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逐的青春,被亵渎的爱情 作者:刘晓航


 

   被放逐的青春,被亵渎的爱情

 

除了在上世纪40年代初,十万远征军的热血男儿,沿着抢修出来的滇缅公路,穿越滇西,深入缅甸,在伊洛瓦底江地区痛击日本侵略军,浴血南疆,写下抗战史上悲壮的一页外。地处边疆、蛮荒的红土地从来没有聚集过这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现代文明的城市知识青年。

从1968年到1971年,云南垦区接受了来自北京、上海、四川、昆明11余万知青,他们中最大的不过二十来岁,最小的只有十五、六岁,他们带来了青春的朝气、纯洁,生命的活力,他们带来了城市的文明,时代的气息,带来了科学和知识,带来了歌声和欢笑。

时隔20年后,四川知青作家金平充满深情回顾:“那时候,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的10万知青来自四面八方。每天清晨,旭日喷薄,层林尽染的时候,置身如此磅礴的队伍,你会情不自禁地唱起那首‘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的语录歌。北京知青秉性开朗,豪爽旷达,一开口那字正腔圆,一如收音机里的普通话,就把他们高居临下的优越感表达得淋漓尽致;四川知青个头不高,却聪明机智、热情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事干得最多。他们还能在瓜苹果腹的黄昏,将林林总总的四川小吃,一串串填入《知青之歌》的曲调,唱出一派八蜀自豪;惟有上海知青韬略在手,城府于胸,不知是从小感染了大都市的雍容作派,还是自幼受中西文化交融熏陶,即使自己有什么值得骄傲与矜持之处,也都笼罩了智慧的光芒,即不轻举妄动,也不毕露锋芒。譬如,他们轻蔑别人只需叽里咕噜讲一通上海话,就非常巧妙地用一道天然屏障把上海人圈在里面,叫外人水泼不进……上海姑娘特别心灵手巧,一会儿为女农工织件毛衣啦,一会儿给小孩子两块上海”大白兔”啦,探亲回上海之前,绝对送给吃惯了盐汤青菜的队长家一方酱油膏,那么超假多日也安然无事。她们伶牙利齿,南腔北调的感受力特别强,眨眼功夫就能学会当地话,将字音词尾模仿得惟妙惟肖,但背过去又是那一声声吴侬软语的“阿拉上海”,上海姑娘们特别爱清洁,不论雨季、旱季三百六十日天天保持在上海的用水量和清洁度。节假日他们决不贪睡,先把洗涤的衣物、被单在房屋后晾成一条花花绿绿的“南京路”,继而三三两两(当中早有违反兵团纪律、悄悄相爱着的恋人情侣),用上海话大声相约步行几十里山路去“赶街子”——或许这一去他们什么也不买,什么也看不上,或许各自只掏腰包称二斤核桃,啃几只山梨,但这一路的乐趣不在买,不在吃,而在聊天在细语。

遥想当年,“上海阿拉”们的举止很受人非难,大约总有那么点与四川人格格不入“小资情调”。时光流失了这么多岁月后,人们才恍然大悟——这一切有什么呢?倘若真要追究它的与众不同,无非是上海人的习性,上海人的爱好,上海人的生活方式,无非是艰辛难耐的劳作。愚昧困苦的氛围,窒息人性的十年浩劫,这一切交织起来都压抑不住上海人文明的天性!

在云南兵团曾流传过这么几句话:“上海知青掌权把子(当连队干部的多)、北京知青掌笔杆子、昆明知青掌算盘子、重庆知青掌枪杆子。”北京知青最关心时事政治,(高干子弟多)来自上层的“小道消息”多。四川知青个子矮,但是体力好,最能吃苦耐劳,他们讲义气抱作一团,谁要是有了难处受了欺负,同伙就会挺身而出拔刀相助。四川姑娘泼辣,爱讲话,整天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嘴巴厉害不饶人,有句话叫“三个四川姑娘可以赶一条街”,只要有她们在就热闹了,她们手巧喜欢自己动手改善伙食,会做一顿令人嘴馋的麻辣烫的川菜。昆明知青帐算得精,在连队当司务长的昆明知青最多,但是他们并不抱作一团,各人顾各人,比较松散,虽在云南,但在人数众多的京、沪、四川知青面前已没有一点优越感。四川和昆明知青看不惯出口便是“阿啦上海”们,但都喜欢托上海知青们探亲回沪买服装,当时上海时兴一种“假领子”,昆明知青开始嘲笑,说上海人买不起衬衫,只穿半截子假领子。但是不到半年,他们也穿起来了来了,还说这种假领又好看又好洗,夸上海人真聪明。

在各路知青中,数重庆知青最能打架,简直不要命,这既与重庆地处山城,气候因潮湿多雾,必须吃辣椒去寒去湿,养成的火爆性子有关,又有文革期间重庆的“三线“工厂较多产业工人集中,曾发生过全国最严重的武斗有关,兵工厂的造反派与红卫兵将海陆空武器都用上了。至今在重庆市沙坪坝公园还有一座荒草没膝盖的“文革公墓”,埋葬着死于武斗的重庆“8.15”派的造反派工人与大、中学生。这种特殊的时代与社会背景,使得这些刚刚十六、七岁的重庆崽们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重庆知青最主要的打架对手是上海知青,他们有时在一个连队打,有时是几个连队合起来打群架,也曾出过人命。1973年冬天,景洪一团曾发生过一场罕见的大械斗,4个营约500名知青围攻一个营的上海知青,大队人马举刀扛棍如皇军扫荡般沿公路逐连搜索殴斗,上海知青惶惶逃入老林,最后还是景洪军分区派部队及时赶到才平息了这场骚乱。有时这种殴斗,也发生在重庆知青之间。重庆知青作家阿蛮的回忆:“那是1973年,我在云南生产建设兵团4师16团11营12连。事情的起因有点荒诞小说的味道,河口1营的知青头儿赵山偶然认识了我们营2连的女知青刘小琴,两人坠入爱河。2俩的知青头儿徐国庆说我们连本来就是男多女少,刘小琴不能让赵山裹去了,许多男知青连声附和:‘对头,对头,肥水不流外人田’,有人提醒徐国庆,赵山在河口名气可大,打起架来,我们未必能赢。立即有人反驳说,他单枪匹马来会女朋友哪会有防备,不打白不打,你徐国庆也算11营一条汉子,还怕他赵山?!’徐国庆被激怒了:‘我怕他个锤子,这又不是五二九’。”

说起河口赵山,16团的知青没有不知晓的。1972年5月29日,地处中越边境的河口发生了空前规模的大武斗。16团知青为报复县城流氓团伙的欺负,集合了1000余人,以木棒、砍刀为武器占领了河口县城,打得当地流氓抱头鼠窜,许多越南侨民泅过红河到越南避难。此事震动了云南省,史称“五·二九事件”,这次事件的总指挥便是赵山。

还是争强好胜的心理占了上风,徐国庆和2连的的男知青们说话间便定下一个计划,要杀杀赵山的威风,果然动手了。那个星期天,赵山独自来2连会刘小琴,吃饭时便遭到围攻,他全身上下被钢尺和砍刀杀伤七八处,幸亏刘小琴挺身而出,叫来连长,把他送到营卫生所抢救,才得保住性命。

公路沿线的知青要为赵山报仇,要踏平11营,血洗2连的消息很快传来,11营知青人人恐惶不安,仿佛大祸临头。最焦急的是11营营长朱义芳,他在抗战时曾跟日本鬼子拼过刺刀,却没有面对过知青们的集体大械斗,请示团部,团部答复是:这是人民内部矛盾,要做工作。

朱营长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确定应战方针。一是营部干部负责劝说,二是连队干部负责疏散,三是直属武装排负责阻挡。11营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第一夜赵山他们没有来打,第二夜也没有,一连三、四天夜夜熬到天亮,始终没有打成。执勤的知青们个个熬得精疲力尽。但在第五天终于听见有准确消息:河口知青已经集合就要打过来了,11营再度陷入紧张与兴奋复杂的期待中,直属排人人磨刀操枪。这一夜月明星稀,但公路沿线的知青依然没有打过来。

后来听说,这场预期中的恶战被一个非常偶然的因素化解了。公路沿线的知青们在作了武器、干粮、医疗急救以及面对逮捕和逃亡的充分准备后,按计划去抢出正在治伤的赵山,再去踏平11营。可他们到医院扑了空,仅在10分钟前,赵山被16团副团长和瞿参谋长请去当了座上客,他们为赵山准备两样的礼物放在茶几上:一头是香烟和茶,另一头是手铐和枪。瞿参谋长对赵山说:“你命令知青们放弃报复计划,11营伤害你的人,我们负责惩罚。要不然,桌上的东西随你挑”。赵山不说话,思索了片刻后,伸手抓过那盒春城牌香烟,缠着多层绷带的脖子困难地点了点头,一场一触即发的血战终于消弭了。

自那以后河口知青打群架的事明显地减少下来,赵山把未婚妻刘小琴调到1营安了家。徐国庆犯事的当天便被抓起来,由枪押着抬了半年的河沙石子,解除监禁后留在营部当炊事员。

原1师6团16营4连的重庆知青杨海的叙述:“我们连队是个新建的连队,大约有80多名知青。上海人占了一半,绝大部分是上海郊县去的,年龄大小不等,大的30好几,小的不过17、8岁。他们多数是地道的农民,大字不识几个,也叫知青,我们称他们为‘阿乡’,与上海市区的知青绝不会混淆。我们重庆知青都是16、7岁的小伙子,血气方刚;天不怕,地不怕,火气很大,与才去的上海知青合不来,互相不买帐,摩擦越来越深。有时侯说不上两句就吵起来,挽起袖子打架也是常事。

说起来好笑,我们看见上海人总是不顺眼。才下去时连队生活十分艰苦,经常喝‘玻璃汤’,重庆崽们没有‘小锅’伙食的准备,即便家里寄来一星半点油荤,也是大伙风卷残云一扫而光。上海人就不同,善于过小日子,从家乡带来的一根香肠、一块鱼都是派用得有声有色,恰到好处。我们重庆崽一天三顿就靠食堂,而食堂掌勺的又是上海人,打菜全凭他一时的兴致,有时他故意地手发‘鸡爪疯’,三抖两抖,菜就没几根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有一天收工,忽然听到有人大喊:‘重庆的,上!’我们重庆人都知道,这个‘上’意味着打架。大伙儿连忙赶到伙房,只见有两拨人已经打起来了,起因是一个重庆崽埋怨上海佬将一勺饭打少了。在一片叫骂声中,我们冲进去,几个五大三粗的‘上海阿乡’手持锅铲菜刀与我们怒目相对,嘴里骂着:‘小赤佬,上来一个砍死一个”。我们重庆知青虽然个子小,但毫无惧色,只见一个叫‘小于’的崽儿搬起一块约10斤重的石头,高高举起掷向对方。上海人吓傻了,惊叫着散开,趁他们慌乱,我们挥动棍棒一涌而上。几个上海人喊爹喊娘,夺路逃窜,到处都是一片混战、叫骂声、打斗声,求饶声混杂一片,连队干部好容易才控制局面,但伙房里被杂砸得惨不忍睹。

这场斗殴后,上海人的气焰收敛多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是由于共同的命运,双方紧张的关系开始缓和,彼此开始尊重,心渐渐的相同。大家一块上山伐木、开荒、挖穴、砍坝,把青春的血汗浇灌进南国的红土。连队也有了生机,笑声多起来,每天晚上大家三个一伙,五个一堆,不分是重庆的,还是上海的,摆龙门阵的,吹牛皮的,唱歌弹琴十分热闹。

我自己也同几位上海人成了知心朋友,大家无话不说,劳动和生活彼此照顾,其中一位女性引起我的注意,她身材高挑,美丽的眼睛楚楚动人,我们相互颇有好感,渐渐产生爱情,最后她成了我的妻子,在后来的返城大浪潮中,我们的手也没有分开,因为我们的感情毕竟是在患难中建立起来的。

1979年大返城时,全连知青依依惜别,8年艰苦岁月,8年青春血汗。上海知青和重庆知青互相举杯祝福,道一声尊重,又紧紧地握手,不少人嗓音嘶哑,涌出热泪。回到重庆后,我和妻子去了几次上海探望老人,走在上海繁华的大街上,我常常怀念起一个连队的上海‘啊乡’们来,他们现在过得好吗?”

兵团的男女知青们都刚十七八岁,豆蔻年华,正处于青春萌动期的人生春天,他们象一把把颗粒饱满的种子,远离故乡的山山水水,远离故乡的亲人,被撒在遥远的西南边陲。是种子都要萌生,都要发芽,开花。哪怕是最贫瘠的土地,只要有水,有空气,有阳光,何况是在云南肥沃的红土地,万木葱茏的亚热带雨林。

连队的生活是艰苦的糙米饭、南瓜汤、“玻璃汤”,索然无味的“天天读”,看不到电影,也很难看到书报杂志,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都被视为“封资修”的大毒草,是查禁的,知青们的精神生活更加贫乏了,苍白、空荡荡的一片,生活的亮色,便是男男女女的朝夕相处,感受到了在鲜花盛开的年纪里,那一点点朦胧爱的吸引与抚慰,那一缕缕初恋的温馨。

成都知青陆之璋这样回忆他在云贵高原上的初恋:“五月是高原最美丽的季节,也是连队相对农闲的时节。山坡上长满了野花,田野里到处是碧绿的水稻,阳光融融的,春风儿轻悠悠的,正在抽穗的稻花传送着爱的气息,整个田野里弥漫着醉人的芬芳。我找了个干草堆躺下来,仰望着湛蓝深邃的天空,高远莫测无边无底的天空,深感大自然的宏伟和神秘,一个人的渺小与可怜。一阵不可名状的黯然神伤之情悄悄袭上心头。我把草帽盖在脸上,黑暗确实是寂寞的伴侣。

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有人轻轻地呼唤。我摘去脸上的草帽睁开眼睛。她——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弯着腰一脸好奇地望着我。她的身上仿佛有一种浓郁的花香,一种难以掩饰的青春欢快之情,它象清流汨汨的注入我枯萎的心田。爱情给知青们苦涩而晦暗的生活涂抹上一片片欢悦的绿色。这生命之色,象五月阳光下抽穗的水稻,到处飘逸着爱的气息,少男少女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敞开了心扉。生活中又充满了温馨的阳光。

兵团知青们的初恋往往浸透了岁月的苦涩与人生的艰辛——或许因为在黑暗与困难中需要互相的扶助,或许因为要在天黑收工前完成开荒定额希望有一个胳膊有劲儿的帮手,又或许穿越深山密林要有一个紧紧相随的伙伴,或许因为去远远山寨看一场电影《卖花姑娘》,崎岖的山道上有一只火把在为你引路,更多的是在痛苦和无聊中,他给了你一点理解温暖,给了你一个深情的流盼------。

但在生产建设兵团有一条严酷的铁的纪律:生产建设兵团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兵团知青不许谈恋爱。知青的婚姻问题始终受到国家政策的干予。上山下乡运动的决策者们所以积极提倡知青晚婚,主要鉴于以下三点:

一是下乡知青尚未进入合适婚龄。老三届初、高中毕业生,1968年时在16-21岁之间,按国家制定的晚婚政策,城市中的晚婚年龄为女25岁、男28岁;农村为女23岁、男25岁,根据农村的标准,知青中年龄最大的66届高中毕业生中的女性也要到1970年达到晚婚年龄,步其后尘每年都会有一批青年加入到适龄者的队伍,云南兵团几年内接收近10万知青,必须慎重对待这件事。

二是政府希望通过知识青年的表率作用,在农村开风气之先,移风易俗推进晚婚和计划生育政策。1973年8月周恩来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上表扬女知青徐敏光是晚婚的模范,徐当时已经28岁还没有结婚,周总理说:“晚婚、计划生育,下乡青年提倡,造成风气,更有力量。每年100多万人去农村,到处讲,这是最好的推广。”下乡青年既被赋予这项光荣任务,更要身体力行。生产建设兵团虽不同于插队知青,要到农民中作宣传,起表率作用,但兵团是知青大量集中的地方,如果听任知青们谈情说爱,还有多少心事和精力去开垦种胶,去深入革命的大批判?所以知青的谈情说爱,是受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侵蚀,是阶级斗争的新动向,是资产阶级世界观没有改造好的具体表现,必须禁止。

三是缓解知青住房困难。知青恋爱后要结婚,首先要解决住房问题,国家拨给兵团知青的安置经费有限,没有钱给一个个成为单门独户的结婚知青解决住房问题;接踵而至的还有生孩子,孩子大了还要上幼儿园,上小学的问题。兵团初创,根本没法顾及这些长远问题,改善妇幼的医疗卫生条件,盖幼儿园、小学,都需要钱。当时兵团根本没有这笔钱来考虑这些实际问题,所以禁止知青们谈恋爱,这成了一条铁的纪律。

成群的知青集合在一起,有男有女,最难控制的是年轻人相互间交流融合的感情,防不胜防。于是兵团的多数营、连采用行政手段将男女知青编成一色男性,一色女性的班,排隔离开,这种办法似乎简便易行,但根本不能起到男女之间完全隔绝的作用。每一个连队,几乎都是男女在一起劳动干活,参加政治学习,同在一口大锅里吃饭,在漫长艰苦看不到希望的日子里,在同一屋檐下的生死相共,同甘共苦,这些鲜蹦活跳的年轻生命间,怎么不会滋生爱情呢?在爱的禁苑里,爱情的花朵爬过蒺藜与荆棘,悄悄地盛开,不可扼止。

于是习惯于部队正规化与命令式的兵团各级干部们只能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来防止这些男女知青们“偷食禁果”,而衍生出诸多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违反人性的怡笑后世的闹剧轶闻和悲剧来。

原4师16团13营2连重庆知青杨杰介绍当年,他所在连队的罗队长的训话,严格规定的“保险距离”。那是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全连百多名知青整整齐齐地集合在操场上,斜披外衣的罗队长“咕噜噜”猛抽几口烟筒,板着脸说:“我讲一件事。你们青年远离父母,有思想包袱是难免的,展开谈心活动很好!但是必须间隔一公尺!不然会出事的!”“轰”全场哗然,男知青前仰后合,女知青捂着嘴“吃吃”地笑,一张张脸绯红。罗队长怒吼道:“笑什么!你们太年轻不懂……这是上了书的!”全场立刻鸦雀无声,罗队长今天动了真格的,就象他平常检查梯田的胶穴尺寸那样严肃。

至于男女知青为啥要隔一公尺,此“距离”究竟出自哪一本书,罗队长不出下文,意思是明显的:禁止谈情说爱!全连队男女知青之间很听话,开始保持一定距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年一年过去了,百来号充满青春活力的男女知青都长高,成了壮小伙子、大姑娘.。大强度体力劳动,艰苦的生活仍然消耗不了他们浑身上下那股“跃跃欲试”的精力,无形中这条严格规定的“保险距离”早已名存实亡。全连知青经受着青春的兴奋与烦恼,男女之间的打闹争执逐渐增多,有的为各自的意中人捞面子,有的为了争夺那同一个意中人而争风吃醋,闹着许多风波来。这时的罗队长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后来四川省派慰问团来,一些男知青迫不及待地提出:请从四川再派些女知青来,或者从附近郊县招些女知青来。当时连队的重庆知青男女比例是7:3,听老职工说附近区县的女知青是论斤讲嫁的。

由于连队中男女知青比例失调,还引发了一些知青在“恋爱”中的“火拼”。

原1师6团8营2连的重庆女知青迟菲的叙述:“当我们在云南边疆又长了几岁,恋爱的微风悄悄吹进了我们这批少男少女的心中。幸运的人已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但无论什么时候,总有一些人不那么走运,首当其冲的当然是男生。当年支边时,男女生比例的搭配(男女比例为6:4)就注定了有的人会不走运。”

“卡瓦”和“筋”犹如亲兄弟一般,来到云南后一直相处很好,两人在一起开伙,俨然一个家庭,只因他们这个家缺少女性,生活过得很清苦。林芳从7连调来后,不久就和他们比较好。她经常帮他俩缝缝补补,时间长了,三个就合在一起开伙了。凡体力的活两兄弟包了,生活上的事全由林芳一手操持。后来林芳跟哥哥卡瓦好上了,当弟弟也没意见,心安理得地在“哥嫂”的招抚下度日。但时间长了,当哥哥的就有了一种优越感,时常取笑他没有对象,好几次兄弟俩差点为此翻脸。筋说:“你别太得意,你把老子逼急了,老子让你戴绿帽子!”,卡瓦继续羞辱他:“老子给你两个月的时间,能成功算你有本事!”

没多久,他们的矛盾就公开化了,原来的“嫂子”变成“弟媳”。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环境中,最容易感受到失去女友带来的孤独感、寂寞和痛楚。戏言变成现实,卡瓦如梦初醒,悔之晚矣!他失去了理知,决心报复林芳,是她这没良心的践踏了他们之间的誓言,使他在全连队人前丢尽了脸面,这笔帐只能算在这女人头上。筋挺身而出保护林芳,弟兄俩矛盾无法解决,只好选择了十八世纪欧洲上层社会男子们的最后了断的办法——“决斗”。

卡瓦和筋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两把装铁砂子,刮火柴头的磷的火药土枪,当着林芳的面,两个男子反相互瞄准。时间一到,首先是卡瓦向筋开枪,“砰”的一声,筋被无数的铁砂子击中面部,血流了一地,林芳当即昏倒在地,还没等卡佤出门,负伤的筋从地上爬起向卡瓦开枪,并拔出牛角刀戳向卡瓦。卡瓦象死人一样倒在血泊中。

枪声与林芳呼救声惊动了全连,如此残忍的决斗发生在平常政治空气浓厚的二连。问题严重了,人们将卡瓦送营部卫生所,经检查,卡瓦两处受伤,腰部有一个胡豆大的洞,奄奄一息,最后送到勐腊6团医院抢救,割掉一个肾才算保住了性命。

闯了弥天大祸的筋和林芳,害怕去营部投案,受到严励的罚处,逃之夭夭,东躲西藏。最后终于被抓回来,关押起来,最后终于因没死人,将他从轻发落,调到另一个更艰苦的营场去了;林芳则被留在营部监督劳动——种菜。

最后的结局是,林芳和筋办理了结婚手续,卡瓦表示谅解,并将一张红椿木写字桌送给他们,以表示祝福。

小倩是上海市1968年12月首批赴滇的女知青。由于她的表现突出,一到连队不到3年就被提拔为连队指导员,她工作积极肯干,待人热情大方。这样的姑娘,自然也引来了许多小伙子的青睐。当时兵团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不准谈恋爱。营、团的领导经常在大会小会上给知青敲“警钟”,以防不测。但是青春的萌动,并没能阻止年轻人的爱。

当时营部只有一个小邮局,整天热热闹闹的,这是知青与上海联系的纽带,是知青与外界沟通的桥梁,也是农场信息唯一外传的窗口,每天来来往往的信件有几百封,甚至上千封。营部的个别人为了猎取某些“情报”,在领导的默认下,竟擅自闯进了邮局。凡是邮局信件往来,全部由他一一过目,他认为是有嫌疑的信,都可以私自拆开审查。在文革中,这种目无法律,侵害人生自由权利的行为,已司空见惯。有一天,这个人在大量的信件中发现了一封从3连发出的信,信封右上角写着“急”字,发往地点是上海。他拆开信,象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的,把这封信扣压下来,交给了管理员。从此厄运降临到小倩身上。

营领导把小倩叫到办公室,严肃地对她说:“你要交代生活作风问题”,小倩一下子惊呆了,营领导将那封信摊在她面前,小倩说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小倩与连长,也是上海知青的小刚在长期的工作中建立了感情,暗暗地恋爱上了。在春节期间,大部分知青回上海过年了,留守的他俩,在一次酒后,糊里糊涂地偷吃了禁果。一个多月后,小倩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件事如同晴天霹雳给小倩当头一击,小刚急忙写信给上海的父母,要求把小倩带回上海做人工流产。

小倩痛苦地哭了。

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革年代里,这种事情的发生是不允许的。于是营部作出三条处理意见:

1)不准回上海做人流,须在当地动手术。

2)开展革命大批判,狠狠地进行斗争。3)两人免职,下大田劳动,改造思想。

记得小倩人工流产那天,营领导规定,不许有人陪。从连部到团医院有一百多里路。小倩搭乘一辆去团场的四吨卡车去勐腊。她一个人走进医院,一个人走下手术台,一个人乘车返回连队,下车后,她没有回连队,直奔河边,她站在河边嚎啕大哭。

人流后的小倩身体十分虚弱,不准将她作为特殊病号对待,不允许吃鸡吃鸭之类营养佳肴,也没有人敢买些红枣、奶粉之类滋补品来慰问,有位好心的知青大姐实在看不下去了,偷偷叫食堂做了几次面条、稀饭端给小倩吃,就有人批判她同情资产阶级思想作风,是非不分,界限不清。

一星期后,营部组织了批斗会,知青连级以上干部全部集中。男的编成一组,批判连长小刚;女的编成一组,批判指导员小倩。在会上,“资产阶级腐朽作风”“道德败坏,知青败类”“流氓作风,黄色思想”等凡能上纲上线的语言,都挂上钩,对上号。

批判会结束,小倩和小刚分别分到两个连队,不允许再有往来,接受群众监督。

两年后,小刚的父母托熟人,找关系,终于把小刚调回上海,小倩仍留在云南。

光阴如箭,青春岁月不等人,小刚受父母之命,匆匆地与另一女子结婚。小倩听到这个消息后,经不住这么大的打击,她跑到农场的大河去自尽,幸亏被人发现,及时救了上来,小倩哭了整整一个星期,象一个泪人儿,

1979年春,小倩也随大返城狂潮回到上海,由于多年来她心头的创伤,一直到30多岁,仍然孑然一身。

直到有一次一个营的上海知青聚会,大家发现小倩没有来,有人说她已经死了,什么时候死了?什么原因死的,谁都说不清楚。

1师6团某营上海知青周某和强某在宿舍里谈恋爱,被连长赵金斗发现后,当即下令把两人背靠背捆起来,拉到全连大会上批斗,并动手打两人耳光,入夜,又把他们拉到驻地外的芭蕉林里,捆在树上恫吓,以“杀一儆百”,全连知青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凌晨两点,被捆在树上的周某和强某看见一只狗熊逼近,不敢呼救,两人设法挣断绳子跑回连队,算是拣回两条命。谁知,正是这样一个以维护“男女之大防”为己任的连长,以后沦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奸污女知青的强奸犯,受到法律惩处。

邓贤写的《中国知青梦》中有这样一个催人泪下,为忠贞的爱情而殉情的例子:

上海知青沈东贵和童心娣,家都住上海浦东,自幼青梅竹马,两小无猜。1970年一同来云南,分配在兵团某独立团的10连。下乡前童心娣父母深恐女儿在外受人欺负,于是两家父母自主给两人订婚。来兵团后,兵团的纪律规定知青不许谈恋爱。但沈、童两人自恃有父母作主,将连队纪律不放在眼里,依旧故我,亲密无间,弄得一个连队的知青都丧魂失魄地羡慕不已。

连队领导当然不会熟视无睹,放任资产阶级思想自由泛滥,于是大会批判,小会点名,但对他们收效甚微。于是强行将他们分开,男的派到山上开荒,女的留在连队养猪。不料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越是分离,爱情之火更旺炽,沈东贵竟然深更半夜步行一二十里来看望童心娣。第二天凌晨又翻山越岭赶回工地劳动。连队领导为这件事伤透了脑筋,决定下“重药”。

一天深夜,连队响起紧急的集合哨声,知青们从梦中惊醒,慌慌张张赶到操场,在一盏雪亮的大汽灯下,怒气冲冲的连长命令将两个流氓坏分子押上来,批判示众押上场的坏人原来是沈东贵和童心娣,两人竟一丝不挂,被一根绳子背靠背捆在一起。女的已经披头散发,几乎瘫倒在地。

连长操着贵州口音骂骂咧咧,宣布他们的罪证:原来他俩不仅违反纪律,私自幽会,还躲在橡胶林中干了那见不得人的丑事,被连长当场抓获:“捉贼拿脏,捉奸拿双”。

批斗后,上级领导决定给予他俩记大过处分,并分别掉离本连队,以观后效。

不料处分决定宣布的当天,这对男女知青突然神秘地失踪了,他们趁黑夜悄悄溜出宿舍,溜出连队,然后消失在茫茫山林里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半个月后,一个撒伲族猎人在密林深处偶然发现两具自缢的尸体,他们彼此紧紧拥抱在一起,沉入黑暗。

以后,上级领导为沈、童自杀案定性,结论为:“腐化堕落,拒不接受批评教育,自绝于党和人民”。

在兵团发生的这类“风化”事件,受伤害最惨重的往往是女知青,她们在肉体和心灵上承受着痛苦与折磨是不可言喻的。

现在上海杨浦区托幼中心工作的李萍回忆30年前她的遭遇:“我是1970年,刚17岁去云南兵团的,分配在老六团。去连队不久,就听到一些风言风语:‘四川女知青和指导员关系暧昧’,随后又听说某连长和上海女知青好上了,营教导员和北京女知青搞上了。一时农场混乱不堪,乃至团部派人来各个营整顿党风,后来我连指导员果真被留党查看。

孰不知,天有不测风云。一天晚上,我正准备写家信,忽然听见外面一阵哭闹声,随之队长的老婆骂天骂地地闯入我的宿舍,指着我骂出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脏话,骂我和队长有不干不净的关系。顿时整个连队都轰动了,我目瞪口呆,眼泪夺眶而出。我天生烈性,容不得别人对我的侮辱,况且一个姑娘,这冤屈又怎能说得清。

当晚连领导怕发生意外,把我带到营部,那晚我想得很多,我抱怨苍天,天地之大,为何不能容我方寸之地。我曾想一了百了,但怕对不起父母,我不能在此做冤鬼,死也要回上海。

于是我不顾一切,乘着夜色,悄悄离开了营部。在茫茫黑夜里,我孤独地徒步于泥泞之中,漫天边际地走着。大约走了几公里,见到一个村寨。我怕语言不通,幸好当地有个野战部队,在部队帮助下,在一个傣族大娘家忧心忡忡地躲了一夜。第二天天刚亮就上路,拦车到了勐腊,找镇上的插队知青,请他们帮我搞到一张通行证回上海。知青们互相商议着,首先眼前怎么办?寨子里的都是男知青,你一个女孩子,很容易被发现。正在这一愁眉莫展之际,上海知青伟出现了,他把我带回他插队的村寨保护起来,最后他又勇敢地陪我回到久别的连队,连队并没有处分我,我又和往日一样,每天上山垦荒种胶,艰难地打发时光。”

我在采访曾任1师2团政工干事的上海女知青胡军时,她告诉我一个悲惨的故事。这个故事至今仍令她难忘,用她的说当一个女知青太难了,“特别你是一个漂亮、好心肠又善解人意的女知青”,她说的是发生在1972年冬天发生在2团3营的昆明知青杨华投河自杀一案。杨华是文革前,1961年来东风农场的昆明的社会青年,他是一个孤儿,自小父母双亡,一直流浪在昆明市接头,很少得到人世间的真爱。1961年被街道动员到西双版纳垦区上山下乡,算是找到一个可以劳动,混饭吃的地方。由于少年时代流落街头积下的病,再加上对亚热带雨林气侯的不适应,仅过了几年他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几近瘫痪,不能直行走路,最后只能双手触地,用一贯小木棍,在地上一步步挪动,丧失了劳动的能力,在农场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他几乎失去了再活下去的信心。就在这时农场来了一批北京知青,其中有个北京69届初中毕业生,叫王凤(这里隐去其真名)。因为下乡前曾在部队医院系统呆过,学习了针灸在内的医护知识,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所以一来兵团就被安排到3营卫生所当卫生员。她见到象狗一样以双手在地上挪动的杨华,非常同情,主动提出要用针灸为杨华治病,别人都不敢相信,凭这几根银针能将这个瘫子重新站立起来吗?王凤坚持每天为杨华扎针,并主动帮助照料这个可怜的人的生活。一个月、两个月,春天过去了,夏天过去了,新一年的秋天又来了,在王凤长期的悉心治疗下,杨华麻痹的双腿竟然一天天有了感觉,到秋风起了,杨华竟能拉住双拐走路了,这简直是个奇迹,全营的人都夸王凤是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杨华不知如何感激这位救命恩人,他感激零涕,他从来还没有感受过人间的挚爱,他也是个英俊的男子汉,他觉得只有把纯洁的爱情献给王凤,才能表达这种心意,特别是有几次王凤为他扎针,有几个穴位在大腿部,对方的手无意中碰触到他的私处,他误认为这是女方的一种暗示,他开始想入非非,他疯狂地爱上了这个女人,他觉得对方也爱着他,于是拄着双拐走路的杨华象影子般跟随着女卫生员王凤。农场职工们都嗤笑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对人们的议论不已为然,而王凤却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有一天晚上,拄着双拐的杨华到王凤的住处串门,门紧闭着,灯光从砖瓦的缝隙中泻出来,杨华隐约听到王凤与一个男人在屋里说说笑笑,一会儿灯熄了,从屋里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杨华的精神崩溃了。这时他才明白,王凤根本不爱他,爱的是别人,他彻底绝望了,他拄着拐杖踉踉跄跄向河边走去。第二天一早,人们发现了漂在河上杨华的尸体,杨华的尸体捞上来后,王凤抚尸痛哭,自言自语地说是她害了杨华。于是王凤为杨华之死的嫌疑犯被营部隔离审查,她痛苦诉说自己是怎样医好杨华的双腿,而杨华误把同情和一个医生的责任当作爱情,杨华曾不止一次地想袒露自己的心迹,王凤为了对方的自尊心,不让他说下去。王凤哭着说,早知道有这个结果,为什么不早想他打开窗子说明呢,其实王凤早已和一个北京知青在恋爱,那晚两人正在谈情说爱,她的善良与厚道无意中将杨华推向了死路。杨华的死是自杀,王凤是清白的,她好不后悔。几年后王凤终于病退回北京,但杨华之死无疑将是一个抹杀不去的阴影,伴随她终身。

偷食“禁果”的知青们最担心害怕的是女方怀上孩子。未婚先孕是违法的,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因此在兵团,这块爱情禁区,又演绎出另一些悲惨的故事。因为到了兵团的后期未婚同居、未婚先孕、已经屡见不鲜,因为这些男女知青们都已长成大人,兵团想管也管不住了。1973年9月25日,上海市革委会赴云南上山下乡检查团在云南生产建设兵团进行调查后,向上海市革委会写调查报告:“1师4团知识青年发生男女关系的有114起。怀孕26人,人工流产18人,生小孩20多个。1团1月至6月到医院流产的162人,3团4营生小孩32个……”。

原4师16团2营的重庆知青张国良写的《生命的赌博》写道:“当时我在十六团二营综合排当卫生员,那个冬天的傍晚,同乡张岚来访,她是受一个朋友的委托,来求我帮忙替一个未婚先孕的重庆女知青刮宫的。未婚先孕,在当时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如果一旦泄露出去,被领导知道就意味着什么都完了。所以许多女知青一遇上这个麻烦,其悲苦程度,所受的心理和生理上的煎熬是现在任何人也难以想象的。未婚有了身孕,孩子当然不敢要,但在那年月又不能悄悄地去坠胎,因为当时任何一级医院都必须见营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出示本人结婚证才能做这一类手术。因此这位女知青遇上这个麻烦后,万般无赖托张岚求告到我这个当了多年卫生员头上。要求我想办法悄悄地消灭那个世界上不需要的小生命,实际这是在充当杀人恶魔的角色”。当时张国良内心很矛盾:一是无技术,二是无经验,没有起码的刮胎器械与设备。但不知是人太年轻没有慎重的处世经验,还是出于重庆人“哥们儿义气”,他竟然冒失地答应张岚这个过于轻率的要求,约定在第二天下午连队职工外出干活,无人时给那个苦命的重庆女知青作“手术”。

第二天一早,他在好朋友,8营的剑娃和槟榔寨的王老九的协助下,准备手术的器械:将一节竹片弯个圈栓好就成了阴道窥视器,弹性不够,又弄来根自行车内圈的钢丝也将就得,几根长短不齐的竹筷且算作子宫探针、子宫扩张器、止血钳代替双爪钳;将这些土器械都蒸了消毒,以大剂量的复方奎宁代替不可能有的催产素。两张长条凳加一张方凳就当手术台……

下午三点钟,张岚如约带来了那个重庆女知青,望着她忧伤浮肿的双眼,张国良等油然而生一种负罪感,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惊慌与恐惧。在场的几个人都盯着他,箭在弦上不能不发,他缓过神来,镇静地向她讲解了注意事项,要求她要配合好,剑娃将门从外面锁上,在远处为他们放哨。王老九神情严肃地站在张国良一旁,为他当助手。那位女知青象一只挨宰的羔羊,顺从地躺在“手术台”上,在手术过程中,这位坚强的女知青始终咬紧牙关,一声不吭,任凭那些粗陋的工具在她体内拨动,只是疼痛使她大汗淋漓,脸色煞白。她终于以奇异的耐力挺过来了,她体内的包裹被干干净净地清除了。大概只有30多分钟,她就走下“手术台”。望着她惨白的脸,虚弱的身子,几位男知青劝她回去一定要注意营养和休息。后来他们才知道,这位女知青第二天便扛着“剽草刀”,冒着冷雨寒雾上了胶林,手术后她因太穷,只吃了20个鸡蛋。

事隔20多年后,张国良挥泪写道:

“我赞美生命的顽强,

我为知青的命运哭泣!”

更惨绝人寰的是发生在1师6团20营丢埋“死婴”事件:

重庆知青小王和小李踏入兵团不久就恋爱了,艰苦的环境,使他们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史,身体的原始欲火,使他们越过男女界限,不久小王怀孕了,两人十分惊慌。当年兵团有不成文的规定,知青间凡被发现有性行为,一律取消探亲假。他们决定不要这个孩子,但又不敢张扬,或求助于现代医学,那灾难性的痛苦的担子便落到女知青小王身上。小王在苗圃上班,为了有意将孩子流产,她每天挑着上万斤担子往返于山上山下,拼命摧残自己的身体。可那腹中的胎儿,生命力特别强,她的肚子不断膨胀,为了不让外人发现,小王将肚子用布紧紧缠住。

连队的卫生员与小王是同学,小王生理上的变化没能瞒过她的眼睛,她推算小王的预产期,并准备好为小王接产的器械,她要小王接生,看看属于重庆知青的连队第一个后代到底是什么模样。

1972年冬天,小李神色慌张地跑到卫生室,要卫生员给小王打止痛针,说她肚子痛,并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拿走桌上的《赤脚医生卫生手册》,说拿去翻翻。卫生员明白了,一定是小王要分娩了。她连忙拿着注射器与针药走到小王屋里。屋里很平静,小王疼痛不已躺在床上,只见她床下的洗脸盆里放着一把闪亮的剪子,这是卫生室几天前失踪的那一把剪子。卫生员默默地为小王打完止痛针,心情不安地等待小王痛苦的分娩期的到来。但小王仅在家中睡了一天,第二天又挑着桶到苗圃去干活了。卫生员糊涂了,难道自己估错了预产期?或者小王根本就没有怀孕。

两天以后的上午,一个小孩发现河上漂着一个绿军包,并散发出一种令人恶心的腐臭味,没有人敢去捡,后来营部的保卫干事来了,保护好现场,小勐仑公安局的人也来了,他们从河里捞出绿军包,打开一看都惊呆了,这是一具已腐臭的男婴的尸体。在男婴细嫩的脖子上发现很深的指纹,发现他的颈骨被折断。这显然是一起人为的杀婴案件。

根据群众的反映,公安局就地传讯了小王和小李,他俩矢口否认,为了找到更有利的证据,公安人员终于在小王的屋对面灌木丛中发现一堆新土,随后他们挖出一个胎盘。包胎盘的布就是小李平常穿在身上的一件衣服。在事实面前,小李和小王承认河中的死婴是他俩的亲生骨肉,并交代了作案过程。刚18岁的小王未婚怀孕,思想压力很大,她有一种负罪感,怕舆论,怕兵团严格的不近人情的纪律,更怕因此失去探亲假。随着肚子一天天大,她和小李想尽一切办法坠胎:喝十滴水,吃奎宁丸,服孕妇忌用的药,都无济于事。一直到小王临产的那天,腹内象刀绞般的难受,小王咬着牙,一声不吭地躺在床上,胎儿头朝下,两人万分惊恐下,小李扼死了婴儿,接着用剪刀把脐带剪断,把死婴丢在河里,把胎盘埋了。

小李作为杀人犯,被公安人员拷走了,小王在后面紧紧追赶,一边惶恐地惊叫到:“别抓他,抓我吧!我们不要探亲假,不要了,不要了……”。

以上这些血淋淋的实例,太残酷了,让我们翻过这沉重的一页。

 

摘自书作《我们要回家》第四章http://www.hxzq.net/Essay/2327.xml?id=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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