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英雄”及“恶搞” 作者:wenjunq


“精英”这个词大约比较新,在老词典里是查不到的。不过依汉语律,精者原指新碾出的好米;英者草木之鲜花也。陈年老米非精,凋谢之花非英,精、英二字合而宣之,乃风头正旺之人杰也,过气豪杰当不在其列。本该是褒义词。又,兽之昂昂者谓之雄,如此,英雄则不具有精英之智商涵义,却多了孔武之成分。于是乎这两个词虽然屡有类同使用的范例,区别还是主要的,英雄总爱跟好汉搅和到一起,就像“打虎英雄”武松终归落草为寇一样。不过近来读网文,“精英阶级”、“精英政治”、“精英文化”之类,又多少带了些贬义。这贬义来自英雄与精英的对立:精英乃自我价值的结晶,而英雄则是自我价值的否定;精英须日积月累社会认可才能成立,英雄只需逞一瞬之能;精英不能恩赐,英雄必须钦定。

其实,细细寻思一下,整个人类社会就是一个精英的社会,人类的历史也是精英的故事罗列。你去翻史书,彻头彻尾都是精英们的名字;你去听新闻,完完全全也都是精英们举动。就连一辈子跟“精英”过不去、口口声声“卑贱者最聪明”的老毛,写起诗词来同样离不开“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的,眼里只有帝王,偏又赢得许多喝彩。倘若他真的称颂“卑贱者”,写成“惜丫环小子,略输文采;村妇农夫,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泼皮牛二,只识沿街把事闹。俱往矣,算等闲之辈,还看今朝。”怕是连最虔诚的拥趸也只能哭笑不得。

由此又得知,精英本该是中性词,谁都可以用的。不去扯外国事,因为外国的精英文化是五花八门的,科学、技术、音乐、美术、经济、学术……哪一行都有成就精英的可能。而我们中国自古精英只有一条路――做官。于是便可以把“精英”简称为“士”。孔夫子说:“学而优则士”;科举选拔过关的称“进士”,成了精英,于是有为官的资格,到当上官就成“士大夫”了。反动阶级如此,革命阶级也如此,不过把“读书做官”演变成“入党做官”,本土字“士”改成进口词“干部”;“品”换算成“级”,算是“土洋结合”。首倡这种演变的是孙中山,他因此获得“先行者”之头衔,只是他的接班人老蒋对此道领会不深,终于输给炉火纯青的老毛。如此改头换面之后就成了“先进性”,焕然一新地干革命。旧时官少,只排到九品;革命干部多,可以拉扯到20多级。笼而统之逃不出“精英政治”的模式,也多亏老毛点子多,想得出可以从工人、农民里选出几个当副主席、副总理、副委员长的,以装点门面。也不是抓阄抓出来,还得挑选,挑选工农里的精英人物,只是层次不一,到了高位就“精”不起来也“英”不下去了。文革时不是遍传过一位工人副总理的故事吗,接见外宾时她问:“李时珍同志来了没有?”这大约便是顾准所言:“统治阶级愈善于自被统治阶级中选拔人参加统治集团,它的统治愈是稳固。”

这法子并不新鲜,老毛最拿手的好戏,他一辈子玩的就是这一手:江西省行委与他意见不一,他感觉到地位受到威胁,于是编造一个“AB团”的故事,使非精英与他所反对的精英对立起来,然后大开杀戒,杀了四千多共党干部,大都是精英人物;继续推广之下,全部“苏区”冤杀七万多共党精英分子,事实证明,这些人全部杀错了!是地地道道的“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个”,比老蒋的“412”厉害百倍!在草菅人命这一点上,没人比老毛更甚。

在中国,既然历来精英们只有为官一途,无论诗词歌赋还是做文章,都只是为官的敲门砖。于是中国的精英文化每时每刻都准备着蜕变,变成官文化,发展到隋朝,制定科举制,成为官文化的制高点,它是为至高无上的君主权力效劳的最佳手段。此文化从奠定以来最基本的基本原则就是“成王败寇”,所以,无论其手段何等歹毒心态如何卑鄙都无所谓,只要抢得天下就是圣主明君,甚至倒行逆施也会成为“光辉业绩”,或曰“伟大试验的代价”。痞子刘邦乞丐朱元璋都可以抢得天下当上开国之君,无论怎样滥杀功臣、戕害百姓,都属于三分缺点,无他,抢得天下就已经奠定了七分成就了。但抢天下必须“引无数英雄竞折腰”,英雄必须钦定,朝廷若不认可,什么也不是。例如,朝鲜战争时在美国战俘营拼死斗争的好汉们,一个也当不上英雄,胜利凯旋之后接着关押,甚至比老美关他们还要久,基本都开除党籍、军籍了,遭难大半辈子。谁让他们都活着回来呢?被俘时没死,便是一大罪,被美军关押两年还没死,弄得老毛很没面子,罪不可赦,还想当英雄?

林彪在庐山批判彭德怀:“在中国,不要想逞英雄,只有毛主席才是大英雄!”倘若林彪说彭德怀是精英,他也许就无罪了。在中国,“逞英雄”是个贬义词汇,英雄都是权力封赏的,谁企图毛遂自荐去“逞英雄”,那就是野心家,而不是什么英雄。于是我们想起另一句名言:“勿以成败论英雄。”何也?不是有另一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吗?韩信因萧何而成为当时天字第一号英雄,也因萧何而成为“狗熊”,身败名裂。古往今来,这类英雄狗熊之间的相互转换简直数不胜数,“一大群本不出名的青少年成了勇敢的闯将”,接着到了“现在是小将犯错误的时候”;“白卷英雄”一下子变成“四人帮”的爪牙。其实那是绝大的冤案,张铁生哪里是什么“四人帮”的爪牙?分明就是毛主席的爪牙,替罪羊而已。那么,“不以成败论英雄”又该以什么来论英雄呢?只有一个标准,就是忠君的标准。《新唐书》介绍说李世民观看科举考场,兴奋至手舞足蹈,曰:“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也!”天下堪称英雄的,必须钻进皇上的圈套里去,听凭皇上摆布,否则,“无论资格多老,功劳多大,地位多高”,都得一头栽进无底深渊,林彪就是最好的范例,堪舆比肩韩信大元帅的。没有韩信,刘邦最多回乡下招摇撞骗;没有林彪,老毛不可能有那“七分功劳”。

巴尔扎克说:“历史有两部:一部是官方的,骗人的历史,做教科书用的,给王太子念的;另一部是秘密的历史,可以看出国家大事的真正原因,是一部可耻的历史。”(巴尔扎克:《幻灭》)钦定英雄,正是为了掩饰官方历史的欺骗性,使之更容易激励青少年而打造。我们都曾被《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激励,仰慕那里的英雄保尔,乌克兰人却谴责这部歪曲历史的巨著,它为了烘托一个英雄不惜颠倒一个时代的黑白;1987年前苏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禁止严重歪曲历史的《列宁在十月》与《列宁在1918》继续上映。可我们却浑然捧之为“红色经典”,继续毒害我们的下一代。有人念叨一句足以令中学生五体投地的警句:“一个不懂得崇拜自己的英雄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其实这警句可以换一个说法:“一个不懂得遵从自己的兽王的种群,是没有前途的。”英雄崇拜,归根结底源于兽性的延伸,恰如马克思之断言:“历史不断前进,经过许多阶段才能把陈旧的生活形式送进坟墓。”(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我们当然也不可能短时间之内就根除一切兽性,但毕竟不能弘扬这类兽性的遗迹。赫.斯宾塞在《社会静力学》里说:“在人类自由最不受重视的地方,英雄崇拜总是盛行的。”当我们每一位运动健儿都学会了说“战胜自我”的时候,不知有多少人意识到崇拜其实只是对自我的压抑?对人性的追求,说到底,只是对每一个人的自由的追求,只有这个追求才能激发出推动历史前进的最强大的动力。

都说这世界在进步,果然不假,没瞧如今人们敢于“恶搞”许多事物,甚至连那些过气英雄也不例外。说“恶搞”,根子在于太多的“善搞”。鉴于革命需要“遍地英雄下夕烟”,那么“时势造英雄”也得跟上趟。说个具体例子吧,原本沈阳军区已经审定雷锋同志遇难属于恶性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正是雷锋本人。但北京跑来一位钦差,楞是把这桩公案翻了个,这位钦差后来还在电视里津津乐道,详细描述了他推翻沈阳军区结论的过程。及至圣旨到,原本等着挨处分的多级干部一下子都成了英雄人物的培养者,坏事变成好事。更有多事者,楞是搜集了各种关于雷锋叔叔事迹的出版物,细细一品,光雷锋母亲之死,就有多个说法,包括雷锋本人生前所作报告,亦不乏自相矛盾之处。任何人都不可能记错自己母亲去世的情况的,不同说法本身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含有编造成分。禁止“恶搞”是办得到的,折断老百姓心里那杆秤,却办不到。学习王杰的时候有首歌,歌词唱道:“毛泽东时代出英雄”。我们不能责怪那些为“正义冲动”而付出生命的人,然而必须重新看待宣传这些事迹所具有的社会意义。例如金训华、向秀丽等等,这类“英雄”表现出那个时代对于生命价值的蔑视,说实话他们的冲动付出的是无谓的代价,把这种愚昧的行为视作英雄事迹本身就是社会价值观错乱的表现。杜邦公司的员工行为规范里就明确规定,当事故或灾难发生时员工必须遵守的准则就是逃生,绝不许冒生命危险去抢救公司财产。当财产属于国家难道就可以鼓励牺牲以换取国家财产的安全吗?当然不允许。在那个谬误的时代树立的楷模即使不准反思也只能任其淡化,可如今却借所谓的“守墓”来复活这类愚昧,是比当初树立它更为歹毒的举措。因为我根本不相信鼓噪这类牺牲的人们肯用自己或其子女的生命去换一两根国家的木头,恰恰相反,那些“厅局级享受”之类,决不肯为国家财产而削减分毫。

晋人阮籍有言:“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我们无妨也来“恶搞”一回:当这个世界不再有英雄之时,也就是世上所有平头百姓或曰“竖子”们出头之日。

本贴于2006-09-16 13:34:46在乐趣园→情感交友→纵横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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