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是普通民众的地狱:莫兆明与杀害他的凶手之死 作者:碧琼子


 

 文革是普通民众的地狱

       ——莫兆明与杀害他的凶手之死

我一直很惊异为什么有人会怀念文革。

渐渐的,看出他们其实有几种情况:相当一部分是年轻人。他们没有经历过文革,而文革的反思被或明或暗的禁止,使他们难以看到符合历史真实的史料,因而受人忽悠而不明真相;一部分人本是文革经历者,今天又失业,下岗,处于生活的底层,长期被专制思想欺骗和愚弄,思想还停留在文革时的认识水平,加上对今天的铺天盖地的腐败,令人咋舌的贫富悬殊,暴力拆迁……等等的不满,因而对文革做了选择性记忆;而有些所谓学者专家,不管他们是否亲历过文革,他们所在的地位和视野,完全可以使他们看到文革的真相。他们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美化文革,就完全是出于很深,很可怕,很阴险的心机。乌有之乡的理论家张宏良先生,就把美化文革,极力打压对文革的反思作为他的理论支柱之一。这方面的“高论’很多。例如,他说“文革打到了资产阶级当权派,中国人民充分享受了民主。”似乎国人梦寐以求的民主,早在文革就已经实现了,哄得有些人一楞楞的呼唤第二次文革到来。

文革是国人不可能绕过去的一页。这些对文革的或者糊涂,或者错误,或者蓄意歪曲的论调,都比将成为当今社会改革的障碍。

文革中普通人的命运究竟怎样?是获得了大民主,言论自由,当家作主,还是完全是另一种处境呢?文革对于普通百姓,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这是大是大非问题,必须弄清楚。

这里说说我的同学莫兆明以及杀害他的凶手之死。

莫兆明,柳铁一中高28班学生。活在今天,当是明星一样的人物,会是享有众多追星族的标准帅哥。他多才多艺,会唱歌,会作曲,会吹小号,又是相当不错的乐队指挥,当许多人还不知什么是水球的时候,他就参加省里的水球队,比赛获得名次。他身材魁伟,性格温和,待人彬彬有礼。文革中虽也顺应潮流,参加了一派群众组织,但他只是搞文艺宣传,连大字报都没有写过。

1968年2月21日的早上,“联战”(柳铁地区422观点的中学生组织)的文艺宣传队“大喊大叫”战斗队,刚刚排练完节目,莫兆明来找他们队长陈宪中,邀他一起上街去。同行的还有莫的哥哥莫兆光,车辆段的工人段达奇。莫兆明说,他的小号的号嘴坏了,要到地区文工团(地处柳北)去换一个。

走近江滨饭店时,发现气氛不对,街道上不见行人。他们一问,方知十几分钟前造反大军(柳州市422观点)的人到这里抢枪,冲上三楼楼梯时,驻江滨饭店的某某部队开枪打死了人。在江滨饭店街道的廊檐下,躺着一个被打死的老头,尚无人收尸。

他们估计过不了河了,就干脆再走两步看看。街上人渐渐的人多起来。有一个穿着颜色较浅的军装的部队,(驻守滨江饭店的某某部队穿的是颜色较深的军装)出来收拾局面,抬走那个被打死的老头,疏散群众。走到鱼峰路,莫兆明一行发现这里涌出了很多群众,全是造反大军的观点,他们情绪愤激,只要听说是某某部队的,就围上来辩论,抢帽子,甚至喊打……已有几处某某部队的士兵被围,那个浅色军装的部队在为他们解围。

莫兆明一行看见,有一帮群众围了两个士兵。这两人年纪很轻,个子也小,面对围困他们的群众讲不出什么话。他们猜那是新兵。问他们是哪里的,他们说是驻铁二中的。莫兆明等知道驻铁二中的部队就是某某部队,不支持自己所在群众组织的观点。但又知道这支部队刚刚从越南回来,不知道国内的文革情况,感到应该帮助这两位新战士,使他们免遭群众围攻。莫兆明就出面对群众讲,他们不是江滨饭店的(事实上同属于一个部队),你们不要围攻他们,又说,我们是“工机联”的(422观点),请你们相信。这样群众才放了这两个解放军。可才走几步,他们又再次被围——因为江滨饭店死了人,愤激的群众已失去理性,只要看见穿深绿色军装的就围。莫兆明就请这两位解放军和他们一起走(他们回校的方向和解放军回驻地的方向相同),边走边不断地向群众解释,他们不是开枪的部队。

他们経飞鹅路回校。这是必经之路。走到探矿厂(探矿厂紧靠飞鹅路边)门口,发现这里也被联指(对方的群众组织)的武装力量戒严了。他们把沙包垒在门口,当街筑成临时工事,架上重机枪,不让行人通过。整条街变得空荡荡的。莫兆明一行走近时,从探矿厂里面冲出十几个联指武装,为首的一个拿着一把驳壳枪,喝令莫兆明一行举起手来,不让他们通过。

莫兆明说:“这是大街,你们凭什么不让我们通过?”话刚说完,就听见有子弹上膛的声音,莫兆明不理他们,继续往前走——当时的顺序是莫兆明走第一,两位解放军走第二,莫兆光和段达奇第三,陈宪中最后。据当事者陈宪中先生回忆,他们走了不到五米,那些拿枪的人喊:“当兵的跑开!”两位新兵下意识的跑到附近的语录牌底下,枪就响了。驳壳枪响的第一枪,后面的枪声响成一片。蓦的陈感到自己的腿像火烧似的剧痛,就滚到了路边。

一会儿,陈爬起来,看见莫兆明已经中弹,栽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他是被驳壳枪打的,也就是说,是被那个为首的拿驳壳枪的人杀害的。

莫兆明就这样被枪杀了。

超越了派性立场,主动护送两位被不明真相的本派群众围攻的观点和本派不同的解放军新兵的中学生莫兆明,就这样被枪杀了。被无缘无故的枪杀了。

当时的柳铁,两派已经签订了联合协议,实现了至少是表面上的大联合。

此事发生后,工总(本派总部)的人来找过陈宪中,联合调查组(两派代表及支左部队代表)的人也来找过他,核实事实。但由于事情背景太复杂,太纠结,他们都想淡化此事,把它讲成是误会,不提护送解放军的事——可莫兆明一行的确护送了两位解放军,而且明知他们的部队和本派别的观点不同。

后来知道,当天事发时有两位6984部队的解放军走在莫兆明一行后面。枪声响后,他们中的一个就和莫兆光一起把莫兆明抬走了,另一个护送了那两位新兵。

不久他们复员。复员前他们到陈宪中家看望过,又去看望了莫妈妈,还给陈留下了地址和姓名。但是他们有纪律,不能随便说话。

如果当时有关权力方面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秉公执法,那么这件事情是很容易得到真相,很容易把凶手绳之以法的。但是没有。没有人这样做。

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一桩命案,一桩当街筑起工事,架起机枪,在光天化日下随意射杀学生,致一死一伤的命案,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中学生莫兆明,风华正茂,难得的超越了那年头正疯狂的派性,怀着善意,主动热情的帮助两位被围攻的解放军新兵的中学生莫兆明,就这样在走路的时候,在经过一条必经的大马路的时候,被枪杀了。

这就是文革,这就是大学教授张宏良所说的“享有大民主的”文革。

事情还不止到这里。

该年八月,省革委会成立后。省报一连九篇社论,号召“对阶级敌人刮起十二级台风”。——我们知道,在民主国家,只有法律意义上的罪犯,没有人为划定的敌人。我们这里的“阶级敌人”这个概念,内涵模糊,外延可随人为需要而随意扩展。1968年,这个概念就几乎是针对整个422组织成员的。柳铁一中在工宣队进驻后,原422派的老师学生,就几乎人人遭受迫害。在“2.21”中无辜遭受枪伤的陈宪中,被关进学习班,批判斗争,毒打得在操场上滚来滚去;在中心医院,莫兆明的母亲被揪出来,批判斗争,强制劳动。事因竟然都是因为莫兆明被无辜杀害这一事件!

谁人听你说理?何处可喊青天?整个校园,间间教室都是批斗场,毒打声,呵斥声,受害者的惨叫声,呻吟声……不绝于耳。

这就文革,是普通中学生的文革,普通教师的文革,普通劳动者的文革。一位作家说得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无门可出,这就是地狱。

受害者一方如此。那么,杀人者一方呢?那个随便在马路边筑起工事,架起机枪,随便射杀学生的凶手,他的结果怎样?

他当时没有受到任何追究。

电影《刘三姐》(它也在文革中被批判,打成黑电影,刘三姐的扮演者受尽迫害和凌辱)中,壮族歌仙刘三姐唱到:“大路不平旁人踩,情理不合众人抬。”约1968年底或1969年初,有人偷偷的给陈宪中递条子,告诉他,打死莫兆明的是探矿厂的武斗队长,名叫兰某某(当时姓名确凿,时间长后忘记了名字)。到1975年,形势已比较安定,陈宪中就和莫兆明的哥哥莫兆光去找探矿厂革委会,要找这个姓兰的人。革委会回答说,这个人已经不在了,他在外地的武斗中被打死了。

凶手没有得到更好的下场。他亦为那场革命送了命。

他当初为什么要射杀莫兆明?射杀一个从门口过路的素不相识的中学生?且他正从容的和解放军同行。蓝某已无法再开口说话。我们唯一可追寻的线索,是当时调查组曾说这是“误会”。对于“误会”,我们是否可以做这样的解读:兰某某本来是要杀另一个人的,但错杀了莫兆明。那么,那另一个人是谁?即使他真的有罪该杀,就可以由一个普通工人(蓝某),不经任何法律程序,当街筑起工事,架起机枪,去将他射杀么?结果错杀了人,就像杀了一只鸡,一只蝼蚁,恁事没有么?而他自己,自以为得了天条,那般嚣张,却也难逃送命的下场。

这就是文革,有太多的罪恶,太多的黑暗,太多的阴谋,太多的诡谲,太多的暴力,太多的杀戮,太多的血腥,太多的谵妄,太多的迷茫,也有太多的愚昧……你无可逃遁。“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要革命的就跟我们走,不革命的滚他妈的蛋“,最终,你不是莫兆明就是蓝某某,你不是受害者就是施暴者(从根本上说。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也是受害者),你两者都不是,你也会是他们的父母兄弟,姊妹,丈夫,妻子,儿女,同学,同事,朋友,邻居……你也同样生活在战战兢兢的恐怖当中,时时刻刻如惊弓之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祸从天降!

这绝不是个别例子,不是笔者以偏盖全。按照叶剑英1978年12月13日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的说法,文化大革命发生的10年期间,整了1亿人,死了2000万人。莫兆明所在的那个省,根据不同资料来源,文革死难者有说八万的,有说十二万的,有根据公安厅的户籍统计,说37万的,我们取个平均数的中间偏下值10——15万,也已经是日寇南京大屠杀的三分之一到一半人数!还有无数的人被抄家,关押,批斗,毒打,抢夺住房,赶出家门……人的生命权、,财产权,思想和言论的权利、个人尊严……这些最根本人权,在文革中都被践踏无遗。这种血流漂杵,尸堆成山的情况,竟然被说成是什么“大民主”,是地地道道的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文革之对普通民众,是不折不扣的地狱!

对于凶手蓝某某,我想,如果我有权利,我愿意宽恕他。因为,他亦是父母所生,我不相信他生而凶残,生而嗜血。假如真有所谓灵魂,他当感受到他的父母失去儿子,他的妻子失去丈夫,他的孩子失去父亲的巨大痛苦和由此带来的生活困顿;他会为自己愚昧的受人支配,他乡送命而后悔。

不是忘记了莫兆明遇难带来的彻心之痛。像美国人在为32名校园枪杀受害者祈祷时,也为凶手赵承熙祈祷一样,像教皇保罗二世亲自到牢房向刺杀他的土耳其凶手表示宽恕一样,这一切都是为了悲剧不再重演。

不能宽恕的,是事到今天,还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揣着明白装糊涂,蓄意颠倒黑白,美化文革,误导民众,并抡着狼牙大棒,凶神恶煞的不许人们谈及文革的那些人。他们的政治主张实现,中华大地又将血流成河!

 

 碧琼子文集:http://hxzq05.d68.zgsj.net/showcorpus.asp?id=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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