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草原】:第十六章 身世揭秘 作者:原元


 

【我的草原】:

第十六章 身世揭秘

八月下旬,草原上风清云淡,气爽秋高,气候宜人,真正的金秋时节到来了。

早晨起来,气温已经很低,牧民们都换上薄薄的棉袍,作为知青的汪轶尘虽然也在从事放牧的工作,却没有能力和条件置办一套套的蒙古族服装,只能穿着从北京带来的绒衣和绒裤,外面再套上阿玛给的特里克。其实这样的穿法也是无奈之举,在特里克里面穿绒衣,系上腰带以后,绒衣就会往上窜,弄得身上既难受又别扭。

两天以前刚搬的家,因此浩特周围的草就特别好,羊群只要走出营盘很快就会在原地散开,所有的羊都在专心致志地吃草,像是对别的事情都不关心,只知道一味地吃草,与十几天前被蚊子咬得漫山遍野的乱跑,形成鲜明的对比。

站在蒙古包前观看,散开的羊群就像盛开的大菊花,虽然越散越大,但花瓣间的距离却分布得极好,一点也不混乱。这些天羊群的行走速度特别慢,离开浩特以后一、两个小时才走出一里多地,要不是每隔一天还要赶着它们去饮水,恐怕放一天的羊,连五、六里地也走不出去,秋天的羊群放得太舒服了。

一早起来,羊群就在浩特外面散开,汪轶尘在家中足足耗了一个多小时,它们才走出半里多地,到现在仍然能看得很清楚,但也不好继续赖在包里,此时,骑马过去也没什么意义,还是牵着银白马慢慢走过去吧。

秋天的羊群是最老实不过的,既不像春天那样会追着青草一味地乱跑;也不像夏天那般为躲避酷暑而四处乱窜;更不像在严冬的季节遇到暴风雪后就只会顺风而逃,秋天的羊群只知道一心一意地吃草,为的是给自己抓膘。

汪轶尘牵着马跟在羊群后面,从早到晚都感到非常的悠闲,好像整日里都无事可做,再也不必为制止羊群的奔走而操心。此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放羊的人过来,同自己一起席地而坐,如果能凑到两、三个人,一面望着蓝天白云和各自的羊群,一面在海阔天空的瞎聊,那就是最美好的时光。

草原上地广人稀,人们居住得都极为分散,放羊时能遇到的只有本组的牧民,很难见到外组的人,更不可能见到其它小组的知青,因此,在放牧的时候只要能与本组的牧民碰在一起,聊聊天就感到非常满足了。

由于是刚搬过的家,这些天几乎所有的羊群都守在各自浩特的门前在吃草,谁也不会让羊群往远处走,而且牧民们只要有可能,总是要呆在家中望着羊群,一般都不再出门,在羊群的旁边好像一整天都看不到有放牧的人,整个牧场上似乎只有汪轶尘一个人还守在羊群的身旁。此时的汪轶尘会感到分外的孤独,只好望着自己的羊群一只、两只的数数。

羊群胖得很快,没过几天的功夫眼看着它们的肚子就涨起来,紧接着身形就圆起来,个头也像是长大了,就连脊背上的肉也厚起来,好像每天都在发生变化,特别是那些著名的乌珠穆沁大尾羊,它们硕大的尾巴肥得更快,变得也越来越大,像是在屁股上挂了个脸盆,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总在担心什么时候会掉下去。

银白马在蚊灾结束以后,并没有让它回到马群,而是继续留在汪轶尘的身边。说是在骑它放羊,其实一整天也不用上几次马,遇到羊群不去饮水的日子,一天下来,从早到晚有可能连一次马也不用骑,实际上汪轶尘是在牵着银白马散步走路。

浩特周围的草特别好,银白马当然能吃到不错的夜草,能吃夜草马就能很快的长胖,因此,汪轶尘觉得把银白留在身边陪着自己放羊,和把它回放马群也没有多大的区别,而且像这样在马群外面长出的膘,会更加的瓷实。因此,才决定把银白继续留在身边,等到草尖就要发黄的时候,再让它回到马群去抓最后的一层膘。

快到中午时分天又热起来,汪轶尘只好脱掉身上的特里克,只穿着绒衣和绒裤,等到太阳偏西以后,气温会很快降下来,再把特里克重新穿好。

草原上八月底的天气,是标准的大陆性气候,早晚凉中午热,温差的变化很大,弄不好突然来个变天,还有可能会下起雪来。

太阳就要落山了,羊群很快走进营盘,天气变得更凉了,牧民们大都穿上羔羊皮的袍子,那玩艺又轻又暖和,穿在身上肯定很舒服。汪轶尘有时会想当一个牧民还真不容易,光是那一件件的行头就很难装备整齐。

晚上的天气已经很冷,汪轶尘只得穿着从北京带来的棉袄、棉裤硬挺着,要是再冷些就只能提前穿上老羊皮得勒。

 
    几天以后,浩特周围的草终于吃得差不多了,羊群走得也远了些,但它们仍旧是旁若无人的只顾吃草。汪轶尘一直都认为羊群是在给自己抓膘,和羊倌的存在与否并无太大的关系。仔细想想,这话也不无道理,而且实际情况正是如此。世上所有的动物在冬季来临之前,都会拼命地吃,目的就是为自己补充越冬的脂肪,不用冬眠的动物会更加忙碌,除了让自己吃饱以外,还要抓紧时间储备过冬的食物,也就是说世上所有的生命物,都要为能安全的过冬做好足够的准备。

羊群走远以后,大家在野外相聚的机会就多起来。

这天上午也是特别巧,六组四个羊群当中的三群都不约而同的在往西走。时间不长,每群羊都散成一个圈在安静地吃草。汪轶尘的羊群处在中间的位置,组长丹巴的羊群在东北方向,而西边稍远些的是纳黑特的羊群。三群羊表现的都很乖巧,在按各自要去的方向在缓慢的移动,虽然离得都不算远,却没有丝毫会混群的迹象。

不一会儿,组长丹巴骑着一匹四岁的小红马,不快不慢的朝汪轶尘所在的位置颠来。坐在地上的汪轶尘抬起头看到红马的个头虽然不小,但腰身还是被压得弯下去,等到组长庞大的身躯离开马鞍以后,红马的腰身就立即直起来。汪轶尘不禁一愣,好家伙把小马的腰都给压弯了,这么小的马遇到是一位二百多斤的主人,也真够它受的,看来这也是命中注定的,不过还好,这个主人虽然身体沉重,但不会让它去拼命的去奔跑,否则小小的年纪如何能吃得消呢。

“小汪,秋天好吧,这羊放得要比前些天要舒服多了。”人还未到,组长的声音就先到了,而且显得还很兴奋,与他四平八稳的一贯作风有些大相径庭。

“是啊,前些天还以为抓膘的时间会不够呢,看来是多虑了。”汪轶尘一面从地上站起来,一面回答组长的问话。

丹巴组长放下手中的套马杆,不慌不忙的给小红马戴上绊子,然后从怀里掏出几个雪白的蘑菇,递给汪轶尘说:“你看这些蘑菇多漂亮?拿回去烧着吃吧。”

汪轶尘兴奋地问:“在哪儿捡的?”

组长说:“捡蘑菇是有诀窍的,别看我们不吃,但是哪儿长出的蘑菇多,却非常的清楚,一捡一个准。”

汪轶尘忙问:“哪儿的蘑菇多呢?”

“只要看到哪儿有一片或是有一圈颜色很深,又高又密的草,那里面就会有蘑菇。”说着向远处望了望,然后指着南面一百多米以外的草地说:“你看那儿有一丛深绿色的草,里面肯定会有蘑菇,一会儿就去捡些回来,晚上可以烧顿汤喝。”

汪轶尘还在伸着脖子注视那片深色的草地,组长又接着说:“不过,捡到的蘑菇要尽快晾干,不然就会像夏天的肉一样,很快就会长出蛆来。”

汪轶尘知道这样的白蘑在内地被称为“口蘑”,意思是产自张家口以北的蘑菇。白蘑具有极高的食用价值,每年的夏秋之际是它们的生长期,捡到蘑菇除了能食用以外,晾干以后还可以卖给供销社,听说住在公社的外来户,一个秋天光是捡蘑菇,就能挣到二百多块钱。

汪轶尘看了看手中的白蘑,奇怪地问:“你们为什么不吃啊?”

丹巴拉着汪轶尘一同坐在地上,这才说:“也没什么原因,就是没有吃的习惯,草原上还有很多好的东西,在吐古乐河东边有个山沟,每年的这个时候,漫山遍野都是盛开的黄花,听说哪是一种很好吃的菜。”

汪轶尘和丹巴并排坐在地上,把蘑菇放在面前晒着太阳,然后说:“对,黄花是很好吃的菜,特别是和鸡蛋、肉片炒在一起就更好吃了,算是一道有名的菜吧。”

丹巴饶有兴趣地说:“我在公社的饭馆吃过炒鸡蛋,味道很好。”

汪轶尘说:“其实鸡也很好养,假如不经常搬家咱们这儿也能养,那样就能有鸡蛋吃了。”

丹巴说:“不搬家就叫定居放牧吧?听说有人在提倡不搬家的放牧,但不知道定居以后的羊,还能不能像现在这么胖?”

汪轶尘说:“这要经过实践才能知道,就是说应该试一试,才能得出结论。”

丹巴像是陷入沉思,点了点头说:“对,应该试一试。”

组长又接着说:“草原上的事都有一定之规,老天也不会轻易的破坏,比如前些时候闹的蚊子,闹到头就会朝好的方向转化,对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就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组长又恢复到一贯稳重的作风。

“对呀,汉话里有种说法叫‘物极必反’,你前面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后面讲的是‘实践出真知’。”汪轶尘不得不佩服丹巴的思维,虽然他没有受过更多的教育,但讲出的话却富有哲理性,也符合辩证法的原则。

丹巴笑着说:“我讲得话都是对的?”

汪轶尘肯定地说:“对,你讲得都很对。”

两个人都开怀地笑起来。

过了一会儿,丹巴看着汪轶尘的羊群说:“才过几天的功夫羊就这么胖了,再吃十天半个月的秋草,今年的羊肯定能卖出好价钱。”

“队里每年要卖多少羊?”汪轶尘问。

“我的意见是连卖带吃,让每群羊剩五、六百只就足够了,假如冬天的天气不错,就还能多留些,要是天气不好,瘦羊就不要留下过冬了。”

汪轶尘忙问:“今年冬天的天气会怎么样?”

“你们来了以后,这两年的冬天和春天,天气都特别好,今年应该不会再那么好了吧。”丹巴不无担忧地说。停顿片刻他又接着说:“羊群太大不但不好放,而且牲畜发展得太快太多,草场就会不够吃了,这跟刚才讲的道理是一样的,汉话是怎么说的?对,是物极必反吧?”

“我明白了,您的意思是说牲畜的总量,应该和草场的容纳量有一定的比例关系,羊群发展得太多并不是好事。”汪轶尘对组长的思路佩服极了,心想这就是活学活用啊。

丹巴显得很兴奋,他接着说:“对,就是这个意思,做什么事情都不能过头。”

没等汪轶尘再说话,丹巴像是突然发现了新大陆,惊奇的问:“你的银白马怎么还没放回马群,好像比刚抓来的时候又胖了些。”

汪轶尘连忙解释地说:“再过些天等到草尖发黄时,就让它回马群去抓最后一层膘,可能会胖得更快些。”

“这是谁教你的?”丹巴不解地问。

“是我自己想的,蚊灾结束以后也想把它放回马群,但接着就搬到这个营盘,见周围的草特别好,心想还不如把它留在身边接着放羊,就等于在顿膘,等到返回马群时,最后的一层膘也许能长得更快些。”汪轶尘学着组长的风格,在不紧不慢的讲自己的想法。

丹巴想了想,说:“你的做法有些道理,看来什么事情只要肯动脑筋都能做好,你们知青的心思要是都放在牧业上,肯定会比我们强。”

汪轶尘说:“放牧的学问太多,光是草的品种和不同的作用,研究几年恐怕也搞不清楚,再说套羊和套马的技能,看着简单像玩一样,实际上其中的技巧,也不是学几年就能掌握的。”

组长说:“套马的技术你们知青学得不错,春天剪马鬃时,大黑马不就是你骑着银白马抓到得吗?”

汪轶尘不好意思地说:“哪儿有的事,我哪儿能抓住大黑马呀,是达布嘎、纳黑特和宋继武三人合起来才把它制服的,我只是仗着用银白马的速度和套马的本领,才把黑马套住的。”

两人的话题又回到银白马身上。

“现在的银白马的确很厉害,上次大家都看到了,……”丹巴正说得起劲,忽然听到从身后传来急驰的马蹄声,两人就一起扭回身向后观看,只见纳黑特骑着一匹白马,从他的羊群那边飞奔而来。

 
    纳黑特跳下坐骑,把套马杆随手扔在地上,然后用缰绳系在白马的后腿上,歪歪邪邪的朝丹巴和汪轶尘坐的地方走过去。撒开的白马朝银白马和小红马走过去,纳黑特在看了一眼自己的白马后,就改变方向也跟着白马走过去。然后走到银白马的身边,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臀部,才返回身朝丹巴和汪轶尘坐的地方走去。

纳黑特的屁股还没在地上坐稳就绷着脸说:“小汪,银白马不换了,把它还给我吧。”

汪轶尘看了看纳黑特,见他一脸的苦相,就拿出无所谓的劲头说:“那好吧,拿什么马给我呢,大青马早就被你换走了。”

“哎!”纳黑特叹了口气,接着说:“现在无论是什么马也配不上银白马了,它在你手里要比在我手里强得多,在我那儿顶多是匹最好的杆子马,而且还那么瘦,现在看它多胖,多漂亮啊。”纳黑特扭过头继续注视着银白马,并在由衷的感叹。

没等两人答话,纳黑特又接着说:“银白马的速度好像比过去还要快,上次剪马鬃时小汪骑它去截黑马,我还在担心,弄不好会把黑马赶出马群,没想到银白马能跑那么快,可能是身体壮实了以后,比过去更有劲了,那天套马时它表现得也不错,不管黑马怎么闹,银白马就是跟着不放,比在我的手里稳多了。”

汪轶尘认识纳黑特有两年多了,从未见他一口气讲过这么多话,而且是在夸奖自己过去的马,看来他和银白马的感情还是很深的。

丹巴接过纳黑特的话说:“那次我也很担心,总觉得那种截法没什么希望,没想到银白马竟然成功了,当时有那么多人在看,我心里特别高兴。”

“也就是银白马能那样把黑马截住,除此以外,就再也找到第二匹了。”纳黑特坚定的抢回话语权。

“队里的快马有的是,怎么会找不到第二匹呀?”汪轶尘见空插针地问了一句。

“队里的快马倒是有不少,但在短距离内能追上银白马的恐怕就没有了,纳黑特,你骑过的快马多,你的看法呢?”丹巴急切地问。

“队里最快的马也就是可数的那几匹,乌力吉家的老银白马早就告老休息了;他家现在的银白马,短距离内不是银白马的对手,这是比过的;马倌的枣红马这两年也不行了,另外,像达布嘎的白马、巴图的黑马肯定都跑不过银白马,乌力吉的小红马过两年也许能跟银白马比一比,嘎木森的黄马也太老了,门吉尔的海利金桔红马给了女知青,肯定是不行了。”纳黑特在认真的数着队里的知名快马。

“很多人的快马在小的时候都让它拼命地跑,出了名后就舍不得骑了,总是放在马群里养得胖胖的给人家看,到了该跑的时候反而跑不动了,我觉得那样做没什么好处,还是应该像小汪的银白马这样,一年到头要经常地骑,而且要定时拴一拴,才能变成真正的好马。”丹巴讲出自己对骑马的看法。

汪轶尘很同意丹巴组长的说法,纳黑特刚才数过的快马,其中的几匹至今也没有见过,就拿乌力吉的银白马来说,一年到头也没骑过几次。好马总是舍不得骑,不仅是肚子越吃越大,而且四肢的肌肉和心肺的功能都得不到训练,就会逐渐的退化,真到了该跑的时候当然就跑不动了。

纳黑特说:“我就不会把好马供着,银白马在我手里骑的就不少”。

“在你手里银白马骑的也不多,而且是骑一次就会瘦一圈,你看,到了小汪手里骑的不少吧,还能这么胖,说明你骑马有问题,再看你现在的那些马,有哪匹是胖的?”丹巴只要抓住机会,就要批评纳黑特的骑马方式。

“这倒是真的,什么好马在我手里都会变瘦,小汪换给我的青马在我手里也不胖,到郭有林那儿现在有多胖,所以银白马还是在小汪手里好。”纳黑特露出遗憾的表情。

丹巴还在问纳黑特:“你的小青马,现在的套马本领已经不错了,将来能达到银白马那样的水平吗?”

“到不了,差得还远呢。”纳黑特又接着说:“像银白马那样的杆子马队里就更少了,论套马的本领它是数一数二的,能跟它相提并论的,队里还有两匹骒马,而且其中的一匹也是它的本家。”

汪轶尘一直都想了解银白马的身世,就抓住机会在问:“它们家族在世的还有几匹马?我只知道乌力吉的银白马是它的哥哥。”

“银白马的家族是出了很多好马,到现在有几十年的历史了,我一时也讲不清楚,你要是真想知道就去问乌力吉,他是最清楚的。”丹巴组长像是已经没了兴趣。

汪轶尘听后在自言自语地说:“它们的家族原来这么有名,怪不得连边防站的刘干事都能认出银白马。”

丹巴说:“银白马的家族是挺有名的,知道的人也多,边防站的刘干事能认识也不奇怪。”不过,汪轶尘已经看出组长不愿意再谈银白马家族的事了。

汪轶尘见不愿再谈与银白马家族有关的事,就把话题转到另一个很想知道的内容,就是他一直都很希望能让银白马成为既能套马,又能跑长距离的好马,便抓住机会问道:“队里还有哪些能跑长距离的马?”

“这几年一直在搞运动,那达幕大会也停办了,赛马的活动一直没有开展,大家的马没有机会在一起比试,恐怕现在谁也不知道有没有能跑长距离的马,照这样下去,以后会拴马的人都快没有了。”丹巴表示担心地说。

“上一代能跑长距离的马肯定是银白马的哥哥,就是乌力吉家的老银白马,不过它已经二十来岁,早就不骑了。除此以外,就得数嘎木森的黄马,也有十四、五岁了,不过,跑长距离可能还得看它的,这两年新出的马,还真不知道有没有能跑的?”丹巴像是在问纳黑特。

“这儿年没出什么好马,能跑长距离的更看不出来,去年打狼时巴达拉呼的青马好像还可以,到现在也没什么表现。”纳黑特说。

“这几年还真是没出什么快马,去年在欢迎知青时,我们队也没有跑在前面的,当然事情来得太突然,谁也没有准备。”丹巴突然停住话茬,指着自己的羊群说:“不好,有羊在打滚。”随即就站起身,准备朝坐骑走去。

汪轶尘和纳黑特也跟着站起来。

丹巴的羊群里有只大羊正在吃力地打滚,汪轶尘想打滚有什么关系?组长为什么会如变得此紧张。

还没等丹巴骑上马,打滚的羊已经费力地站起身,纳黑特说:“没事了,羊起来了。”

丹巴看到羊站立起来,就牵着马对汪轶尘说:“秋天的羊在吃胖以后,脊背两侧的肉都很厚,最胖的时候能有三个手指这么厚。”说着就把三个指叠在一起让汪轶尘看,然后又接着讲:“羊在地上打滚,滚到肚皮朝上时,就有可能被脊背两侧的肉垫住,怎么也翻不过身,由于身体太胖,肚子里的油水太多,一旦肚皮朝上动弹不得,三、五分钟就会憋死。现在的羊还没有到最胖的时候,再过些天放羊时,只要看到有打滚的羊,就要过去帮把它翻过身,不然的话几分钟以后就会死掉,而且越胖的羊死得就越快。”汪轶尘这才明白秋天不能让羊打滚的道理。

三个人的谈话就此被打滚儿的羊扰乱了,看到三群羊走得也远了些,大家只好各自骑上马,分头去追自己的羊群。

 
    半个月后,草原上的青草变黄了。

又过去半个月,冬季来临,一年一度的打狼活动就要开始了。

六组知青的匹格和契卡已经长到九个多月,算是刚刚迈入成年狗的行列,就成为有模有样的大家伙。尤其是匹格长得高大威猛,体格雄健,全身灰白色的皮毛远远地看过去很像是白色的狼,走到近处更像是白熊,让人觉得既可爱又可畏。

两条狗从小就在向阿玛家的黑狗学习下夜的本领,到现在已是远近闻名的下夜高手。匹格和契卡嗅觉敏锐,反映速度极快,两条狗都非常勇敢,半个月前的一个深夜,浩特南边传来群狼的叫声,匹格就带头冲出去,过了很久才独自返回。第二天一早,汪轶尘发现匹格的身上有两处伤,阿玛说一定是和狼搏斗以后咬伤的,这几天夜里匹格更加兴奋,而那些狼却再也没有来过,牧民们都说是匹格镇住了那些狼。

从此以后,匹格声若洪钟的吼叫声便威镇四方,附近浩特的狗都在听从它的指挥,只要匹格叫起来,左邻右舍的狗就会跟着一起狂吼。

匹格身强力大,善于搏斗嘶咬,打起架来,两、三条狗联起手也别想靠近它边。未满周岁的匹格,在几天前竟无声无息地打败了它的老师和前辈,阿玛的那头进入晚年的藏獒,说明匹格已经成为全队范围内的第一猛狗。

契卡的奔跑速度极快,汪轶尘和董天达一心希望它俩能在打狼的时候密切配合,只要一个能负责追赶,一个负责下口,肯定能大显神通,获得全胜。

在打狼活动的当天,汪轶尘骑着拴了几天的银白马,董天达骑得是他的黄马,两人兴致勃勃的带着匹格和契卡来到打狼的集结地。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虽然还没有到发情的季节,但两个家伙竟然不务正业,只顾着去追寻和骚扰别人家的母狗,根本就不管打狼的事,很快就闹出不少的笑话和乱子。

打狼开始以后,别的狗都跟着主人去追狼,而它俩却无动于衷,仍然去追逐母狗,害得董天达和汪轶尘丢尽颜面,弄得哭笑不得,只好全力看住两个坏家伙,也没顾得上打狼。

活动还没有完全结束,气急败坏的董天达就牵着两大家伙,找到打狼的专业户老包,并把他请到包中,当即就给匹格和契卡做了绝育的手术。

 
    打狼的队伍刚刚解散,汪轶尘正要回去放羊,乌力吉骑着马走过来对他说:“小汪,你不是想知道银白马的家族史吗,我带你到马群去认认、认识它的亲戚。”

汪轶尘兴奋地说:“太好了,我一直想找您请教呢。”

两人骑着马并排朝马群的所在的位置走去,乌力吉边走边对汪轶尘说:“你的银白马今年是八岁,过了春天就到九岁了,现在是它最好的年龄,再过两、三年就该走下坡路了。银白马早先是我的马,从小就比较瘦,由于纳黑特非常喜欢,一个劲儿的跟我要,三岁时只骑过一次就让给纳黑特了。”乌力吉又接着说:“纳黑特马骑得不错,而且能骑出好的杆子马,但不知为什么,凡是他骑过的马都很瘦,银白马前些年也一直没有胖起来,虽然很早就给了纳黑特,但看它那么瘦,还是挺心痛的。”

“现在银白马的膘还行吧?”汪轶尘颇为自豪地说。

“那要看它明年春天会怎么样,去年过冬的膘是不错,今年春天也没有太瘦,如果明年春天还能保持这样的膘就差不多了。”乌力吉稍停片刻又接着说:“银白马从四岁起,就是很好的杆子马,而且短距离的速度特别快,要是能保住身上的膘,就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如果不出意外,它的膘到明年春天应该能保住。”汪轶尘自信地说。

“银白马的家族出得虽然都是快马,但大部分都是短距离特别快的杆子马,同样,家族里的马,不论是公是母,膘都不太好,一般都太胖不起来,所以大都不能跑长距离。”乌力吉说。

“银白马的上一代有匹著名的白马,样子和现在的两匹银白马十分相像,曾经用不到半天的时间从这儿跑到东乌旗,而且在旗里的那达幕大会上还得过第一名,它是我们队到现在为止最好的马,也是最出名的马。”

汪轶尘像是听出一些名堂,便问乌力吉:“银白马家族的马在合作化以前,就是你们家的马吧?”

“是啊,过去我们家的牲畜虽然不是很多,却有这样一枝特别好的马。”

乌力吉家虽然有些好马,但由于其它的牲畜不多,所以在评定家庭成分时被定为下中牧,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依靠对象,而丹巴组长家虽然没有好马,却因为其它的牲畜比较多,最终被定为中等牧民,属于团结的对象。看得出他对此多少都有些不太服气,所以才不愿意谈过去的事,因此,汪轶尘在向他打听乌力吉家族的马匹时,才吃到一颗软钉子。

汪轶尘还在迫不及待地问:“现在家族里还有什么好马呀?”

“现在这一代,除了你和我的银白马以外,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会儿就能看到,姐姐的后代出了匹儿马,表现得很好,今年又生了匹红色的小马驹,非常漂亮。”乌力吉自豪地说。

 
    两人很快到了马群。

马群散得并不是很大,像是被人刚刚圈过,一个个小马群分布的很清楚,在清晨的阳光下,五颜六色的马匹散布在金黄色的原野上,显得格外宁静。

乌力吉带着汪轶尘在马群里慢步穿行,两人走到一个小马群前勒住坐骑。乌力吉在注目凝视着前方,汪轶尘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见到的是一匹体格健壮,身材匀称的白马,在不远处静静地吃草,心想要见的就是这匹白马吧?乌力吉一动不动的让乘骑站在原地,把套马杆交到左手,然后用右手指着对面的白马说:“那就是银白马的大哥,年龄就要到二十岁了,我和达布嘎已经有几年没骑过它了。”

白马的个头与汪轶尘的银白马相差不多,体形也比较接近,膘肥体壮的,从外表还看不出是匹二十来岁的老马,但经过仔细的观察,能看出它的下嘴唇已经不能跟上嘴唇扣在一起,说明是年岁不小的马。

乌力吉说:“年轻的时候它也是银白马,马匹中的青马、灰马、还有银白马,老年以后都会变成白马,而且年岁越大颜色就变得越白。”

“以后我们的银白马也会变成白马吗?”

乌力吉说:“肯定是的”

汪轶尘问:“听说它曾经用多半天的时间跑到东乌旗,是真的吗?”

“那是在它八、九岁的时候,一口气跑了将近五百里地,也没怎么样,现在可能找不到这样的马了。”乌力吉说。

汪轶尘一直在望着老白马发愣,心中想象着它在长途奔跑时的模样,似乎跟自己的银白马没有多大的区别,但日行千里的马会是什么样呢?

乌力吉又把套马杆交回到右手,用杆头指着老白马身边的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说:“你注意看,白马身边的那匹高大的白马,在年轻的时候是匹铁青马。”

乌力吉指得是匹又高又壮的大白马,看上去个头比马倌的枣红马还高出一截,和乌力吉的老白马站在一起,就显得更加高大,汪轶尘吃惊地问:“那白马也够棒的,是谁的乘骑啊?”

乌力吉说:“是公社干部加登巴的,现在有二十岁了,因为是吃过饲料的马,身体的状况要更好些。”

汪轶尘感叹地说:“原来是公社干部的马,要不然怎么会那么胖?”

乌力吉接着说:“加登巴前些年被打成反革命,但他的人缘特别好,谁也不信他有问题,白马就一直放在马群中,谁也没有动过。”

两匹白马一高一矮,一大一小,却是形影不离。汪轶尘想它们俩很可能是从小在一起长大的,到了暮年还能在一起安度晚年,也真不容易。

“加登巴的白马跑得快吗?”汪轶尘问。

“跑得不是很快,但有劲,能跑长距离。”

“你们家的老白马能在半天内跑出几百里地,套马的本领怎么样呢?”话题又回到老白马的身上。

“老白马在年轻时就是很棒的杆子马,马群中没有它抓不到的马,是长短、距离都能跑的好马,像今天这样的打狼活动,假如有狼出现在它的附近,就别想活着逃出去。”

“我们的银白马就不能跑长距离吗?”汪轶尘问。

乌力吉说:“你的银白马短距离跑得非常快,但跑长距离,还比不过我的银白马,总的来说它们俩都不是能跑长距离的马。”

汪轶尘接着问:“跑长距离难道练不出来吗?”

“要是从小就练还差不多,现在练早就来不及了。”乌力吉又接着说:“你的银白马从三岁起,短距离跑得就特别快,到了四岁就成为出色的杆子马,但膘情一直都不好,所以从小时候起就没让它跑长过距离。”

乌力吉见汪轶尘像是还不死心,就接着说:“你的银白马是队里最好的杆子马,也是人所共知的,你骑它套过羊,也套过马,那次剪马鬃,如果没有它,黑马还不知道怎么也能抓住呢?”

汪轶尘说:“是,它的套马和套羊的本领都特别出色。”

乌力吉说:“这就对了,它永远是最好的杆子马,能有这一点就足够了,决不能把它的套马本领给荒废了。”

“你能得到银白马是非常幸运的,队里的人没有不想要它的,到现在我还想用我的银白马来换你的银白马。”乌力吉终于讲出心中的话。

“我很喜欢银白马,也非常珍惜它,而且它还救过我的命,我也能让它变成结实和有劲的好马,但最好的杆子马在我的手里,总不如在你们手里好,如果你一定想要,我也可以考虑交换。”汪轶尘想了想,不慌不忙的做出回答。

乌力吉沉默片刻,才说:“这事还是以后再谈吧。”

汪轶尘知道谈不下去了,便把话题转回去,又接着问:“老白马当初肯定是你们家的自留马,以后就再也不骑了?”

“老白马是我的自留马,它是跟我一起长大的,为我们家立过很多功劳,也给我们带来很多荣誉。现在老了,只是在每年的春天,等到吃饱青草以后稍稍地骑一骑,剩下的时间都让它呆在马群里休息,就准备这样给它养老送终了。”乌力吉边走边对汪轶尘讲。

 
    离开老白马以后,乌力吉带着汪轶尘走到另外一个小马群旁,用套马杆指着一匹青白马说:“你看那是匹什么马?”

这一次,乌力吉没有像对待老白马那样充满敬畏之情。

眼前是匹青白马,白色的身体,配着青色的马鬃和马尾,样子显得既单薄又瘦弱,与马群中大多数的马匹相比都有些格格不入,更确切地说是瘦得可怜。青白马的个头不大,似乎比汪轶尘的银白马还要矮一些,但体型却显得有些特别,要比一般的马都显得略长一些,脊背上还有个不算清晰的罗锅。

青白马的身边跟着好几匹马,有成年的骟马,也有半大的小马,其中有一匹与它的毛色极为相似的三岁小马,另外,紧随身边的还有一匹火红色的小马驹子。

汪轶尘盯着青白马问:“好像是匹骒马,跟在身边的应该是它的小马吧?看样子是个高产的母亲。”

乌力吉说:“它的名子叫罗锅青白马,是银白马的亲姐姐,也是在短距离内速度特别快的杆子马。”

汪轶尘疑惑地问:“大秋天的,怎么会这么瘦?”

乌力吉说:“这个家族很少出胖马,而且养驹子的骒马要比一般的马都瘦一些。”稍停片刻又接着说:“因为是特别好的杆子马,本身又非常老实,不论是谁,只要伸出套马杆就能把它抓到,所以就成为马群中的救命马。”

“救命马?”汪轶尘头一次听到这样的称谓,连忙追问一声。

乌力吉说:“对,是救命马,马群中有些马特别不好抓,马倌就会临时换上既容易抓到,又是特别好的杆子马,那样的马实际上就是‘救命马’,青白马就属于真正的‘救命马’,所以被骑得次数也多,因此,就很难胖起来。”

汪轶尘想这才是能者多劳,要不然,大秋天的怎么也不至于这么瘦啊,忽然,他想起前些天纳黑特曾经讲过,在最好的杆子马当中有匹能和银白马相比的骒马,而且还是它的本家,想必说的就是这匹青白马。

汪轶尘不禁对青白马产生出怜悯之心,这么好的骒马竟是如此的可怜,大秋天的就这么瘦,来年的春天能经受住暴风雪的侵袭吗?与其让它在马群中被当作杆子马骑,还不如养得胖一些,让它多生几匹好驹子。汪轶尘在听完对青白马的介绍后,总有一种愤愤不平的感觉。

乌力吉又接着说:“别看它的模样一般,生出的马驹子大都是难得的好马,去年就把它生出的一匹深褐色的小马留作儿马,现在表现得很不错,已经有了小马群。”

两人边说边走,离青白马已经很近了,对面的几匹马在不快不慢的移动,紧随在青白马身边的马匹也同时跑动起来。汪轶尘这才看到青白马的奔跑动作与自己的银白马十分相似,也显示出轻松自如,潇洒飘逸的神态。

乌力吉突然对汪轶尘说:“小汪,你看那匹红色的小马驹,跑得多神气,将来肯定是匹难得的好马。”

红色的小马驹在边跑边玩,在毫无顾及的甩动脑袋,全身上下的颜色就像火一样的红,油光锃亮的皮毛让人过目难忘,但最为特殊的还是它的四条腿,在跑动中迈出得步幅特别大,很像是两个滚动的风火轮,尤其是它的两条前腿向前伸得特别远,而且在空中滞留的时间,要比一般的马长出很多。汪轶尘还从未见过能如此奔跑的小马,整个身体就像是在腾云驾雾,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像是在观赏动画片中正在玩耍的小马。

“太漂亮了”汪轶尘不禁脱口而出,已经被小马驹的神态和动作牢牢的吸引住。

乌力吉勒住坐骑在目不转睛地盯着红马驹看,自言自语地说:“这个马驹可不一般,两年以后不知会变成什么样?”

汪轶尘也在想这么漂亮的小马驹,两年以后会落到谁的手中呢?

看过小马驹的表演,乌力吉又带着汪轶尘在继续往前走,他想下一个要看的目标应该家族中的小儿马。

走着走着,眼前又是一亮,汪轶尘见到的是乌力吉的银白马,修长的身材,圆圆的屁股,体形和颜色与自己的银白马完全一样,只是个头要稍微大一号,应该说比自己的银白马还要漂亮一些。

汪轶尘指着乌力吉的银白马说:“你的银白马,多漂亮阿。”

“它在家族中是身材最高,也是最漂亮的,但速度和力量都不是最好的。”乌力吉变得谦逊起来。

在马群的西北角,有匹深褐色的小儿马在警惕的注视着乌力吉和汪轶尘的到访。

眼前的小儿马个头不算太大,能看出是匹岁数不大的儿马,但长长的马鬃已经拖到脖子的下沿,最长的部分刚好能盖住壮实的前胸,两年以后的马鬃,肯定会长及地面。

小儿马两眼炯炯有神,不停的扫视着前方,竹劈般的双耳又直又尖在不停的转动。小儿马的身材不是很高,但身体的长度要比一般的马都长出一截,在又亮又厚的皮毛下,显示出儿马才有的一块块隆起的腱子肉。

小儿马的身边已经聚集了十来匹马,其中至少有四到五匹是年轻的骒马。

乌力吉带着汪轶尘继续朝小儿马靠近,开始引起它的强烈不满。只见那小儿马突然伸长脖子恶狠狠的奔向一匹离得较远的骒马,毫不留情地张嘴就咬,吓得那匹骒马往回就跑,此后便老老实实的跟在儿马的身后,再也不敢远走。小儿马收住步伐慢跑几步,停住以后又扭回头死死地盯住两位不速之客,双眼发出咄咄逼人的光亮,像是在对两人发出警示,显示出极为凶悍的野性。

小儿马跑动的样子与刚才见到的红马驹十分相像,只是动作要凶猛得多,也要快得多。

汪轶尘说:“它就是刚才那匹红马驹的哥哥吧,看样子真是挺厉害的。”

“对,它就是罗锅青白马的儿子,今年才满五岁,是咱们银白马的亲外甥。”乌力吉接着说:“它是挺厉害的,才几天没见,不知又从哪儿又圈来一匹小骒马。”

稍停片刻又接着说“当初选它做儿马的时候,因为个头不是很大,还引起不少的争论。你看马群里其它的那些儿马个个都是身高体大的,可养出来的小马虽然个头都不小,却一匹比一匹的笨,好的杆子马和速度快的马越来越少,最后大家都希望能从银白马的家族中挑出一匹作为儿马,正好罗锅青白马生出这匹深色的小马,但个子不是很大,后来大家发现它的动作特别灵敏,奔跑的速度又非常快,才决定把它留做儿马,现在看来挑选得很成功,将来一定会成为出色的儿马。”乌力吉像是在给汪轶尘讲故事,不慌不忙的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

汪轶尘越看越觉得小儿马长得非同一般,从体形中就能看出有银白马家族的影子,而且身体要比一般的马都长出一截。

汪轶尘问:“它是生个子吗?”

“大多数决定留作儿马的小马,为保持它的野性,三岁时就不让人骑了。”乌力吉又接着说:“生个子儿马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想抓它一次实在是太困难,那才叫拼命呢,上次你看到抓大黑马了,要比那儿难得多。”

“什么时候要抓儿马呢?”汪轶尘好奇地问。

“当然有抓的时候,比如在给马群打预防针时,就必须抓住儿马子,今后会有机会看到的。”

乌力吉准备与汪轶尘分手了,他语重心长地说:“银白马的一家基本上都是快马,样子也十分漂亮,尤其是你的银白马,在短距离内几乎没有对手,希望你能爱惜它,一定要想办法保住它的膘,不能让它再瘦了。”

汪轶尘郑重地说:“我会好好骑的。”

忽然,像想是起了什么,又向乌力吉追问道:“还有个问题,银白马家族上一辈的马,到现在连一匹也没有剩下吗?”

“是的,草原上的马既不住棚圈,也不喂饲料,在一年当中绝大多部分时间都是靠啃食地面的干草和吃雪过日子,所以它们的寿命就很短,只能活到二十来岁。”乌力吉有些无奈地说。

“银白马的妈妈是前些年去逝的,也只活到二十岁多一点,你的银白马是它的最后一个孩子。”乌力吉又说。

“公社干部骑的马,还有边防站的军马能活到多少岁呢?”

乌力吉说:“它们大概能活到三十岁吧?”

汪轶尘感到无话可说了,而且这个话题也过于沉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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