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村纪事——(二)“中级共产主义” 作者:郑亚鸿


 

红村纪事——
                 

(二)“中级共产主义
                     

上山前,泉州有一位中学生,写了一份《中级共产主义宣言》上街张贴,据说还将此《宣言》寄给金日成、胡志明、霍查等社会主义国家元首。于是,关于这位老兄,关于宣言的内容,一时成为我们议论的话题。

上山后,我们把集体户的生活戏称为“中级共产主义”,因为在我们这个集体户中,很多方面实行“共产”。

首先是吃的“共产”。上山下乡第一年,我们的粮食由国家供应,每人每月定量37斤(另有4两油),并可领取8元生活补贴费。经过协商后我们决定将粮、油和8元补贴归公,统一管理,伙食统一办。至于煮饭,7个人,刚好一星期每人轮流当一天厨师。轮到这一天,如果大家都出工,他可以不出工,在家煮饭。这样,其他人收工回来可以吃到饭。有时探亲后从家里带些东西来,也都充公。那时大家从泉州带去的大多是花生、咸带鱼、虾皮,直至固体酱油等。

其次是劳动所挣工分,也归集体。事实上,公布工分结果是一年后的事。我们不算强劳力,只能评上六七分工分。生产队工分值又低,只有6分多。而且当地海拔高,只种单季稻;雨季也长,有时一下雨就下十天半月,出不了工。一年挣下的工分够交下一年的粮食款就算不错了,所从大家也不多计较。女同伴虽然挣的工分比我们少些,但她们总是很自觉地帮我冼衣服、被子,“各尽所能”。

此外还有煤油之类的,也实行“按需分配”。如果开支不够,那就再每人收一点。当然,账目有人管,买东西要记账,账目要公开。

实行这一制度,加以安排妥当,大家都可以吃饱饭。过一段时间还可买些猪肉、牛肉等来饱餐一顿改善改善生活。当时当地猪肉一斤七毛多,牛肉仅三毛多。我们还在队里分给我们的“自留地”上种青菜,如空心菜、冬瓜、番茄、“苦尾菜”、四季豆等。

我们曾看到有的大队的知青由于合不来,实行“单干”,各顾各的,一个厨房筑着10来个灶,收工回来饿着肚子还得忙着煮饭煮菜,厨房一片乌烟瘴气。有一次,一位大铭公社的知青路过我们住地,我们留他吃午饭,他也不客气,狼吞虎咽一下子吃了五六碗干饭(那碗可不是现在的小碗)。他一走,同伴们就议论开了:“好家伙,吃了那么多!”“一定是饿坏了!”相比之下,我们这种“中级共产主义”,就显示出其优越性。

当然,这种“中级共产主义”生活,只能在上山下乡前期。到了后期,随着同伴一个个上调,就难以为继了。

许多年后,我们被告知,我们至今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这个阶段至少需耍上百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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