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公平”?(附董浩的评论) 作者:海宽


 

 

  何谓“公平”?

 
    汪强同志在 2008年1月19日《中国青年报》撰文与我商榷,提出“牺牲公平的教育也一定会牺牲效率”。(参看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1/18/content_3043506.htm  和

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01/19/content_3045636.htm)在讨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思考何谓“公平”。

     人们在谈论考试公平时,“公平”具有三种不同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程序公平”,即“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对所有考生都一视同仁,使所有考生得到相同的对待。

第二种含义是指“条件公平”,即不仅考虑考生在考试中是否受到相同的对待,而且考虑考生是否得到相同的教育条件。今天,不论中外,都在考试中采用了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政策。这些政策,体现了对“条件公平”的追求。关于“条件公平”,人们的看法是存在分歧的。有人认为给少数民族“加分”是公平的,也有人认为给少数民族“加分”是不公平的。从1964年美国《民权法案》公布以后,美国关于大学招生中给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诉讼就一直不断。在2003年著名的“密歇根大学案”中,三名白人学生以“反向种族歧视”和“违宪”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曾经得到时任总统的小布什的支持。虽然美国最高法院最终以5票赞成、4票反对的微弱优势驳回了原告关于密歇根大学“违宪”的控告,却同时以6票赞成、3票反对的裁定终止了密歇根大学实行多年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参看http://www.lwbst.com/viewAction.do?lunwenid=161055

第三种含义是“事实公平”,即不仅考虑考生在考试中是否受到相同的对待,不仅考虑考生是否得到相同的教育条件,而且考虑使所有“生而平等”的儿童都具有平等分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今天,在小学、初中入学中所采用的“就近入学、电脑派位”方式,体现了对“事实公平”的追求。关于“事实公平”,人们的看法也是存在分歧的。有的人认为小学、初中入学“电脑派位”是公平的,有人认为,小学、初中考试入学是公平的。其实,无论就体力而言还是就智力而言,无论是就身材高矮而言还是就相貌美丑而言,人与人之间的差异都是明显的。因此,在人类历史上很长时间中,许多人曾经认为“唯上知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十七》)是公平的。1776年,有几个人认为“人人生而平等”才算公平,并将他们的想法写进了美国的《独立宣言》。200多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这种“事实公平”的观点。今天,我国的教育主管部门也接受了这种事实公平的观点,并据此制定了不允许在小学和初中入学中采用考试的政策。今天,并非所有的人都赞成事实公平,也并非所有的人都支持教育部禁止小学、初中招生考试的政策。

是否“牺牲公平的教育也一定会牺牲效率”呢?就“程序公平”而言,对少数民族、落后地区、贫困家庭子女的加分政策,虽然牺牲了一些“程序公平”,却可以提高人才选拔的效率。

就“条件公平”而言,确如汪洋同志所说,牺牲条件公平也一定会牺牲效率。今天“唯分数论”的大学招生方式,虽然坚持了“程序公平”,却牺牲了“条件公平”,也确实牺牲了效率。因此,这种过于强调“程序公平”的招生制度需要改革。

就“事实公平”而言,如果我们放弃禁止在小学和初中招生中采用考试的政策,考试入学,不一定会牺牲效率,完全有可能会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完全有可能提高小学和初中的办学效率。

今天,“公平”是一个包含不同含义的概念,不对自己提出的“公平”概念进行界定,泛泛地谈公平是没有意义的。以维护内涵不清的所谓“公平”为理由,反对以推动素质教育为目标的高校多元化招生制度改革,只会造成思想的混乱。

事实上,高校多元化招生改革不仅可以通过推动素质教育来提高教育效率,也可以促进教育公平。例如,“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固然可以有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重要的意义则在于使每个学生、家长和教师都承担起监督招生公平的责任,而不再是仅仅依靠行政部门和纪律检查部门来监督招生公平。北京大学首次“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已经落下帷幕,由于几乎所有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共同监督,关于“不公平”的批评不多,倒是许多人批评此举未能实现帮助“偏才”脱颖而出的初衷。我们希望,通过松动“岿然不动”的僵化的高考制度,使人们不仅仅关注“程序公平”,而且关注“条件公平”和“事实公平”,最终为优秀的农村孩子进入大学开拓更多的渠道,最终可以扭转农村孩子上大学难的局面。

 

(已发表于《民主与科学》双月刊2010年第2期)

 

下面是董浩先生的评论(曾作为跟贴贴出,被河蟹):

我对公平与效率的看法是,公平为主,效率为辅,有公平必有效率,没公平最后必然没效率。

改革之初,提出的口号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结果大伙都看见了,这口号在实际中成了只有效率没有公平,其实,这口号的提出本身就是腐败的源头,“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这部分人恰好不是平民百姓。

关于大学加分也是如此,它首先是政治意义高于其他意义。是为党天下服务的。

比如加分的对象是烈士子女、立大功人员的子女、做出重大贡献人员的子女、少数民族等等等等。要褒奖烈士、立大功等人员,可以是奖金,政治地位,房子等物质手段,怎么可以把近大学作为筹码呢?是不是上述人员的子女即使考试不合格也可以毕业?干嘛不能?既然考分不够可以加分!

至于少数民族加分其政治意义更为明显,说是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民族照顾,其实就2个字——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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