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与权利(两篇) 作者:wenjunq


 

 

  再寻思今年之诺和奖


    2010年10月8日,有消息说是刘**获得诺**和*奖了。但无论传统媒体或互联网,都被禁止发表起码的议论,唯独发布了新华社简播的外交部发言人马建超答记者问。但也显示出某种低调,看不见官媒对此答问的任何批判或声讨,显然希望此事波澜不惊尽快被人们淡忘。但看来事与愿违,不仅国际上因此掀起一股舆论热潮,国内亦禁而不止,人们也在奔走相告,手机短信及电子邮件皆成便捷工具。至少,关心刘晓波以及这个符号所包含的意义的人群大幅度增长了。

2008年那次,有胡佳等人曾被热议,结果是丹麦前总统阿赫蒂萨里获得此奖。CCTV、《环球时报》等皆有专题评述说:“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9月25日曾警告有关方面‘不要做违背诺贝尔和平奖初衷,损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似乎大获全胜;并借美联社的报道说事:“事实上,熟悉诺贝尔和平奖评选规则的人都清楚,不论从提名时间还是年龄上,中国异见人士都不可能获奖,此类提名和炒作,只是西方一些人的‘自作多情’。”《人民网》转发的《大地》杂志当年21期的署名文章更宣称:“胡佳入选和平奖的传闻最终未变成现实,则说明了中国国际环境的改善与政府外交沟通能力的提升,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国际对于中国人权状况变化的一种默认甚至默许。”今年不说“自作多情”了,惟不知算不算“改善”或“提升”。

人权状况的改善无论何时何地皆毋庸置疑,尤其是在当今国际大环境之下,似北韩那样不识时务者必然寥寥无几越来越少。当年,雍正皇帝下诏判决“腰斩”科场舞弊主官,当监斩官绘声绘色地描写行刑实况之奏章呈递至雍正案头,他却不忍卒读,下诏此后不准再用此刑了。这也是一种人权状况的改善,更无需说西太后被八国联军打过之后,所颁布之“新政”举措远胜于康梁“维新”之议,同样也属人权状况之改善的。刘晓波们并未遭遇张志新、遇罗克们那种待遇,更是人权状况之改善了,知足常乐?

今年的评奖不但事前提名有外交部发言人每年必谈的老调,还有6月上旬外交部才华横溢的女副部长傅莹对挪威的访问。报道介绍了傅副部长会见挪外交大臣斯特勒及外交部国务秘书朗斯坦进行的工作磋商,称双方就中挪关系、国际形势、欧洲经济形势、地区热点问题、联合国改革、北极地区问题等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的共识。此外报道没有介绍的是,她一开始就在中国驻挪威大使馆约见了诺奖和平奖评审机构负责人龙达斯塔德。龙在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我是在六月时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傅莹)会面的。而她说,中国政府反对中国异议人士获得诺和奖。”傅表示,如果将和平奖颁给刘,将会“损害挪威和中国的关系,那将是一个很不友善的举动。”可见她所转达的中国高层对此事的关心程度。

此外傅莹还到挪威国际事务研究所发表演说,据介绍该研究所拥有权威信誉,对于诺奖评委的影响力不容小视,亦可察觉此次造访的某种端倪。傅副部长的演说题目为《交流与理解》,主题是描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人权方面所取得的巨大进展,强调了改变历史遗留下来的落后状态并非易事。结论是:“所以,现在的中国正争分夺秒,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希望,持不同意见的人能更加平静、耐心地对待中国,相信中国能找到符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总之,是要找一条宪政民主之外的另类道路,无所谓“走自己的路”已经和还需付出怎样的代价。

接下来的答问似乎更直接更尖锐,艾格兰所长首先提问,所提问题的核心可以见于一句话:“为什么中国人民还要等待才能获得更多的政治和公民权利?”他果然无愧于当这个所长,并不纠缠于“道路”问题,而直言“权利”实现,索求“路线图”。大概这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所在,中国人寻“道”,西方人谋“福”;“道”存于漫无边际之天穹,而“福”只能涉及眼前。

傅莹亦不乏中国官僚之睿智,同时以其思维模式印证了她之所以能升迁此位之秘诀。她用了“2000多种报纸和4000万写博客的网民”来驳斥艾氏,却回避了这些报纸及网民被谁严管这样一个事实,没说有几家报纸属于非党,更没提每日每时有多少网文遭封杀甚至网民被“跨省追捕”,至于“拆迁门”下的血与泪就别指望涉及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刘晓波先生即是因网文获罪的,属于“4000万写博客的网民”中较背时的一个。而且,现在中国大陆的网络对诺贝尔和平奖颁布的舆论封杀亦足以证明辩证唯物主义者关于形式与内容之论道是何等精到狡诈。

须知,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废弃了举世罕见的“反革命罪”,随之而废弃的还有“反革命煽动罪”;取而代之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等罪名。此项更改是力排各界尤其是法学界众多非议的结果,实质上与之前的罪项并无实质差异,换了名目而已。它们仍属于孟德斯鸠所言“大逆罪含义不明”之专制法条,权力仍可以穿上法袍滥施淫威。四川的谭作明案就是典型案例之一。

说傅女士的思维模式具有典型的官僚套路还可见于下面这段答辩:“中国的文化大革命虽然不是刀剑之争,但这样一场笔墨之争几乎摧毁了国家,使中国的发展陷入停滞。现在,中国人不希望出现不稳定影响发展。”按照此理,那场被党中央定性“十年浩劫”的文革,就变成“笔墨之争”,权力滥施所导致的“几乎摧毁了国家”也就巧妙地归罪于民主而不是毛独裁的恶果了。还有,“中国特色”亦变得“顺乎天应乎民”,成为“13亿中国人民共同心声”,当然,官僚阶级专制亦合情合理合法,中国人民只能耐心等待天降雨露,不知何年何月才可以享有《宪法》所规定的政治以及公民权利。这使我想起当年传播的苏联政治笑话:“共产主义如同初升的太阳,它就在地平线上;无论你朝它走多远,它永远都在地平线上。”傅副部长还介绍了中国式“民主决策机制”,说:“最近30年,由于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我们决策的正确率很高。”恕我冒昧,这个结论恐怕过奖了!眼下这次囹圄中的刘晓波获诺和奖就证明“决策正确率”纯属扯淡。首先,当年轻率地判决酿成今日之被动,刘等零八宪章充其量不过“笔墨之争”而已,所有效果充其量不过一次民意调查。当局却操纵司法机构滥治其罪,看上去很得意其实很愚蠢。说句不中听的话,若无当初的判罪,必无刘晓波的光彩夺目,老刘真可以算是党一手造就的符号。

本来那些持不同意见者群龙无首,各说己话甚至不乏争斗,就算诺和奖想成全,也不知道找谁才合适。刘一入狱,本党算是一锤定音,民主运动也好不同政见也罢,确立了一个符号,刘晓波是也!不但使零八宪章扩大了影响面,也算是替诺奖评委会找到了合适的对象。即使本次诺奖提名,仍有不少非议,如一位“著名学者”就著文反对刘先生获提名,大抵是指责他不够彻底,忏悔,忏悔之忏悔,反复无常。还有那份零八宪章的,亦系张先生起草,刘先生只是附会者而已。又有海外一批不准回家的流浪儿,联名致评委会第二封反对信,等等,不一而足。连同早几天在北京读到的某律师撤回对刘获奖之推荐(不知他是否有推荐权),知道在同一条战壕里斗得还挺激烈。诺和奖尘埃落定,无论刘先生还有多少不尽人意之处,有一条事实却不可否认:他毕竟是一根出头椽子,至少成为盗火之徒,被权力锁在山巅,任苍鹰每日啄食。诺和奖评委们是否希望扮演射鹰的赫剌克勒斯,不得而知,但其对此符号予以着色,使之鲜明起来则是确实的。

而今后的被动可想而知,你把一位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关在牢里,比缅甸军政府软禁昂山素姬更甚,绝不可能有利于中国的国际形象!更可笑的是,CCTV连篇累牍报道北朝鲜的热闹,却对大陆人士首破“无缘诺奖”缄口不言,真不知“正确率很高”体现在何处。赤裸裸地恭维北韩金家独裁权力,彻底撕碎了颇费心力缝制的客观公正外衣,向全世界展示了意识形态同伙之真实面目。可以预见的是,今后如“六方会谈”倘得以恢复,中国不可能再获得举足轻重之地位。这就应了那句老话:为了掩饰一个错误通常会犯下更严重的错误。

各官方媒体刊载的唯一新华社电称:“马朝旭在回答有关提问时说,诺贝尔和平奖应授予‘为促进民族和睦,增进各国友谊,推动裁军以及为召开和宣传和平会议而努力的人’,这是诺贝尔的遗愿。刘晓波是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中国司法机关判处徒刑的罪犯,其所作所为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背道而驰。诺委会把和平奖授予这样一个人,完全违背了该奖项的宗旨,也是对和平奖的亵渎。”哥们,这话说反了,在世人眼里,构成“对和平奖的亵渎”的是“判处徒刑”,而不是“诺委会”。按照惯例,外交部发言人再次挟持国家、人民作为恐吓手段,在回答是否影响中挪两国关系时,马先生直言:“诺委会授奖刘晓波与诺贝尔和平奖宗旨背道而驰,也会给中挪关系带来损害。”他大概不知道,此言已经在损害中挪乃至其他关系了,除了反感与厌恶,不可能收获别的东西。

应该说,此次诺和奖评审不顾中国官方压力与威胁授予刘晓波该奖项是国际社会的又一次反弹。近些年来,官府如同暴发户一般不可一世,其派驻联合国的副秘书长沙祖康新近借酒装疯便是典型写照。而冠以“资本主义”的那些国家为了13亿人之大市场,尤其是经济危机带来的困局所扰,不得不委曲求全。但防范是永恒的,反弹是必然的,顺从是违心的。10年已不是08年,如今人家已走出低谷,无论官民人等,憋屈已经按捺不住,诺和奖评审委此举可以说是一种不失时机的必然,这才会引起国际社会官民人等一片喝彩之声。

还是两年前那次评奖,官媒曾报道:“俄新社10日评论说,在和平奖候选人名单上,越来越多的人与其说与和平有关,不如说与维权有关。‘在这方面已出现新的深渊,因为现在维权者不太像无私的和平传播者,更像是具有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的斗士’。”时过境迁,刘晓波获得本年度诺贝尔和平奖后,俄罗斯人权事务全权代表、最高级人权事务官员鲁金表示,有关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奖决定通常引起正面和负面的评价,在这方面没有一致的观点。但尽管这样,从长远来看,刘晓波这次获奖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鲁金呼吁中国当局尊重诺贝尔奖委员会把和平奖颁给刘晓波的决定。说,中国持不同政见者获得这样的奖励当之无愧。鲁金还强调:他热爱和尊重中国,因此衷心希望,中国的发展不仅应引起中国民众的自豪,同时也应获得世界其他地区人民的尊敬和肯定。俄罗斯人权运动领导人帕诺马廖夫说:“如果中国不能很快地走上民主建设轨道,如果中国不能成为一个民主国家,那中国将对整个世界,期中也包括邻国俄罗斯构成威胁。虽然中国领导层愤怒和不满,但刘晓波获奖将能推动中国早日进行政治改革。”我对刘先生非但无甚了解,印象里亦无除宪章之外其任何文章的影子,于是也没打算对其评头品足,只是旁观。但却对此君获奖并不觉得意外,反倒有意料之中的感觉。早些日子就瞧见某些官员发出警告之报道,心里就觉得好笑:那不是促使诺奖评委们令此奖花落刘家的么?尤其是那段“将影响中挪关系”之威胁性蠢话,浑以为人家的政府也如本政府一样,可以包揽一切的。完全没想到这些气急败坏的威胁只会激发评委们反其道而行之,绝不可能吓着任何人的。

上网查看,各网页竟然连丝毫漏隙也无,到处都是刘晓波和诺贝尔和平奖被屏蔽的警示句,然而邮箱里却连续收到关于此事的信息。甚至还有不知是谁发来的邮件,有一封邮件只有一句话:“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令人不禁想起那句古典:“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想当初老毛自有其独特豪气,还敢于把《五七一工程纪要》这样的文件传达至全国。如今的党中央再也没那份闲情逸致,对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这类事实也采取“鸵鸟政策”,看来老祖宗那个“黄鼠狼生老鼠”的古训不是没有依据的。

评委会的新闻稿认定“刘晓波已经成为许多中国人为基本人权而冲锋在前的奋斗象征”,借此表彰他为中国基本人权进行的长期和非暴力奋斗,则表明了明确的态度。同时还指出:中国的地位提高了,相应的责任也应增大。中国签署了一些国际公约,却又不遵守它们。另外,中国也没有遵守自己的宪法中有关政治权利的第35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前不久温总理答CNN采访时放话:言论自由对任何国家都不可或缺;中国宪法赋予民众享有言论自由;人民对民主自由的诉求不可抗拒。调子不可谓不高,也涉及宪法权利的落实问题,本来跟诺奖评委的说道不相上下。但他的政府以及他所参与划事的党,似乎尚未进入温之语境,温此次访谈录亦遭官媒雪藏堪称证据。无论事前的警告威胁,乃至事后的竭力封杀,都表现出一种“低级拙劣”,至少不具备那种经常显摆的高屋建瓴的气势。尤其值得担心的是,不能设想高层精英没有预判问题的能力,老温的几次言谈亦可看出这点。他们更可能因利益决定而出此愚策,路易十五名言:“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如果说战争年代那些奔共产党而去的人们还为理想主义所驱动,当这个党成为执政党,奔它而去者皆利益驱动了,所有关于理想主义之说道,都不过掩耳盗铃罢了,所不同者,利剑在掌,谁敢胡说八道,小心看剑!

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无疑是一次冲击,既然老温认同人民对民主自由的诉求不可抗拒,毫无疑问,封杀必是不可能持久的,互联网这个利器很快就会到处“滚雪球”;装傻也是不可能持久的,那只能給世人理屈词穷的印象。我们阅读历史,忍不住会“替古人担忧”般想不明白清廷那些皇亲国戚以及迂腐权贵何以如此冥顽不化;过几十年,后代们当会有我们今日同样的纳闷。中国的历史,鲁迅称之为“鬼打墙”,看来仍适用于今日,缘由恰在于仍是官僚阶级专制所致。

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里把权力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君主专制,第二类是贵族群也即精英阶级的专制;第三类是民主制。改革开放无非将权力从第一类过渡成第二类,无论官府如何高唱“中国特色”,其实并未跳出亚里士多德的手掌心,新贵族群也即共党精英阶级的专制罢了。兜里揣着13亿人民的血汗钱装阔,令其将经济与政治权利还给人民,大致同“与虎谋皮”相去不远。而毛式教育法培育出来的官僚人等,人格与尊严都是扭曲的,同前清那些科举制调教的官僚质同形异,除了恪守旧制之外了无创新魄力。但愿,刘晓波获得诺和奖能够带来一些冲击,不求振聋发聩,惟望略有反思迈一点“碎步”,而不是相反。聪明些的办法是就坡下驴,先以保释名义放人,以后再相机平反;愚蠢的办法是强化打压力度,继续巩固官僚专制,熬过目前困境继续过大年。依愚见,恐怕老胡们的政治智慧会选择后者,但求“维稳”成功,让下一任去应付“洪水滔天”吧!

 

                                                                     2010-10-12 

 


  天道与权利

   
    写《再寻思今年之诺和奖》一文时曾犹豫过所使用的“道”与“福”之表达似有歧义产生之可能,一时没想出更合适的字来。今早外出谈事时,忽然来了念头:本不必限于一字之架构,“权利”二字显然比那个“福”字达义。午餐后回家一看,果然被盐贩子抓了辫子。只是,中国的婆姨烧香拜佛,所求皆恩赐,譬如送子观音,求者不认为自己该有子嗣,便烧香烛磕头贿赂讨好观音娘娘,求其恩赐。换成现代表述,就是没有权利意识。鲁迅一而再、再而三说国人只有奴隶意识,奴隶就是崔健唱的“一无所有”,不敢奢望任何权利。万一有幸,那就属于恩赐,谢恩之心于是膨胀起来,激情高唱《东方红》了。

那么,所述似乎应该以天道与权利对应才是。所谓天道,《孟子·尽心下》有说法:“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各层级均有纲常,仁义礼知的最高境界当算“天道”,大致属于道中至尊,是圣人追求的境界。而“权利”二字曾在学术界扯过几十年,都说是日本传过来的词。大约上世纪末才被指出,这个词原本中国就有,《荀子》便言及“权利”,意指权势、趋利,是个贬义词。

汉昭帝始元六年时,“改革派”民意代表六十余人与桑弘羊等“凡是派”激辩,颇似后世之“真理标准大讨论”,检讨汉武帝之举国体制孰优孰劣。桓宽奉派作记录,写成《盐铁论》,郭沫若称其为“一部处理经济题材的对话体的历史小说”。其末篇《杂论》里评述说:“或尚仁义,或务权利”,堪称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之类似表述。除可窥见“权利”为不齿外,改革派获诏罢郡国榷酤及关内铁官,其余大半主张未获采纳,国企垄断盐铁等资源仍续武帝之策,与邓记改革开放大体相似。可见黑格尔断言:“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并非无端指责之言。

那么东方文化逐天道,西方文化逐权利,大体不错。給“权利”二字注入正当、合理、合法、合乎道德之价值回报之意的,是美国传教士、北大首任校长丁韪良。他在1864年翻译美国人惠顿的《万国公法》,以及其后的诸多著作里反复使用了“权利”这个词,所含之义近乎英文之意,日本学者亦认同他们采用的“权利”一词,正是来自《万国公法》一书中文版。只可惜做惯了奴隶的炎黄子孙读《万国公法》者寥寥无几,细研之人更如凤毛麟角,全不似此书在日本那般君臣共仰。所以无人识得“权利”为何物,乃至于学界泰斗级人物也长期认定它来自日本。时至今日,中国的维权者仍如同过街老鼠,不但要忍受官府打压,在民间亦远不如爱国愤青那般豪气冲天的。

言及此,就不得不涉及那份零八宪章。当初,鄙人亦收到文本被吁请签名留念,只是未从来意。倒不是怯场,而是大概以为不合心意。经历文革磨难及后来反思,我已经从骨子里鄙弃革命了,那不只过是流氓无赖招摇窃国之噱头而已,对于民众,它只能导致灾难。这个宪章字里行间饱含追寻另类天道之理想主义情结,而理想主义恰是养育革命之树的最佳肥料。这不合我的胃口,所以未加理会。

我读过英国工人运动活动家R.G.甘米奇所著《宪章运动史》,它论述了作者积极投身其中的1838-1853年英国宪章运动,还担任了全国宪章协会执委。虽然只是一般性阅读,也看出来宪章运动与欧洲大陆那时风起云涌的暴力革命潮有本质区别。它虽然被说成马克思主义的最早摇篮,但所谋求的是妥协是权利,具体为普通民众的选举权利。其纲领《人民宪章》属于现实主义的政治权利主张,而不是高渺的乌托邦更不是改朝换代。胜利的果实是议会里的席位。曾对其满怀希望的马、恩,认定最早发起有组织反抗的英国工人能够成为他们鼓噪的革命典范,当操纵不了时就鼓励运动分裂;老马还指名道姓批判宪章运动领袖琼斯向资产阶级妥协,损害了无产阶级利益,称其“永远不会被无产阶级原谅”;最终还无中生有诬陷宪章运动“那些领导者都或多或少受贿于资产阶级和政府”。这个老痞子为了他心目中的“天道”不惜造谣诬陷,巴枯宁就被他的诬陷害得很惨,阳寿折了不少。

还在1215年英国就通过《大宪章》限制王权,从此宪章二字就被赋予了理性主义含义。哈耶克用《自由宪章》一书详细论述自由与民主之区别;联合国、奥林匹克皆以宪章表达其宗旨;哈维尔的《七七宪章》亦属权利主张而非国是宣言。所以,我不认为零八宪章具有宪章精神,倒是更接近一份政治宣言,中国该走什么路的宣言。倘若它仅限吁请实现自己制定的宪法所设定的权利而不去搞泛政治化,我会一百个拥护它。

一百多年来,中国有太多这类宣言,面面俱到不着边际。中国不需要夸张的政治概念宣讲,缺失之处是言而无信之违约,不遵守宪法是最大的违约!上梁不正下梁歪,追寻天道淡漠权利的恶果是举国道德沦丧,全社会假冒伪劣风行,越来越多的人恬不知耻,毛先生复辟的皇权遗产是也!爱因斯坦在1930年发表的《我的世界观》一文中说:“在我看来,强迫的专制制度很快就会腐化堕落,因为暴力所招引来的总是一些品德低劣的人,而且我相信,天才的暴君总是由无赖来继承,这是一条千古不易的规律。”说了这些似乎值得补充点什么,对零八宪章的不以为然应该不会妨碍对剥夺刘晓波的权利表示愤慨。或许刘先生在思想境界及学力方面不及哈维尔,但毕竟是一位为民主而拼搏的斗士,我们不应苛求,在中国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他仍堪称杰出。所谓“蜀中无大将廖化充先锋”,我在《再寻思》一文中已经说过,是中共成全了刘的诺和奖,成诺奖“零的突破”之先锋了。反过来诺和奖必然促进中国人的权利思考,不失为一件好事。

还在修改《再寻思今年之诺和奖》文字时,收到王炼利女士发来的几篇文章,因其较长,便暂时搁置,待候阅读。行文至此便有些疲倦,于是停笔找出文章来看。先读王女士推荐的两位年轻人的作文,与她同样兴奋的是,此文颇合我意。于是打住,似乎觉得本文已无必要再延续下去了,不如读一下小字辈的作文还好,他们的思想境界足以印证这四个字:后生可畏。

 


                                                                       2010-10-13

 


附:

两首优美乐章对比后反思

作者:路英杰

 

这篇文章不是我一个人的思想,准确地说它是我和一位网友就两份文献阅读后的评论总结。网友希望我把两人的讨论写一下,以有益于大家对民主的思考。民主是一个宏大的命题,我们两个均非术业专攻,不过是两个关心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青年,自己的一些思考,写出来权当抛砖引玉。如果读者读后有所得、有所思,那更超出我们的期望了。为了行文方便,更为了避免麻烦的敏感字审查,我把时间先的文献称为A文献,后出的文献称为B文献,好在网络的力量无所不在,如果读者愿意,在网上两篇文献都可以找到。

 

一、一份革命性的非革命文件

在捷克民权运动史上,1977年是一个革命性的时刻,深受极权迫害的捷克人民,继布拉格之春后,又一次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就是著名的《77***》(即本文所说的A文件)。如同历史上所有重要的文献和运动一样,A文献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国际和国内背景。1968年,捷克的布拉格之春运动被华沙条约组织的军队镇压,随后的几年里,专制日益强化,人民被剥夺了几乎所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在道德上,整个社会走向腐败,人们带着虚伪的面具:公开场合是忠诚和一片颂歌声,而内心什么都不。这种情况在七十年代中期逐渐转变,人们意识到单纯地指望政治权力自我改变是不可能的,要主动地改变现状。首先,这个觉醒来自一些青年艺术家,他们因为在艺术中渴望表达自我的存在,越过了执政者控制范围,于是冲突不断。在1976年,由于一群青年音乐家在作品中自由表达了自己内在的情绪,遭到执政者的审判,这一事件引起了捷克各阶层的关注,大家不约而同地打破沉默,向当局抗议。在抗议过程中,人们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和被压制的现实。同时在国际上,由于东西方关系由冷战走向缓和,美国总统卡特推动人权外交,呼吁国际社会关注苏联和中东欧国家的人权状况。1976年3月23日,捷克开始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条款。1977年1月,两百四十一位捷克知识分子及各阶层人士签署了一份要求保护人权和自由的宣言,这个宣言就是《77**》。为了维护宣言中提到的权利和自由,宪章的签署人前后向专制挑战了12年,直到在1987年捷克政府垮台。

这是个革命性文件,说他是革命性的,因为这是自两个公约的精神自公布世界后,专制国家中受迫害的人民第一次发出的自己声音,它的精神也鼓舞着其他国家的人民起来追求人权和自由。但说它是一份非革命性的文件,是因为文件本身并没有提出任何革命性的理论或要求。文献以捷克的法律和已批准的两个国际公约为蓝本,在宪章运动和政府的关系上,宣言明确宣布自己是“建设性”的,“七七**”并不打算变成政治反对的基础。它的愿望是为人类共同的利益服务,正如东西方很多类似的民权组织一样,它并不打算提出它自己的政治或社会改良或社会变革的纲领,但它企图在活动范围内与政党和政府当局进行建设性的对话——特别是促请当局注意对某些显然违反民权和人权事件、准备用文字公布这些事件真相、提出解决方法、提出扩大这些权利及保障这些权利的更多的一般性建议、在可能犯错的冲突场合中担任调解人角色。”事实上,“77**”在十年中签字人数只达到一千三百余人,以至于有外国记者问运动的发起人作家哈维尔,如此少的人是不会产生实质性的社会变革。宪*章*运*动的大部分活动是发出呼吁书或抗议信,这在形式上有又有向政府献媚、肯定他们合法性的嫌疑。事实上,捷克政府并没有采纳建议和批评,而是利用各种机会迫害签署者。很多人不理解运动自称的非政治性,指责宪*章*运*动不以激烈的政治方式,推翻共*产*党的专制。国外记者有此疑问,也在情理之中。关于这个疑问,哈维尔有一个精彩的回答,宪*章*运*动的宗旨是唤醒被摧残的公民意识和道德准则。

 

二、一份非革命性的革命文件

时隔三十一年,在遥远的东方国家,捷克77宪*章*运*动有了异国回声。一群中国知识分子起草了一份宪*章,向社会发布。同A文件相比,B文件我称之为非革命性的,原因是文件中所有的要求和条款都很准确,和教科书一样,没有任何错误和纰漏。即使从专业角度看,文本的定义和理论都无懈可击。读完后,我感到B文件不过重复了在政治学书籍中可以看到的所有关于民主、自由、人权、法治方面的理论和定义,从梁启超、胡适、殷海光到《历史的先声》,中国各个时代的知识分子都如是说过,所以,我说B文件的思想和思考模式没有任何创新,在思想史上是一个非革命性的文件。但同时,它又是一个革命文件,正如网友所说:“B文件与其说是一个政治宣言,不如说是一个革命纲领。”通过文本内容,我们可以看到知识分子立法的冲动,其实整个宣言就是一份微型的宪法,网友说是一份革命纲领也不为过。B文件开明宗义就把中共和政府放在受审判的一方,大有“试看今日之域中,竞是谁家之天下!”的气概,勇则勇矣,效果如何,却引人思考。B文件谈到了国家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但他的核心和宗旨是什么?我们可以说重申普适价值,希望把中国“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这是自鸦片战争以来,所有仁人志士的追求和梦想。我也可以这么说,从上小学起,同样的话语伴随我一直到大学毕业。那有什么理由让人们相信B文件唱地更动听?其次,从百年前的维新志士起,中国人民洒下鲜血和汗水来追求这些,但“种下了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凭什么这次、一个B文件就可以一园百年之梦?可以毕其功于一役?在B文件我们看到了一群挥斥方遒的知识分子:普天之下,率土之滨,只有我掌握着真理,我是高明的立法者,是理想国里的“哲人王”。而A文献的起草者之一哈维尔,在文献公布十年后,谈到它的意义时说:“宪*章不是因为它是制定一种纲领去反对另外一种纲领或意识形态而产生的。它无意成为一支与执政党竞争、抗衡的政治力量,它也并不标榜自己比执政者更高明。”“即它不试图从政治方面着手解决社会危机。在民主的国家,或在政治或多或少有些开明的社会里,以政治手段解决危机不失为良策。然而,对于‘宪章’来说,采取这种方法,只能说明它脱离实际,自不量力。对于处在道德危机社会中的公民来说,唯一的、合乎逻辑的、有效的出路,就是从道德方面着手,寻求解决危机的办法。”B文件罗列了所有中国人的梦想,这些梦想都很美。但政治纲领实现的土壤是公民意识,“没有公民,毫无政治可言。”(哈维尔语)。人是需要理想的,一个民族需要仰望星空,但如果一次性梦想太多了,就是空想,中国知识分子不仅要仰望星空,还要有如何到达星空的智慧。但有趣的是,A文献虽然只谈了个人权利和自由,而B文献却无所不包,理想远大,但其实B文献只是一份有终点的政治目标,而A文献却是无限的。因为“政治风云变幻莫测,然而公民意识作为实现任何政治的前提,是不变的。它要求大家像名符其实的公民那样,进行坚持不懈的努力。因此要求每个人都要有勇气,怀有追求真理的愿望,要有良知、思想自由以及具有顾全大局的精神。那么什么时候我们才能说,我们已经完全具备所有这些素质了呢?”(哈维尔语)

 

三、唤醒被摧残的公民意识和道德准则

与B文件比起来,A文件似乎没什么特别高远的理想,没有那种“敢叫日月换新天”的气概,只是很平实地指出我们应该有什么权利,但被剥夺了,我们呼吁政府把这些还给我们。但我在读完这篇文献后,尤其是在与B文献对比阅读后,更感到A文献的伟大,它抓住了民主政治的实质和核心。

无论是专制还是极权,直接迫害的就是人的心灵,它让公民意识和道德准则成为奢侈品。因为当你要坚守这些或者宣布你应该遵守这些时,你可能要面对的是囹圄、流放、污蔑、人身攻击等等,“生存还是死亡?”就不仅是哲学上的思考,而是现实的问题。但公民意识和道德准则是未来民主政治的实质和核心,没有这些,民主制度无异沙上建塔。如果认为只要确定了选举制度、监督制衡、司法独立,民主就可以终结,凭着制度可以享万世太平,那就大错特错。世界上一切制度均会异化,即使民主制度也不例外。当然,媒体可以监督,但媒体可以被收买,况且,媒体自身也是一个利益团体,在很多时候他会为身后的财团说话。而唯有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不会永远和全部被收买,他们是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就像龙应台先生说的“国家是会说谎的,掌权者是会腐败的,反对者是会堕落,政治权力不是唯一的压迫来源,资本也可能一样的压迫。而正因为权力的侵蚀无所不在,所以个人的权利、比如言论的自由,是每个人都要随时随地、寸土必争、绝不退让的。”揆之于历史,我们也会发现英美国家能数百年国泰民安,没有大的政治动荡,真正是自由使之然,而不是民主使之然。比如在英国,资产阶级要求把绝对王权置于民主制度之下,并非他们相信什么民主是什么什么的必由之路,而实实在在是因为利益驱动,他们要发财的自由,但统治阶级不给他们这种自由,于是他们抗争,于是有光荣革命;在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是因为英王法外的剥削,侵害了美洲人民的自由。因为美洲的移民很多都是因宗教迫害才离开欧洲大陆,他们不希望在新的土地上再有新的迫害,于是在战争胜利后,为防止专断的权力对人民的迫害,他们创制了选举、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为防止中央对地方的压迫,从而损害人民的自由,他们设计了联邦制。可以说美国的宪法无一不体现着对无所不在的权力的警惕和对人民自由的保护,因为有了这个才有了以后的妇女参选、黑人参选、废除种族隔离……..。“人民最大”喊喊口号很美丽,但如果面对的是一群只会磕头跪拜,大喊“皇上圣明”的人,再完备的制度也会在一群“圣明的皇上”手里变坏。从这个角度看,A文献的起草者直接抓住了民主政治的核心。他们的方法可能不那么炫目,没有波澜壮阔的画卷,但如涓涓细流,滋润枯竭的心田,让它重新焕发生机。而这生机是民主政治的基石。

我前面说过,专制和极权败坏人们的道德。在这个制度下,迫于权力的淫威,人们或者狐假虎威,成为权力的帮凶;或者随波逐流,成为权力的帮闲;或者虚与委蛇,成为权力的棋子。无论哪一种,都会摧毁人的心灵。人们在假面下生活,公开场合的说法,和私下的议论截然相反。如果他摘下面具,就会面临哈姆雷特的问题。而A文献的签署者,以一种新的姿态展现在习于冷漠、自私的人民面前,告诉他们,原来我们也可以这样生活。由于他们的抗争,统治者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无忌惮。其实在专制和极权制度下,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只是专制机器的一颗零件,不过是由于位置的不同,功能不一样而已。当权者是这台机器的控制部分,人民则是机器的零组件和润滑油。如果机器的每个零件停止运转,不再提供润滑剂,则整台机器必然停止运转。正如网友所说:“政府即使没有变,但公民意识变了。他就会努力为自己争取应有权利和自由。这样就形成一股社会洪流。这样的变革,才是成功的变革。不然的,即使洞八成功了----那也是建立在一片鲜血上的成功。也只是形式上的成功。”从这个角度上来看,A文献的起草者不仅不是目光短浅,缺少大略,而恰恰目光如炬,抓住了专制和极权制度的短板,同时,又在为未来的民主制度铺垫基石。

反观我们的B文件,就如我之前说的100%正确,但一部中国近代史告诉我:我们从来不缺美妙的理论,在我们的话语中缺的是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关心。日俄战争后,中国精英看到一个东方的小君主立宪国打败了西方大专制强国,证明了立宪政体的有效。而且中国人也发现,当时所有的西方强国,都是在立宪政府的基本原则上运作,战败的俄国也在公众的要求下重新召开杜马,向立宪政体方向上迈进。正苦苦寻求救国之道的中国人民认为找到了救国之路。著名的实业家张謇说:“日本的胜利和俄国的失败是立宪主义的胜利和专制主义的失败。”立宪主义的思想在士人、社会领袖和开明的督抚中迅速传播开来。晚清统治者也派了以载泽为首的考察团,他们汇报了对英国和德国政府体制的良好印象,但断定日本的宪政体制最适合中国。在1906年亲王载泽给慈禧上一密奏,云立宪可保万世基业,一部规划良好的宪法可以变成政权的工具也是基于此,晚清政府开始了立宪方面的尝试。也开启了中国的宪政。但研读此时及以后的文献,我们发现中国的宪政主义者有个严重的缺陷: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忽视。在当时社会精英眼里宪政是实现富国强兵的手段,而不是为了限制政府,保障人权和自由。虽然从在《中华民国鄂州约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都约定了人民拥有各项自由权,但在实践中自由和人权并没有成为宪政的核心任务。日俄战争给中国精英的刺激是实行宪政弱小的黄种人一样可以击败高大的西方白种人,而这种胜利都与一个叫“宪政”的东西有联系,如《剑桥中华民国史》中所说“……对他们来说,宪政就是沿着西方路线现代化,……他们压倒一切的目标是强大中国,他们的榜样是西方国家和日本,在那些国家里,宪法和国力看上去显然有联系。”因此在立宪之初,他的目标就与宪政最消极的目标相背离,从宪政较困难和复杂的议会政治和政党着手,宪政留于表面形式,与民众切身利益相远,从这个角度解读建国后的历史教科书批评早期先驱和资产阶级脱离民众也不失正确。其实如果抓住宪政中对自由和人权的保障来说,可以说抓住宪政的牛鼻子:因为在专制政体存在政府对人民权利的侵犯,所以必须立一大法以限制权力,所以政府的权力必须有限;又因为要保证政府的权力能够有限,所以政府各分支必须是分权和制衡。而在宪政中这一部份的执行与民众最直接相关,也最能引起民众的参与,同时,民众籍这个过程可以了解宪政的运作程序和规则,得到真正的宪政启蒙和训练。我没有研读过清末和民初的法律文本,我想如果与以后各类法律、B文件对比一下,一定很有意思。

 

四、民主是工具还是目的

无论A文献还是B文献其实最终都有一个核心问题:民主。A文献的起草者没有谈民主,他们谈的是权利和自由,我读到的有限的哈维尔文章,谈到都是权利、自由、道德、良心。B文献谈到了政治学上所有理论和术语,包括民主。我相信哈维尔也会谈到民主。我要问的是民主到底是工具还是目的,哈维尔没有说在他起草文件时如何看待民主,但依据他的文章和记者谈话,我推测他最关心的是人,可能他会认为人的自由和权利是最终目的,而民主或许只是这样一个工具。而B文献的起草者,无疑是把民主作为终极目的来追求。

我更倾向于把民主看成一个工具,一个过程。其实,世界上的所有制度都是一个工具,用来实现让人生活更幸福的工具。人的本质即自由,没有自由就没有人的一切。不自由,毋宁死,没有自由的生命只是花瓶的绢花,自由是生命的元气。因为自由,生命才显活泼生动。徐悲鸿画的奔马充满生命,像活的一样,就是因为它画的是元气淋漓的自由。鹰击长空,鱼翔浅底,我们感到生命的律动,是因为这些是自由的,试想我们给雄鹰套上璇套,让鱼游在鱼缸,我们还能感到生命的颤动吗?而在目前人类发明的所有政治制度中,民主最接近自由,最可能保护自由,但民主自身也有多数暴政的问题,所以,又说民主只是一个最不坏的制度。民主只是比较接近自由,但民主自身绝对没有任何神奇的功效,可以反腐败,可以解决统一和分裂问题,可以少些贫富差距问题……这些问题民主可能解决,也可能解决不了,正反两方面的例子都有很多。所以,我从来把民主当作一个工具,可以让我们多些自由,少一点恐惧;多一些权利,少一点压迫。然后自由地发财、说话,在与公权力博弈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法治,从而反过来再促进公权力的进步。所以,我不喜欢一些人的民主幻梦,认为民主后如何如何,其实,并不能如何如何。只是我们的权利会多点,但如果不争取,一样会慢慢减少的;会更自由些,但如果不努力,也会一点一点地剥夺。只有具有公民意识的公民才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和保障,民主制度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基于此,我更佩服A文献体现的政治智慧。现代政治本身就是一个寻求妥协和最大公约数的艺术。公民权利和自由既然是普适价值,而且,我国已经批准几个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国际公约,人权和自由已经如杨恒均先生所言去掉了引号,那么我们为什么不以此为基准,重建公民意识和道德准则,从而推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五、反思中国的知识分子

前面是我综合了网友和我的一些观点,既然写成文章,自然不能每句话都写上,只希望能把网友和我的意见都表达了出来。下面的话则是我想说的多余的话,当我说这些话时,我在批评中国当代知识分子,同时,也在批评自己。我是一个企业管理人员,但当我思考中国的历史、当代和未来时,我也愿意把自己看成一位中国知识分子。我认为至少在经济和政治领域,面对其他国家知识分子的思考,当代中国知识分子应该感到惭愧,在这些领域,我们的进出口严重失衡。比如,同样的制度下,哈维尔有“无权者的权力”的思考,索尔仁尼琴创造了古拉格群岛的意象,我们有什么样的思考呢?大多数不外在解释和重复着其他国家的论述,中国有哈耶克的解释者,有萨缪尔森的解释者,有哈维尔的解释者……,但很少有站在巨人肩膀上自己的思考。在荒诞的文革十年倒还有些深刻的思考,比如顾准、张中晓、遇罗克……但老实说很少有直入人性的人权和自由思考,大多数还是停留在政治层面上,顾准――我佩服的一位思想家,在风横雨暴的岁月里,思考了民主咖啡馆,指出了直接民主必然导致暴政,这点和哈耶克有相通之处,虽然因为他的思考“让一代知识分子免遭羞辱!”但坦率地说他的思考,现在看来只有思想史上的意义,哈维尔的《77宪*章的意义》、《无权者的权力》顾准绝对写不出,因为他毕竟受中国知识分子传统熏染很深,习惯于思考抽象的原则、制度、理念,而很少从人性的角度思索政治、历史。这或许也是两份文献思考模式的差别所在,也可能是中国现代化曲折漫长的部分原因吧

(网友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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