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平反了,宋高宗为何默不作声? 作者:黎烈南


 

岳飞平反了,宋高宗为何默不作声?

古代专制社会,皇帝口含天宪,妄意杀人之事,在所多有。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对做错的事,总要有个交代,于是,平反冤案的工作就不得不做。


可供玩味的几种现象

让我们玩味古代有关的几种现象。

一曰大的冤案都要等待皇帝的批准。若制造冤案的皇帝不予平反而又在活在世上,就只好耐心等待他的死亡。此类“迟到的正义”之事甚多,不必举例。

二曰冤案的平反,能使新皇帝收揽人心,稳定政局。如明朝被后金的皇太极用反间计害死的袁崇焕(为明思宗崇祯所杀),时隔150多年后,获得了康熙皇帝的平反——这对于清朝统治者,有利而无弊。

三曰明智的皇帝能迷途知返,避免冤案的发生。如唐太宗对待魏征,曾因后者屡屡进谏,措辞犀利,便动了杀心。幸亏经皇后劝告,使魏征免得一死。后来魏征去世,唐太宗痛哭流涕,说魏征是他人生一面宝贵的镜子云云。试想,或虚心纳谏因而得千古美名,或叫忠臣人头落地而得千古骂名,两者之间,何啻天壤!

四曰有一种蛮横的皇帝,不管身后洪水滔天,他将错就错,一错到底。明朝初,性情倔强的御史王朴一次和太祖朱元璋争辩,惹得皇帝大怒,下令斩首。押到刑场,再召回之,问他改否?王朴云:“陛下不以臣为不肖,提升为御史官,为何如此摧残侮辱?如果臣无罪,为何要杀?如有罪,又何必使我活命?臣今日只想速死。”朱元璋大怒,令马上行刑。王朴路经史馆,大呼:“学士刘三吾记住: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王朴!”最终被杀。后来朱元璋撰写《大诰》,仍说王朴诽谤过他,真是蛮横凶恶极了(注解一)后人经常提起王朴事件,做了最终的宣判,朱元璋此举亦被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罕见特例——岳飞平反

漫漫专制社会,也有罕见特例:在南宋朝廷对岳飞的平反时刻,这特大冤案制造者的宋高宗当时竟然还活着。想来,这也算古代“奇迹”之一,您说是不是?

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蓄意杀害了岳飞的宋高宗在做了36年的皇帝后,不知为何,禅位于太子赵眘(宋孝宗),自己当了太上皇。想有一番作为的孝宗,即位的当年,就果断为岳飞平反了。诏书云:“故岳飞起自行伍,不逾数年,位至将相。而能事上以忠,御众有法,不自矜夸,余烈遗风,于今不泯。去冬出戍鄂渚之众,师行不扰,动有纪律,道路之人,归功于飞。飞虽坐事以殁,而太上皇念之不忘。今可仰承圣意,与追复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予录用。”

今天的读者读此诏书,还会不会为孝宗捏一把汗?高宗以谋反罪杀了岳飞,现在刚刚做了太上皇的56岁的他(高宗1107——1187,活了81岁),面对宋孝宗一上台便给岳飞平反的事实,他为何不马上痛击这一股“孝宗翻案风”?

如果说,在太上皇退位若干年后,孝宗等待时机,徐图为岳飞翻案,既达到了平反的目的,也为自己留有余地,不失为一种明智策略;而宋孝宗才一即位,就给岳飞翻案,这种迅而不及掩耳之势,叫高宗如何来得及钻缝逃到地下去?

如果说,为岳飞平反,轻描淡写地敷衍过去,也不失为一种谋略;而孝宗诏书却强调岳飞“能事上以忠”——对皇帝忠诚,赞美他“余烈遗风,于今不泯”——忠烈之风天下闻。这种评价,简直是对高宗冤杀岳飞的彻底翻案(宋孝宗说自己是“仰承”高宗的“圣意”来平反的,并提及高宗对岳飞的“念之不忘”,不过是给高宗留个面子罢了),这难道不会叫太上皇的赵构发雷霆之怒,来惩治孝宗吗?

本年十月,孝宗再发诏书,追复岳飞原有少保、节度使等官职,再次肯定他“事上以忠”——忠于皇帝,“不犯于秋毫”——治军有方,“名之难掩,众所共闻”——名播天下,天下皆知。这第二次发布的诏书,促使人们一再反思:宋高宗杀害忠臣良将,他是个什么样的皇上?!


宋高宗为何沉默无言

面对孝宗的接连出手,太上皇高宗竟默默没有吭一声。这是为什么?

宋高宗并非真正退出政治了,他做太上皇后,常常干预朝中之事,制约孝宗;可见他在岳飞平反上的无语,并非被“软禁”的结果,他的无语,另有原因。

高宗是位有名的“逃跑皇帝”,在金人的追击下,他放弃抵抗,一味逃跑,直到躲到海上,才得以暂时安顿。他一生坎坷,最终在江南坐稳了龙椅,实属不易;他还和金人签订和议,俯身称臣纳贡;屈辱难堪之事,皆甘于忍受。其“忍辱负重”的能力,在中国古代的皇帝中,算是“鹤立鸡群”了。经过了多少大风大浪,达到了偏安一隅的目的,宋高宗真的知足了——这位不思进取的皇帝既然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目标,岳飞平反一事,对稳坐太上皇而又不知羞耻的他,算得了什么?

对岳飞的平反,会使高宗不悦或恼怒,然而并不能动摇其太上皇地位;因为他是天子,天子至高无上,决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何况,他早已借秦桧之力杀了岳飞——人们都把愤怒发泄到秦桧身上,对高宗是“视若无睹”且无可奈何的。多少年来,秦桧铸像长跪于西湖的岳飞墓像前,而宋高宗却一直“逍遥法外”,这就是皇帝享有的特权。让高宗铸像跪于岳飞墓前的呼声在古代民族中是发不出来的。这就是古代中国的国情——古老的华夏民族对皇权有一种特殊的情结。

当然,迫使宋高宗默认平反事实,还有影响乃至制约他的外在因素。这个因素便是:宋朝在中国古代史中创造了的一种空前绝后的理性精神和文明时代。宋太祖赵匡胤开国后,曾问大臣赵普说:天下何物最大?赵普答:道理最大。赵匡胤点头称善——道理最大,是个非常新鲜而有创意的提法,它表明了一种在实践中追求真理的精神。正因如此,赵匡胤发出“不杀士大夫”和“上书言事者”的誓言,才在中国历史上闪耀着理性和人道的光辉;而他“怕史官”的故事,也发人警醒(见注解二)。宋太宗赵光义命大臣李至、李沆做太子宾客,竟让太子来拜二李。李至、李沆以为太子乃将来的皇帝而不敢接受其拜,太宗硬是叫太子(后来的宋真宗)前来拜了二李为师——原因很简单,既然从学于他人,即是师生关系,学而不拜,非理也。宋人崇尚理性,乃至对圣人之言都要质疑。王安石就说过:“学者读其书,惟理之求。有合吾心者,則樵牧之言犹不废;言而无理,周孔所不敢从。”(《冷斋夜話·卷六》宋释惠洪撰)你看,只要说的有理,普通百姓说的话(樵牧之言)也不废弃;如果没有道理,哪怕是周公孔子这样的圣人,也不听从。孔子的《论语》在宋代是考试的基本教材,是国家的指导思想,而王安石却敢于说出如有“言而无理”的部分便不盲从的话,展现的不正是讲理的精神吗?宋哲宗年幼时,在去听课途中随手折了一柏树枝玩耍,讲官程颢当即教训说:“方春万物生发之时,不可非时毁折!”哲宗听了,“亟掷于地。”(《道山清话》)哲宗随便折毁树枝,看起来事小,当他的讲官程颐教训时,他马上乖乖听从——所从者,人生之理也。这种理性精神充溢的社会,是对皇权制约的一个重大因素。宋高宗自己就曾经说过:“朕学问安敢望士大夫!”(《系年要录》卷151)承认自己的学问比不过文人士大夫,其背后对文明理性之敬畏的消息也就悄然传出了。

在宋代,既然尊重理性和人道的事情车载斗量,不可胜数(在此不一一枚举),形成了一种说理和讲文明的氛围,那么,对于岳飞这样的大案要案,根据事实道理来下结论,即成为必然之趋势了。宋孝宗敢于在高宗面前为岳飞彻底平反,就是因为岳飞的一生,光明磊落,无私奉献,从天子(岳飞是否谋反,高宗心里最清楚)到万民,都看在眼里,就连秦桧亦模糊其罪为“莫须有”——既然如此,给民族大英雄平反,难道不是天理昭彰,势所必然吗?宋高宗如强硬阻拦,野蛮压制,在一个特重讲理的社会里,不是很困难吗?

值得注意的是,岳飞被杀害,就连高宗的生母韦太后,也愤愤不平。绍兴十二年夏(公元1142年5月1日),金国以礼送回人质,韦太后自五国城启程归宋。回到故国,在万分感慨之余,她还特别关切地问了一句:“为何不见大小眼将军”(据说岳飞两眼一大一小,故时人称之为“大小眼将军”)?当听说“岳飞死狱矣”时,她愤怒之极,怒斥宋高宗,表示要出家。高宗苦苦哀求,才罢。(见注解三)

综上所述,岳飞冤案在杀害他的皇帝在世时能得以平反的奇迹,有岳飞自身感天动地的事迹的原因在,有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世道人心、社会舆论在,同时,也有一个重理性、讲文明的社会基础在。这两种因素是相反相成的。如果空有岳飞的感人事迹,而偏偏遇见了以枪杆子为依托而杀人、粗暴践踏文明的如朱元璋那样的皇帝,就连“迟到的正义”也会化为泡影。

中国大学者陈寅恪在《赠蒋炳南序》中认为:“天水一朝(黎按:指赵宋朝)之文化,竟为我民族永远之瑰宝。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而造极于赵宋之世。”。笔者以为,宋朝文化能在某种意义上造极于我中华,主要就在它在中国古代史中的文明程度与理性精神优势的空前绝后。它既体现在宋太祖的“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的誓言中,也折射在宋高宗在岳飞被平反时的默默无语里。如前所说,这种罕见的平反事件之背后,有一个达到空前高度的宋代文明。岳飞死得悲壮、惨烈,然而他毕竟让干了伤天害理之事的高高在上的宋高宗,在为其平反之时刻闭了嘴。

制止肆意造成冤案而却能逍遥法外的罪恶现象,要有以讲理为荣的文明社会为前提。在这种社会里,会产生层出不穷的文明人。这种文明人的大量诞生,在宋代,是因为(一定程度上)建造了读书型的国家。宋代最高统治者推崇读书,尊崇理性,尊重知识和尊重文人,加大科考的力度和质量,各级领导人大都由读书人来担任(负面影响在此不谈),还有书籍的大量出版、文化的普及等等,因而造成了以讲理为光荣、耍野蛮为羞耻的儒雅时代。各种各样的政治文化奇迹(包括高宗在世而岳飞被平反这一“奇迹”),就是在此种背景下发生的。笔者并不想夸大宋代文明,并以为,只有从农耕社会向工商社会的转型,以商品交换为特征(隐含了人人平等价值观)、知识信息发达的社会里,那种公然迫害人而竟能逃脱法律制裁的特权才会断除。中国古代农耕社会,在解决尖锐矛盾时,从来都是以武力说事的。所以,掌握了枪杆子从而也掌握了话语权的帝王,是不会给人们充分的说话自由的。尽管如此,宋代岳飞平反时宋高宗默然无声之事件,还是让我们看到了古人的智慧,看到了民族的希望。

宋朝在中国历史上有它的“文化造极”的地位,不是靠自己吹嘘出来的。我们看到,在靠枪杆子为后盾的朝代,在皇权至上的国家中,宋人竟然能面对冤案制造者——太上皇宋高宗,大胆翻案,若是没有高度文明的背景,真是难以想象!人们常常以为今人胜过古人,其实,中国古代文明的某些部分,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就可以超越的。不信吗?仅仅岳飞平反一事,就应了那句老话——

“事实胜于雄辩”!

注解一: 《明史·王朴传》:王朴……性鲠直,数与帝辨是非,不肯屈。一日,遇事争之强。帝怒,命戮之。及市,召还,谕之曰:“汝其改乎?”朴对曰:“陛下不以臣为不肖,擢官御史,奈何摧辱至此!使臣无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用生之?臣今日愿速死耳。”帝大怒,趣命行刑。过史馆,大呼曰:“学士刘三吾志之:某年月日,皇帝杀无罪御史朴也!”竟戮死。帝撰《大诰》,谓朴诽谤,犹列其名。

注解二: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一》:太祖尝弹雀于后苑,有群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为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耶!”对曰:“臣不能讼陛下,然自当有史官书之。”上既惧又悦,赐金帛慰劳之。

注解三:明郎瑛《七修类稿·卷四十七·事物类》:

宋高宗之母韦后,今仁和学生员韦朝恩,乃其裔也。有谱像于家,方面丰颐,凤目龙颡,衣冠乃道人者也,上有国忌二行。韦闻之祖先云:后北归至临平,因问:“何不见大小眼将军”,人曰:“岳飞死狱矣”。遂怒帝,欲出家,故终身于宫道服也。

黎按:韦太后的后裔韦朝恩听到他的先辈所说的故事,是否可靠,虽然不能断定,但这一故事的背后的真实含义是:它表达了当时的人心所向,却是确定无疑的。

                                                                    201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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