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奥运征文——俺的球史 作者:老例



大伙都知道,当年知青上调,在其他因素大致相同的情况下,有体育才能者就有优先权。于是,无论阿猫阿狗,刚知道球是圆的,就敢敢举一反三地在招工表格中的“爱好/特长”栏目填上“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俺能离开农村,就是在这样冒险闯关成功的——当着工厂招工人员的面,脸不变色心不跳地大侃什么“边锋”、“三步上篮”之类前一晚死背下来的术语;一旦听招工人员说次日在公社招待所球场来场“友谊赛”,小腿顿时抽筋,幸好次日终日细雨霏霏“友谊赛”取消,才使俺能顺利进入工厂。 

大概是觉得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而产生的“补课”心理吧,进厂后俺倒是异常积极参与篮球运动,只不过在很长时间内每当俺“三步上篮”就被吹“走步”,后来才知道俺是被理论先行所误导,总是先跑三步才起跳投篮,唉!直到到大学后俺才真正学会打篮球,并先后进了系队(本科)和校队(研究生),总算将这个“爱好”、“特长”拿了下来。大学时俺打篮球还特“茅”(广东话发音:mao第三声),一次比赛,在对方重兵把守中,带球突进,三步上蓝,球是进了,但人落地时踏着对方一队员的脚,顿时瘫倒在地——右脚板尾指骨折。这一下,打石膏躺了一个多月。以后不管球场内还是球场外,见到人多就绕着走,特有礼貌。 
  
84年广州地区第一届高校研究生篮球赛,初赛就遇上广州体院研究生队,当然输啦,但输得蛮体面——小比分输。哈,猜着啦,是打黑球,而且是从俺黑起!那是赛前双方队员进场练球,俺就瞧对方一队员特眼熟,上前一套话,果然,是俺幼儿园同学!跟俺同年生,不知咋的到中学毕业时却是跟小俺二岁的大妹同届,没“下乡”是“上山”——到一个林场去了。那哥们生性豪爽,好打不平,是令领导头疼的角色。但在一次高压电伤人事故中,愣是在火花啪啪中将一插友拽离鬼门关,他自己却被电伤而失去两个脚趾。这一下却又使他立马成为英雄模范。77年考上一师大体育系,成为校学生会主席,接着又成为全国大学生联合会副主席,大学毕业后,就考到广州体院。久别重逢,咱俩都开心呀!他是体院队主力,人缘也特好,于是,他的队友们也都为他高兴,于是……嘿嘿。反正,那天赛球,真有点像练习投篮似的,光三分球俺就投了七八个。嘿嘿,输了也挺过瘾(要不是还相信其他学校的研究生们还有正常的思维能力,没准咱们还会赢呢)。俺那老同学呀,前两年就是副院长了。现在?不太清楚了,或许会更上一层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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