建一个共产主义国家,一个政治平等加上经济平等的国家。巴贝夫说:“社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全体人民的幸福,而幸福存在于平等之中。”跟罗伯斯庇尔一样,他的理论也来自卢梭的思想:社会组织应该以相互间缔结的契约为基础,加入契约的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巴贝夫倡议构建的共产主义社会完全以平等为基础,任何差别甚至衣着上的差异都必须废除,“自然给予每一个人平等享受一切财物的权利”,社会的目的仅仅在于维护平等。

马克思加入卢梭、罗伯斯庇尔、勒鲁、巴贝夫思维的行列,以平等为基础,马克思抨击了历史构筑的不平等现象,打造了一整套追求平等的详尽理论、阶级平等论:“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46页)恩格斯则在《反杜林论》里总结道:“从资产阶级社会的经济条件导出现代的平等观念,是首先由马克思在《资本论》里作出的。”这个理论经过列宁的改造,加入了一党专制、废止党内争论、书刊审查制、暴力镇压反对派等内容,最终以高度的中央集权推行平等。其结果,恰如孟德斯鸠所言:“真正平等的精神与极端平等的距离,就像天和地一样。”或曰:“民主政治原则腐化的时候,人们不但丧失平等的精神,而且产生极端平等的精神。”(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两千多年来人们追求平等,然而平等的大旗并没有给人类带来福音。正如尼采所说:“人人平等这才是最不能容许、最不正义的事情”。(《尼采文集》)18世纪的法国作家、哲学家沃夫格纳也评论道:“认为平等是自然法则这是错误的。自然没有创造任何平等的东西。自然的最高法则是从属和依赖的关系。”(《思想与格言》)话说到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平等是自由的桎梏,也是进步的绊脚石,当平等降临时,自由便没有了,进步也不复存在;反之,如果要自由,要进步,就必须抛弃平等的观念。

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平等”这档子事,而且也不可能有。太古老的事情我们不去说它,就说罗伯斯比尔,他把包括他的战友在内的数万人送上断头台时,没有任何平等可言。罗兰夫人被断头前那句著名的叹息:“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手而行!”应该算搞错了对象,她理应诅咒的是平等,而非自由。延续下来,从平等的概念延伸为“现代平等观念”之共产主义,也从未有过哪怕丝毫的平等。干部与群众不平等;党员与百姓不平等;书记与党员不平等;再往上,县团级、地师级、省军级……,根本不可能有平等鸟啼叫的可能性。试问,毛泽东与刘少奇平等过吗?

一个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概念,那就只能算精神上的梦幻,它注定属于宗教境界里的寄托。如果它仅仅限于教堂里的说教,那么也许还能有一点激励作用,就像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里说的:“事实上,对于激励着人们希望所有人都享有权利和荣誉的平等来说,存在着一种雄壮的和合法的激情。这种激情有助于使谦卑的人成为伟大的人。”说到此,我们不由得再次对“在宗教与权力之间砌一堵墙”表示由衷的敬意,因为人类历史上已经有足够的经验与教训,证明宗教一旦染指权力,将会带来多么大的灾难!

然而当某一个概念成为思维定式,人们容易“不假思索”,甚至大学者也有这种现象,就像我们已经列举过和更多尚未列举的名人名言,都拿平等当公理。有一个非常响亮的说法:“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事实上,这种说法并不严谨。真理是个虚无缥缈的概念,它的崇尚者习惯上用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以弥补缺陷,然而这种弥补其实无济于事,所谓绝对真理仍然是永远不可达到的境界,只能不断靠近它。于是它就成为宗教里的理想境界,从而进入唯心状态。即使我们不去讨论真理的是与非,“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也是不可能的,试问,“在真理面前”任志强与潘石歧如何平等?他们必然存在一个“谁更接近真理”的问题。在某种情况下,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导致那个自以为距离真理更近的人强迫那个哪怕稍微离真理远一点的人,而这种强迫很有可能演化成暴力甚至回归兽性。

再说伏尔泰提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也是一种虚幻。人们为什么会制定法律?正因为社会不存在平等,为了保证这种不平等之有序才需要制定游戏规则,也即法律。倘若实现了平等,法律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具体化成一个法庭:它面前有触犯法律者与未触犯法律者;在触犯法律者里也可以分为轻罪与重罪;还有原告、被告、证人、辩护人、旁听者等等。即使执法者,也还分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法警什么的。一个法庭的构成,必须以不平等的人群组合才行,否则根本无法开庭。当判决成立,判决书也就是不平等的宣言书,一些人剥夺了另一些人的“天赋权利”,说平等简直就是颠倒黑白。法律为的是兼顾所有人的自由,保证每一个人在不损害他人自由的前提下,谋求在不平等序列中合适的地位。在法律面前,应该要求的是公平与公正,而不是什么平等。

自由是什么?自由就是对不平等地位的追求。例如言论自由,它追寻的是说别人没有说过的话的权利,而不是众口一词的资格。例如球赛,当开赛的哨音一响,从表面上看,时间似乎对于双方都是平等的,其实不然,技艺的自由发挥必然导致双方控球时间的不平等。而一切比赛的目的,就是要缔造一个不平等的结果,假如90分钟结果平等,那么就要加时;如果加时赛的结果依然平等,那就得点球决胜负,一直踢到不平等的结果出来为止。倘若追求平等,那么任何比赛都没必要进行。也许有人会提出问题,当竞跑选手处于起跑线上的时候,人人平等。这里就出来一个公正与平等的问题,同处起跑线不是为了平等,而是为了公正。是为了自由发挥每个人的竞技能力而设置的公正条件,决不是为了平等。

人类进步的最伟大的动力恰在于不平等地位的追求,而非平等地位的实现。尼采认为,平等将使杰出人物渺小下去。这无疑是一个睿智的判断。无论在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文化、教育等等哪个行业,不平等导致优秀者层出不穷,拙劣者奋起直追,最终受益的是整个社会;而平等则反过来,最终使整个社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制度导致饿殍遍野就是一个典型范例。

我们探究人们关于平等的论述,不难发现其间已经把公正搅和到平等里去了。公正绝非平等,而平等则一定不公正。人们对贫弱群体的救助,其实是缘于道德观念与社会利益,而不是缘于平等。平等的观念把是非颠倒了过来,它甚至把“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之类昏话当成信条,视社会的慈善救助为自己“天赋权利”的恢复,进而“劫富济贫”,把社会道德、法制全都践踏殆尽,结果只能残害全社会的利益。

其实革命领袖早已明白平等之虚伪,列宁在《论国家》里说:“我们要抛弃一切关于国家是普遍平等的陈腐偏见,因为这是一种骗局,因为只要剥削存在,就不会有平等。”这里还包含了一个悖论:剥削的概念是平等概念的私生子,有其父才有其子,而不是有其子便没有其父。人世间那些以“平等”为目标的革命,夺取了国家政权也消灭了剥削,却又无法兑现“平等”,只好以“相对平等”来搪塞“绝对平等”之承诺。越是“相对平等”的国家也就越贫穷,越落后,历史总是那么无情。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说:“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这其实是误导,人生下来就是不自由也不平等的,他除了啼哭、吃奶、拉屎撒尿之外什么也不会,何来自由?既然“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又何来平等的婴儿?婴儿之间有男女之别、胖瘦之别、高矮之别、健康程度之别等等。也许有人说是“生来人格平等”,那就更是无稽之谈。人格是后天形成的,而不是先天带来的。人生下来根本没有什么人格之类,你不能比较根本没有的东西是否平等。

有一个童话故事说的是两只小笨熊分一块大饼,为了实现平等请狐狸仲裁。狐狸把看似多一点的半边大饼咬掉一口,结果它变成少一点的半边,来回咬几次的最终结果是,整个大饼都被狡猾的狐狸吃掉了。彻底失去大饼的两只小熊终于实现了“平等”。这个童话的寓意是:主张平等只有利于狡猾的狐狸。

我们现在回头说“富人区”与“穷人区”,它原本就是客观存在,无论任志强说还是不说。其实还在毛泽东时代,上海人都知道“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间房”,延伸一点,宁愿住上海亭子间也不愿去住西北大炕。从本质上说,那时就有“富人区”浦西与“穷人区”浦东存在。再亲民的政府也不可能把外滩用于安置穷人,恰如北京把大会堂西边那块地用来建歌剧院而不是用于“安居工程”一样。地理位置决定土地的价值,这是一个常识,而高价值的土地只能用来建设高档建筑物,这也是一个常识。于是也就注定了“富人区”必然存在,无论你认为它合理还是不合理。如今严重存在的不是“富人区”如何“毫无顾忌地试图颠覆作为社会首要价值的公平理念的存在”,而恰恰是那些打着为穷人的旗号张扬传统思维的人们在“毫无顾忌地试图颠覆作为社会首要价值的公平理念的存在”。在他们的灵魂深处,水泊梁山那套打家劫舍的“替天行道”或者毛式“打土豪分田地”占据着统治地位,这些人,对于“公平理念”而言,要么弱智,要么别有用心。真正祸害中国祸害社会的,正是这类一有机会就跳出来哇啦哇啦的迂腐人士。任志强讲话也有不妥之处,例如“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这是不可能的,穷与富是个相对概念,“都变成‘富人区’”也就没有“富人区”了。我不怀疑任志强是为了回避才磨去一些锋芒,加上这个注脚,然而依旧惹出许多谩骂,由此可见“均贫富”至今还有多大市场。对国家民族而言,“很可怕的事情”并非任志强的议论,而正是对这个议论的抨击。

本贴于2006-02-27 22:40:43在乐趣园→海阔天空→华夏知青论坛发表


华夏知青网不是赢利性的网站,所刊载作品只作网友交流之用
引用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有版权问题请与版主联系
华夏知青网:http://www.hxzq.net/
华夏知青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