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睡觉的处理(外两篇) 作者:笨人


 

 开会睡觉的处理

政府从严治吏,公务人员作风成为热点,近期就颇有几例与会者跌入梦乡而失官去职的,引得民众叫好。政府颇为自得,便顺从民意声言开会睡觉者是庸官,发现一例处理一例,绝不姑息。

我倒觉得这板子打得未必公平。是否应当问问为什么有人开会睡觉?原因大概不外有二:一是昨夜未睡好或身体欠佳,挺不住了;二是对会议内容无兴趣。这后一点又分两种,一是无事业心或责任心,当和尚不撞钟;二是会议内容空洞或根本没必要开。

不必急于处理开会睡觉者,应当想一想开的会有无必要、有必要的会内容充不充实。比如领导讲话言之有物还是放空炮?学生在课堂上听课,如果老师车轱辘话磨豆腐,学生不睡觉也是思想开小差,这能怪学生?有人说,学生上课是学生自己的事自己的时间,听不听是私事,可公家开会是公家时间公家事,你身为公家人睡觉是浪费公家时间。那请问:公家时间是用来办好公家事的,你空话大话虚话,是不是浪费公家时间呢?托尔斯泰的《复活》中的那位官员,出庭时不考虑审判,却想着会情妇,依我看还不如让他睡觉。

我也坐过机关,依我的经验,凡研究实实在在研究问题或聆听精彩报告的会议,并无睡觉者,反之,某些会开也行不开也可,某些讲话哼哼哈哈之乎者也莫名其妙,不睡觉是出鬼了。依我看目前政府及政府式企业的会议至少应减掉一半。报上今天宣传某机关减少会议,把会议内容作成文件发下去,节省了会议经费;明天又称赞某机关减少发文件份数,把文件的内容改成开会,节省了纸张。这些把戏的根子在于机关至少一半的事情不需要做而实际上没事找事做。如此,会议如注水牛奶,淡又无营养,也就难怪有人睡觉了。要是这样,真不如让人家睡,至少能把身体搞得好一些,减少患病减少国家医疗费用。

所以我主张对开会睡觉一事反着处理:先查会议有无必要开、讲话是否言之有物。若答案是否定的,则处分会议主办者,对睡觉者给予表扬;若答案是肯定的,再处分睡觉者不迟。

                                                                              2010-10-05


重要”的讲话

看新闻,国家每天都有会议,会议必有领导人讲话。报道领导人讲话时必称“重要讲话”。

我不解:讲话还要加上“重要”这定语吗?某些事可以分“重要”、“比较重要”、“一般”(不重要),如同国家保密级别分“绝密”、“机密”和“秘密”一样。同理,既然讲话有“重要”的,就必有“比较重要”及“一般”的。可领导讲话能称为“比较重要”或“一般”吗?

现在的诸位连“重要”讲话都似听非听甚或公然违背,若宣布是“比较重要”,那肯定没人听了。再往下,若再有“一般”的,即不重要的,那又何必讲呢?不咸不淡的话让别人在下面听有意思吗?其实中国称讲话“重要”与否,并非根据讲话本身的“重要”与否,而是按讲话的“人”“重要”与否。比如局长在会上部署扑灭森林大火,话虽重要,但却不能称“重要”;而某些大人物即或讲某地风景不错,也算“重要”。当年农民吃不饱饭,领袖说应当“忙时吃干,闲时吃稀,不忙不闲半干半稀”,这本是老农民人人都懂的道理,到了报纸上却成了领袖的专利,当然是“重要讲话”。人的神经本来很敏感,但频繁刺激,敏感度就大降了。

据我观察,世界上多数国家领导讲话不称“重要”,可事情办得并不比我们差。

                                                                            2010-10-05


 读报有感

日前有消息说,湖北省作家协会拟从网络写手中吸收会员,在网络发文超过几十万字——记不得准确数字了——者即可申请;又说中国作协某副主席也支持此举。几天后,该省作协主席声明说是媒体误解她本意,她本意是说网络写手写得好的,就出了书,捧着书去申请加入作协是可以的。因为“总要是文学作品嘛”,可见在主席的头脑里,不印成铅字算不得文学。以此类推,网上的音乐算不得音乐,网上的画作算不得美术了。不料又几天后,媒体又确认湖北作协否定了这位主席的说法。真也不知道该信谁才是。

作家协会会员,当然前提是作家,宽泛地说,除写政史哲经理工农医等专业文字者外,皆可入此列。不过光写不行,要有一定质和量,否则小学生作文也要算作家产品了。这质和量怎样来检验呢?唯一的标准是读者,确切说要有一定数量——虽然数量多少没有标准——的读者才算作家。这“一定数量”从何而来呢?要靠发表,让读者见到,读了,甚至于比较或非常爱读才行。“发表”,古代不论,现代系指公开出版的书刊。简言之,是读者造就了作家。要说明的是,读者造就的只是名义作家,就是说,因为作品发表,读的人多起来,你才有了作家的头衔。但读者并不能造就实质作家,虽然读者可以促进作家水平提高。这很简单,才旦卓玛成为歌唱家是因为家放牧时就具备了歌唱家的实力。

接下来的问题是,眼下的所谓作家,就是那些发表过作品,已入或未入作家协会的,实在不好笼统而论。我认识的某些作协会员,发表过若干篇不香不臭的文字,就成了作家,而未有作家称号却写出许多好作品的却大有人在,例如王小波。这有些像某武林高手,隐居于市或山,什么全国冠军之类真来过招,也会败在他手下。这种事很多,郭德刚并非相声艺术家,仅几年前,除了北京民间,全国知道他的几乎没有,可他的相声却远远好过国人皆知并在央视频频上镜的蹩脚搞笑者。郭德刚的闻名遐迩,靠的是观众,并非借助媒体,观众认可度成就了他。作家呢?也理应如此。有的小说,开印就几十万册,出版社你争我夺,读者趋之若骛;有的则勉强二千册,还要请编辑吃饭,或干脆自掏腰包买书号出版,无论是用以自慰拟或是当敲门砖,总之是摆上柜台无人问津。当然,也有作品好而读者不认或暂时不认的,凡高的画,他在世时无人识货,死后却价值连城。这是个例,不说它。有的大商场,对各商品部销售额排行,连续三个月排末位的,淘汰。如果作家按销售量定,不够一定量的请退出作家协会不知会怎么样?

更大问题是,倘若把作品放在读者这杆秤上称量,那就得给作家提供展示的机会和条件。在美国要想当总统你尽可以向公众演讲,公众认不认可,由不得你。作家想让读者认识就要请读者看作品,怎么看呢?发表在书刊上,可这在中国并不容易。一是政治标准,个中复杂难缠,十分了得;二是经济效益,没有卖点不行,性呀,杀人呀,三角恋爱呀等等才行。三得有关系,在业界如鱼得水。这样看来,能否发表,能否被读者承认,还早着呢,许多作品在读者不知道时就胎死腹中了。以今天的出版体制,当年的萧红萧军丁玲等等,大概就不会有当作家的机会了,就连鲁迅周作人也未必能行。鲁迅诸公当年是如何破土而出的呢?很简单,那时出版这种事是出版社自己的事,几乎没人管;即便是大版社狗眼看人低,你可以大阵地不发找小阵地,小阵地不发,自办阵地就是。那时的出版社多数不过是一间民房三五同仁而已,未名社就是七八个同仁出钱办的,由惨淡经营到读者认可,造就出一批著名作家。老实讲,旧中国黑暗,但对出版还是比较宽松的,不然,鲁迅那些骂政府的文字怎么会不断发在报刊上?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看得非常紧,几成禁区,发表和出版成了某种专营。

这实质是剥夺了公民的发表权,也剥夺了读者的选择权,是违背宪法侵犯公民权。《新闻出版法》从二十年前就起草,至今不能出台,是因为新旧体制的角斗难分胜负。可时代发展是谁也没想到的,互联网太可怕了。例如对官员的监督,由反右时的给官员提意见就被打成右派,到改革开放后不打右派但渠道不畅,再到网民群起而疾呼,这变化的确是进步。网络是阵地,书刊不发自己发,读者看不看全凭自己,写和读两者都是我的事情我做主,当政者也不得不正视。现在作协吸收网络作者,果真实施,是有意无意向国家出版法规的叫板,将使国人在发表权上有突破性进步。

由此,国人的言论自由当以此为契机,有望取得突破;近年来互联网上“打周老虎”、“房管局长抽天价烟而下台事件”“辽宁某市领导子女违规拟提团市委副书记终止”、“南京房产局长抽名牌烟照片上网导致撤职”可证。国人是公正的,言论自由并不可怕,要说害怕只能是心中有鬼的当权者。

                                                                               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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