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旧事】:我的童年与少年(上) 作者:逍遥


 

【家族旧事】:

  我的童年与少年(上)

(一)

登上人生舞台三个多月时,我还没见过父亲。

听母亲说,她怀我不久,父亲就离开乐山回转南昌找工作去了。当时,她手里还有不少父亲打牌赢的钱,因此,在娘家长期逗留并无窘迫之感,外婆对她和咪咪还算不错,就是咪咪的特别爱哭也没招人讨嫌。

怀孕以后,母亲便雇了一位佣人。有了娘家人及佣人的照顾,她吃得相当好,每天保证有条鲫鱼,顿顿都有鸡汤或肉汤喝。生我的时候,她差不多胖了十斤。虽说是在乡下,没能请到产科医生,只来了位接生婆,但母女平安。坐月子时,她也被照料得很好,每顿都有母鸡炖汤外加几个鸡蛋,伴以补血的当归等中草药炖,把她都吃伤了。由于营养好,奶水自然充足,我吃不完,也让没吃过几天母奶的咪咪过足了瘾。

或许因为一连生过三个女儿,或许由于我的皮肤比咪咪黑,眼睛一大一小,母亲对我的出生并没感到多少欣喜,连我的诸多优点也被忽略。像我比咪咪仁义,不折磨大人,白天不哭,夜里不闹,总是一觉睡天光等等。母亲后来回忆说,我睁开眼睛的第一个表情就是笑看这个世界和所有望着我的人,这让她和其他大人甚为不解。其实,按科学的理解,由于我不缺钙,先天营养好,后天给我的奶水又充盈,吃饱喝足了,当然就不会闹。

到我三个月大,母亲手里的钱几乎告罄。她这人手里不能有钱,有了就造。刚来不久,她就将大半的钱交给大舅去放息钱(借给别人,收取较高的利息,即变相高利贷),按理说不致坐吃山空的。可娘家人穷,她带着孩子连同一个佣人,花消原本不小,身处大家庭中也往往身不由己,她的手又特别松,喜欢做人情,送礼请客,而那时的货币已开始贬值,只一年多工夫,她就将钱连本带息基本用光。

1947年三月,父亲终于在江西省田粮处做了专员。一有了固定工资,他就从第一个月的薪金中寄来三十元给我们做盘缠。就在母亲担心母女三人将遭白眼之际,他的钱正好汇到。母亲赶紧打点行装,准备乘江船东进,去南昌与父亲会合。

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本非易事,何况一个刚两岁,正蹒跚学步,另一个尚在襁褓中。她和咪咪都晕船,咪咪难受得几乎不吃不喝,一路啼哭不止,后来则像霜打的花朵蔫蔫地低下了头,眼看又要生病的样子。她抱着我,自己恶心、呕吐不说,还要照看咪咪。幸亏同船有几位好心人,又特别喜欢漂亮的咪咪,便主动来帮她的忙。否则,她简直难受得要往江里扎了。

只有我,不哭也不闹,更不懂得晕船为何物,一直安静地躺在她怀里,照旧逢人就笑。但是,咪咪的美丽把我衬托成了一只丑小鸭,大人们对我丝毫没有注意。

江船终于在九江靠岸,父亲来码头接我们母女。他没有理会咪咪。当一个陌生人指着我对他说,这是你女儿。他第一个动作就是接过我来。不知道为什么,从来不哭的我此时正在那人怀里哼唧。一瞬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父亲刚一抱过我来,我竟咧开嘴冲他笑了,脸上挂着的一滴泪珠在阳光下闪烁,像一颗珍珠般晶莹剔透。似有一股暖流冲击了一下那颗一贯冷漠的心,他脸上僵硬的肌肉立即化开,平日难得一见的笑容在他脸颊绽放,他望着我也笑了。

多年后,他对我女儿珠子说,我为什么最喜欢你妈妈,是因为她聪明,学习好吗?都不是。我第一次见到你妈,别人抱着她还在哭呢,可我把她抱过来,她就笑了。这说明她知人心意,知道我喜欢她。

我没有永久记忆,三个月大的事情更是早就交还给了上帝。但按常情讲,当时的我不可能知人心意,既然他要这么认为,我也就不忍心捅破这层窗户纸。

回到南昌差不多两年后,家里唯一的儿子黑皮出生了,母亲的爱心便主要转移至他身上,对爱哭的咪咪虽仍怜惜,却已有些顾不上,大家庭的其他成员自然更不待见她。而我因为会来事儿,却有如低价股不断攀升。原因是我不但嘴像抹了蜜糖还特别有眼力见儿。一学会说话,我就逢人便叫;刚会走路,就学着大人拿着笤帚在地上乱划拉一气;稍微懂事一点,看见婆婆颠着小脚走路蹒跚,我会跑过去说,婆婆,小心啊,我来扶你!

因此,婆婆、大娘和姑姑们都比较喜欢我,甚至往往忽略了我的性别。尤其是婆婆,见到我便笑眯眯的,夸我是“辣婆子”。南昌话的意思不指泼辣与不讲理,而指能干、勤快的女子。这风格若能一路维持,恐怕我一生都会吃香的、喝辣的。可惜,我血管里流淌着父亲孤傲懒惰的血,年纪一大就变得不争气了。

父亲尽管中年得子,对黑皮却从未表现出任何偏爱,他最喜欢的仍旧是我。空闲时,他会抱着我,将食指和中指勾起,轻轻掐我的脸蛋儿,这几乎是我独享的一份殊荣。

但他内心的想法谁又摸得清?按中国人的传统,我只是个女儿,就算聪明伶俐也不能做任何指望。也许就由于这点,他在我跟前尽可以放松,对儿子就不同了,期望值高,就总要绷起做老子的面孔。


(二)

从1949年5月南昌解放始,父亲几乎一年找不到工作。自顾不暇,甚至为生存而心生恐惧,一张本不爱笑的脸上就更难得见到笑容了,我这个爱女当然也被冷落到了一旁。

1950年春,他终于有了到北京革大学习的机会。那时,我们与大娘同住,父亲一走,家里就没有了男人,只剩黑皮这个不顶事的男婴。母亲的工作简直忙极了,总在深夜才能返家,几乎难得见到她的踪影。大娘只管做饭,不愿帮忙照顾孩子,照看三个孩子的责任便统统落到佣人樊妈的身上。

我们到南昌不久,她即来我家做工。时年五十多岁,一双小脚,身体不好,又因爱抽水烟而患有气管炎,却一直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即便如此,由于事多孩子小,也有照应不过来的时候,曾发生过两次事故。

一天早晨,樊妈将一锅刚烧开的豆浆摆上桌子,就去忙别的事情。没有桌子高的我嘴特别馋,等不及大人倒,踮起脚就去扒那只热锅。结果,锅倒了,滚烫的豆浆流下来,将我从头淋到脚。烫伤面积没百分之八十也有百分之七十,好在深度烫伤的面积不算大。

有一点足以自豪,我的皮实与耐受性几乎罕见。母亲后来说,她晚上回来,看我被烫成了那种惨状,几乎都傻了,而樊妈只知道抱着我哭。我呢,根本没怎么哭,最多只偶尔哼哼两声。这要是咪咪,肯定会哭背过气。或许就是我的沉默使母亲的脑子清楚了,那一瞬间,她忽然想起外公治疗烫伤的秘方。当时,一来没钱住院,二来烫伤面积过大,若没有外公的救命偏方,我说不定就小命呜呼,也就不能在此乱扯这些记忆碎片了。

不久,我的烫伤竟然得以痊愈,连一个疤也没留下。若不是母亲告诉我曾被烫伤,我还真不知道发生过这件事情呢。

另一次,我与咪咪抱着刚会走路的黑皮在院子里玩耍。不记得是我还是咪咪在地上绊了一跤,将黑皮脱手,脸磕在了晾衣的竹竿上。一根横着的竹刺不偏不倚扎在他脸上,血立时涌出来。咪咪傻了眼,哆哆嗦嗦站在当地哭将起来,我则可能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樊妈闻讯赶来,迅速解下她平日不离身的水烟袋,抠出里面的烟灰,一把按在黑皮冒血的伤口上,然后便开始训斥咪咪。她最讨厌整天哭哭啼啼的咪咪。咪咪哭得更可怜了,她嘴里一边抱怨,一边抱起黑皮,揪着咪咪进了房间。

母亲对下人向来宽厚,和我被烫伤那次一样,当晚下班回家,她心里肯定着急与不高兴,但一句责备樊妈照顾不周的话都没有,只说往黑皮脸上抹烟灰不卫生,会感染的,赶忙拿过消炎膏涂上。

一切很快风平浪静。不久,黑皮的伤口痊愈,脸上不过添了个小酒窝而已。

最辛苦的一次,是我们三个孩子一起得了麻疹。记不起谁先发病得,由于不知道是麻疹,更没有隔离知识,我们很快都发起了高烧。去医院检查才知道,麻疹将我们一窝儿端了。母亲照例不准请假,还添加了夜班。只有樊妈一人照顾三个病儿,晚上睡在我们中间。一边一个,另一边两个。这里头数我受的呵护最多,因为她最喜欢我。

麻疹转为线病毒肺炎最是可怕,基本不治。但在她的精心照料下,我们很快都退了烧,没一个转成肺炎的,甚至体质最弱的咪咪也安然无恙。

樊妈最狼狈的时候并不是我们惹乱子,而是土改中大娘被抓走的那些天。没了大娘做帮手,她恨不得将脚抬起来做手并用。不但要照看一群孩子,还得给大家买菜做饭,更要为大娘送饭。为救出大娘,母亲将家中值些钱的东西统统拿出去卖,而她不可能有时间看摊子,必须按时上下班,甚至加班加点。因此,除了独自承担繁重的家务,樊妈还要去守着门前的东西,跟人讨价还价,并将其一件件卖出去。当时,最大的咪咪只有五岁,实在忙的时候,樊妈就连哄带训地让她照看我和黑皮。咪咪常是脸上挂着泪珠站在我身旁,真搞不清是我在照看她还是她在照看我。其时,我只三岁多一点,除了嘴厉害,基本帮不上任何忙,而黑皮刚一岁多,就更是个累赘。

到大娘平安出来,家中的境况更加困难,竟连樊妈的工钱也付不起。母亲只好对她说,我们家用不起你了,我把你介绍给别人吧!

樊妈却坚决不肯走。她说,太太上班这么忙,我走了,谁看孩子?大太太又不能帮你照看。钱我不要了,跟你们一起苦!

和我们处久了,感情日深。在她心中,尤其舍不下的是我。

她坚持留了下来,无偿为我家干活儿,天天和我们一起吃稀饭就咸菜。

我一点记不起天天喝稀饭的日子,可咪咪印象深刻。几年后,我们全家已迁到北京,当她因为不愿吃西红柿而啼哭不止时,在我家的八姨经常会吓唬她,你哭?再哭,再哭把你送回南昌喝稀饭去!她居然会抽噎着立即停止哭泣,含泪的眼睛里充满惊惧。一句喝稀饭,对咪咪竟比狼来了还顶用。

就在家里特别困难的时刻,父亲又往伤口上抹盐,寄来一封信,让给寄五元钱去。母亲知道他既不抽烟也不喝酒,这钱是用来买生活必须品。可这钱她再也凑不出来了。这当口,家里来了一位父亲的堂兄,母亲便向他诉苦,堂伯当时就痛快地掏出两元钱,让给父亲寄去。正说着,不知愁滋味的我笑闹着在母亲和堂伯的面前跑来跑去,还不时插科打浑,搅扰大人说话,想要引起他们的注意。目的达到了,母亲极不耐烦地训斥我,走开,不许在这里烦人!

堂伯已经年快五十岁,结婚二十余年仍没孩子,看着我跑来跳去觉得十分可爱,笑道,这孩子多机灵啊!看着她我就高兴!

高什么兴?家里连干饭都没得吃了,我见到他们心里就冒火!

不知好歹的我此时竟跑到堂伯的膝头,开始抚弄人家的大腿傻笑。他动情地说,这孩子和大人真亲,我要有这么个乖女儿可是前世修来的福分!

要是愿意,就把她送你,也能有口饱饭吃!母亲毫不犹豫。

堂伯激动地站起来,你不是玩笑话?

我现在还有心肠开玩笑?

那就定了!今天收拾收拾,吃顿团圆饭,明天我来接她。堂伯摸摸我的脸,赶紧走人,想是怕夜长梦多,母亲变卦吧?

堂伯走后,母亲将樊妈叫出来,让她把我不多的几件衣物找出来,明天就真要送我走了。她不喜欢孩子,我排行在中间,又是个女孩儿,然而,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不是万般无奈,谁愿意生离死别?心疼中,她仔细打量着我,突然发现我也是个挺漂亮的女娃嘛,更别说可爱、机灵在咪咪之上了!可是,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转念一想,跟本家走了,我这小馋嘴就不用天天喝稀饭,从此走向新生活了……于是,硬下心肠将涌到眼眶的泪水强忍回去。

樊妈却拒绝收拾我的东西。她放下手中的活计,抱紧我不撒手,一边哭一边喊,先生……先生最喜欢逍逍!现在先生……先生不在,你把她送……送人,先生回来你怎么说,怎么说?

这一问母亲傻眼了。是啊,把孩子送人,这可是大事情啊!历来,家里的大事都由父亲做主。如今,要把他最疼爱的女儿送人,将来还真无法交代。可明天又怎么跟本家回话?

也是天意,姑姑刚巧来串门,还带着她最小的女儿小蓝。那时姑父尚未出事,但经商失败,已难于解决生计问题。看到樊妈抱着我哭,母亲一脸为难,她发话了,逍逍是五哥最喜欢的,他的脾气我知道,你把她送人,他会跟你拼命的!

那怎么好,我已经答应了良淼!母亲一时没了主张。

这样吧,我回去跟小蓝她爸爸商量,干脆让小蓝替逍逍去吧!良淼家条件好,也委屈不了她。

小蓝比咪咪只大一岁,正和她在同一所学校上一年级。咪咪为上学和天冷总是哭哭啼啼,死活不愿意去;而她却非常懂事,总是哄着咪咪一起走。

小蓝长得秀气,人聪明,也稳重,堂伯对她很是喜欢,唯一的遗憾是岁数稍大。可既然不能带我走,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表姐小蓝真的替我走了,从此改写了她的命运。走时,她和姑姑都没有放声大哭。或许大人骗小蓝,只说带她去玩?至于姑姑为何没有痛哭失声,也许是庆幸小蓝终于找到了好去处?可骨肉分离,对于做母亲的人来说,毕竟是人世间最惨的一桩事情。无人处,好强的姑姑必定会长久哭泣,眼泪甚至会经常浸湿枕头,直到淹没整个心田吧……

几十年后,照顾母亲的阿姨听说了这件往事,对母亲叹息说,要是你把逍逍送了人,不要说老头子得和你干,那你们家的顶梁柱也就没啦!

母亲沉吟不语,脸上有种后怕的表情。回想起来,也确实够悬的。不是樊妈抱住我大恸不放,我早已是别人家的孩子。而最疼最爱我的父亲,此时正在革大学习,身处千里迢迢之外,爱莫能助。我应当终身感谢樊妈,感谢她不让我和家人分离。

但从我们迁往北京之后,便和她永远失散。

母亲是极愿意让樊妈和大娘与我们一起来京的。可樊妈说自己已经快六十了,这把老骨头舍不得丢在异地他乡。她还出主意说,大太太从来不给你看孩子,带着她只有拖累,你还是一个人带孩子走,到了那里再想办法!

母亲对这个忠心耿耿的老保姆感激涕零,唯一的报答只能把所剩无几的被子、床单、旧衣之类的给了她一大包。

樊妈最丢不下的就是我了。我这个没有永久记忆的人,她对我的好竟然一概记不起来。留在记忆中的,惟有上火车时,她将我抱得很紧,箍得我几乎喘不上气。当火车鸣叫着缓慢启动时,她一身黑衣,伫立在月台上,满脸是泪,不断呜咽着招手对我喊,逍逍,听——你娘的——话啊!声音嘶哑,大喘着气。她有严重气管炎,这也是她不肯到北方的重要原因。

从三岁到七岁,我也一直被气管炎所困扰。母亲总强调,我的病是被樊妈传染的。气管炎也能传染吗?我觉得很荒谬。但能和她得同一种病,我感觉冥冥中似乎有种东西将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分手的时候,她曾说过,要去乡下找女儿。她不识字,无法与我们通信,而母亲一直忙得焦头烂额,特别是被不断的运动困扰,就是与许多亲戚也断绝了来往,当然更顾不上打探她的消息。

樊妈不可能活到现在。如果有天堂的话,以她的善良,她此刻是在天堂注视着我,穿着那一身模糊的黑衣,像一个天使般始终呵护着我……


(三)

来北京那年,黑皮刚学会走路,我只四岁多一点,咪咪也才六岁出头。一来父亲没有假期,二来也为省钱,他没到南昌接我们,仅靠母亲一人,领着三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要托运行李,沿途还需转车,路上的艰难可想而知。

逼到无奈,娇弱的咪咪也得当个人来使唤,她的任务是照看一只随身携带的小皮箱,里面是我们所有的细软。除了所剩无几的几件首饰,钱很少,重要的是文件,像证明身份的证明信等。解放以后,这些东西变得比性命还重要。因此,母亲总是不厌其烦地叮嘱她,把小箱子看好,坐在屁股下头。咪咪倒是很听话,走路时将箱子抱在怀里,只要一停下来,就把小屁股压在上面。

我属于自由人,没任务,也没人照看,只嘱咐我紧跟咪咪。我总是半松散地跟在她身后,一会儿跟得挺紧,一会儿又东张西望落在后面。不放心的母亲会冲我吼,快跟上,别老抻着脖子东张西望!

母亲的重点当然是照顾蹒跚学步的黑皮。记忆中,有一次黑皮大哭大闹,竟在地上打滚,搞得她异常狼狈。原因好象是把尿时黑皮不尿,刚过一会儿,偏偏就将裤子尿湿了。她一时焦躁,在黑皮的屁股上掐了一下。这小子平时不吭不语,这次不知怎么却犯起混来,一下子仿佛捅了马蜂窝,在人多的地方做了一番充分的表演。

火车上也有顺心的事。咪咪迅速成为全列车的宠儿,从列车长到乘客,几乎都为她的美丽倾倒,这个给她吃的,那个叫她到身边坐坐,简直应接不暇。她的胃口向来不好,那些吃的自然多数喂了我这只馋猫。

没人烦我,倒也快活逍遥。我一边嘴里嚼东西,一边兀自打量对面的世界,看着样样都觉新鲜可爱。无论车窗外的景色,还是车里的人来人往都能引起我无穷兴味。

从南昌到北京当时没有直达列车,要在上海做中转。上海站到了,母亲又一次嘱咐咪咪坐在小皮箱上,看好放在地上的几件简单行李和我,便匆忙抱着黑皮去售票窗口签票。咪咪只比我大着不到两岁,又是个老实到窝囊的女孩儿,以她的能力只能顾腚不顾头,守住皮箱就无法管住活泼好动的我。上海不比闭塞的南昌,到处是穿着时髦、熙来攘往的人流,我这小土包子乍被抛到花花世界,还真看花了眼睛,不知不觉就随着人流往更热闹的地方走去,全不管咪咪在后头无奈地呼唤。

走到站外,花红柳绿的大上海果真好看,特别是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犹如降临仙境,看得我如醉如痴,两条腿似被魔力驱动,一步步继续往前。好在没走多远,就被一个找我的“红帽子”发现,硬将我牵回站内。那时,站内专有穿着制服、带着红帽子替乘客搬运行李的工人,被旅客习惯地称做“红帽子”。

尽管还不是学雷锋的年代,但多亏了这位前生代的雷锋叔叔,我才没在大上海的人海中走失。我迷迷糊糊又回到母亲身边,还沉醉在纸醉金迷中没苏醒呢!母亲正训斥咪咪,咪咪抹着眼泪,可怜地嗫嚅,我管不住她……

后来听母亲说,当她回来时,发现我已没了踪影,咪咪眼中噙着泪对她说,逍逍跑了……母亲急坏了,一面骂咪咪窝囊,一面求“红帽子”赶紧找。我毕竟人小步子不大,很快就被找到了。

往常,母亲爱打人。特别是我,因为嘴谗,看见有好吃的,我会毫无风度地死死盯住看,甚至脸皮厚到和人家说我也想吃。她觉得这太丢人现眼,为此可没少打我。这一次,她竟破天荒地没有动手,只叨唠几句。看来,打孩子也需要精力,可怜的她已筋疲力竭到连动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是我第二次差点与家庭失散。经过一场虚惊,我们继续赶路。千难万难,能干的母亲终于将我们安全带到北京。


(四)

那时,父亲的机关尚未兴建宿舍,据说已在规划之中,我们一家暂时被安置在母亲银行的招待所内。招待所位于前门打磨厂,母亲住了没几天,就急着要上班。但如何处置我们几个孩子,成为眼前最棘手的问题。当务之急当然是托人找保姆,可她人生地不熟,只好依靠为人极不活络的父亲。父亲勉为其难,去求机关的一位门房。不久,门房好歹给找到一位。

招待所毕竟不是正经居家之地,生活上存有诸多不便,连喝开水也要去锅炉房打。一天,保姆拉着咪咪去打热水,一不小心,将咪咪的手烫了个大燎泡。咪咪一路啼哭着走回屋内。母亲下班回来,看见她眼泪汪汪的样子十分心疼,虽没责备保姆,脸色一定不太好看。保姆当时就受不了,立即提出辞职。她只呆了不足一月,和我们相处时间过短,我对她基本无甚印象。

在招待所住了两月有余,母亲所在的银行终于分给了我们宿舍,位于六部口附近,在紧靠首都电影院与北京音乐厅的一条胡同内,叫安福胡同,名字很是吉祥。小院中住户不多,记得共四五家,我们分到的是一间半北房。半间房相当小,只摆得下一张单人床。里屋稍大,但被一张大炕占去三分之一的空间,人活动的余地也就有限。好在我们什么家具都没有。那时,我们没有经济条件购买家具,也没这种需求,只要不再喝清汤稀饭就相当满足。大炕刚好做床用,只是不懂得烧炕,天冷时有点儿凉。又从银行借来一张书桌暂充饭桌,还借到一副铺板摆在外屋。只有被褥真正属于我们,其余全是公家的,包括我们这些人。

家初步安定下来后,为照看我和黑皮,母亲只好托人又找来一位保姆。这是个任谁都难忘的女人。姓马,二十多岁,搞不清楚解放前曾经做过什么,可让人心生疑窦,总觉似乎与烟花酒巷有关。她很快便成为院里的一景。

马阿姨漂亮,主要漂亮在身段与会打扮上,脸长得肯定不难看,却也谈不上如花似玉。耳朵上戴一副金耳环,嘴唇抹得血红,终日穿一袭特别合体的旗袍,袍下露出两只绣花鞋,走路臀部一摆一扭。闲来无事,她尖尖的手指上常夹一根燃烧的烟卷,姿势很是优雅。与母亲站在一起,倒好象她是太太,母亲应是保姆才对。这样的女人自然招男人了。大人上班的白天,我经常看到不同的男人来找她,大声说笑,毫无遮掩。只因院里还有不上班的家庭妇女,光天化日下,也不敢有更加越轨的行为。

黑皮懵懂无知,我和咪咪都是女孩,自然对马阿姨的漂亮很是艳羡。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记不起咪咪为什么没有上学,她由于扁桃腺肥大经常发烧,不上学也是常事。反正咪咪那天的精神、身体状况都好。那时虽然吃不太好,却已经能吃饱了。我俩坐在炕上,竟然说起了将来的“理想”,咪咪甚至拿出笔来记录,要穿马阿姨那样的旗袍或街上流行的布拉吉(连衣裙),要买马阿姨喜欢用的口红和耳环,但绣花鞋太土了,我们将来要买高跟鞋……随着岁月流失,这些儿时的幻想变得十分可笑,对于有一份收入的城市女人极易实现。但是,对咪咪来说,这些纸上的幼稚幻想直到二十一世纪也没能实现一件,全伴着时代的蹄印踏为灰烬。然后,她便突然撒手,匆忙离开了这个使她痛苦、抑郁的世界。

漂亮的马阿姨终究没能在我们这个破家呆下去,她嫌工资太低,吃得不好,几个月之后甩手走人了。

我当时只四岁半,去托儿所年岁太大,到幼儿园一时还没找到合适的,为省些费用,我被暂时放在家中。除有经济上不得已的考虑,更主要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允许,特别是我已表现出相当的能干与独立,能叫大人放心。

北京那时治安甚好,基本夜不闭户。虽偶尔听说有拍花子的,但拍的多为男童,像我这种女孩儿多半不会遇到此种危险。

况且,我已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护家才能。有一例足以说明:记不起为了什么,一天,一邻居老太颠着一双小脚,想迈进我家门槛。当时家里没有大人,我像个门神似地把住门,拽紧老太太的衣襟,死活就是不让她进去。

我还特别皮实,没有咪咪的娇贵。她动不动发烧感冒,就连吃个生西红柿也会泪留满面,吓唬之后,才能一口一口如吞药丸般将西红柿慢慢吃进区。我却只要填饱肚皮就心满意足,凉热全不在乎,而且极少生病。母亲将前晚的剩饭放于桌上,我中午的吃饭问题就基本搞定。

因此,我享受到了咪咪和黑皮不曾有的殊荣,独自在家,不被锁在屋里,可以像个自由的天使飞来飞去,只不过活动的范围只限于院内。

当然,我也不是没人管的野孩子。院里有两位好心肠的家庭妇女,一个是小脚的李姥姥,另一位是解放脚的孙大妈,都待我不错,常主动为我热饭,或者叫我到她们家吃好吃的。

孙大妈待我尤其好,每逢包了饺子或包子都要拿给我吃。饺子、包子是我们南方人不会做的,我们只知道吃炒菜、米饭或稀粥,因此觉得格外稀罕。

她只有一个儿子,是我儿时的第一位玩伴。长得黑黑瘦瘦,眼睛大得像弹球儿,年岁与我差不多,我们常在一起玩过家家。李姥姥和孙大妈闲时会站在一棵树下看着我们戏耍。一次,李姥姥对孙大妈说,这两个孩子倒能玩儿到一起去,我看他们挺般配的,不如做娃娃亲……

孙大妈望了她一眼,只是微笑,并不答话。事后也未见她们向母亲提起。我不懂什么叫娃娃亲。多年后我懂了,却也搞明白了,我们根本不可能般配。孙叔叔与孙大妈都是来自解放区的老党员,出身贫雇农。孙叔叔还是银行的机要警卫员,我曾经见过他腰里别的盒子枪。而父亲母亲就算尽力争取,也最多能争取到改造对象的身份。真乃门不当户不对也。


(五)

在家打晃约半年光景,大人为我联系到一所离家较近的幼儿园。幼儿园的名字我已然忘记,只记得它在中南海新华门附近,后来改为第二十八中学。

由于父亲上班路线必经此园,一般由他送我;接我回家的任务则不一定,有时父亲,有时母亲。以后外婆和八姨来了,她们也接送过我。

那时候的长安街还没有改造成如今的宽度,从六部口到新华门要经过西长安街牌楼。因不远设有警察岗亭,所以从牌楼过街比较安全,大人送我到幼儿园一般都从那里过街。牌楼是三门四座,石座上是雕刻精致的花纹,牌楼上绘有复杂的彩画。如今,这些代表古建筑艺术风格的牌楼已从北京的地面消失多年,只侥幸存于为数很少的老照片中。

当年,父亲接送我时,我往往淘气,常常像捉迷藏似地,从一个门楼跑到另一个门楼,叫他抓不住我。有时,我还撒娇,抱着他的腿叫他抱我过马路。五岁的我个子已相当高,而父亲是南方人,个子比较矮,抱起我来相当吃力,可他几乎不曾拒绝过我的要求。每逢过了马路,他把我放下来,会略微喘着气,满面带着笑容,亲昵地打量我说,小调皮鬼!然后便用手指轻掐我的脸蛋。那两个细长手指的触摸,像春天太阳初升的清晨或落日余辉的傍晚,叫人说不出的温暖,同时亦有一种安全感。

跟母亲在一起,我可不敢这么放肆,否则她会不耐烦,甚至赏我几个嘴巴也说不定。

父亲的机关在皇城根,早六点半要求必须到岗,六点之前就得出门赶公共汽车。母亲所在的机关比较近,在前门附近,可她上班一贯积极,也是早出晚归。因此,我也得和他们同一个钟点起床,很晚才能回家。而幼儿园早上八点开门,下午四五点就已基本人去园空了。

我记不清在幼儿园学过什么,更不记得玩过什么。记忆中的一年多,绝大多数都是如下情景:老师们走了,小朋友也走光了,只剩下我一人。因为怕高,我坐在滑梯的最下面,看着就要落下屋顶的太阳,恨不得用脚把它踢下去,那天就会快点黑下来,离大人来接我的时间便近了。或者,我兀立在偌大的操场上,仿佛被囚禁在巨大牢笼中的小鸟,小小的影子勾勒成阳光下一个孤独的问号……

没有别人搭理我,只有看传达室的关阿姨对我好。每天早上六点半我已来到园里,班里进不去,我就呆在传达室,直到老师来上班,才将我接进教室。老师们下班后,又会把我放在关阿姨那里。关阿姨又瘦又高,脸白白的,望着我总是笑眯眯的。有时候,天已经黑透,大人竟还没来,想是又在开会,我不断把头伸出传达室的门张望,盼着他们有一个人能够出现。

每逢这种时候,关阿姨会走过来抚摩我的头顶,声调特别温和地说,别急,一会儿他们就来了。过来,我给你好吃的!

她的饭盒总放在炉子上,里面装着馅饼、包子……有时,她干脆就将这些面食放在炉子上烤。满屋溢开香气,竟使我将回家的焦急暂时抛到了九霄云外。

而大多数老师都有些势力眼儿,喜欢穿着漂亮的学生。可惜,我不是她们中的一员。

天凉时节,我总穿一件墨绿色呢子外套。那还是三岁左右买的一件大衣,幸亏肥大,人长得虽快,由于只是抽条,身体还能勉强塞进大衣,只是已经变成了短到腰间的外套。母亲为了物尽其用,又将袖子和下摆接了一圈黑呢子。又尽用了一年,袖口和下摆已磨得发灰。穿这样的外套,门面上自然相当不提气。老师们看我穿得破旧,又总是早来晚走,给幼儿园添了不少麻烦,自然不待见我。

1953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发生了一件让我特别伤心的事,一生难忘。园里要开联欢会,每个班都热热闹闹准备节目。我们大班是跳集体舞蹈,就因为我没有花裙子,全班都上,偏偏甩下了我,像扔一块破抹布。

我觉得委屈极了,破天荒第一次回家哭诉。母亲正怀着身孕,预产期是六一节前后,正在家中休息。

就要生产的母亲,看到轻易不哭的我竟然抹泪,她一面叨唠你们老师真不象话,一面挺着大肚子在那两只皮箱中翻找。说话中找出件蓝花白底的旗袍,花大而素雅,大概有七成新。自解放以来,她就不曾穿过花旗袍了,这是她最后一件象样的压箱底衣物,大约属于心爱之物吧,一直舍不得改造或送人。

她拿过一把剪子,费力地将旗袍在炕上抖开,豪不吝惜地开始破坏,嘴里说,我也不穿了,正好拿它改两条裙子,给你和咪咪……

那天我没去幼儿园。我同她一起坐在炕上,看她一针一线地缝纫。除吃中饭的工夫,她差不多整整缝了一天。我坐不住,不时跳下炕来,在院子里东摇西晃一阵,才又来参观她的工作成绩。她的缝纫手艺属于自攥,快但是粗。由于肚子大,她坐在炕上想是十分难受,不得不停下手里的活计时而捶一下腰部。

母亲的妹妹八姨几次走过来劝阻,算了吧,都要生了,还不歇歇!八姨已来我家月余,因生病休学,来我家顺便照顾母亲坐月子。

可母亲不听,一直坚持把两条裙子做完,才站起来。

当我也成为母亲后,才体会到做母亲的其实疼爱她的每一个孩子。母亲是爱我的。否则,她不会把心爱的花旗袍为我剪掉。我那时太不懂事,竟不知道为极度劳累的她捶捶腰背。

裙子做好了,不细看还挺漂亮。但最终的表演还是让我靠边站。老师说,排练时你都没参加,不可能跳好。母亲的辛苦白费了。

或许这对我刺激颇大?我没有永久记忆。只是,我开始厌恶跳舞,并变得苯手苯脚,从此更拒绝与舞蹈有关的一切活动。


(六)

1953年底,我们已搬到民主党派的机关宿舍,分到了两间平房,比安福胡同的一间半房大个六七平米的样子。其实,不搬家银行也会给母亲分宿舍的,条件可能还会好些。可是,为照顾年龄比自己大十几岁的父亲,让他中午能睡个午觉,母亲决定上下班还是由她多跑些路。

从银行借的铺板和书桌随我们迁入新家,家具太少填不满两间屋子,一时竟显得有些空荡。那时的机关宿舍正在扩建,院子很大,除长满杂草,就是满地的砖头、瓦块、木材等建筑材料。八姨比较胆大,她从废弃的耐火砖中挑出一些整块儿的,运回家来,摞成一米见方的形状,上面搭一幅布,就成为我们的饭桌。

那张创痍满目、尽是油腻的书桌经擦洗之后,真正成为了父亲的书桌。除读书外,便是见他坐于桌前发愣。仰着头,微眯双睛,仿佛陷入了无边的遐想之中。那是我记忆中他几乎一成不变的姿势。

从1953年入冬,我又开始了在家打混的日子,不是我情愿的。不能上学的原因是我生不逢时,生日是11月底,到9月1号之前不满七周岁,所以便被剥夺入学资格。之前,我曾两次去考咪咪所在的子弟小学,两次都以第一名的成绩走出考场。出来的时候风光无限,结果却因年岁不达标,无情地被撵出小学生的行列。

第一次我才五岁过半,第二次也只六岁多,再玩儿一两年无所谓。第三次,八姨已经领着我拿到幼儿园的毕业文凭,学校也光荣地录取了我。当时,八姨的同学刚分配工作,正好路过北京。那位阿姨知道我特别爱吃,为嘉奖我,说这次一定让我吃个够。她和八姨把我领到东安市场,我是见奶油炸糕嚼奶油炸糕,见包子吞包子,只吃得回家后上吐下泻。那晚,母亲把我和八姨好骂一顿,怨她让我胡吃海塞,嫌我太没出息,又给她丢人了。可我还是高兴,因为终于可以成为梦寐以求的小学生。就在肠胃痊愈的第二天,幼儿园却紧急通知将文凭拿了回去。我不懂国家有关上学年龄的规定是否属于硬性,只感觉特别委屈,当时便大哭一场。

其实,规定并不死,而是做父母的太死性。他们既不懂得托人,更不敢壮壮胆子改户口本上我的出生日期。其实,这种情况太普遍了。上学之后,几乎有三份之一的人都生在9月1号之后,不也照样做学生了吗?

轻易不哭的我这一哭或许是对未来的一种预感。一般来说,晚上一年学还可多玩儿一年,何乐不为?但我晚上一年却改变了整个一生。因为1966年高中毕业时,偏偏就赶上“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从那以后,我这最爱上学、见考试就兴奋的人不得不与同时代的人一样,荒废学业,上山下乡,走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这条结合的路并没走好,我们几乎又统统杀了回来。有人戏说我辈遭遇,叫倒霉事儿全轮上了。正长身体时赶上三年自然灾害,正上学时赶上上山下乡,正上班时上有老下有小又赶上下岗,一贯的低工资偏赶上了取消福利分房和公费医疗……是不是还有什么更倒霉的事儿在等着我们?而早我一年入学的同辈尽管只上过一年大学,有不少已进入领导岗位,或已有教授、高工的高级职称……名正言顺进入知识分子的行列。我不稀罕当领导,也不在乎教授、高工的名分,却一直暗羡知识分子这几个字,没想到自己的一生竟与这四字无缘。

与我同班的小朋友几乎都毕业了,我若继续上幼儿园,就只有和中班的混在一处。即使和大班的比,我的个子已长得太高,没脸大鹤立于小鸡之群,再说,家里有八姨在,我大可不必冤枉地花一年的入园学杂费。

出生不久的小妹和我暂时由八姨照顾。八姨常去街道参加各种活动,她只好培训我照看小妹。家中的老相册中曾有一幅照片,我抱着小妹在机关大院中,是对当时那段生活的忠实记录。我穿一件旧棉袄,满脸堆笑,坐在一把不知是谁家的竹椅上。小妹在我怀中,几乎要掉下来了,却不知危险地张着小手,看着前方的什么东西。一定是相机把我吸引住了,使我只知道傻笑,忘了怀中还有小妹。

由于照看小妹不周,八姨曾批评过我。我不但不服,还回嘴严重地伤害她。我说,你吃我家的饭,就得给我家当保姆!

多年后,八姨仍对这话耿耿,好多次当我的面揭发我当初的不懂事。回想往事,我常常为自己的没教养而脸红,我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伤害长辈呢?

教养一词的原义该是有人教导有人培育,然后才转化为文化与品德修养。但从我记事起,父母就在为生活疲于奔命,除往我肚里填些食物以维持生命,哪有时间和经历来教导和培育我?

我在小妹出生的时刻突然长大,大到不再需要任何爱抚。从那以后,父亲就再也没有抱过我,也不再用两根细长的手指掐我的脸蛋儿了。

母亲产后虽未完全恢复,但当时的规定只有五十六天产假。她的脾气明显变得更加暴躁。咪咪和黑皮是她疼爱的两个孩子,平日不在家,住在学校或托儿所。况且,没等她动手,咪咪就会眼泪汪汪;黑皮则和他的属相老鼠一般特别胆小,他们一般轮不到挨打。而小妹又太小,不禁打。只有我皮实,挨打时既不讨饶也不掉泪,做她的撒气筒看来比较合适。

挨打最凶的一次在国庆节。那天早上我正穿衣服,邻家的几个孩子已在外头喊我,叫我去看游行队伍。慌忙中,我的一只袜子怎么也找不到了。不知是我东翻西找的动作激怒了母亲,还是由于丢了一只袜子的经济损失,她突然勃然大怒,冲过来用左手使劲揪我的肩膀。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的右手已挥到我脸上,左右开弓,狠狠抽了我足有十几个嘴巴,嘴里喊的什么我充耳不闻,根本没往心里进,我急着出去,连回嘴都不愿意,更别说哭了。她的气出够了,我像个被解放的囚徒,出溜一下就跑出门外。

到了大门口,小伙伴们打量着我的脸,其中一个说,你怎么抹胭脂了?

我是好面子的,当然不能告诉她们我刚才挨打的事,赶紧用别的话头岔开。

至于最后脚上穿没穿那只袜子,我已然记不清楚,只觉得这顿打挨得着实冤枉,冤枉到委屈的泪都没顾得落下来。

女孩子几乎都爱洋娃娃,而我在七岁之前没有抱洋娃娃的福气,甚至有没有过玩具也记不太清。在家打混的前半年,我常和院里的孩子玩捉迷藏、跳房子或猴皮筋。那时侯,和年龄相当的孩子们还是很融洽的。我的胆子特别大,不怕走夜路,更不怕任何虫子。为了显示所谓的勇敢,我常常把吊死鬼和毛毛虫放在手中把玩,弄得女孩子在我面前怪叫,当然她们也都很佩服我,使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充分满足。

大约因为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院子里施工的工人师傅都挺喜欢我。其中有一位老木工师傅,破格为我做了个小板凳。小板凳没上油漆,但木面刨得十分光滑,榫口严丝合缝,特别茁实。它应该是我的第一个正式玩具,有好一段时间,我走到哪里都抱着它。直到十几年后我去插队前,它一直摆在我家,不再做玩具了,而是作为物件使用。

打混的后半年,我的一位远方表哥到北京出差。表哥的年龄竟比母亲还大,是西安一所大学的名教授,工资很高,听说有三百元之多,又只有两个儿子,家中经济条件十分优裕。第一次来走亲戚,他当然要给我们小孩子买点礼物。他送我的是一只普通布娃娃,给黑皮买了一只上弦的玩具老鼠。布娃娃穿着花布拉吉,戴一顶同色系的遮阳帽,面部表情呆板。我最艳羡的洋娃娃是长睫毛、眼睛一翻就叫的那种,但那是可望不可及的贵重玩具。我已经很知足,对这只布娃娃爱不释手,它代替那只小板凳,成为我走哪儿带哪儿的玩物。

如果把人生最觉幸福的十件事排列出来,得到布娃娃该是十件幸福中的头一件。她使我幸福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直到已经上学,她变成为脏兮兮的叫花子,才被抛于墙角,最后不知所终。

布娃娃的遭遇说明,尘世间的幸福有时间性,往往不能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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