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文革那些荒唐的理论 作者:碧琼子


 

 说说文革那些荒唐的理论

一位朋友早年毕业于湖南师大,文革中曾是当年著名的“高司武工队”的骨干成员,并曾因此入狱。出于对文革的深恶痛绝,我零零碎碎地在做一点文革民间反思和研究,便请他讲讲当年故事。他说到他们的组织当年在被中央宣判政治死刑后,曾一度准备退到湘潭的大山里去打游击。知道某某部队的正规军架起枪炮,要对他们进行武力围剿时,方才缴械。

我吃惊得睁大眼睛,“说:“既然中央已经把你们彻底否定了,为什么你们还要顽抗?”他长叹一声说:“唉,你不知道当时有一个‘两个司令部’的理论……”

处于常态社会的人们,对文革中人们的一些反常的疯狂举动,实在无法理解。都疯了么?一些本来坐在树阴下朗读外语,编织着天边的玫瑰色梦的文质彬彬的学生(例如高司武工队,其成员就基本是大学生),一些拿惯了钳子扳手锉刀的老实本分的工人,一时间却蜂拥着去抢夺军队的枪支弹药,去参加真枪实弹的武斗,浪掷自己的生命和鲜血……

但那些毕竟都发生了。留下重庆歌乐山的红卫兵墓园,留下数亿百万计的找不到归宿的冤魂。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当我们把事情放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考察,就会发现,当年,孵化和鼓励当年那些疯狂行动的,有一整套坑人的邪恶的文革理论。

让我们撮其扼要略作列举和简析。


一、所谓“两个司令部’的理论

意思是说,党内除了以毛泽东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外,还另有一个与之对抗的“资产阶级司令部”,一切镇压群众的行为都是这个司令部所为,而毛泽东是坚决反对这个司令部的。此理论源出自毛泽东的《炮打司令部:我第一张大字报》:“……在五十多天里,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些领导同志,却反其道而行之,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打下去,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恐怖,自以为得意,长资产阶级的威风,灭无产阶级的志气,又何其毒也!”在这段话里,毛泽东明确地指出,党内存在另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并且把前一段运动(“五十多天里”)中镇压群众的现象,巧妙地推到了这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头上——事实上,这五十多天的运动,完全是按照历次运动的惯例展开的。在此前的1964—1965年开展的四清运动,早就是把矛头指向群众和广大基层干部,”镇压群众”,打击一大片。而这些做法,曾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肯定,被总结成“桃园经验”广泛推广——于是,这张大字报就成为“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揪党内走资派”的总动员令、基本理论和纲领。而应“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之运而生的造反派,自然而然的以此为行动纲领,成为在以后的运动中指导自己行动的基本理论依据,并逐渐变成在运动中认识问题的思维方式,思想方法——

既然党内存在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而在运动中,各省市地方官员,各军区军分区基本都被红头文件批示“犯了方向性路线性错误,”,那么他们也就理所当然的被看成是’资产阶级司令部”,至少是“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而造反派,在运动前期中期,大都受到中央领导人以致红头文件的肯定,这些自以为拿到了令箭,对政治斗争一无所知,又对毛泽东崇拜有加的的家伙,渐次的就会陷入这样的思维窠臼:得势,就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对我们的极大支持”;失势,受挫折,遭打击,以致被镇压时,就会认定“这是资产阶级司令部”之所为,“我们要用生命和鲜血保卫毛主席,保卫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这就是已经面临灭顶之灾的湖南“高司”,竟然打算退到湘潭的大山里去打游击的原因,这也是广西“422”面临全面围剿,仍浴血反抗,直到看见自己面对的是正规军,方才举出白旗,却已不被受降,还不知底里的原因,是南宁展览馆的那些冤魂,死到临头,还在墙上用鲜血涂下300多个“忠”字的原因——他们的胸中还揣着一腔正气呢!

是这一堪称万恶的理论,从思想上武装了造反派,利用了造反派,把他们引向疯狂,又诱使他们自蹈死路。

党内有两个司令部吗?没有,至少是当时没有。就是刘少奇这个“党内最大的走资派”,对毛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趋之犹恐不及呢!“毛泽东思想”的概念是由他首先提出的,运动初期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是收到毛高度肯定的四清工作经验的延续……不好听的说,假如文革中党内真的有个什么其他的司令部,出来牵制一下文革的疯狂行为,国家民族的损失也不至于那么大。

当然,在不同时期,针对许多问题,党内的不同看法肯定是有的。毛自己不是也说,“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么”?

发扬党内民主,今天仍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发现一点不同意见的苗头,就欲置对方于死地,甚至蛊惑不明真相的群众,不惜搞乱整个国家,是什么行为?


二、“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则不能矫枉”

语出《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这是对过激行为乃至暴力的煽动。文革伊始,驯良的国民,虽然不少人曾经从书上看到过“戴高帽子”“游街”之类的事,但大多系隔着历史的远观,极少人看过实情,知道真相。一旦真有人抓了自己的老师,校长,父兄,同事……戴上高帽游街,大多是接受不了的(笔者首次看到母校的党委书记被游街,就不忍正视,难过的躲到路旁的小树林里)。但“这是毛主席领导的文化大革命,要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则不能矫枉’,群众的过激行为是必要的。”在这一理论的蛊惑引诱胁迫下,”内心的同情心被一点点挤掉,善良被一寸寸压缩,暴戾之气如野草般生长。

与此理论配套的是大批”中庸之道”,讥讽排斥“中间派”,“要革命的就跟我们走,不革命的滚他妈的蛋”,客观,理性,公正,平和的思考被打入灰色地带,常识成为保守的代称,“温良恭俭让”是资产阶级的别名……极端成为时尚,暴力赋予了美丽,人甚至会为自己理性温和的话语和行为感到羞愧,只能在盲目中随着狂热的浪潮狂奔,冲击会场,查封报纸,抄家抓人,游街示众,枪枪武斗……人被绑在了疯狂飞驰的巨轮上,停不下来。


三、“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这也是风靡一时的文革纲领性理论。源出自毛泽东的那条著名语录:“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此话不但高音喇叭日夜反复播放,而且被谱上曲子唱,编成舞蹈跳。那个时代过来的人,一定还记得当年一排排,一群群的红卫兵,在舞台上一边声嘶力竭的高喊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一边叉着腰,把脚跺得舞台摇晃,尘土飞扬的情景。在这种语言暴力的强势灌输下,这条最高指示人尽皆知,耳熟能详。

任何一个概念,都应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任何一句口号,都应对时间,地点,背景,对象,等作出具体分析。究竟什么是革命?和平时期倡导的“革命”,要不要受法制的制约?但当时,是绝不允许对“最高指示”有丝毫的疑议的。稍有越轨,大牢伺候,甚至需要交出你的头颅。于是,这句口号煽动的就是一种盲目,一种狂热,他给了各种反常识,反常理,反常规,反常情的疯狂情绪暴虐行为以合理的理由。只要你自诩’革命”,那么就“造反有理”,其行为无罪。

在严密的意识形态专制下,不容置喙的提出这么一个口号,它的指向是明确的,那就是需要一种摧枯拉朽的群众运动的狂飙,去席卷他的政治对手(哪怕是潜在的,假想的)。于是,暴民应运而生,许多瞻妄暴虐,甚至骇人听闻的罪行,堂而皇之的出现。一个极端的例子。1968年的武鸣县,几个看守被批斗教师的红卫兵,将一名教过他们的数学老师杀害并残忍的吃掉。1983年“处遗’(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他们被收审。

审查人员问:”这位数学老师教过你们吗?”“教过。”“他有什么对不起你们的地方?”“没有。他对我们很好。”“那你们为什么……?“他们竟理直气壮的回答:“革命呀!”“革命”竟成为吃人的理由!正如一位名人所说:“革命,革命,多少罪恶假你之名!”


四、“大乱才能大治”

全国大规模武斗开始后,毛泽东说:“乱一乱怕什么?大乱才能大治。”(林彪工作日记)

这直接给已经陷入疯狂的群众火上加油。当时群众已经分裂成势不两立的两大派,两派又都认为自己是忠于毛泽东的,这使他们对自己的疯狂行为充满虚妄的正义感。而权力这时又已经开始腐蚀部分群众组织的头头,那么既然“大乱才能大治’我正义在胸,真理在手,不闹个地覆天翻,怎能善罢甘休!

所谓’大乱才能大治‘,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长治久安的国家和社会形态形成的规律。

中国历代农民战争后,诚然是会建立一个新的朝代,但这个新朝,除了建朝伊始鉴于前朝覆灭的教训,会对百姓的统治稍有放松之外,从国家体制到统治阶级的管理措施,都多系前朝翻版。百年,几百年,甚至几十年后,他们又会重蹈前朝覆辙,被新一次农民起义推翻。历史,几乎是在同一个层面循环。新朝的建立,完全不是什么”大治”。

而在每一次农民战争之后,都会造成生产力的极大破坏,往往赤地千里,民生涂炭,百姓卖儿鬻女,甚至易子而食。如秦末农民战争后,汉代初期,天子出行,都已配不齐六匹同样颜色的马。(贾谊:《论积贮疏》)民生凋敝到了何种程度可以想见。

而世界上那些真正长治久安的国家,是那些国富民强,社会福利制度完善,人民幸福指数高的民主国家。他们的宪政民主由初建到成熟,经历的是一个让人民拥有权力,国家管理者和民间互动,不断改良的过程。例如,选举权由原来的有财产限制,到一人一票;用针对富人的高税收制度,抑制贫富悬殊;建立完善的福利制度,惠泽穷人,达到共同富裕的和谐境界。言论自由,思想多元,使社会弊病得到不断揭露而不断改革,走向完善。完全不是什么通过“大乱”的手段。


五、“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这是“副统帅”林彪的语录。原话是:“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万句。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中加深理解。”这既是赤裸裸的思想专制,又是不容抗拒的行政命令。它直接剥夺了具有和动物有本质区别的有思维能力的每一个活人的思想权利。不容思考,不容置疑,不容分析,不容辨正。在没有思考,质疑,分析,辨证的情况下,在那个“史无前例”的时候,那些年轻的学生、工人和市民生活的时代,历史在头脑中一片虚无,过往的思想文化资源一律被指斥为“封资修”,没有接受过人类任何其他有益的思想传承,剩下的就只能是盲目,盲从,谵妄和疯狂。只能被裹挟着,往极端的路上狂奔,打了鸡血般的去做那些平时借个胆子给他也不敢做的事儿。

与此配套的,有另一条林彪语录:“在需要牺牲得时候,要敢于牺牲。上战场,枪一响,老子今天就死在战场上了。”这是给需要为之送命的人准备的一支高浓度激素和鸡血。我想,当年那些武斗中赴死的红卫兵。工人,那些年轻的生命,血液沸腾,血管贲张,慨然饮弹的时候,头脑中出了那句“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的天条之外,血管中也会沸腾着这一针激素和鸡血。

以上几条,仅是从利用和煽动造反派的角度所取。坑爹的文革理论还有不少。下篇再从其他角度列举之,简析之。

 

六、“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语出《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要信任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这话听起来挺不错。也是一条迄今广为使用的口号。正因为如此,一些当年的造反派,今天下岗失业,买不起房看不起病的底层民众,还在津津乐道的遥想当年文革,怎样写大字报开批判会,斗争走资派……把那看成“大民主“,是自己当家作主扬眉吐气的时候……

是这样吗?

首先,只要去掉多年强势灌输给我们带来的思维定势,仅从字面上解读,就能看出,即使在这句话的字面上“群众“也不是作为主体存在的。而是另有一个主体,宣布要抬高你的地位。那主体,就是”信任“”“尊重”的行为发出者。你仍是客体,是被动的,它和现代社会普适的民众拥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思想和言论权,集会结社权,居住权,免于贫困的权利,免于恐惧的权利等等,不是一回事。

再把它放到当时的历史条件看,并结合实践中产生的后果,指向就非常的明确——

《十六条》中,表明相同观点的相关语句还有:

“敢字当头,放手发动群众”;“让群众在运动中自己教育自己”;“不要怕出乱子”;“毛主席教导我们,‘革命不能那样雅致,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

《十六条》是966年8月8号公布的,紧接着8月13号《人民日报》又发表重要文章《学习十六条,熟悉十六条,运用十六条》,对《十六条》进行阐释。文章开宗明义的说,“《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是在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下制定的。这十六条,贯串着一个精神,,就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敢于放手发动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就是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只能是群众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不能采取任何包办代替的办法。”{

说白了,这“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要的就是群众运动的力量,要乱(“不要怕出乱子”),要武(“不能文质彬彬”),要出格(“首创精神”)。再说白一点,要的就是一股暴风骤雨式的摧枯拉朽的群众力量,冲破常规,冲破法纪,去摧毁自己的政敌(所谓资产阶级司令部,党内走资派)说是尊重群众,实则对群众进行煽动。

什么是“首创精神”?私下认为,所谓“首创”,只能指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其精英分子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时开创性的发现、发明和创造,“首创精神”即是在这一过程中体现的精神。它建立在最激情又最理性,最遵循规律又最富创造力的的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它不可能靠一哄而起的“群众运动”来完成,因为从来就不存在一种集体思维。它是个体生命在自由状态下生机勃勃的智慧的迸发,而不可能靠统一意识形态的强力灌输。它的价值倾向,应该是正面的,建设性的。文化革命的群众运动以所谓“破四旧”开始,疯狂破坏国家民族无数价不可估的历史文化文物遗产,对私人生命财产肆意毁坏掠夺,表现的疯狂和盲目,只能是巨大的倒退,而不是什么“首创精神’。而作为喉舌的人民日报竟然为这些行为大声叫好,是对这种“相信群众”理论实质性含义的最好诠释。

煽动群众利用群众,不仅是为了实现自己不便明言的目的,也使人感到,其始作俑者其实是明确知道自己的这一套是拿不上台面的,终究一天要面对历史。面对将来可能的清算,需要预先挖好的遁身的掩体。在广西,在湖南道县,在许多地方,当后来的人们试图对令人发指的屠杀罪行进行清查的时候,得到的往往是轻轻的一句:“那是群众干的……”“群众运动麻……”于是那些血债累累的杀人凶手,那些阴鸷狡诈的幕后策划者,就轻轻滑过,或只是象征性的受点儿处罚,甚至进入政权机构,高居庙堂。典型的例子,柳州钢铁厂当着1000多群众的面把活人用炸药包碎尸的凶手刘目忠,事情发生后一路升官,至自治区工会主席(正厅级)。受清查后也就是轻判7年(要知道,当初许霆因为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出现失误,套取了17万元,判处无期!),在下面一个县的煤矿看守图书馆。


七、阶级斗争理论:

把人根据经济地位人为的划分为阶级,认为人的阶级地位决定政治态度,于是产生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这就是阶级斗争理论。

阶级斗争理论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基础。各种表叙甚多。文革中流传最广的当然是人手一册,群众手一挥便汇成一片红海洋的《毛主席语录》中的摘录:“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的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

《丢掉幻想,准备斗争》(一九四九年八月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一四九一页

阶级斗争理论把民众划分为阶级,人为地把一部分人打成了政治贱民。他们及他们的子弟处处饱受歧视,被社会边缘化,无端的被剥夺了诸如入党,入团,参军,升学,提干等等正常的人生权利,大量优秀青年被埋没,婚恋遭到粗暴干涉,造成许多人生悲剧。在社会动乱的时候,他们就生命财产都得不到保障,可能猪狗一般的被任意屠戮,(甚至被吃掉)财产被掠夺,妻女被霸占……

本来毛泽东提出的文革对象,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当权派”。但当自己的政治对手(假想敌)已被打倒之后,造反派已失去利用价值。而在这一过程中,这些愚昧颟頏又自以为不可一世的家伙,已形成一股力量,又渐次变得不听招呼(这一方面是因为权力已经开始腐蚀他们,更多的是那些朝令夕改,翻云覆雨的招呼实在难以把握),毛泽东重申了阶级斗争理论。

他在1968年5月发表最新指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继续。”当时这条最新最高指示一出,大多数善良的民众一头雾水。现在回顾历史,当时大陆的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早已被”打翻在地,并踏上了一只脚”,而在海峡那边,国民党的太子党蒋经国先生,已经一件夹克,一双布鞋,下军营,访山寨,酝酿着放弃一党专制,准备进行政治体制的和平转型了。

但这一最高指示的发出并非空穴来风,也绝非无的放矢。

当时的情况是,两派已严重对立,由于“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当权派”,造反派曾在前期的运动中得到中央的支持,却和地方官僚以及他们支持的保守派结下了深刻的仇恨。这种矛盾,涉及到地方官僚在和中央的博弈中能否胜算,他们手中的权力是保住还是被打倒成为走资派沦落为阶下囚的问题。又由于在前段文革中,中央解决地方文革问题的模式多系肯定一派否定一派,这又牵涉到保守派的生存权利问题,他们结成一体,不择手段的把造反派打压下去就成为必然。由于在“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中起家的造反派成分相对“不纯”,毛的这条最新知指示就成为他们镇被压的最好理论依据。而对政治贱民的掠夺和屠杀,从来几乎不要付出任何代价或只需极少代价,对他们的镇压又能巧妙的把他们和造反派捆绑在一起,以显示自己的政治正确,并制造强烈的恐怖气氛,对民众形成威吓,于是,文化革命就演变成地方官僚和保守派联手,大举镇压造反派和所谓地富反坏右及其子女的血流成河的大屠杀。广西的文革大屠杀就是如此。

在这些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事件中,刽子手肆无忌惮的杀人理由就是阶级斗争理论。他们说:“阶级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我们不杀他们,他们就要杀我们,我们就要吃二遍苦,受二茬罪。”但是,据谭合成先生《血的神话:1967年湖南道县文革大屠杀纪实》统计,道县1967年被屠杀的九千余人中,没有发现一个有违法行为者。广西的轰动一时的所谓“反共救国军“大案,经查实纯系假案。事实证明,杀人者所谓”我们不杀他,他就会杀我们“的说法,完全是臆想臆造的理由。

阶级斗争理论认为人们的经济地位决定人们的政治态度的看法不符合事实。若是这样,就无法解释1949年前,许多出身“剥削阶级家庭”的人参加革命,其中许多人后来成为中共的骨干和领导;也无法解释比尔盖茨、巴菲特等世界巨富将自己富可敌国的资产用于世界各贫困地区慈善事业。孟子说:“有恒产者方有恒心。”按照公平的市场经济游戏规则致富的富人不是社会和穷人的敌人。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的形成,是稳定和发展社会的重要砝码。阶级斗争理论解决不了社会贫富悬殊问题,无法实现社会公平。此处不述。


八、“群众是划分为左中右的”

这也是最高指示。原话是“除了沙漠之外,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一万年以后也是如此。”

一般地说,人群中思想观点政治态度有不同,是完全正常的。赤橙黄绿青蓝紫,都有各自存在的理由。他们互相争论互相砥砺,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在这一过程中走向社会的完善。如大森林里的植物一样,互生互助,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形成一种和谐合理的生态环境。

毛的“左中右”理论,是在列宁的“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理论的基础上产生的,不是指的这种互生互助的多元关系。他所说的左中右,是人为划分的阶级营垒,是对立的关系。“左、中、右”,即“红、灰、黑”,是“革命、不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是有你无我的关系。你是左派,就能一路飞黄腾达;若被打入右派的泥坑,就相当于脸上被黥上了黑色印记,政治上没有任何前途,迅速落到“世人皆曰可杀”的地步。加上任何个体的经济活动在当时还都是不允许的,生计也极难维持。

毛又说左中右是可以转化的,所以每次政治运动都会不断的洗牌,都有一批人擢升为左派而另一批人沦为右派(具体名称有不同)。因此,每当运动到来,都会有一些深谙此道,政治敏感度高的人,或者一些野心家,投机分子,为了自保,或心有所图,抢先跳出来,试图抢占左派高枝,对另一些无辜者发难。笔者的母校,在文革之风尚起于青萍之末之时,就有人开始整同学材料,揪’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苗子”;有些班级的“天然左派’(高干子女),已经对班上同学划分左中右,把一些思想较为活跃的同学打成右派。不述。

文化革命中派斗纷争,各地毫无例外地分成两派,互相攻讦吵得牙齿出血,拿起枪炮打得你死我活,就是为了争一个’左派”名份。中央当时解决各地文革问题的模式,是肯定一派否定一派(这背后的理论依据,应该也是这左中右划分的理论)。那被否定的一派,就会面临着今后生存发展的困境。他们打的也是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他们怎能甘心?两排的争斗,“名分”的问题,至此已演变成生存权利的争夺。毛泽东后来一句“在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已无法平复这你死我活的对立了。

人群是分成“左中右”的,这句话包含着很深的心机。它不断地挑起民众内部的争斗,使一部分人为了自己的前途,向另一部分人发难,残酷的把他们推向敌对阵营。从而维持巩始作俑者对所有人的控制。


九、“正确对待革命小将”

语出1967年4月2日《人民日报》社论:《正确地对待革命小将》。所谓“革命小将’,指当时参加文革的青少年学生,各大中学的红卫兵。

在这篇文章中,虽然也对红卫兵做了一些批评,但都是轻描淡写的。诸如什么“小资产阶级思想”,“山头主义”“风头主义”等等。而对他们在前一段运动中的主要作为——许多是暴力行为——给予了不容置疑的肯定和高度评价。声称“体现了革命的大方向“,”否定小将,就是否定文革;打击小将,就是打击文革”,而“否定文革,打击文革”的罪名,谁人消受得起!“所谓”炮打三红“的罪名之一,就是“反对毛主席亲自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是要处以极刑的!

于是,红卫兵成了一群老虎屁股摸不得的人物。

而事实是,此前,红卫兵(这个概念在这里并不等同于造反派)的所作所为,作为一个群体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在破四旧的名义下,大规模打砸抢抄,毁坏了天文数字的历史文物和极其珍贵的文化典籍,打击迫害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大学校长,教授,中小学教师……对完全无辜的平民大肆抄家,打砸,掠夺(在8.18毛泽东接见红卫兵代表的天安门城楼上,曾拾到金条),虐杀……他们还发布通告,剥夺大批平民在北京的居住权利,将他们驱赶到贫困边远地区,一路长途迁徙,艰难困顿,有折磨死去不少人……尽管在社论出笼时,这批红卫兵已基本退出舞台,但随之新登上舞台的造反红卫兵,虽没有参加过北京红八月那样的血腥洗劫,在“向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夺权’的口号下,冲击政府机关,查封报纸,抢夺广播站,批斗这个那个……其中也不乏暴力行为。这些,都在《正确对待革命小将》一文中被作为”大方向”强势肯定下来。

本已疯狂的红卫兵从这篇文章中服下一剂新的兴奋剂。“革命方知北京近,造反更觉主席亲”呀!我们是正宫娘娘生下的天之骄子!主席的心头肉,掌上珠!他们觉得从此有恃无恐。唯我独尊,唯我独革,除了最高统帅,谁的话也听不进。继续朝着昏乱的路上狂奔。

但社论并非他们想象的那样,是对年轻一代的关怀。

一年后,1968年4月,毛泽东又发表最高指示:“小将到了错误的时候了。”也许是提醒,也许是警告。但此时此刻,红卫兵已被撒旦绑在疯狂的战车上,停息不下来了。而文革发展到此时,其造成的对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巨大的破坏,武斗的残酷和血腥,以及前后矛盾,含混不清,让人捉摸不定的’战略部署”,不能不让一些人渐次的对这场运动产生了怀疑。他们开始思考,开始追寻,试图从马列主义的经典著作中去寻找答案。开始有了各类读书小组,开始有了萌芽状态的异端思维。

与此同时,文革名目繁多的各种罪名中,多了一个叫做“炮打三红的”现行反革命罪。“炮打三红”者,“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以及以他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反对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反对毛主席亲自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也。炮打三红罪实质上是思想罪,言论罪。一经发现轻则判以重刑,重则人头落地。前者如湖南的杨曦光(后来的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后者如西北某省的的共产主义小组成员,上海王酉申,江西李九莲,钟海源等,钟海源甚至被残忍的活人取肾。

直到这时候,还有许多红卫兵尚沉浸在“正确对待革命小将”的美好感觉中,对前面的险恶全无觉察。笔者所在的学生造反组织有位同学,引用恩格斯的经典著作,写了篇文章,反对当时的所谓“无原则联合”(该文怎样评价,此处不述)。被康生点名,定为反动文章。旋即该文作者被铁路军管会抓捕。我们认为文章有错误可以批评,但抓人是错误的,是没有“正确对待革命小将”.有两拨人先后到北京和本市试图告状申诉,均连门都没有找着。后来主要负责人竟因此事株连,被抓进北京卫戍区。在后来的”清队“中,又株连许多老师和同学,使受到不同程度冲击。


十、“专政是群众的专政”

“专政是群众的专政,靠政府捉人不是好办法。政府只宜根据群众的要求和协助,捉极少数的人。”毛泽东:《视察华北、中南和华东地区时的重要指示》关于专政的含义,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书中曾这样说:“……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并且将他们判罪,在一个时期内不给地主阶级分子和官僚资产阶级分子以选举权,不给他们发表言论的自由权利,都属于专政的范畴。”就是说,专政的范畴包括剥夺公民权和抓捕判罪。

那么,“群众专政”是否也就顺理成章的可以理解为,“群众”可以剥夺另一部分人公民权,对他们抓捕判罪。

据邵燕祥先生说,“群众专政这个提法,追溯其源流,发现它的内涵极其丰富,外延极其广阔,他是几乎贯穿了夺权和执政的各个时期。”(《邵燕祥:群众专政:回忆与思考》)

二者说法是一致的。“抓捕判罪”已足够“丰富”,足够“广阔”。

笔者能力不逮,未对其源流进行追溯,只能说说个人感知的“群众专政”在文革中的流传和影响。

首次听到,就是如上引文。在毛泽东视察大江南北的一系列最新指示中。当时,正值我所在的群众组织被中央肯定为“革命造反派”,心情好的不得了,一门心思指望大伙儿都落实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尽快实现革命大联合,庆祝文革的伟大胜利。我甚至在原本只放毛主席著作和传单的抽屉里悄悄放上一本俄语书,担心丢久了的外语在将来复课时会拾不起来……完全不懂这条语录是什么意思。“群众专政”和我有什么相干,和我周围的那些忠诚善良的群众什么相干呢。

到了1968年,广西各地县开始打压围剿“422”.与此呼应,“专政是群众的专政”以更简洁的语录形式出现于报纸、广播和主要是保守派的大字报传单中。我还是书生气十足的想:这条语录怎么能这样不加分析的单独使用呢,断章取义……而第一次深切感知,是在1968年8月下旬的南宁。

1968年约8月21——23号,自治区革委会成立之前,我走在南宁的一条街道上。好象是雨后,街道被水冲过,但这里那里,一团团,一块块的鲜血触目可见。有的暗红,已经淤结,有的被水稀释,四处流淌……而和这些血迹相伴随的,是一处处墨写的语录:“最高指示:专政是群众的专政!”很明显,这里不久前多处杀过人。而且看得出,这是“群众”所为。是很随意的打杀。故而用“专政是群众的专政”作为自己行为正当性的支撑。

我当时的感受真是惊恐万状。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被一种巨大的无可逃遁的恐怖攫住了。我感到,已完全没有了什么“政策”(当时我的字典里还几乎完全没有’法制‘这个字眼),也无处讲任何道理和事实,这条语录给了”群众“以随意杀人的权力!我感到,随时都有可能有人指认出我是“422”,(尽管我们这个组织在中央的红头文件上毛泽东批示“照办”,明文肯定我们是革命群众组织)就会不知从哪里冲出一伙头戴柳条帽,臂配红袖箍,手持大刀棍棒的“革命群众”,扑向我,将我抓捕或打杀……尽管我当时还不知道,此前不久,这里曾发生的针对422群众和普通市民的骇人听闻的血腥围剿和屠杀.就笔者的经历和认识,催生和引领文革的诸多理论中,最邪恶,最恐惧,后果最严重的,当属这条。

这是“和尚打伞”说的直接注释。法律在这里被猛地一把从本来就摇摇欲坠的位置上拽下来,扔到地上,踩得粉粹。如邵燕祥先生所说,此理论“内涵极其丰富,外延极其广阔”,本有多种理解和解释。在文革两派斗的你死我活的情况下,强化运用,就直接催生了大量暴民,他们可以随时随地以编造的或假想的罪名,以”群众”的名义,对另一部分人实施抓捕,批斗,关押,打杀,霸占他们的妻女和财产,甚至把他们的肉体吃掉……这不是我的想象。我想象不出这样的事情。这是发生在湖南道县,在广西,以十数万起的数量发生过的事情。

这也并非“群众”的断章取义。客观的理解,’专政”就包括杀人。可以“判罪”就可以判死刑。

这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生存权的直接剥夺。表面上,似乎被专政的只是一部分人。但用毛的话说。这是’不断转化“的。当年被杀害的422群众中,即有不少是青少年学生,工人,中共党员,团员,革命干部……,即使按照阶级划分的理论,他们也本是百分之百的”革命群众”,更有许多尚操天籁之音的稚龄儿童……对一部分人生存权利的剥夺,必然导致全体民众生存权利的被剥夺。

“群众专政’的理论在文革中宣传力度很大,流传很广。高音喇叭里喊,大字报上抄,报纸、传单上印……更有些地方,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公安机关军管会,龙岩养路段革委会等,把它制成毛主席像章,在毛泽东的侧面头像下,赫然镌下这条令人毛骨悚然的语录,让人配戴在胸前。

实践中,除了直接产生大量暴民,对自己的同类滥施暴行外,到处还成立了诸如“群众专政指挥部”“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等机构。这些机构。本是一些人纠合起来组成的群众组织,却拥有司法权力,例如仅一个浙江省常山县,就以“群众专政指挥部”的名义给400多人判刑。一些地方更是任何司法程序都不走,就以此’最高指示”为尚方宝剑,大开杀戒,随意屠戮平民百姓。从后果说,对这一理论斥之为反人类罪,也似不为过。


十一、“砸烂公检法”

公开喊出这一口号,并带头实行的是积极推行文革路线的重要人物原公安部部长谢富治。

“文革”刚一开始,谢富治就策划夺了北京市公安局的权。1966年5月,谢富治派出了由44人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北京市公安局,一个月以后,工作组的人数增加到313人。6月5日,在北京体育馆召开的5000名公安干警大会上,市委第二书记吴德宣布了北京市公安局新领导班子的名单,同时宣布对前任局长及其他领导成员隔离审查、停职反省。北京市公安局有1600多人受到迫害,72人被捕下狱。

谢富治还鼓动造反派接管公安事务。12月31日,谢富治指使北京政法学院造反组织“政法公社”接管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受到周恩来斥责,方才作罢。

1967年1月13日,张春桥在全市造反组织座谈会上公开支持造反组织冲砸公安局,夺取公安局的领导权。支持造反派成立“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保卫委员会”(“文保会”),行使公、检、法机关的职能。

1967年8月7日,谢富治在公安部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发表了“八七讲话”,公然提出“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他说:“‘砸烂公检法’,毛主席当我面讲过没有十次也有八次。”

既然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公安部长传达的是最高统帅的指示,各地“誓死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的造反派,闻风立即把“砸烂公检法”当作自己的斗争大方向,“砸烂公检法”成为他们的重要口号。一时间,各地冲击公安机关,抢砸公检法办公场所,时有发生。有的地方甚至监狱遭到冲击。广大公、检、法人员遭到揪斗、迫害。

“砸烂公、检、法” 在全国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在公安部,谢富治伙同康生制造了“罗瑞卿为首的地下黑公安部”等冤案,将225名干部、工人打成“特务”、“叛徒”、“反革命”、“走资派”,47人被捕入狱。公安部除了副部长李震、政治部主任施义之外,所有的副部长、正副局长、大部分处长都被逮捕、关押,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

“文革”中除西藏外,全国公检法人员中有3.4万余人遭到打击迫害。其中被逼死、打死的1200余人,打伤致残3600余人,拘捕判刑1300余人。

应当说明的是,在造反派对“砸烂公检法”这一口号的追随中,有他们的盲目性,有他们对谢富治的误读,但也有着他们在运动初期“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思想基础上,来民间立场的合理诉求,这就是对文革前公检法工作中出现的冤假错案的揭露和批判。例如柳铁地区造反派就曾在这一口号下,为一位名叫邓承钢的铁路工人鸣冤,要求平反。(邓因为文化程度不高和过于紧张,在喊口令时出现口误,被打成现行反革命抓捕)笔者也曾因对”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不能接受,向本派别一位主张此口号的同学询问,他说,不是真的要”砸烂“,是批判旧公检法过去执行的镇压群众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这可以反映一部分造反派当时对这一口号的主观的善良的理解。但是,这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单相思”,是一种出自对所谓无产阶级司令部的愚忠,愚忠下的盲从。它和谢富治之流的本意完全不相干。

事实证明,谢富治.所谓“砸烂公检法”,是他们捏造罪名、诬陷迫害“文革”前的公检法工作人员的一种行为,是谢富治迎逢最高统帅意图,向他表忠的行动。和造反派幻想的纠正文革前公检法工作中出现的冤假错案,实现法制的公平公正风马牛不相及。他之所以要煽动群众,是需要利用群众的愚忠,裹挟他们,使他们充当马前卒,为自己造势。

“砸烂公检法”是对法制的彻底否定,和世界文明民主化法制化的潮流完全背道而驰,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鼓吹,又是对法制观念本来就淡薄的国人的一种居心叵测的毒害,是一个搞乱国家,彻底剥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的彻头彻尾的反动口号(反动者,逆历史潮流而动也)。

造反派试图在这一口号下实现法制的哪怕是些微的进步,都无异于缘木求鱼。

事实上,“文化大革命”期间,一边喊着砸烂公检法的口号,一边先后成立了公检法军管会、公检法领导小组,公检法一直牢牢的掌控在权力的手中。在镇压民众这一点上,后者远远超过原来的旧公检法。文革期间冤狱遍地的状况,就是明证。

而在文革后期,当谢富治因病死亡,被冠以“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桂冠之日,也正是“冲击专政机关”成为“砸烂公检法的马前卒的造反派的主要罪证之一,各地造反派头头纷纷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之时。有的省份,直到文革后三四十年,还在追查当年涉嫌冲击公安机关的群众,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罪于人。

“砸烂公检法”与国民对执法公正公平的诉求完全无关,带来的只是更深刻的灾难。


十二、“利用小说反党”

“现在不是盛行写小说吗?利用写小说稿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凡事要推翻一个政权,先要制造舆论,要搞意识形态,搞上层建筑。”

毛泽东:《在八届十中那个全会上的讲话》

这段话是1962年9月24日讲的,针对杜鹏程的小说《保卫延安》李建彤的小说《刘志丹》而发.它取代法律,直接造成习仲勋坐牢12年,刘志丹的胞弟刘景范坐牢十年,作者李建彤等7人被迫害致死。而在文革中重新发表,造成的后果就是为大量的文字狱提供理论依据。

什么叫“利用小说反党”?且不说按照现代宪政民主理念“反党这一罪名怎样成立和界定,“利用小说反党”就更加难以讲清。小说本是一种虚构的文学形式,书中的各类人物,作者的客观叙述,甚至社会场景和自然环境的描写,都可能表现出一种思想和价值的倾向。而“太阳底下没有新鲜的事”,彼时彼地彼人彼景,很可能和此时此地此人此景相似或雷同,若牵强附会,妄加比附,作者将百口莫辩。无法界定就相当于可以任意界定。“利用小说反党”就成了一只很大的橡皮框,什么都能往里装。小说门可以反党,散文、诗词、论文、大字报、传单、标语、口号……以致口误,都可以牵强附会随心所欲的被指斥为反党,连图画也可以被阶级斗争之弦绷得很紧的人看出你包含的祸心——当年就有人从曾红极一时的革命小说《欧阳海之歌》的封面上看出反标来,一位画家画的梅花,因枝条倾斜,被指斥寓意“倒霉”(倒梅),横遭批判……

文字狱因此泛滥。最近从网上看到一份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文化精英的名单,触目惊心。究其死因,多系文字狱。这种情况于普通民众也一样。笔者下乡的公社,一个农民到肉食站送生猪,因重量达不到要求被拒收,需要再把猪赶回去饲养。农民感到耽误了自己工时,说了一句气话,其中涉及“万寿无疆”四字,被指斥为“恶攻”,重判十年。


十三、“派性杀人”

这句话不太好懂,是一句包庇杀人凶手的遁词。属于广西的“土特产”。

柳州钢铁厂劳资科干部黄鸣皋,一个完全无辜的人,1968年8月11号被凶手刘目忠等,当着1000多群众的面,身上绑上炸药包,当众引爆碎尸。其妻被逼疯,其15岁的次子被送到劳改队。其长子黄再晞不断上访申冤,多年未果。1979年柳钢革委会落实政策办公室负责人回答他:“区里有文件,派性杀人不追凶手。要向前看,考虑广西安定团结的局面……”并说这是区里有个25号文件,是经中央批准的。(见黄再晞:1979年6月11日给中央领导的申诉信)

笔者囿于能力,无法查实这25号文件,以及是否经中央批准,仅就其荒谬性和实质作些简析。

“派性杀人”的说法本身是一个谎言。

从杀人者杀人的原因看,主要不是基于派性。文革中的派性,是个很复杂的东西。一方面,有时候两派严重对立,以至兵戎相见;另一方面,两派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本来生活在同一个单位,同一个工厂,村落,机关,学校……是同事、同学、上下级、邻里甚至朋友恋人的关系,文革中分裂成不同派别,只是因为对问题的看法不同,是观点的对立。一个家庭中,夫妻,父子,兄弟,姐妹分属于两个派别的事也很多。派别的矛盾没有强化到要“杀掉对方”的程度。

分析一些杀人者,支配他们杀人的原因,有派性,但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阶级斗争理论,“群众专政”理论,支一派压一派的做法等(见笔者前文浅析)。

从被杀者看,他们被杀也不是因为派别仇恨。除了武斗和剿灭(那是一律不追究的),所杀也并非派别对手。而主要是那个时代的政治贱民。例如黄鸣皋,就只在不到两个月内短暂的参加过当时中央表态支持的一派,没有任何活动。

从具体杀人事件的处理看。“派性杀人”不追凶手也是谎言。造反派中有涉及打死人者,哪怕是自首,也是死刑,有些武斗中致使对方死人,或误伤致死人,也被判重刑关押十来年。

“派性杀人,不追究凶手”,完全没有道理。

杀人,是人类诸种罪行中最严重的一种,因为它与人类的生存发展相对抗。

“杀人偿命,欠账还钱”,“杀人可恕,情理不容”,是我们民族的古训。当然在法律层面上,杀人的原因不同,量刑会有所区别。但是,为什么“派性杀人”就不追查凶手?经过文革的人都知道,由于“群众充分发动起来了”,卷入派别的人很多,凭此一句,岂不打着派性的招牌都可以杀人,而不用被追究?

所以,所谓“派性杀人不追凶手”,完全是依据包庇杀人凶手的遁词。而这一荒谬绝伦的遁词竟然以区革委会的文件发出,恰好说明了那一拨骇人听闻的杀人狂潮与公权力的关系。


十四、“非正常死亡,属人民内部矛盾”

这是在广西文革“处遗”(指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胡耀邦同志主持的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之前,该省的各级革委会,给文革中的冤死者下的死亡结论。

这也是一句不容易看懂的话。

“属人民内部矛盾”,在当时有特殊含义。是对一些在文革中被揪斗、批判、斗争、抓捕、关押、以至打杀的人,在经历了一些反反复复的揭发、批判、斗争、关押等一些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之后,再进行“内查外调”,最终下的政治结论。意思是:你是有问题有错误的,但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问题是,这些所谓“非正常死亡的人,本是完全无辜,被无端残杀的!一个”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隐含的意思却是”你是有问题有错误的,抓你打你杀你,都是有原因的。”这是对无辜死者的极大不公和人格侮辱。假如真有所谓灵魂,那谦和低调,无端被活人碎尸的黄鸣皋,那被毒打致死又在嘴里塞上一把化肥,谎称吃化肥而死的许保只,在地下也会怒目圆睁!

这同时又给了迫害残杀他们的凶手以合法的理由:“那些死者是有问题的,抓他们整他们是应该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于是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杀人案件,其凶手就这样轻巧的开脱。

显然,这条处理杀人案件的理论,完全是为保护杀人凶手而量身定做的。它之所以在一定时期畅行无阻,重要原因就是一部分坏人进入了当时所谓“新生的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当了裁判员,由他们自己来给自己量刑。杀害黄鸣皋的凶手刘目忠就是这样。

这一理论,从组织上和思想上给“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给民族复兴留下了巨大隐患。


十五、翻云覆雨,前后矛盾,让人捉摸不定的理论

一些虔诚的,把文革真当成一场“反修防修的大革命“,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当成经典,每个阶段都力争“紧跟伟大领袖的伟大战略部署”,决心“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人,到了运动中后期,往往不知所措,搞不清什么是“斗争的大方向”,把握不住当下什么是“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了。

这是因为,文革中被群众视为神明的许多理论、指令,渐次的意义含糊,模棱两可,更有不少翻云覆雨,自相矛盾。例如——

1、关于武斗。

1966年颁发的“十六条”,应视为文革的纲领性文件。十六条明文规定,“用文斗,不用武斗”,随后《人民日报》发表的《学习十六条,熟悉十六条,运用十六条》,再次强调,“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一场触及人们灵魂的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这场斗争,要文斗,不要武斗。即使是对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也要文斗,不要武斗。”而且该文开篇就强调,“十六条是在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下制定的”。

可是,随后几天的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红卫兵代表,问及红卫兵代表宋彬彬的名字,就说:“要武嘛。”威望正如日中天,说话金口玉牙的最高统帅在天安门城楼的讲话,霎时传遍大江南北。

1967年针对武汉发生的“720”事件,江青公开号召:“要文攻武卫“。

全国大规模武斗发生后,毛泽东又说:“乱一乱怕什么,大乱才能大治。”

亲,要是你处在当时,到底听哪一条的好?

2、关于文革的对象和性质

十六条指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到1968年五月,毛又发表最高指示,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实质上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广大革命人民群众和国民党反动派长期斗争的继续,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继续。”

前者,使“无限热爱毛主席”,“誓死保卫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各界群众蜂拥造反,冲击所谓“以刘少奇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导致各地党政机关和地方官员均遭受冲击。造反派在其中充当了马前卒。

后者,又给了各地保守派和地方官僚挥舞阶级斗争的旗帜,陷害和镇压造反派以理论依据。至少是在广西,导致十数万无辜平民和造反派遭受血腥杀戮。而造反派获此下场,很大程度又在于前面的行为。

3、关于文革中的派别分裂

1967年十月,毛泽东在视察大江南北时,针对全国各地群众都分裂成两大派的情况,发表最新指示:“在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工人阶级内部,更没有必要分裂成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

这一指示,应该说本来已很好的群众基础。经过一年多的冲冲杀杀,大多数群众已经疲惫,也弄不清这“文化革命”到底要搞到什么程度,开始渴望常态社会的生活。联合已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但是,尽管民情如此,也尽管毛泽东当时的威望正如日中天,由于政策的朝令夕改,前后矛盾,甚至相互抵牾,文革的局势并没有像预期的那样得到控制。

此前,中央处理各省文化大革命问题,基本模式都是肯定一派,否定一派,宣布一派是“革命造反派”,另一派是“保守组织”或“群众组织”。又由于“群众是划分为左中右”的理论,大方向被中央否定的那一派,就意味着不但没有政治前途,连生存权利等方方面面都要受到极大影响,而他们也是响应毛主席号召参加文化革命的,这岂能让他们服气!这些保守派的后面,又都有着地方政权地方军区的全力支持,他们怎能善罢甘休!那些中央尚没有表态的省份,也就两派都眼望着这一模式,决心要争个左派名分。于是两派斗争愈趋激烈,打的你死我活。以至于演绎成后来极其复杂的局面,国家和民众承担了的惨痛结局。

4、对待红卫兵的态度

此内容在拙文前面“正确对待革命小将”部分已作列举和简析,此处不赘。

5、关于革命和生产:

十六条专有一条,论述“抓革命,促生产”。

但在文化大革命的实践中,大规模的停工停产成为常态,而一旦有人有地方致力于生产,就会被指责为“以生产压革命”。

最典型的,在上海,所谓“一月革命’后,有部分工厂开始恢复正常生产,其革委会的喉舌《解放日报》马上发表社论《反对经济主义》。“反对经济主义”的口号又很快传遍全国,成为打压各种生产活动的重拳。

在农村,在农民已贫入骨髓的情况下,提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一切稍带个人性质的经济活动全被严格禁止,稍有越轨,便遭批斗。笔者下农村的住户,贫农成分,近六十岁方才娶一寡妇(其前夫早年被日寇抓扶,追捕,无路可逃时入水塘淹死)。带来一16岁继子,其人对此子疼爱有加,私下送他去学木工。被公社驻队干部得知,扬言要召开群众大会斗争他。其人胆小,又很看重自己尊严,惊恐之下,跳水塘自杀。再次留下孤儿寡母。

而在有些地方,所谓“经济主义”又被运用的随心所欲。以微薄的“工分”为诱饵,大规模调动对文革一无所知的农民进城武斗。

以上种种,只是略略观察,也可看出文革力量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不惜置国民经济于崩溃,置民众生活于冰炭的态度。

6、对待造反派:

造反派是应文革之运而生的文革期间特有的组织。

可以说,在文革中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文革发动者的意向,由造反派的行动变成实践。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造反派得到“无产阶级司令部”多个层面包括中央红头文件在内的肯定,甚至包括“夺权”这样的天大的事。

可是,诡谲的是,中央从来不对造反派发出明确的指示。文革期间从来没有停发过的红头文件,从来不下达给造反派。造反派只能从零零碎碎又自相矛盾的语录,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社论,以至只能从小道消息中去揣摩猜测中央的精神。

“这次运动的重点市政党内走资本主义当权派”,上面支持了各地造反派对地方党政机关和官员的冲击,但红头文件又都发到这些“犯了方向性路线性错误”(见中央关于解决各地文化大革命问题的决定)的人或走资派手中。

造反派在文革中到底充当了什么角色?嫡系部队,主力军,马前卒抑或替罪羊?

这些自相矛盾,朝令夕改,互相抵牾的文革理论,给当时相呼应号召,“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民众带来极大的混乱,并为此承担了残酷的后果。另一方面,它也从客观上展示,文革的始作俑者,并非吹鼓手吹嘘的那样,是光焰万丈的“最高最活”的“顶峰”,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一句顶万句”,他不是先知先觉的神明,他是人。他对文革的发动和掌控,看不出有什么成熟的方略,而体现出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他也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民族就这样被投入实验场,国家和民众成为他的“小鲜”在动乱中的煎熬中被翻来覆去。


结语:

文革的发生绝非偶然。文革的灾难没齿难忘。文革的教训值得民族百年警醒。对发动文革和引领文革的理论的清理与研究,对于我们认识文革的起源、性质、教训,都将很有意义。仅从以上简单的梳理中,我们至少能看到以下几点:

1、文革的疯狂,和公权力的高度集中和高度膨胀成正比。文革鼓动了几亿人疯狂,实际上是一个人在掌握,一只手在指挥。这种极权的高度被神化,扼杀了一切异议,产生不了任何牵制力量,使灾难恣意泛滥,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这是文革最沉痛的教训。

2、极权的横行,以对法律的践踏为前提。法律的彻底缺失,使权力为所欲为,使百姓的各项基本权利丧失全部保障。一个外交家在公共场所指责民众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可是,亲,我们不拿法律作挡箭牌,又该拿什么做挡箭牌呢?莫非事情来的时候,只配引颈就戮?捍卫法律,不断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兑现,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文革告诉我们,必须捍卫这一权利。

3、“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没有任何人有权利钳制一个民族的思想。意识形态的专制是最可怕的专制。思想自由,舆论开放,和平时便能迸发出无限的创造力,一旦发生问题,就能及时得到纠正和牵制。只有民主能够长治久安。

4、意识形态专制下的所谓“群众运动”,只能是“群盲”运动。文化革命绝不是什么“大民主”。

文革过去四十余年了,但催生文革的理论和思维方式并没有全都过去。有些甚至已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植根于一些人(于官于民皆如此)的血肉中,一抬手,一开口,就不难看到文革的踪影,嗅到文革的气息。笔者自己,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曾不断逮住自己的文革尾巴。这真让人恐怖。

文革的彻底反思,需要更多的人参与,更需要更加宽松的学术环境。希望肉食者能以大责任,大担当,大勇气,向德意志民族反思二战历史的精神学习,直面历史,不设禁区,对文革进行全面彻底的反思,上下互动,官民互动,体制内外互动,把文革这一毒瘤从民族的机体上彻底剔除,实现民族的凤凰涅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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