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列夫 作者:虫二


 

 

 爱犬列夫

如今养宠物是最时髦的事了,教育街的狗市怕是长沙最“火”的市场之一,走上一趟,世界上什么样的名贵狗种看不到?常见五大三粗的汉子牵着条袖珍太太狗招摇过市,也算得是新时代一景。我却永不能对那些喝牛奶吃狗罐头的狗贵族们发生一丁点儿好感,以致当有朋友愿白送我一只叭儿狗时,连手都快要摇脱,弄得动了心的儿子老大不高兴。
 
    其实我也养过狗,而且那狗在我的印象中留下的印记极深。为此我不再能对别的狗感兴趣。 

人和动物之间是否也会产生“曾经东海难为水,除却乌山不是云”式的专一感情?我相信会。

那小狗被抱到我们知青点来时尚未满月。它浑身雪白,鼻头是黑的,与它一起出生的兄弟姐妹再也没有另一只是同样毛色的。那时农民家的狗婆生了崽,都是随便别人捉的,绝没有要用钱买这一说,而我们还是犹犹豫豫不想要,因为我们自己也才刚刚在生产队落下脚,对周围的一切远未适应。主人家左劝右说,说是养大了可以守屋防贼,说是没有一只看家狗就算不得家,非要我们接受它不可。其实是因为那么一窝狗崽很难养活,有人抱走一只,就算是做了一件积德的好事。我们终于经不住劝说,把它抱回了家。不过是每餐煮饭时泌些米汤喂它,它也不挑剔,给什么吃什么,就这么一天天长大了。

当它学会冲每个知青殷勤地摇尾巴的时候,我们决定给它取名。几个人都对文学很有兴趣,就想给它取个不同于一般的名字——托尔斯泰。可又觉得实在是对托翁不敬,就决定改用托翁的教名——列夫,这样只有我们自己明白,而别的人不知所指,只会觉得雅而有趣。几人统一了思想之后就“列夫”、“列夫”地胡乱叫起来,小狗不知是叫它,就跟着又吠又跳,以表示与主人同乐,更逗得大家开心至极。

渐渐的就觉得列夫有些讨厌了。人吃剩下的食物必须仔细收好,还得往高处放,不然必被它偷吃。农村的日子贫寒,任何一点可以入口的东西都不敢随便舍弃,怎舍得拿来喂狗?列夫吃不饱,就出去寻野食,又常常让我们闻到它身上留有异味。它倒是对我们一如既往地亲热,可我们都怕它刚刚吃过人的粪便,总是将扭摆着凑拢来的它远远地轰开。当然它也有特别讨我们欢心的地方,就是能听懂长沙话。不,这么说不准确,应该是能分辨出长沙口音。凡是知青来了,一开口它就认其为自己人,乖乖地不吠不叫,只是摇尾欢迎;而说当地话的社员,哪怕是天天从门前过,它也必要呲出满嘴的奶牙,装腔作势地咆哮一番。隔壁的周家堂客恨得咬牙,骂它:“实在是土生土长,伴哒城里人就学得咯样嫌贫爱富!”其实这一点对于列夫自己是极为不利的,主要表现在到社员们家里很难偷吃到猪食或鸡食。一般人家喂猪喂鸡的糠菜,狗吃掉一些并不会太在意,顶多是吼两声轰开了事,而列夫因不宽容本地人自然也就不被本地人所宽容,一旦被发现略有窃食的形迹,就要遭到大张旗鼓的驱赶。有一次被人拿着棍子一连追过了两个队,直到被我们看见才作罢。而我们自己那时还根本没有饲养任何其它的家畜家禽,也就无法向列夫提供合理合法分享饲料的机会。列夫却不管这些,仍是继续讨好过路的知青,而冲本地人公然表示出不屑,全然不顾自己的利益,既痴情又固执。

列夫在长到两尺来长的时候,闯过一次大祸。

那是快要过年的时候。其他几位知青伙伴都回长沙去了,我因母亲下放干校,长沙已经没有家,就留在队上没走。队里杀了一头公养的猪,分给我们几斤猪肉,我舍不得全吃了,就留起一些用盐腌了,挂起来吹干。那年头有点荤腥就是宝贝,我怕丢失,不敢挂到外面屋檐上吹,就挂在卧室里回家的同伴空出的床上,是用穿蚊帐的竹竿穿上的,反复比了比,确信列夫还不具备跳那么高的能力,于是很放心。没想到我到镇上去买日用品的时候,腌猪肉竟遭不测。

进门就觉得不对头,进了卧室简直惊呆了。穿肉的竹竿横在地上,旁边还倒了一只热水瓶,水和碎玻璃流了一地,看来是竹竿被扯下来时带倒的。穿肉的绳子还在,可肉已经连一星一点都不见了。从空床上刨得稀乱的稻草可以看出来,行窃的必是犬类。我冲出大门,将手指插进嘴里,打了一声唿哨。列夫从屋后露出头来,却并不象往常那样欢天喜地地凑过来,而是轻轻摇着尾巴,颇为心虚地窥视着我的表情。我压住火,蹲下身子挤出笑容,冲它柔声唤道:“列夫,过来呀。”它毕竟涉世不深,哪知道人不像狗,还会伪装自己的表情,终于磨磨蹭蹭地挨了过来。我抱住它,双手摸了摸它的肚子。发硬,比平常显得腰身粗了许多。铁证如山!还有什么说的?我站起来,运足了气,象守门员发球门球一样,一脚将它踢出了几丈远,列夫哀号着划出一道弧线,落在种满红花草籽的稻田里。我还不解气,抽出一根扁担,正要下田追赶,却被隔壁周家的贱伢子喊住了。他表情夸张地说:“列夫只是伴着抢了几口吃,莫打得作孽!我都看见了,是那边余家里的大黄狗从你们屋门口的狗洞子里钻进去偷的!列夫跟它在里面抢得打雷一样,我想帮你进屋赶狗,门又是锁起的!去找余家里讲讲醮吧!咯多肉,便宜了那只狗东西!硬是怄人!”我醒悟过来,列夫跳不了那么高,我是量过的,再说它小,也不可能一顿把那些肉全吃光。

与余家讲醮的结果是,他家打死了本来正想杀了过年吃的大黄狗,砍了一条后腿给我,算是以肉赔肉。我过了个狗肉年,列夫也跟着我天天啃它同类的骨头。别信什么狗不吃狗肉的传说,我就见过列夫吃。我对列夫凭生出些愧疚之意,看着它一瘸一拐,就给它多弄些饭拌糠。而它似乎早忘了自己的过错,也忘了我对它的凶恶,吃饱了就向我作出种种亲昵的举动,如泣如诉,如歌如舞。

列夫开春后长成了一只大狗,仍是全身白毛,而且比一般的狗毛长;个子并不很高,可也不是那种特别矮的“板凳狗”;尾巴永远向上卷成一个毛茸茸的圆环;与小时候略有不同的是,鼻头的颜色由黑变成了淡红色。它的长相我至今觉得栩栩如在眼前,前几年看电视剧《篱笆、女人、狗》,竟发现屏幕上那只看家狗与列夫长得极相似,为此不但看完了全剧,而且学会了唱那支主题歌。“……只有那看家的狗,叫啊、叫啊,咋就那么狂?那么狂!”唉,简直唱的就是永难忘怀的列夫嘛!

这时它已经有了追逐异性的兴趣,若打唿哨唤不回,十之八九是躲到哪里犯“作风错误”去了。我们所能供应给它的食物越来越难以满足它的需要,于是它又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走人家”。那一带知青下放得很多,知青点星罗棋布,大约每隔两三里就能寻到一个。列夫讨好知青们所付出的“感情投资”,这时开始产生效益。常常听到哪位知青会说起,列夫到过他们那里,他们给它吃了什么什么东西。它最远会跑到二十里开外的子母城,那里有我们几人的同班同学祖铭。开始还是当日往返,不在那里过夜,后来就发展到外宿不归。我们也摸清了它的套路,并不着急,随它去自由好了。

可有一天祖铭却亲自领着列夫,将它护送回来了。这是从未有过的破格的待遇,听祖铭将原委一说,不由得我们几人都又好气又好笑。

列夫大概是在祖铭那里饱餐了一顿,所谓吃饱了撑的吧?它站在祖铭家的大门口,向四面睥睨顾盼之下,陡然生出些不可一世的感觉来。正好有些社员的小孩在不远处和泥吵闹,它或许是生气他们吵了在屋里睡觉的祖铭?总之,确实是它无端出击,扑过去将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撞倒在地,还四只脚踩在了那孩子胸脯上!可怜那孩子吓得哭都哭不出声来了。其实列夫从来没咬过人,我怀疑它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怎样咬人。但那孩子的母亲当然不会相信这一点,她抱着孩子闹上门来,不依不饶非要打了这“狗娘养的”为她的孩子“收吓”。祖铭左拦右挡,软硬兼施,才勉强破坏了那妇女的企图。列夫从后门溜出,不知在哪个墙脚躲藏了一会,直到祖铭支走了那妇女后呼唤它,才重新露面。祖铭惟恐收工后孩子的父亲上门来索列夫的命,那想必会比女人难以应付得多,就匆匆领着列夫抄小路离了这是非之地,将它送回家来。

列夫也在一旁听着祖铭的讲述,卧在地上将头夹在两条前肢之间,不时咧咧嘴吐吐舌头,两只眼睛装着困倦的样子眯缝着,让你感觉得到,它也对自己一时的冲动颇不理解,深有赧意。这之后,列夫几乎没有去过子母城,也再没与人发生过如此程度的冲突,叫归叫,凶还是凶,但绝不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谁说狗没记性?列夫就很会总结经验教训的。

“双抢”之后,趁着农闲,知青们商量着回城休整一段时间,补充补充肚子里的油水。大家同情我无家可归的处境,盛情邀我一起回长沙,说让我轮流到每个人家里去住。事情决定下来,很快就成行。临走的时候,列夫并不明白我们要去那么远、那么久,就如同每次我们到后面运河边上坐机帆船一样,它将我们送到码头,看着我们上了船,就懒洋洋地伸伸腰,迈着小碎步回家去了。我与它独自相处的时间最长,心中有些不忍,说:“这么久没人喂它,列夫活得下去不?”有同学笑我:“活不下去,它不晓得改换门庭?不就是一条狗吗?别那么婆婆妈妈的好不好!”

在长沙玩得很痛快,就果然忘记了列夫的死活。同学们的父母都很同情我的处境,把我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吃饭连粮票都不要我出。我东家住两天,西家住三天,还见了许多下放在其他地区的同学,心情前所未有地放松。那时虽然没有卡拉OK,但同样有许多聚会欢唱的机会,弄支口琴伴奏,或者干脆清唱,我们照样把《外国名歌二百首》中歌曲唱得神采飞扬。大家在城里一直盘桓到快秋收了,才恋恋不舍地准备回乡。因为秋收之后就面临着生产队的年终分配,无论分多分少,第二年的口粮数额我们必须搞到手才行。

班船在江湖中彻夜行进,大家相互倚靠着,冲着瞌睡。我睡不着,突然想起列夫。我问也没睡着的彭弟:“你说列夫还会不会在队上?”他说:“那怕不可能吧?要不就跑到别的知青点落户去了,要不被别人打掉吃了,冷火秋烟的,它能自己坚持两个多月?”我悠悠地说:“养狗真没意思,以后再莫养了。”他“嗯”了一下,也不作声了。

在黄茅洲下了大船,又换乘沿运河送客的机帆船,天黑后在离生产队不远的码头下船。我们背着大包小包沿堤走近生产队时引起一片犬吠。彭弟说:“吹声哨子试试看,倒看列夫还有口气没有?”他把手指插进嘴里,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啸叫。天啊!说来很难令人置信,我至今还对那情景记忆犹新:我们住的那茅屋里发出了一声撕心裂肺的鸣吼,只见月光下一团白光从屋里射了出来,在田间顺着田埂左弯右拐,霎时已扑到堤下。我们都惊呆了,扔下行李,大声喊着:“列夫!列夫!”它几纵几纵就跃上堤顶,几乎是直立着扑到了我们的身上。月光依稀,谁也看不清它的表情,当然其实狗是没有什么表情的,可我宁愿想象它有!只能略为看清它的形体动作——身子简直扭摆成了一条蛇样,在我们每个人的脚下和腰间亲吻、搂抱着。我的眼泪都流下来了,幸亏天黑,没有人看到。我想,列夫一定也在流泪,谁也别对我说狗不会流泪,我们的列夫一定会!虽然因为天黑我看不到,但它用自己全部的形体语言、用那让人听了心酸的尖利的呜咽使我确信,它也会哭泣!

后来的几天,列夫对我们每个人表现出了空前的依恋,无论谁一走动,它就会立刻用哀怨的眼神看定你,尾巴摇个不停;特别是只要你走出门,它必会寸步不离地跟着你。它是怕主人又会突然消失,无处找寻,我想。队上的社员告诉我们,列夫白天还是到处寻食,常常被人打得一瘸一拐,隔壁贱伢子甚至赌咒发誓说,他千真万确看到过,列夫在我们知青屋后面自留地里,用爪子挖红薯吃。我至今不知这是否事实,犬科类本是食肉动物,因被人长期豢养,煮熟了的谷物类食物也吃,但自己竟会去挖红薯充饥?它怎么会知道那土里有可吃的东西的?那生红薯对于食肉动物的列夫,又是何等的难以下咽?可不管怎么说,列夫在我们离队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必是经历了不可想像的艰苦考验,而且以它自己的方法挺过来的。我们又不止一次地讨论过,列夫既然以前就经常四处走人家,为什么不弃家而去,到别的知青点落户呢?要知道,认识它的知青是数都数不清的啊!最后我们一致认定,列夫的心里是分得十分清楚的,到别人家去偷食或讨食,那只是为了活命,而活命的目的,却仅仅是为了守卫这个家!它只认这里是它唯一的家园,它把死守这个四面透风的破茅屋视作了己任。这就是所谓“看家狗”啊!

从那以后,我们几个人都对列夫刮目相看了,但凡可能,我们会尽可能多给它一些食物。而列夫也有了一点小小的改变,就是看不得我们坐船,一见我们到河边去,就会表现出异常的焦躁。离我们生产队最近的镇子在六里路之外,要坐上渡船过一道约五十米宽的河。每当我们去镇上赶集,要上渡船的时候,列夫就会狂叫不止,在河岸上往来奔突。它一定是记起了,我们回长沙时就是坐船走的,它把主人坐船和自己的孤独之苦联系在一起了,而且是刻骨铭心地联系在一起了。我们曾试着将它抱到船上去,让它跟着我们一块过河,岂不就解除了它的心病?可它总是拼命挣扎,只要一松手,它就一跃上岸,然后重新狂叫奔突不止。船老板叫我们不要费力了,说从没见过狗会上船的,它们天生怕这种摇摇晃晃在水上漂游的东西。于是我们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试验,只是看着列夫吠叫,既为它的狂躁心疼,又为自己享有如此的忠诚而窃窃自喜。

列夫却不甘于长此以往。终于又有一次,它看着我们上了船,在吠叫奔突一阵之后,列夫突然向后退上河岸高坡,半蹲下身子定了片刻,象运动员起跑一样,冲着水边俯冲过去。等冲到了水边时,列夫又突然煞住四条腿,对着已到河心的渡船再次声嘶力竭地大叫。我们不约而同地明白了——它想不顾一切地下水追赶主人,却又难以克制住本能的恐惧。我们一齐在船上又是喊叫又是吹口哨,列夫似乎受到了鼓励,再次退回河岸高坡,半蹲,起势,然后以最快的助跑,迅猛无比地掠过坡地、浅滩,弹跳起来……但见白光闪处水花四溅。连船老板和同船过渡的本地人也齐声跟着叫喊起来,列夫飞快地游着,只有头、尾、以及背上的一溜白毛露出在水面之上,迅速地向渡船靠近。天才知道,它怎么会有这么一身好水性?它几乎与我们的船同时到岸,在我们的爱抚下,气咻咻地抖擞掉身上的水珠,对我们又来了一次表示忠心和爱戴的“舞蹈”。那回在镇上,我们第一次花钱给它买了包子吃,我记得。

我们作了一个决定,列夫从此将成为我们知青点的永久性成员,它能活多久,我们就养它多久,绝不许任何人提出吃它的肉。我不知道列夫自己是否知道主人们曾有过这么一个决议?或许这对于它也并不重要,它大概根本不懂什么是“永远”,而只顾眼前,只要每天睡醒了睁开眼睛就能看到主人们,它就心满意足了。列夫与我们更加形影不离,连我们坐船渡河去镇上,也不再能摆脱它的跟随。它聪明至极,才不会再下水给人们表演“狗刨”,而是极老练地跳上船的甲板,找个不碍事的船舱角落卧下来,等船靠上对岸便一跃而下。船老板都赞叹道:“长起这么大冒见过,狗坐得船,硬是只精怪!”精怪不精怪,对于列夫,我们只有得意和卖弄,好象认定它的种种灵异之处莫不出于主人的调教,知识青年的狗也自然应该比本地人养的有“知识”似的。

列夫学会坐船,是它作为狗的一生所取得的最高成就,而它的死,竟也终于与此有关,莫不是人畜同理,谁也不可涉足自己不该介入的领域?事后我想,狗大概确实是不能坐船的,我们逼迫着它发挥出了超常的能力,以致必遭天谴,才折了它的寿吧?

是彭弟去镇上买农具,列夫随他同去。下午彭弟回队上时,见了我们就问:“列夫回来没有?”我说它既然跟着你,怎么可能自己先回?列夫从来没有舍主人独自返回的记录。彭弟一迭连声地叫着:“坏了坏了!”原来他进杂货店挑选农具时,列夫就在门前街边遛达,他还叮嘱了它一句:“别跑远了,等着我!”可出了门就不见了它。彭弟在镇上来回寻了两遍,没有列夫的踪影,就以为它先行回去了,于是拿着买的东西打转。等上了船问船老板,得到的回答是没见那只白狗坐船过河,彭弟心里就嘀咕起来。唯一的希望寄托在它又自己游水过河了。现在既然它没有回家,必是发生了意外!

当天晚上我们几个谁也没有睡好,稍有动静就会惊醒,以为列夫回来了。第二天我没出工,走了二十里路到子母城去问祖铭。他说:“列夫?没来过,绝对没来过!”我的心沉了下去,我知道,再也见不到它了!

列夫如果不会坐船,就不会跟着彭弟到镇上去,也就不会失踪。而它被逼得上了船,又是因为害怕我们再次坐船离去两月不归,这么推论,还是我们对它的无视造成了它的不幸。它到底是怎么死的?虽不得而知却可以揣测,或许是见了发情的母狗,被诱入了没有逃生之路的陷阱?或许仅仅是为了偷食一点饭食甚至是饲料,被人家截击得手?反正它成了某家本地人的盘中餐是确定无疑的事。可怜的列夫,终于没有能如主人们共同许诺的,得以尽天年!而且,竟是不明不白地死在它从小就不屑的本地人手中!

我到过教育街的狗市,那里每一只狗都有高贵的血统,每一只狗都比列夫毛色光洁,可我不知道,会有哪一只能有如列夫般的坚忍?哪一只能有如列夫般的悟性?菜市场里随处可见的那种杀了吃肉的菜狗,列夫的血统大约就与它们是同一等级,可既然我曾经拥有过列夫的忠诚,又怎么能再容忍那些娇滴滴的“狗东西”们呢?它们得要你帮它洗澡、带它打针、喂它吃巧克力,而列夫要的只是主人不要弃它而去!现在的这些“狗东西”们被称为“宠物”,而列夫那样的“看家狗”,却会让我们由衷地接纳它为家庭成员。

我注定不再能养第二只狗,我的心中只有永远的列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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