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 作者:董浩


 

 底线

这是个什么社会?

回答这问题可以有许多角度,但从文明道德的角度说,那可以断言的是这个社会是没有底线的社会。任何非人性、冷漠、极端自私等事情出现,都用不着惊讶。所以凡是看到比如女童被汽车碾压而痛苦,看到救人反被讹会不平,看到警察打嫌疑人而惊呼,看到城管暴打小贩而气愤,看到政府违法强迁会大声呼吁……可见有这些反应的人是善良的。总以为这个社会是有底线的。可想问的是,看见上述情况时,这些善良的人会挺身而出吗?我想,面对这个问题至少有一大半人回答是否定的。

在佛山女童被碾压后广东有一次关于救助的民意调查,结果是70%的人表示在碰到类似事情依然不救助。其实,这一定不是最后的结果,坊间俚语说没有最X,只有更X,由此可以预见的是不愿救助伤者的比例一定会继续上升。

这不?10月20日凤凰卫视的锵锵三人行,其中有一段说重庆有一客车翻入河中,19人被淹,有一壮士入水救人,19人被救了,而壮士却因下水时间太久而得了什么病,无人过问(包括被救的19人),记者采访过问,说是都在忙唱红歌。

对广东关于救助的民调,这个丝毫不足以大惊小怪的70%却引起大哗,恐怕这就是广东官方组织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大讨论的初衷,这真是奇怪,还真是事情不闹大都是小事?

从近几年来,比较著名的是自彭宇案开始到许云鹤案再到女童被碾案,折射出什么?中国素以礼仪之邦著称,国人向来把仁义礼智信作为做人的准则,是谁摧残了中国几千年开得道德水准?是什么导致所谓的泱泱大国如此道德沦丧?

几十年前,社会上就有这样的戏谑,问:领导最怕什么?答:最怕群众团结;问:领导最爱什么?答:最爱群众内斗。嗟乎,分而治之,此驭民术也。

自中共建政之初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整个社会长期处在动荡不安以及没有安全感中,这种动荡的外化就是政治运动。而政治运动的最大的特点就是摧毁人性,当局鼓励夫妻亲人之间、朋友同事之间的相互揭发,倘若拒绝这种揭发,便即刻株连,其状可超过被揭发者;可即使揭发了。也要株连,稍可慰藉的是加个“可教育好的……”状语。是以揭亦忧,捂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而为这种摧残此作出注脚的是毛泽东的“与人斗,其乐无穷”。所以就有“引蛇出洞”和“阳谋”论。

可悲的是这种一以贯之的对人性的摧残从来没有停止过,尽管历届政府总在提倡诸如“以德治国”、“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这种倡导在这十几年里可曾生效?事实是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的跳水,犹如这几天的上证指数。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以上种种口号只是一种点缀抑或是一种姿态?因此,有理由怀疑执政者没真正想扭转几十年来的道德崩塌的考虑?

改革开放以来,就具体的对道德风尚的破坏,首先是彭宇案的判决开了个很坏的头,法官看上去很公平,但却是违反了除公平正义之外的另一个立法原则——那就是公序良俗。其次,反映了法官的冷漠和麻木,“不是你撞的,你怎么会去扶?”这个反问句直教人不寒而栗,而这个反问暗示了这种冷漠是自上而下的,是从国家机器开始的,难怪许云鹤案也会依样画瓢,得出因为“不能证明撞,也不能证明没撞”,所以要承担责任的荒唐结论,这种看似公平的做法其本质是最大限度地破坏公平;再次,从更深层次看,这些法官不知道“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因此,除了说这些法官受多年冷漠教育外而导致现今的自主思维外,就剩下雇佣思想了。以上两案除了法官机械地照搬法条,实在看不出这些号称人民法院的法官有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的意识。

人性最柔软的部分,莫过于对弱小生命的不忍之心。当人们面对需要救助时,都会情不自禁地伸手相帮,但这个时候就会有两股力量出来阻止这种善举,一种是60年人性文化遭到摧毁而形成的下意识的冷漠;另一种是近年来国家机器倡导的抛弃公序良俗的行为。人皆有趋利避害之心,当救助的成本大于救助行动本身时;当因法院机械地套用“无因管理”而致公序良俗于不顾的时,任何正常人看到有弱小生命受伤害而绕道就变得太正常不过的事了。尽管这种绕道是令人唏嘘的。

都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何况有头顶高悬的国徽的判决?本来人们从现实中已经领教了救人是自找麻烦,可一旦法院如此冷漠的判决,无疑使人们把这种救人是自找麻烦的实践上升为指导行动的理论和有自主意识的自为行为。

那么这些法官生来就是没有正义的冷血的?当然不是,那么是什么造成这些代表国家审判的法官如此“草菅人命”和破坏社会公序良俗的?究其根源,无非是把党性和人性人为地对立起来,这种二选一的对立是“祖宗家法”。

当今社会见义勇为成为奢侈品,见死不救成为主流价值观;人人都冷漠旁观,以邻为壑,自扫门前雪,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守望相助却成了媒体述说的故事,中华民族的道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沦丧。

一言以蔽之,社会道德的巨大跌幅,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政府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去年,有个宜黄官员把道德沦丧的责任归到国民身上,提出“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的颠倒本末的观点,这种第三帝国戈贝尔式谬论实在让人齿冷。

正所谓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因为政府责任之一就是教化国民。那么政府怎么教化国民的?俗话说,言传不如身教。所以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折射的是执政者的道德水平。当官员们贪污腐败成风,草菅人命,司法公正屡屡被突破,政府政令不畅,有法不遵,甚至违宪违法,社会风气又怎么会好呢?所以我们在谴责路人冷血的同时,更应该认真反思这冷血从何而来。其身不正,何以正人?国人的冷血,其实是政府腐败的必然结果。

在佛山女童被碾压的2天后,中共中央召开十七届六中全会,讨论中国社会的文化建设,一周后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制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六中全会公报发表,“我国文化改革发展,显著提高了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显著增强了国家文化软实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无话可说。

中央释放的信号既是明确,可又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不确定的至少有两个。一、道德文化建设是针对谁的?换言之,谁要提高道德文化水平?仅仅是公民吗?二、国民的失信行为可以加大惩戒力度,可是谁来监督政府?

白岩松在《新闻1+1》里大声疾呼,政府要为百姓做好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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