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帮老子们教坏的——苏轼《古意》等诗歌欣赏 作者:黎烈南


 

 

 都是一帮老子们教坏的

           ——苏轼《古意》等诗歌欣赏


    古意

苏轼

儿童鞭笞学官府,翁怜儿痴旁笑侮。翁出坐曹鞭复呵,贤于群儿能几何。

儿曹鞭人以为戏,公怒鞭人血流地。等为戏剧谁能先,我笑谓翁儿更贤。


    现在人们大谈特谈教育,可见教育之重要。笔者近来翻阅古人作品,发现苏轼有一首与教育儿童等等有关问题的诗歌,很有意味,在这里,介绍给读者,并一起欣赏与思考。

本诗写了什么内容?说也简单,苏轼看见了这样的现象:一儿童在模仿官府,手持鞭子,抽打“罪犯”;而此儿童的这番游戏,受到了他的翁(儿童之父亲)的嘲笑与辱骂。苏轼则对父亲作了批评,对儿子作了辩护。

当目睹这类家长教育孩子之司空见惯的现象时,一般人也许会忽略过去,但对于敏锐的苏轼来说,这可不是小问题。他感慨横生,立即在他那个思想相当僵化的时代,吟出一首言简意深的七言诗来。

“儿童鞭笞学官府”。一开始,作者就简述了他所见到的现象,并将自己的褒贬意向蕴涵其中。“儿童鞭笞”——你看,儿童手拿鞭子,正在鞭打“犯人”,这样的游戏,一下子就将旁观者(或读者)的神经触动了——小小年纪,还未成年,就高举皮鞭,以鞭笞他人为愉快,这样的孩子,怎么能不令大人担忧呢?

小小儿童,心智未开,看见什么,就模仿什么,学习什么。他们玩的这一套,还不是从大人那里学来的?这里,作者在“儿童鞭笞”后边,加了“学官府”三字——特别指出,他们是从官府学来的。这就把事情的根源,不动声色地点出,实有一针见血之妙。

“翁怜儿痴旁笑侮”。这句话,虽然简单易懂,却有很多转折之意,不可忽略。当父亲的,在一边观看,首先的感觉是“怜”。这怜字,既有可惜,又有怜爱之意。您看,当爹爹的,看见自己的那不懂事的痴儿手举鞭子,怒打“犯人”时,本能地嗅到了一种不良的信息。所以“怜”也。试想,小小孩童,正处于不懂事阶段,竟以鞭打别人为乐,这种“痴”,不是既可怜又令长辈忧虑的吗?因此,紧接着这老爹对孩子的“笑”与“侮”,就在情理当中了。

可就在父亲(他的身份是官吏,作者以下介绍了这一点)在嘲笑并用侮辱性的语言来批评教育自己的儿子之时,他并没有想到,在现实生活中,他自己,不就是这一可笑复可耻的角色的扮演者么?“翁出坐曹鞭复呵,贤于群儿能几何”——作者单刀直入,对这位更值得可怜的父亲批评道:您老人家为官坐在衙门里边,对那些犯人们连鞭打带呵斥的,您的做法,比起那些不懂事的孩子们,能好得了多少?

您看,父亲鞭笞犯人,并不被人嘲笑;而儿子模仿他,鞭打假想的“犯人”时,却遭到了“笑侮”,这是多么不公平!可人们对嬉戏懵懂的孩子,往往责难有加,对那高高在上的长官大人,却完全忽略不问。这不荒唐么?也许有人会说,那犯人是有害于社会的,鞭打有何不对?作为长官,他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惩罚那些危害社会的犯人们,怎么能与玩鞭笞游戏的儿童相提并论呢?

苏轼仿佛早就料到有人会如此发问,他马上给以了明确的回答。在他看来,即使是对犯人,也不应该用鞭笞的方法。因为这种用酷刑的制度与方法,是不人道的——“儿曹鞭人以为戏,公怒鞭人血流地”。儿童打“罪犯”,儿戏而已,并没有真正的鞭笞对象;而儿童的父亲,作为官僚,在雷霆震怒时,则是真的要把犯人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流地的!而把人打得鲜血淋漓,是不把人当人,这是犯罪啊!请看,苏轼在这里直接指出,鞭笞这种方式本身,就不人道。要知道,他这样的观点,是在古代专制社会中以用刑为司空见惯、未可厚非的氛围中发表的,确实非常难得。

“等为戏剧谁能先,我笑谓翁儿更贤”。在结尾,苏轼追溯到事情的起始,笑向那“翁”问道:“同为(鞭笞人的)戏剧到底是谁最早演习的?我笑对老翁说:‘还是儿子更贤于您!’”是啊,没有你们这帮老子们鞭笞在先,这些小孩子,从哪里学来的?看来,最先应当接受教育,并好生反思一下的,就是你们这些老子们!

这些天真烂漫的孩子,还不是一帮老子们教出来的?!苏轼这一“笑谓”,意味深长!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看出,本诗的难得之点,在于作者很早就指出对犯人用刑的不人道的性质,也在于他追问这种现象的责任到底在哪里,并呼吁人们要治本,不要只眼盯着游戏的孩子们,要在成人群体那里找一找原因,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现象。

请注意,苏轼的深刻批判精神,并非是一味指向他人,其实他对自己的批判更严格,更深刻。他的此首不同凡响诗歌的产生,并非偶然。在怎样对待犯人以及与此相关诸多问题上,他很早就有过过人的深刻思考。

在苏诗中,我们常常可以看见一种严肃而带有自嘲味道的自我批判。他对自己的批判,这让今天生活的我们都有些吃惊。请看:

“我本山中人,寒苦盗寸廪”(《监试呈诸试官》)。

“窃禄忘归我自羞,丰年底事汝忧愁”(《山村五绝》其四)。

作者自己经过努力,科举做官,他却说自己是“盗”来了官职;“窃”来的俸禄。这种将作官称为“盗廪”、“窃禄”的说法,表明在苏轼心中,出仕(相当于今天所说的做“公务员”)并非完全是一种光荣的事业;它另有一种令作者深感内疚、痛苦的意义。另外,做官,对苏轼来说,总伴随着一种羞耻感——它关乎鞭打百姓之事:“古称为郡乐,渐恐烦敲搒。”(《送钱藻出守婺州得英字》)你看,做一郡守(相当于今天的市长),到手的俸禄不必说了,还能时时游山游水,怎能不乐呢?可是其中有“恐”!什么恐惧呢——“烦敲搒”啊!“敲搒”,就是鞭打百姓,而“烦”,就是重复不断的进行。试想,对于苏轼这样的士大夫,你让他天天面对鞭挞百姓之事,他能不烦恼,能不悲哀吗?他曾经对胞弟子由沉痛地说过:“平生所惭今不耻,坐对疲民更鞭捶”(《戏子由》)——我们平生所惭愧的(就是坐在衙门府里鞭打百姓);今天(科举成功了)反而不感到耻辱,对那疲惫的小民鞭笞不止!

鞭笞百姓,在古代那些士大夫的心里,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他们对这种差事,有时很痛苦,甚至很反感。但像苏轼的思考深度,似乎还没有人能够达到过。他思考的深度,与情感上的痛苦,就是在今天,也令人深思与感慨。

请看他在杭州为通判时所作的这一首在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诗歌:

熙宁中轼通守此郡除夜直都厅囚系皆满日暮不得返舍因题一诗于壁

除日当早归,官事乃见留。执笔对之泣,哀此系中囚。

小人营糇粮,堕网不知羞。我亦恋薄禄,因循失归休。

不须论贤愚,均是为食谋。谁能暂纵遣。闵默愧前修。

“除日当早归,官事乃见留”——大年三十晚上,本来应该过除夕之夜了,可是我还是因为官家之事,留在都厅里。

过年了,谁不想早下班?苏轼在大年除夕之际,希望早点回家团聚过年,是很自然的。囚犯人满为患,天将暮,他竟还迟迟不能办完案子,显然有些抑郁。不过,您如果理解为作者不热爱工作,那可就错了。

“执笔对之泣,哀此系中囚”——只因为,这官事,不是别的,乃是审问囚徒。苏轼面对这些囚犯们,手执笔墨,悲哀他们的命运,流下了痛苦的眼泪。

审问囚犯时,官员自己情不自禁流泪的情况,在古代诗歌中是罕有表现的。这是因为,被审问者的情形,或犯罪的程度,或事件的原委,都须太守老爷来思量、审度;哪里有流泪的工夫?而苏轼面对那些衣衫蓝缕的“系中囚”时,就忍不住流下悲哀的泪水,这是为什么?

苏轼面对囚犯流泪,原因还是很复杂的。首先,这些囚犯“小人”之犯罪,不是为其它,而是为了“营糇粮(干粮)”——他们缺衣少食,饥寒交迫,才铤而走险,触犯法网的,这难道都是他们的罪过吗?此一悲也;其次,他们在触犯法律后,“堕网”而竟“不知羞”,一脸麻木之状,这真是为人之悲哀。但苏轼的悲哀,并不是只指这些小民——如果这样,那就不是苏轼了;苏轼的伟大,还在于他在为小民悲哀的同时,也在悲悯着自己:“我亦恋薄禄,因循失归休”——我苏轼不是也因贪恋这点微薄的俸禄,迟迟不归家乡,因而失去了人生的归路吗!在此处,诗人将自己仕宦道路的进退失据,与小民为“营糇粮”的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了!

这种联系,看起来匪夷所思;而仔细推敲起来,我们就不得不佩服诗人的深邃思考了。在苏轼看来,他自己与那些所谓“小人”,都是人,都具有普通人所具有的人性;都处于迷途不知返的窘境之中。“小人”们与苏轼(包括与他同类的士大夫们),无论贤,还是愚,其实都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那便是:生存。诗人在此,彻底抛弃了士大夫的大架子,将自己与“小人”平等相待——“不须论贤愚,均是为食谋”。这两句话,看似平淡无奇,其实非常深刻,它把作为人的最基本需求“为食谋”,一针见血地揭示出来,从而显露了苏轼的人人平等的人生观。在等级森严的专制社会里,作者的这种叹息,是何等难能可贵啊!

指出这一点,非常重要。它表明:苏轼的爱人与其他古代圣贤的传统说法有了很明显的不同,从而折射出了一种新的智慧火花。

古代之传统,对于爱人方面的典型论述是:“君子得道则爱人,小人得道则易使。”或“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这些说法纷纭多样,但其基本之立脚点,还是有“君子”、“小人”之不平等之分。苏轼诗歌中虽有“小人”字眼,但他的感悟,已经超越了前人,从理性与感性方面,都达到了人与人之平等的思想境界。这首诗中以其深邃的思考,尖锐的笔锋,展示了那个时代的先进知识分子对常见事物的新思考,使本首诗能在众多审问、鞭笞百姓时自责的古代诗歌中脱颖而出,成为新时代即将到来之前的敏锐先声。

熟悉苏轼词章的读者还记得,苏轼有一首《临江仙》(冬日即事)词,其中有“问囚常损气”(审问囚犯时,正气常常受到损坏)之句。看起来,似平常句也;其实这样的句子,对苏轼的沉重程度,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儒家常讲“养气”。孟子就常说:“吾善养我浩然之气”;可见正气对于古代圣贤来说,是何其重要;但古代志士仁人所重视的这种“浩然之气”,在苏轼看来,恰恰是在作为“父母官”的自己在审问那些“小人”囚犯时,被大大损耗了;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这种“浩然之气”,竟然是在正常办公、开审小民时,散失大半,这对于苏轼来说,是何等难堪与沉重!

“谁能暂纵遣,闵默愧前修”——谁能够暂时把他们遣送回家,过个年呢?想到这里,苏轼沉默了,他惭愧自己不能达到“前修”(前辈贤人)那样的治理境界。苏轼此刻的心理,是极其痛苦与矛盾的。痛苦,是因为,在他的心里,这些小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犯罪分子,他们为了““营糇粮”而“堕网”,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否则等待的他们的,就是死亡。这种被逼迫到不得不犯罪的人群,难道是所谓“盗贼”或“蟊贼”吗?诗人同时知道,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为了使统治者的政权不会动摇,捕捉、囚禁这些“不知羞”的“小人”,还是必要的。一个“暂”字,便将作者试将内心的痛苦与矛盾加以排遣、化解的心理,传达尽致。

 

让人深思不已的是,苏轼将“小人营糇粮”而触犯法网与“我亦恋薄禄”而“盗寸廪”,等量齐观;他最不能堪的即是自己这一“父母官”,审问、鞭笞百姓这一场面。古代中国法律的主要任务,是规定官僚在“小民”犯法时如何处置他们,官僚就是天然的法官。而苏轼清醒之处在于,他深知,作为审判罪犯的法官,他自己本来也有“窃禄”的嫌疑,并不具有先天的合法性,却预先被安排在这种位置上,这是一件很滑稽、也是很悲哀的事情。这种反思,前人还未有过。

由此,可知,苏轼面对一位笑侮儿童的长官,作出一首辛辣的七言古诗,嬉笑中有愤怒,有思考,决非偶然。他首先是对社会历史与现实作了深刻的反思,对作者自己作了不留情批判,然后,才有这精警而又平易的诗歌问世。我中华民族对苏轼这位大作家,给以了崇高的地位;而其中的一些作品崇高之奥秘,是可以供我们永远深细地挖掘的。

在专制社会里,经常颠倒是非,而由于有强大的、由上到下的宣传导向,人们往往欣然地接受了那错误的东西而不自觉。比如说,“父慈子孝”,他总是把许许多多的孝子的故事讲给你听,至于父慈的故事,对不起,少的可怜;又比如说什么“君敬臣忠”,他会告诉你很多忠于君主的道理,至于君主对于臣子该怎样敬——对不起,还是少得可怜。臣子们听到的,或他自己经常说的,也大都是“皇恩浩荡,臣罪当诛”,皇帝一怒,不杀你只怕是大便宜了。苏轼的《古意》这首诗让人联想很多。笔者联想到此,不知敬爱的读者,您联想到了什么?

阅读了第一首诗后,再来看笔者的题目,你会觉得苏轼指的“翁”应该是别人,并不包括苏轼自己;而当我们拜读了他的《熙宁中轼通守此郡除夜直都厅囚系皆满日暮不得返舍因题一诗于壁》一诗后,才知道,苏轼对自己的批判更加严厉。由此,可知,他《古意》中的“翁”,其实也包括了他对自己为官的反思。

如果我们能把苏轼从九泉下唤醒,他或许会说:“请把题目改为‘都是我们一帮老子教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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