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爱情】长篇小说连载五 作者:漠宁


 

【非典型爱情】长篇小说连载五

第九章

(一)

珍妮已经从家里搬出去有三个星期了。

今天上午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她打到了公司里,这让我觉得有些奇怪。王先生神秘地对我说,小石这里有一个电话是找你的。说完了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和珍妮分手的事情他也知道一些。

珍妮的声音非常的低,有些吞吞吐吐的,她先是问了几句儿子的事情,然后她说:我们的项目被停了。接着是长久的停顿。我知道,她工作的这个研究项目是政府的资金,如果项目被停了,那就是说她的工作没有了。

电话的那一头传过来哭泣声。

这个工作对于她来说太重要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的这次离开和这个工作似乎都一些关系。因为在她的心里,这意味着她进入了另外的一个社会层次。她曾经不止一次地和别人说,她已经进入了美国的主流社会。

那个男人会和你结婚吗?我问了一句。这好像是自从她提出分手以来我第一次提到那个人。电话机里还是她的哽噎声。半天,她说:他能不能离婚还说不定呢。继续是哭泣的声音。然后电话就断了。电话里的风音长久地响着,空洞而茫然。

我觉得心里是说不出来的乱。珍妮恐怕是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的。这一点我太了解她了。其实她不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人,虽然她非常的刻苦。我不知道我现在为什么还这么多地想她的事情,是不是因为我还爱着她。我不是已经告诉自己把她彻底地忘记吗。听到她的哭声,我的那些决定似乎一下子就不起作用了。我想都没有想,就拿起了电话,我打回去。在这样的时候,我应该打电话给她。珍妮听到是我的声音,她在电话的那一面又开始哭泣,我听到她嘟嘟哝哝地说;你干嘛还要打电话给我,你现在高兴了吧,老天已经替你报复了我......。

我只是非常简短地说:如果那个男人不能够马上和你结婚,你目前又没了工作,我邀请你搬回来,将来任何时候,你的情况转好了,你可以再搬走,晚上我会带着儿子去接你。

珍妮回来了,儿子非常地高兴。

珍妮后来低声地对我说她不会再走了。这个家对于她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我只是装作没有听见。

珍妮似乎很快就把她自己调整过来,看上去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看出来儿子是最高兴了。

先这么着吧,我也不愿意去多想别的。

珍妮很快地就又找到了一份工作。条件不比上一个差太多。她非常的兴奋。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她突然对我说,我已经给你联系好了一个学校,四年可以拿到一个博士学位。她把一个非常大的文件袋放在了我的面前。

我摇了摇头,我说我现在是不会考虑上学的事情。我在心里问自己,她这是一种条件吗?

她非常的不高兴。她不是一个会掩饰自己的人。

后来她换了一身很漂亮的衣服,她什么也不说就出去了。她那天晚上很晚才回来。第二天又是这样。

我突然觉得非常的愤怒。但是我告诉自己,我不必要愤怒。既然我们早已经说好了,她有了工作就随时可以离开。但是我觉得不是简单离开的问题。我是觉得有一种被人利用的感觉。她这样做未免有些太自私了吧。

儿子是多么敏感的一个孩子,他立刻问我:我妈又走了吗?我含糊地说,她只是出去了。儿子的眼睛里充满了疑问。

她非常晚才回来。儿子已经睡了。

既然你目前已经找到了工作,你是不是考虑什么时候搬出去?我对她说。

我是会搬出去的,最晚这个周末。珍妮的表情是一副毫不犹豫,非常轻松的样子。或者说有那么几分挑战的味道。

那最好是越快越好。我说完这句话,就走开了。我不想看到她的那副样子。

星期五的晚上我回来的晚了一些,因为临时给史老板翻译了一封信件。我一进来,看见珍妮在那里炒菜,桌子上已经放了好些的菜。

看来这是最后的晚餐了。我轻描淡写地说了这么一句。

珍妮猛地转过身来,她把手中的铲子砰地一声,丢在了锅里。

你少给我冷嘲热讽!珍妮满脸通红,几乎是对着我吼叫。

哎,这可是你自己讲的今天搬出去。

我凭什么非要搬出去,要搬你自己搬出去好了。珍妮有些愤恨地喊着。

我们发生了激烈地争吵。

接下来,我的右手狠狠的一记耳光抽在了她的脸上。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打了一个女人,一个我曾经深深地爱过的女人,我儿子的母亲,而且这是在我们已经决定了分手之后。后来我不止一次地回忆那一天的事情,我怎么都觉得我真的没有必要在那样的时候打她。

这一天是我们三个人的灾难和恶梦。

我看见儿子哭着站在门口,他嘴里说:你们不要打了。我觉得我的心已经彻底地碎了。当我看见儿子的那一瞬间。我搂着哭泣的儿子,我觉得我眼中有泪水不断流下来。

珍妮完全疯狂了,她嘴里喊着:你这个伪君子,你打了我又在你儿子面前装成一个好人。你练武术就是为了打女人……。她完全失去了理性。她在我的身后撕打着我,我能够感到她的指甲深深地抠进了我皮肤里......。

我带着儿子离开了家,珍妮一路追打着,她的嘴里不断地重复着:你这个伪君子。我拉着儿子近乎是落荒而走。


(二)

我和儿子很晚才回来,家里像是被洗劫了似的,几把椅子都翻倒在地中间,而且我发现满地都是被撕碎的书页。珍妮将我的一本从欧洲带回来的尼采选集给撕毁了,能够看出她的愤怒程度。这一切发生的如此的荒诞,甚至有些可笑。但是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我和珍妮之间的最后一点关系从此彻底结束了。儿子的眼里全是恐惧,我一直拉着他的手。我觉得我非常地对不起儿子。但是我有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安慰他。我为自己感到耻辱。我的鲁莽给儿子带来的这无法形容的伤害和恐惧。但是一切就那么发生了。完全都不受我的控制。

我自己真的是疯了,我和珍妮都疯了。人类永远都无法摆脱那种动物的本能,原始的,野蛮的本能。当你的情绪达到某种的极限,你接受的教育和修养完全都不起作用。我觉得自己在出手的那一瞬间,和二十年前的那个剃了个光头无法无天的知青没有什么两样。

面对着这一片象是被洗劫了一般零乱的家,心中更加的混乱。一个念头清晰的产生在我的脑海里:离开这里,离开美国,忘记这一切,到一个全新的地方去。

石光这一夜做了许多的梦,早晨醒来,儿子就睡在他的旁边,昨天晚上的那些事情仿佛是非常的遥远。让他自己不愿意去想,又没有办法不去想。他先将儿子送去了学校,然后他觉得自己可以到一个公园里去坐一会儿。离开这里!这个声音又一次异常清晰的在他的心里响起来。他在冰凉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儿,他突然感觉到一种非常的轻松,他想这就是那句话:一走了之。加拿大的技术移民早就批下来了,但是珍妮不愿意离开美国,就搁一边儿了。

对,去加拿大。先把工作辞了。辞了工作好好休息一下,就去加拿大。他觉得一阵振奋。发生过的这一切让他觉得无法回首。这个离开的主意正好是一种解脱。

草地上有了一层白色的露水,有几只肥硕的乌鸦在草地上悠然地闲逛。这些黑色的鸟一摇一晃地走来走去,然后突然地张开翅膀飞起来,但也不远飞,就落在附近不远出,同时大声地叫着。它们叫得非常的肆无忌惮。太阳在远处的天边已经露出了一半,但是似乎有许多的雾,所以太阳的光芒近乎被雾气给吸收掉了,只是那么红红的一块。说不出来的柔弱。石光想到法国的那幅印象派代表作《日出的印象》。不过眼前的太阳比那幅画里的要大得多。十月了,要是在故乡应该是非常的凉了,他的思想一下子回到非常遥远的过去,他想起那一年,他是在这样的季节离开了插队的地方,那是一个微雨的早晨,他骑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从县城赶回公社,他在公社的派出所等了好久,才把调转户口的手续办理妥当。他原本是要回小队里在看一眼,但是他后来突然改变了主意,怀里的大学录取通知书还是让他觉得异乎寻常的兴奋。他满脑子都是关于大学的幻想。他急着要赶回城市,急着做好上大学前的最后准备。他造成了一次终生的遗憾,在他第二年回到小队的时候,老苗头已经不在了。老苗头先是被送到了一个敬老院里,就死在了那里,据说他非常不想去那里,他希望死后能够埋在他们的祖坟地里。没有人知道老苗头被埋在什么地方,还是被火化了。因为他没有任何的亲人。这已经是二十多年以前的事情了。石光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些。他在心里对自己说,那是我的一个永远的遗憾。人生的事情如果错过了,就永远地错过了。

我现在就去见史老板,把工作辞掉。这个想法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也许我是一个喜欢变化的人,也许新的途程让我充满了幻想。我又一次地想到珍妮,我们真的已经变成截然不同的两个人。虽然我们曾经那么地相爱,当时都觉得自己找到了最好的另外一半。但是十几年的时间,人生的某些表面的油彩渐渐地褪掉,那些更真实,更本质的东西露出来。是呀,人的狰狞的一面露出来,我不是那么狠地打了她。我打了她,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但是从另外一面我一点也不后悔,我的骨子里永远是一个知青。我打了她,我觉得我和她之间彻底的扯平了,从此谁也不欠谁的,各自走自己的路好了。儿子呢,我觉得我非常欠疚的就是儿子。不过我会尽我的全力让我的儿子感到安全。我已经对他讲了我的下一步的打算,由他自己来决定。他如果想跟着珍妮我不会有任何的想法,但是如果想跟着我一同走,我会很高兴,只是那里的情况一开始可能会艰苦一点。让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做出这样的抉择,不能不说有些残酷。儿子的反应让我有些意想不到,他没有立刻表示出他的意见,他只是深深地点着头。他的平静让我觉得完全不符合他的年龄。我和珍妮之间的这么多的事情,让这个孩子迅速地长大了。想一想这让人觉得有些心酸,但又是一种无奈。


(三)

史老板阴沉着脸色,他坐在那里,对于我的出现视若无睹。因为我已经比正常的上班时间晚了接近一个小时。后来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他说你有什么事情吗?

我想辞职。我的话音刚落,史老板的脸色大变。他立刻站起身,好象不认识似地上下打量着我,然后他自己走到门口,将门紧紧地关上,但是没有弄出任何的声响。史老板走到我的身后,他双手放在我的肩膀上,这个动作让我有些意想不到,他的手按在我的肩膀上好常一段时间都没有离开。我看不到他的脸,而他的双手似乎又用了一些力气,所以我也无法回头。我有一种被人家给控制了的感觉。史老板的这个动作让我觉得好笑,但是我又不能笑出来,我被动地这样坐在那里,他又不说话,我只是从他的双手上感受某种压力。这样的沉默在史老板的办公室里持续了好长的一段时间。我被迫等待着,看着我对面的墙上的镜框里史老板和国内的一个副总理握手的照片。我觉得我的史老板气宇轩昂,冷眼一看,他倒象是一国家的领导人,仿佛在接见那个副总理。史老板的双手终于离开了我的肩头,他重新回到他的座位上,但是他这一次是将他的椅子拉到我的旁边,紧紧地挨着我坐下来。他长叹了一口气。

小石,我这人有一点农民意识。史老板的口气仿佛是他在向我承认错误。

史老板说完了这句话,又停顿了一会,他表情复杂地看着我。然后我发现他又将他的手放在了我的肩膀上,不过这一次只是他的右手。

他接着说,我知道公司给你的薪水不够好。

我想解释,但是他用一个有力的手势制止了我。

小石,你不必讲,我心里全明白。美国这地方再现实不过,我老史要是留不住你,就是我钱没有给到。我到这里十多年了,公司里换了多少人,大部分是被我给炒了。小石,王先生也和我讲过,觉得你在咱们公司里最合适不过了。对于你的待遇我们是有所考虑的,但是你得有一点耐心,你要给我们一点时间。等公司的业绩做上去,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然后他又把声音放低,王先生的年纪也不小了,和我一样不会英文,你再等一等,将来我将这个公司全权交给你,我不能总在这里耗着,我得回国内发展。美国这里,将来我会交给你一个人管。怎么样,你考虑考虑。

史老板是一口气说完了这番话,他将他的椅子拉回到他的原来的位置上,双手交叉在胸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的反应。

我后来又解释了半天,说这不是钱的问题。但是史老板自始至终还是用一种疑惑的眼神看着我。

我从公司里出来,我觉得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想了想我觉得我应该到银行里取一些钱出来。我才发现,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没有自己取过钱,都是珍妮把钱取出来,放进我的钱包里。我们两个用的是一个联名的户口。我查找了半天才知道那是一家设在珍妮她们学校里的银行。我从此开始自己管理财务了。那个服务的小姐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着我,因为我对自己的帐户情况一点都不清楚。所以她让我出示我的驾驶执照,我的社会安全号。我取出了差不多一半的钱。这些钱大部分开在了一个银行的汇票上,一小部分是现金。我觉得走那么远的路,带太多的现金是不安全的。我为自己能够这样做出决定感到挺自豪的。因为我一向对这样的事务是没有任何的概念的。我必须承认珍妮是一个非常能干的女人。从银行里出来,还不到中午,我记起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带了一盒饭。但是我一点都不觉得饿,儿子放学是下午三点。我决定去一个公园了呆一会儿。这个公园坐落在一个非常有钱的城市,但是公园里的人基本上都是从别的区来的,我发现有钱人是不上这个公园的。我发现了这个公园是因为那时候儿子刚来,珍妮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打听到的,那个城市的学校是非常有名的,但是你必须住进那个城市的区域才能够在那里上学。我们决定在那里是否能够找到一出公寓,我们几乎走遍那个城市的所有街道,得到的结论是,在这个城市里是没有公寓的,全是独立的别墅。而且是大的别墅,大到让你目瞪口呆的地步。我们后来只好放弃了让儿子进入这所学校的努力,珍妮当时无限感慨地说,在这里就得有钱,没有钱什么也做不了。其实那时候我已经非常明显地感觉出来珍妮的巨大变化。咳,为什么又去想到她。但是那一次寻找公寓的过程我们发现了这个公园。我会经常领着儿子来这里运动,打羽毛球。但是都是在傍晚而不是周末,因为周末公园开始收费,收费是针对非本区域的人,这可能是加州为数不多的会有这样收费政策的公园。但是这是公平的,人家居住在这个区里,多付了城市管理费用。我没有因为这一点就歧视或者说带有任何偏见看待这个公园。这说明我并没有那么理想和不现实。我喜欢公园前面的那条街道,两旁种满了高高的棕榈树,是那种非常高的,高到让你觉得它们的干会在一阵风中折断似的。油亮的叶子仿佛已经抚摸到了蓝天上的云朵。如果你仔细的观察,你会发现那些叶子的下面其实是栖息许多的鸟。所有的鸟都是快乐的,或者说这个世界上除去人类之外,所有的动物也都是快乐的。只要它们没有失去自由。人类呢,人类的不快乐是由于失去了自由吗?自由已经是一个被如此滥用的词汇。自由是一种精神,不是任何的物质或者社会制度所能够左右的。自由是一种心灵,即便社会制度似乎可以让你任意地选择,如果你没有如此的心灵状态,你照旧可以不去选择自由。没有哪一个时代象今天这样,人类如同一条忠实的走狗跟随在那些大公司的商业广告的后面,人类象一群失去了思想能力的傻瓜一样,被那些庸俗的观念牵着鼻子走。


(四)

我是一个傻瓜,在珍妮的眼里,在许多人的眼里。我就是一个十足的傻瓜。走进公园的石光突然这样想。

石光坐在一处树荫下的草地上,他觉得有些饿了,就从车里拿出那盒饭吃起来,他想今天接了儿子放学回来干脆也不做饭了,和儿子出去吃一顿。吃掉了饭盒里的饭菜,他倒在草地上,觉得有些困倦。他看见天空上没有一丝的云。一览无余。记得插队的那些年里,他总是有机会躺在什么地方看着天空,中国北方的天空,总是有那么多变幻莫测的白云。那时候天和地离开人是那么的近,你每时每刻都能够感觉出来它们的任何的一点变化,后来回到了城市,一切就都变了。日子过得就这么快,那都是些二十年以前的事情了。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天临熄灯前,他在寝室里郑重其事地对着大家宣布,他要在四十岁的时候获得诺贝尔奖金,至于是那方面的奖金他说他还没有决定,反正不是文学就是物理学,有一点是肯定的绝对不是经济学方面的。他最后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填补中国人的空白。

石光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他想到那时候的他是多么的狂妄和年轻。他仰头看着天空,这种感觉是遥远而模糊的,他曾经是多喜欢躺在地上,看着天空的这种感觉。插队那些年就不用说了,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年的冬天,在校园的一块杨树林里,那一天的阳光特别的好,树林里是厚厚的积雪,没有风,他不知道怎么搞的突然产生了一个倒在雪地里的冲动,躺在阳光下的雪地里,那是一种温暖而甜蜜的回忆。于是他就地躺了下来,他把四肢全都伸展开,四仰八叉,如同一个大字。他闭上了眼睛,但是能够感动太阳光芒的温暖,那是一种红色包围着自己。他那一天在那片树林里躺了很久,其实他是可以躺得更久,但是后来被学校的保卫处的人给带走了,因为有人去那里报案,说杨树林子里发现了一具尸体。保卫处的一个年轻的处长是个比较好虚张声势的人,他立刻领了一些人先是封锁了通往那片树林的各个路口。因为他不止一次地向他的下属强调一定要保护现场,取得所有的案发的可疑证据。当手里握着五四式手枪的保卫处长,发现躺在地上的尸体其实是一个大活人的时候,他几乎有些恼羞成怒。石光被保卫处长足足审问了一个多钟头,最后才无可奈何地把他给放了。石光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新闻人物。

那是浪漫的代价。

石光躺在那里,他想起那些让人发笑的往事。记得刚刚和珍妮相爱的时候,他提起过这件事情,珍妮听完了对他说,石光,我真的很喜欢你。

我总会想起来珍妮,虽然我努力地告诉自己我不要再去回忆她的事情。但是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我已经不习惯不去想她。我必须承认她在我过去的生活中占的比重太大了。回忆就回忆吧,我也用不着硬是和自己的记忆过不去。如果那些回忆还是美好的。我不必去恨一个我爱过的人,不管她对我做了些什么,我没有必要去恨一个人。仇恨绝不是一种好的感觉。也许我这样想完全都是为了我自己。我本来想彻底地忘记她,但是那只是一种主观的愿望,看来我是做不到的。就让我平静地回忆那些美好的过去。珍妮曾经是那么单纯的一个女孩儿。我们认识没有多久,她就认真地对我说,石光,我觉得你就是我的老师。

老师,我其实就一直是一个好为人师的人。珍妮有一些年真的把我当成了他的老师了。我当时觉得这个女人多么可爱。我的爱情多么浪漫。

浪漫是不能够当饭吃的。珍妮她母亲不止一次地说过这样的话。她说的是真话。

这里的天空几乎永远是晴朗的,永远是蓝色的,阳光总是那么慷慨地照耀着。儿子不是说过吗:不管多么好的景色,如果没有了阳光就啥也不是了。儿子多么深刻,我的儿子。他说这话的时候还不足十岁。这分明是大师级的艺术家的语言。记得刚来美国的时候我在一家快餐点帮厨,和我一起干活的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墨西哥小伙子,有一天下午他从外面跑进来,兴奋地对我说:下雨了。其实那只是几滴小雨而已。人总是渴望不容易见到的东西。我插队的那时候也盼着下雨,不过那纯粹是一种功利主义的考虑,下了雨就可以休息了。这里的阳光永远是那么好,没完没了,我都不记得我见过几次大块的云团,这样的天空让人觉得有些呆板和乏味。插队的那会儿我就总结出来,云是生长在天空中的,那是我长期观察的结果。观察是科学发现的开始。这句话也不一定对谁都实用,我对天空的观察得出的结论是反科学的。小队的技术员就说我,你这是唯心主义。那个时代对于一般的美国人是无法理解的,一个普通的年轻的农村姑娘,竟然会谈一点唯物或唯心的问题。那个技术员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脑子里胡思乱想的石光,后来就在草地上睡着了,这一觉他睡得非常的沉,看来这一阵子他睡得并不好,阳光在悄悄地移动着,树的影子也在悄悄的改变着形状,渐渐地,阳光开始照着他的脸,阳光下,他脸上一片明亮,他或者是在做一个好梦,阳光里是笑容,阳光还是很热,汗水从他的脸上流下来。他一定是梦到了他的儿子,儿子就是他心灵的阳光。他曾经在日记里这样写的。

 

第十章

(一)

珍妮戴着一副太阳眼镜。她坐在房间里等待着石光。在室内戴着有色眼镜看上去有些奇怪。但是她还是没有将眼镜摘下来,今天一整天她都是这样戴着眼镜。因为她的整个的眼框都已经肿了起来,而且呈现出黑紫色,看上去非常的恐怖。当珍妮对着镜子看到自己的形象的时候,她立刻想到了恐怖这个词。石光竟然能够动手打了自己。珍妮在心里一次次地问着这个问题。珍妮不止一次地拿起电话机,她准备拨打电话911紧急报警电话。你以为你是谁呀,你竟然敢动手打人。只要我一个电话,你石光就得进警察局。但是她最终还是没有打这个电话,放下了手中的电话。她捂着脸,一个人呜呜地哭了起来。

其实昨天晚上珍妮之所以做了饭等待着石光他们回来,是因为她突然觉得似乎她不应该离开石光。因为她去和她目前的那个男人摊牌,希望他立刻离婚,立刻和自己结婚,但是那个人的的目光是那么的犹疑,他吱吱呜呜地半天都没有说出一个明确的意思,他似乎是说他目前的情况比较复杂。他说他一定会离婚的,但是这事情又不能太急了。珍妮一下子就想起石光的种种好处,她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根本就不能和石光相比。她想起石光为了让她考试,什么都不让她做,她想起这一次由于她没有了工作,石光毫不犹豫地就去把她接了回来。她把这件事情告诉詹妮弗,詹妮弗的眼睛里明显地露出某种嫉妒,詹妮弗说,这个石光真的是一个傻瓜。我要是他我绝对不干这样的傻事。是呀,只有石光能够这样对待她。而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靠不住的。

她本来就下了决心,和那个男人彻底断了,回去和石光好好地过日子。石光不会总是这么混下去的人,石光一定有出头的时候。自己要有耐心。没有人比石光对自己更好,也没有人比石光更有情调了。但是她没有想到,石光会那么冷嘲热讽地挖苦自己,几乎是逼着自己非搬出去不可。而且他还动手打了自己。如果不是看在儿子的份上,我一定会打电话报警的。珍妮愤恨地在心里对自己说。詹妮弗说得对,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珍妮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突然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凭着她对石光这么多年的了解,她感觉到石光一定会做出点事情来的。所以,她就又往石光的公司打了一个电话。结果人家说,他辞职了。珍妮放下电话就去了银行,结果帐户上的钱取走了一半。他一定是要走,去哪里?一定是去加拿大。不是身份都已经拿到了吗?他去加拿大,他一定会把儿子带走的,他这不就是为了报复我吗?这个疯狂的家伙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也只有他会作出这样的决定,打了人不算,他还要将儿子带走,让我从此见不到儿子。这也太狠毒了一点吧。

珍妮坐在那里,她心里想,我是不会让你把儿子带走的,我不能失去这个儿子,如果我失去了这个儿子我真的就一无所有了。她愤愤地想着,这愤怒的表情使她的脸看上去有些变形,她猛然回头看到镜子里自己的样子,她吓了一跳,我真的就这样的狰狞吗?她觉得她真的想用什么东西把眼前的这镜子砸了。这是一个一人多高的镜子,是她生日的时候,石光买回来用胶水粘在了墙上,这是专门为了她弄的。她出门前就不用跑到洗手间,用那面小镜子费劲地照来照去的。珍妮想,我不能让他走,我要留下他,更不能把我的儿子给带走。

石光领着儿子进来了。

石光看着眼前的这个戴了墨镜的女人,他觉得她几乎可以说是能掐会算了。

你不能带着儿子去加拿大,我也和那个男人彻底断了。你打了我,我们俩个也算扯平了。我们为了儿子,好好过日子。如果不是为了儿子,我可以报警的。

石光看见黑色的墨镜下面的嘴一张一合,每一个字都是斩钉截铁的。非常的果断。条理分明。

她真的是太了解我了,她竟然一下子就猜到了我要去加拿大。但是我觉得我一点也不被她的这种了解所感动。我突然地感觉珍妮是一个如此理智的女人,她的理智就是她的聪明,但是这种聪明让我觉得有些可怕。这也许就是我们两个之间最大的区别了。我的一切行为恐怕都是不理性的,我当初爱上她,我在她失去工作的时候接她回来,包括我在决定和她分手的时候,打了她。包括我辞职准备去加拿大,这都是不理智的。我是凭着自己的感觉生活,她是按照逻辑的判断生活。也许她从来就是这样?也许我从来就没有真正地了解她。她如此的精明,逻辑和我的如此的糊涂,不理性反差太大了。她真的是为了儿子吗?这么理性的一个人,如果是为了儿子,怎么会有前面的那些故事,我甚至怀疑她的这一切变化是不是出于爱,如果她是真的爱上了一个人而离开我,我能够理解,但是她让我觉得无法理解,因为我不认为她的这些行为是出于爱。爱本身就是一件不理性的事情,而她从来就没有让她的理性离开过自己。我现在更没有必要去了解她,但是有一点,我的决定绝对不是为了报复她。我有选择我自己生活的自由。不能说,你现在觉得你应该回来,我就一定要和你一起。至于你和那个男人的事情,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了,你现在与他分与和,不会影响我作出的任何决定。我觉得我自己这么思考也是非常理智的,如果没有了爱,人可能也就自然会变得理智一些了。


(二)

隔了那层太阳眼镜,珍妮感觉对面的石光似乎离开她非常的遥远。石光如此地平静或者说是无动于衷,让她觉得有些不解。是根本就难于理解。她心目中的这个男人永远是一个冲动的,感性的家伙,可是现在他冷静地站在她的对面。没有一点的激昂和情绪化。他对于她的提议几乎是不为所动。看不出来明显的反应。这不是她所预料的,她觉得她前面的那番话说出来,一定会引起这个男人相当的反响的。但是大大地出乎意料之外,他几乎是木然地,没有什么表情。她突然地感觉这个男人原来也是不可琢磨的。她对自己有些过于地自信。珍妮突然觉得一阵的暴躁,她开始在心里想,这个男人一天到晚地表现他如何地爱他的儿子,他如果要是真的爱他的儿子,他就应该为了他的儿子牺牲一切的。他骨子里头还不是为了他自己着想,他为什么不能作出一些让步,我都没有去警察局告他,你不告他他也不感谢你,他一天到晚装得好象是多么无私的一个人,在关键的时候他还不是想着他自己。好象所有的人都说是我对不起这个家庭,难道他就对得起这个家庭吗。他要是那么有家庭的观念为什么一定要走,他为什么不能为了这个家庭留下来呢?

石光非常平静地开始讲话,他的语气平静的让他自己都觉得有些意想不到。

我还是当初的那一句话,如果儿子愿意跟着你,我一点意见都没有,但是如果他想和我一起走我也绝对不会拒绝。他也是我的儿子,在这一点上我和你是有着同样的权利。我希望你不要只是为了你自己一个人想。你要尊重儿子的想法。至于我和你之间的这些事情,从此就了断了。你没有报警把我抓起来,我非常感谢你,我打了你是绝对的不对的,不论怎么讲,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打了你从另外的角度我一点都不后悔,我有时侯想我这个人骨子里就是一个知青。一个知青是没有法律的,正常社会的那些规则对于知青是不适用的。也许这是我为自己开脱,所以我还是说,我打了你也不后悔。算是你我之间的彻底结束。总而言之,我们是不可能有任何的结果的。大家各奔东西好了。

石光走了出去。就象什么都没有发生,不过是日常的一个随便的谈话一样。

他觉得没有了爱一切变得这么简单,或者说是轻松。他无法判断出来珍妮的表情,因为她一直还带着墨镜。但是他也根本就不关心她的任何表情。他觉得他真的就一下子和她拉开了距离。其实这非常的好。他在心里说。

珍妮看着石光从自己的面前走了出去。她觉得自从和石光结婚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有着一种把握,对于这个在她眼前消失的男人有那么一种把握,无论她发生了什么事情,石光都会在最后来帮她。他都会在乎她。所以上次她的工作没有了,她打那个电话,她知道他一定会来接她,他一定会帮她。但是此时此刻,她觉得这个男人可能真的不会再帮她了。她对于他的那种把握永远地没有了。她感到一种非常的孤独。此时她想到一向以来自己曾经多么爱着这个男人,为了他,她曾经忍受了多少的痛苦。他最后竟然是打了自己,现在他竟然这么无情的从自己的面前走掉。他一点都不记得自己对他的那些好处,就连现在她都可以报警告他。但是这个人无动于衷。珍妮的心中的那中孤独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的觉悟。我不会再象从前那么傻了,我把好的东西都给了他,给了我的儿子,可是到头来,他们会怎么样对待我?有谁来理解我,来关心我。我今后要做的就是留下一个心对自己好一点。照顾好自己。没有什么人是可以靠得住的,人永远是首先想着他自己,石光一天到晚地高谈阔论,但是到最关键的时候,他还不是想着他自己。他那么爱他的儿子,这时候他也不顾及什么家庭,什么孩子的幸福了。她在心里觉得自己实在太善良,心不够硬,如果是换了詹妮弗一定会把石光送进警察局的。詹妮弗,一想到詹妮弗她就觉得有些气愤,因为在这一次的事情中,她总是以一种让珍妮觉得讨厌的态度,似乎是珍妮如何地心狠,如何地做得太绝了。好象她不是自己的朋友,倒是石光的朋友似的。这个女人也是够能装的,没有看她自己怎么样。她有什么权利来评判我的事情。要是让她摊上石光这样的男人,她不早就跑掉了。现在她把自己弄得跟个圣人似的。

珍妮想着这些,她觉得非常的不快乐,所有的事情的发展和她的计划都不一致。她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但是由于她戴着墨镜,无法看见她的眼睛。

一个小时以后,珍妮离开了这里,她的眉头依旧是皱在了一起,她几乎是怒气冲冲地开着车走了。


(三)

我已经有两天都没有练琴了。我没有心思去弹琴。今天早上我妈又一次回来就是要说服我不要和我爸去加拿大。但是我早已经打定了主意,我就是要跟着我爸。我妈今天不止一次地问我:那你到底还在乎不在乎我?还爱不爱我?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的样子挺吓人的,一点都不好看,我觉得我妈已经好长时间都没有笑过了。人的脸上要是没有了笑容,就会变得非常难看。这就好比如果没有阳光,再好的风景也都啥也不是了。我爸对我说,我们可能会去温哥华,说那地方可是经常下雨,但是我不在乎,我觉得只要我能够跟着我爸,我就什么都不在乎了。虽然我也舍不得离开我妈,但是我还是决定跟着我爸走。说起下雨,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过雨了,我倒是不怕下雨,但是我还是希望能够有太阳。没有来美国的时候,我总能够记得,下过雨之后,太阳突然就冒了出来。然后天空中就会出现一条彩虹。只是城市里的楼房太高,把那些彩虹都给挡住了。我到美国来了这么久,从来也没有看见过彩虹,因为这里很少下雨,下了雨也不会立刻就有太阳出来。我们的自然老师说彩虹是阳光的折射。但是我不知道什么叫折射,但是我相信那一定和太阳有关系。白光是一种复合光。是由很多种有颜色的光组成的。书上是这样写的,但是我一直对这个答案非常怀疑。我爸对我说,你应该怀疑任何你觉得不太对的东西,人类的进步其实是从怀疑开始。但是我发现老师一般都不希望你有太多的怀疑。我的胆子很小,我不敢去问那些老师。但是我会在心里怀疑。我在心里怀疑没有人知道,老师们也不会不高兴。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是从巴西来的,他的英语比我好,但是他一点都不歧视我。他的头非常的大,有一天我对他说,你的头这么大,说明你的大脑很大,你一定非常的聪明。他对我说,你的头大其实是没有什么用的,关键是你如何使用的头脑。他的话让我挺佩服的。

石光回来的时候他发现儿子坐在钢琴的前面,但是他却并没有弹琴。石光想了想儿子似乎有几天都没有练琴了。孩子根本就没有意识到父亲进来。他的眼睛似乎是看着眼前的钢琴,但是,似乎有什么都没有看。那分明不是一个十岁的孩子的神情,琴键上是一片明朗的阳光,黑白分明,阳光中这架古老的保徳温钢琴突然地焕然一新,儿子的手动了一下,音乐响起来,那声音是古老的,那声音是稚嫩的,古老和稚嫩合为一体,再也无法分得开,如同两条河流汇在了一起,音符在空气中流动,那些细小的灰尘在阳光中慢慢地升起,仿佛那些音乐就浮动在其中,细小的尘埃就是光芒的本身,闪烁着,在空中腾舞,旋律川流不息,达到一个未有的高潮。孩子转过身来,他的神情分明还是沉浸在音乐之中,他看见父亲就站在他的身后,眼中似乎流动着某种特别的光,儿子双手紧紧搂住父亲的一只胳膊。石光嘴里说;弹得太好了。他的另一只手偷偷地在自己的脸上擦了一下。父子二人就那么长久地站在那里。明天?后天?一个漫长的途程在等待着他们。


我接到了詹妮弗的一个电话。

石光,我是詹妮弗,你不会连我都听不出来了吧?

这个女人说话总是那么不客气,直呼我的名字。我要请你吃饭,你敢不敢来?

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什么叫你请我吃饭,还我敢不敢来。

我说:那就不必了。

那就是说你不敢来了。

我觉得自己几乎是被逼着去吃她的这顿饭。

詹妮弗的样子几乎是吓了我一跳,她挺着一个大肚子,人几乎是胖了一圈。我看见她吃力地从她的那辆红色的跑车里下来,显然,那车现在不是那么适合她的身体状况。

还有几个月,我就生了。詹妮弗再自然不过地对我说,好象我是她每天都见面的朋友似的。

我们坐下来,她目光有神,象一个法官。

石光,珍妮一直很痛苦,她哭的很厉害。难道你一定要带走儿子来惩罚她吗?你不会是这么心胸狭窄的一个男人吧?你这样做是不是太不人道了?我知道你瞧不起我,我不是一个什么好女人,我也没想让你瞧得起我。石光,人是没有不犯错的,我们都是有罪的人,在主的面前我们都是罪人。谁都不例外。谁都不比谁强多少,你也打了人家,为什么一定要把事情做得这么绝。珍妮和我说,她一直都认为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男人,虽然你都打了她。她还是觉得她现在的那个男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和你比,那是一个非常他妈没有种的男人。

说到这里,詹妮弗好象是来了气,她的语言明显地不那么文明。我觉得她应该克制一下,这毕竟是关系到她的下一代身心健康。

石光,你听我一句话,开始信主吧!信主得永生,信主得到喜乐。主说了,当有人打了你的左脸的时候,你就伸过右脸去让他打。不要恨,要爱。

詹妮弗此时此刻两只眼睛放出异样的光芒,似乎某种特殊的能量充斥她那有些笨拙的身体。我觉得她真的有成为职业牧师的可能。宗教热情和艺术热情一样的东西。是非逻辑的,感性的,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我一点都不怀疑,她的真诚,你没有办法去怀疑这一点。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开了这么远的车,慷慨陈辞的为了什么?信仰。我觉得我开始不那么讨厌詹妮弗了,这个女人身上有着某种不可思议的东西,某种动人的东西。

她点了几个菜,但是后来我发现她自己几乎是什么都没有吃。而她几乎是逼着我把所有的东西都吃掉。

石光,你听我一句,吃过饭你一个人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去祈祷,我求你了,你一定要祈祷,主会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的,如果你是真诚的,你就会听到主的声音。我们都是主的孩子,我们都是迷途的糕羊。祈祷,你一定要祈祷。

詹妮弗反复说着这句话,直到她吃力地钻进她的红色跑车,她摇下车窗玻璃:祈祷,你一定要祈祷。

我去了那个我认为最好的公园,因为今天不是周末,不会收费。我眼前还是晃动着詹妮弗挺着大肚子的影子。祈祷,你一定要祈祷。这句话也一直在我的耳边响着。我想看来我必须祈祷一次了,否则真的有些对不住人家这一番苦心。但是如何来祈祷,这对于我似乎又有些技术上的难度,你让我说,主哇,给我一些指引吧之类的话,让我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太真实。我走进了那个玫瑰花园,玫瑰长的很大,沿着白色的木架子,向着空间伸展着,这里很安静,大朵的玫瑰依然开放着,在十月的阳光里,十月的阳光依然的热烈。十月应该是我上路的季节,那一年离开农村去大学是十月,那是多雨的十月。

我坐在花荫下,这真的是一个好地方,没有一点的噪音,我对我自己说,现在我就开始祈祷了,如果上帝你真的存在的话,就给我这个迷途的羔羊一点启示吧!让我听到你的声音吧。

一个牵着狗的白人老太太,从玫瑰园走过,那是一条高大的狗,目光忧郁,对什么都没有兴趣。老太太却东张西望的很好奇,后来她一眼看见椅子上坐着一个中国人,打着不大不小的呼噜,仰着脖子,嘴角上流着涎水。老太太不住地摇着头,她心里想,这个人太没有修养,HE HAS NO MANNER!

石光没有梦到上帝,也没有听到上帝的声音。他一觉醒过来已经是太阳西斜,他觉得自己似乎做了好多的梦,但是全都没有记住。看来我是得走了,他对自己说。

 

第十一章

(一)

石光他们父子二人在凌晨三点多钟的时候离开了他们居住了两年多的那所老公寓。他们这个时间走是为了避开早上的交通高峰。在六点钟之前开出这个城市。

高速上不堵车,但是也还是有不少的车。他们要沿着这条横跨南北的五号公路,一直向北,最后将进入加拿大。一千五百英里,约合两千四百多公里。车开出去没有多久,儿子就睡着了。儿子在这一段时间里弄得跟着他们两个大人起起伏伏的,心理上也遭了不少的罪。石光叹了一口气,也许说是长舒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我们到底是离开了,在这里有太多感情的纠缠,太多让人不愿意去想的事情。离开了,一走了之。也许对珍妮来说是非常的痛苦,但是这不是出于我的本意。从另外的角度看,我也不可能再一天到晚地为她着想。你还爱她吗?他在心里问自己。我不爱她了,我没有办法再去爱这样一个人。他又想到了詹妮弗,昨天晚上她又一次打电话。她开头的一句话就是:你祈祷了吗?石光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其实挺可爱的。他说:我真的祈祷了,但是上帝告诉我的还是一个字:走。他觉得自己多少有些对不起这个女人,她这样的热心。他听到她失望的说:那你们父子路上可要小心啊。后来电话里面边传出来哽噎的声音。他没有想到,詹妮弗竟然是这么感性的一个女人。他在心里想如果詹妮弗换到珍妮的位置上,恐怕他们都不会分手。但是他马上将这种假设打消了,因为实在有些太不着边际。但是詹妮弗确实让他觉得心里好受了许多,人有时也是这样的脆弱。他不会想到象她这样一个女人会在这样的时候关心他,而且这种关心会让他感动万分。

无论如何,这一切至少都过去了。

高速上挺顺畅的,他几乎一直都开到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车速带动出巨大的风声。他看着那些显示前面出口的牌子上标出的名字,这都是他太熟悉的地方,再开过两个出口就是他们曾经打油站的地方。他看了一眼身边的儿子,儿子睡得很沉。这让他觉得安慰。他想起和儿子在油站里的那些往事,想起他们三个人围着那只瘸腿的电饭锅,涮那些黑乎乎的鱿鱼。脖子上总是挂着金链子的鲍伯李。儿子那时候经常唱的那首歌:我的心在油站,永远在油站。这仿佛都是非常遥远的事情了,遥远得有些模糊不清,但是又历历在目。那些熟悉的路牌不断地出现,又一个个地消失,他会突然感到,这一切都显得美好而让人回味。这里留给我的绝对不止全是痛苦的回忆。我不会抱怨的,永远都不会。

天已经有些发亮,熟悉的地方渐渐地远去,公路开始进入一段山路,他知道再往前开出去六十英里,就完全出了山地,进入平原。

在微弱的晨光中可以看得出那些覆盖着枯草的山坡,这些草只有两个月都不到的生长期,或者说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它们是绿色的,在一年的其他的十一个月里,它们一直都是这么枯黄的。原因就是有太多的阳光和太少的雨水。石光想起过去经常唱的那首歌曲,里面有一句歌词是:万物生长靠太阳,谁会想到,光有太阳万物也是生长不好的。南加州总是给人一种特别的荒凉感,这和山坡上的枯草是分不开的。他想到这样的一个句子:草枯萎了,由于承受不了太阳过于热烈的目光。

天已经大亮,他们的车已经开出了这片漫长的山区,前面的道路笔直平坦得让人觉得象几何学里理想平面和直线。欧几里德建立那些基本的几何概念,应该是受到某些类似的地理环境的启发也说不定。石光看了一眼继续熟睡的儿子,孩子就是有这样的好处,他们会忘记一切烦恼,专心做他们眼前要做的事情,比如是睡觉或者是吃饭。成年人就会在那些无边的忧虑中失去起码的平静。这里是广阔的平原,依旧是枯黄的草,但是颜色浅了许多,不是那种带有铁锈色的黄,而是带有白色的黄,是淡淡的浅黄,不对,比浅黄还要浅,记起旧章回书小说中总有这样的形容:风清草白。当时一直都不知道那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应该是眼前的这种样子。前面的道路又平又直,很少有车辆,这里没有什么大的城市。他任由自己的思想进行着这样不着边际的联想,他记得自己插队和上大学的时候,几乎总是这样胡思乱想。可后来渐渐地就没有那么多的闲情逸志了。现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有一种特别的轻松和自由的感觉。仿佛回到过去那些天真烂漫的年纪。昨天晚上临出发前,他还有那么一种类似凄凉的感觉,对前途的不确定的忐忑不安。可现在这一刻,那些担心的东西似乎一下子都消失了。消失得非常彻底。取而代之的是激动和兴奋。是呀,有什么道理不兴奋呢?当年插队的时候,自己一个人步行一整天的时间从城市返回青年点,那时候自己是多么高兴。自己是一路唱着歌走的。从今往后,我还是要象从前那样的活法。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二)

儿子醒了,儿子足足睡了三个多小时,石光把车从高速上开了下来,他们来到一个小油站,只有两个加油的泵,设施明显地破旧,收钱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异乎寻常地热情,她对石光说,这一定是你的儿子,我一眼就能够看出来,你的基因一点都没有错。这时候又开过一辆古老的美国车,车门一开下来一个年轻的男人,身后跟着一个小孩,儿子拉了一下父亲的手说,你看那个人。石光看见那个人的腰上别了一只手枪。那人戴着一顶西部电影中那些牛仔的那种卷沿的草帽,穿着一身蓝色牛仔服,脚上是一双非常尖的皮靴,鞋的尖端部分还被一快非常亮的金属给包了起来。这人的身后跟了一个小孩,孩子的脸上弄得不很干净。石光想,看来美国这里也一样的有着城乡差别。那人见了石光,满脸是笑地打着招呼:朋友,你还好吧?石光突然感到非常的亲切,就如同当年插队的时候,有一次走到一处偏远的小村,一个草屋内出来一条粗壮的汉子,说:这位大哥,进屋喝口水吧?城市的文明就是让人们处处设防。在美国的城市里,你要是敢随便闯进什么人家,你会冒了被人枪击的危险。

父子二人加过了油,简单吃了一些带的饼干。就继续上路。

太阳已经在身后缓缓地升起,还是一望无际的平川,不过远处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一些起伏和缓的山峦,一律是淡淡的草白色,非常的柔和,所有的线条都是那么圆润,而没有任何的棱角。相比之下,南加州的山势就有些太狰狞了。天空无比的高远,兰得发青,只有若有若无的云,不仔细看根本就察觉不出来。这时候儿子突然地喊起来。天空上有一行长长的雁阵,井然有序,不断地变幻着队行,一会儿是人字,一会儿又是之字,然后是一字。儿子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所以非常的兴奋,石光想起还是他非常小的时候,每逢秋天的时候,会看到这样雁阵。后来好象就再都很少看到了。插队的那些年有机会整天地看着天空,但是好象也没有见过这雁阵。那些雁阵渐渐地远去,象一条游动河流,消失在远处。这时候儿子又是一阵新的欢呼,路边的野地里,突然刮起仿佛是黑色的尘爆一样的东西,遮天避日,仔细看那是成千上万的黑色鸟群,鸟的翅膀扑打空气的声音有如海潮。儿子不住地喊叫着,儿子的样子,让父亲受到了感染。后来他们干脆把车停了下来。这些鸟羽毛其实带有一种闪亮的光泽,不过飞在空中就无法看的出来。这里是一个不算太大的城市,石光打听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家中餐馆。父子二人都吃不惯西餐。一个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的中年妇女递上了菜单,他们点了一个椒盐排骨,和一个鱼香茄子。价钱也不贵。饭店里没有人,似乎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排骨头做的还不错,但是鱼香茄可是有些独特,后来石光仔细品尝,琢磨出来其中的缘故,因为里面放了卤虾酱。但是两个人也饿了,每个人都吃了很多的饭,那个中年女人眼中露出一些疑惑,觉得这父子二人好象是从什么地方逃难过来的。吃过了饭,那女人又端上来两个幸运饼,儿子的纸条上写着:大富大贵之命。父亲的纸条上写着:你永远是一个幸运的人。父子二人读了相对哈哈大笑。最后二人准备离去,面无表情的中年女人,领着另外的一个中年女人来到桌前,说这就是本店的大厨,石光立刻起身,称赞起厨艺的高超。讲了几句中文,根本听不懂,英文说得也不太好,最后才知道,她们是姐妹两个,中国人但是出生在南美,会说西班牙语和潮州话。父子二人上了车,不禁又是一顿大笑。茄子里放虾酱,这味道实在不敢恭维。不过南美出生的华人,能够做成这样也不容易了。

父子二人原来计划晚上在旧金山附近找一家旅馆,但是后来看到一处标志是通向国家公园,一打听才知道这是非常有名的红杉树国家公园。里面有一棵全世界最大的红杉树。父子二人一商量,决定先去这个国家公园玩一趟。两个人都被这个新的主意给激动了半天,改了方向,直奔了国家公园。

渐渐有了一些大小不一的山坡开始出现,路标显示距离那公园还有是几英里。石光和儿子都觉得这似乎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山了,但是开着开着,就变成了完全的盘山公路,路两边的树木也越来越密,但是还是看不出有太大的树木。都是些普通的松树。公园的门口就是一个穿制服的警卫,收了二十元钱,给了好几张的地图和导游图。儿子看图,给石光指路,说是前面还要开十几英里才能到红杉树的地方。这回纯粹是一圈圈的盘山公路。路面非常的窄小,如果迎面有车对开过来,总是给人一种要撞上的感觉。车无法开快,十几英里走了一个多小时。


(三)

红杉树林出现了,就在车转过了一个弯路,棕红色的树干,让人想到印地安人的皮肤,树林并不是那么的密,中间掺差着许多其它种类的树木,但是它们的颜色使它们在这些树林里更加的醒目,其他的树木倒是象众星捧月一般地围绕在它们的周围,一棵只有碗口粗细的红杉,它的树令可能是在七,八百年,而那些几个人环抱的大树,则都在一两千年。最后他们来到一棵据说是最大的红杉树,它的名字叫舍曼将军,这是一个独立战争其间的军人,解说员说,这棵树也曾经被命名过其他的各种名字,曾一度被叫作卡尔,马克思。石光不了解美国的历史,他也不知道那个叫舍曼的将军是个什么样子,但是他真的觉得这棵树从某种角度上似乎和马克思有些象。那树冠真的能够让人联想到马克思的大胡子。马克思,石光不自觉地想到了珍妮,珍妮有相当一段的时间里把他看成是马克思。

马克思是谁呀?儿子在问他。一个喜欢思想的德国人。石光觉得这样回答儿子可能会更加容易让他理解。

马恩列斯毛,这五个人的画像从他一上幼儿园就天天看到,那应该是他认识最早的外国人。他一下子想起了诸多的往事,那一年,他和父母亲发生了激烈的争执,从家里出来,发誓再也不回去,书包里装了满满一下子马克思,列宁的书籍,步行回青年点。他当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革命者,在和一切传统的习惯和势力实行了最彻底的决裂。那时候稍微喜欢咬文嚼字的人就能背上一段:在科学的攀登上没有平坦的大路好走,只有在崎岖小路的攀登上不畏劳苦的人才有可能到达光辉的顶点。

现在的女孩子找对象再也不会说,我觉得你象马克思,她要是这么说,那个男孩子一定会觉得你在挖苦他。她一定会说,我觉得你象比尔,盖次。这是一个极端现实而功利的时代,人类似乎仅仅追求能够带来实际效益的东西,甚至都不需要科学,只需要技术,应用技术。

舍曼将军的年龄大约在两千七百年到两千五百年,也就是说它的年龄大于等于中国的思想家老子。如果要我给这棵树命名,我就用老子。石光在心里想,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因为美国人知道老子的可能就更少了。

树上有许多焦黑的痕迹,那是山火留下的。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山火是红杉树能够得以繁衍和成长的重要条件。山火将地面上积累枯叶燃烧掉,否则树的种子无法穿透进入它所需要的土地,树的果实只有在山火的高温中才能裂开,释放出里面的那么一小粒种子,种子小得如同一粒稻米。这整个的过程实在是太奇妙了。两千多年,就是从这么小的一颗种子开始,两千多年,那几乎是人类文明历史的大半,对于人类这是多么漫长的时间,可是,这棵树依然活着,如果它是一个人,他会诉说多少的故事,给出多少悬而未决的答案。它沉默着,那是树的品质,它的沉默也许就是一种诉说,告诉那些风,如水的月光,轰轰烈烈的山火。沉默就是一种思想。树在永远地思想着。

人类呢?我们真的活到只是剩下一堆生理上的欲望。我们变得如此地简单明了,初等的数学可以计算出来我们的一切,我们就是被欲望驱动的生物机器。我们的时代已经没有了疑惑,也没有了需要疑惑的必要。我们都是机器,是电视里商业广告所驱动的机器。我们正在发展成一群标准的人类。我们的一切都在向着大公司的利益的方向前进。麦当劳,星巴克在标准化我们的胃口,麦当劳早就进驻了北京城,星巴克也登堂入室,直取故宫。我们越来越趋近相似,相同,标准化的人类,我们失去了独立的思考,把一切都交给我们的制度,我们的制度是多么的完美,交给它们,交给我们的文化精英,技术精英,政治精英。我们越活就越简单,我们在向着纯数学无限地趋近。

爸,爸!石光看见儿子在仰头看着他,轻轻地叫着他。儿子说,再往前面走四个英里,还有一片草地。

路面越来越窄,前面有一棵红杉树横在道路上,道路就从树上挖开一个洞,车刚好能够开过去。这里的大多数杉树的寿命都在两千年左右。

那一大片的草地被包围在这些千年的树林之中,其实是一条山泉流过这里,形成了一个水塘,水非常的浅,几乎是淹没在草丛中。此时已经是正午,太阳的光线非常的强,草地如同是在千年的树林的怀抱之中,这仿佛是两个时代的对接,树林代表了千年的历史,而草地则是今天,是现在,浅浅的水中的如此稚嫩的花草,它们的记忆只是属于这个季节,属于今天,属于这个中午。有无数兰色的蜻蜓无声无息地飞翔着,一些看不见的鸟儿,悠然地叫着,会突然地冲天而起,但是又落进着草丛之中,不见了踪影。草地太让它们迷恋了,宁静没有声息,除去了那些鸟鸣,鸟鸣山更幽。两千年,我们的世界发生了多少的变化,多少的战争,多少的灾祸,多少的疯狂,多少的苦难,但是这里没有变,那些树林没有变,树林应该记忆这一切,两千年的记忆,记忆太沉重了有些树木倒下来,横陈在水草中。隔了草地望着对面的树林,那些分散的,单个的树木似乎不见了,就连巨大无比的舍曼将军也找不到了,那是所有树木的集合,你不见树木只见森林了。个体完全地融会于整体之中了。森林不再仅仅是一个有些抽象的名词而是开始有它坚实的内容和意义了。森林是如此完整的一个形象,它连绵的一直消失在你的视野都无法达到的天边,在明亮的阳光中,它的颜色似乎有些淡,不是近处的那凝重的浑厚的绿色,在这样的光明里,两千年的历史似乎还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生机勃勃,没有丝毫的老态透露出来,似乎它不是这年轻的草地的祖父,仅仅是大它几岁的一个兄长而已。森林变成了草地的背景,一个没有边际的背景,天空倒是显得窄小了许多,让森林给比得小了,草地则是越来越清晰,清晰到你看得见叶尖上的纹脉。草地在你的面前不断地放大,变得更加的细腻和丰富,你只是将目光一转,你就看见了如此多的野花,它们仿佛是一直潜伏在那里,但是你就是看不见,就在这么一眨眼的时间里,它们就一股脑儿地涌到你的面前,近得都能够闻到那淡淡的香气。它们的颜色也全都是淡淡的,没有大红大紫,浓妝淡抹,有意无意,似有似无,花朵一律都是小小的,但是却是小得异常的精致和自然。有时你觉得它们仿佛就是漂浮在草地之上,飘浮在水中,这就又增加了动感。野花就变得模糊起来,模糊得就剩下那些颜色,渲染在草地上,跟着那些风流淌。

石光看着眼前的草地,草地上的野花,远处的红杉树林,这一切在那一刻,他似乎停止了思想,他想起老子道德经中的一句话: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者,在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父子二人恋恋不舍地离开了那片草地,他们必须走了,因为他们一定要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家旅馆,他们也饿了,他们得找一家中餐馆。石光觉得如果能够在夕阳中欣赏那片草地,那感觉一定又会大不一样,暮色中的草地,一定别有风味。他想起中国旧小说里经常用的一句话:梁园虽好,毕竟不是久留之地。留下点遗憾,下一次好再来。儿子说下一次我们要是能够住在这里就好了。父亲说,下次来我们就带着帐篷和睡袋。儿子说,真的,那可好玩了。上了车没有一会儿,儿子就睡了。孩子累了。石光把车窗摇起来。

他们的车在傍晚时分开出了山区,孩子还在睡着,石光一只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儿子的头上,儿子好象出了很多的汗,头顶上湿乎乎的。石光心里想,如果要是没有这孩子跟着我,我可能不会有这么快乐。他想起詹妮弗这样说:你儿子选择跟着你走,等于是在你和珍妮之间作出了一个评判。

石光想,不管怎么样,我们是离开了,谁是谁非没有了意义。也许我们今后的生活更加简单,只要我和儿子高兴,一切都不是任何的问题。今天是我们的第一天,我们过得很好。这是个不错的开端。都说万事开头难,但是我们的开头一点都不难。

车重新回到了五号公路,又是那一望无际的平原,无法想象刚才他们所处的古树,高山,泉水,草地,鲜花情景,这一切变换的太快。让人还来不及仔细品味,就一下子过去了。但是记忆永远会一次次地将那过去的一幕翻回来,在心灵的深处反复地读着,体味着,往事就会越来越清晰,我们会忘掉许多的经历,但是那都是与我们的心灵没有关系的东西,只要是属于我们心灵的一切,就都不会被忘记。

外面的暮色此时已经格外的浓重,又有雁阵飞过,鸟群被落日染得通红,宛如一片飘动的云霞,又象一串燃烧的流火,大地上那些干枯的草也变得灿烂起来,孩子还在睡着,他的梦中是那片神奇的草地,上下翻飞的兰蜻蜓,水草中游动的小鱼,孩子的脸上露出笑意,夕阳的光芒投在孩子的脸上。父亲感到一种莫名的激动。

 

第十二章
 

(一)

那一年我只有十一岁,我们开车从加州去了加拿大的温哥华。我爸后来和我提起那一路上的经历,我们的记忆似乎不太相同。首先,我爸说我一路上基本都在睡觉,但是我觉得我基本上都是醒着的,睡也是偶尔为之。我觉得我爸的这些回忆是不够准确的。还有我们在红杉树国家公园里的一些事情也不同。在那片下面都是水的草地里,我明明看见了好几条非常大的锦鲤,但是我爸说我一定是记错了,那水非常的浅,不可能有大个的锦鲤。他说那水中只是有一些黑色的小鱼。还有,水面上的蜻蜓的个头是非常大的,但是我爸说不对,那些蜻蜓其实都很小。但是我不想和我爸过多地争辩,因为他有时是一个非常固执的人,我们将来一定会再一次地去那里的,到时候谁对谁错一下子就清楚了。不过那是我一生中坐车坐得最长时间的一次。我刚从国内出来的时候,总是坐不够车。那时候,我爸一有时间就会拉着我出去逛。每一次我爸都问我说,你坐够了吗?我都坚定地说没有。

那是一次漫长的途程,我觉得从那次以后,我基本上就不那么喜欢坐车了。我们的那一路上,唯一的遗憾就是我们没有照相,如果我们要是照下来一些照片,有些争论恐怕就有了结论。

那些两千多年的红杉树实在是太令人难以置信了,我有好长的一段时间准备将来长大了就学植物学,我要专门研究这些红杉树。我想我首先要做的是,精确计算出这些树的年龄,特别是那棵最大的舍曼将军。因为那个解说员说是两千五到两千七百年之间,那个误差几乎是接近百分之八,这有一点太不精确了吧。我从来都是一个非常胆小的孩子,我周围所有的人都这么说我,他们都觉得我非常老实,甚至有点太老实了,胆子太小了。但是我爸却不这样看我,我爸不止一次地说过:你虽然非常的老实,但是这不等于说你就是胆小,当时你那么坚决地要跟着我去加拿大,就说明你的胆子一点都不小。我爸说他自己都非常地佩服我。我爸的这种说法让我觉得很得意。因为在我的心目中我爸是一个最什么都不怕的人,象他这样的人说我的胆子不小,那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我印象最深的另外的一件事情就是平生第一次看到那些南飞的大雁。它们几乎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在天空中不断地变换着它们的队形,我爸当时好象也非常的激动,他说他小的时候曾经看过这样的大雁,但是后来就没有了。他说他还会唱一首关于大雁的歌,他说那时候象他这样年纪的人都会唱这支歌。“远飞的大雁,请你快快飞……”他的这只歌挺好玩儿的,我爸说全中国的人可能都会唱这支歌。我说那我爷爷和奶奶也会唱吗?我爸说不会唱也会哼哼。我有一点纳闷了,在美国除了国歌,可能没有所有人都会唱的歌了。我爸有时候会讲一些他小时候的事情,那些事情对于我来说大都是非常的不可思议的。比方说,他上小学的时候,有好几年几乎都不上课,也没有作业。

至于我当时决定跟着我爸走的这件事,当时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或者说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我一定会跟着我爸走的,没有为什么,我根本就不需要考虑。我爸觉得我很有胆量,其实这不是胆量的事情,和胆量没有关系。大人有时侯会把一些事情说得很复杂,其实没有那么复杂,非常的简单。用英语说就是:FOLLOW YOUR MIND跟着感觉走。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天晚上是住在高速公路边上的一个汽车旅馆里,那旅馆叫MOTEL 6,我们打听了半天才找到一家中餐馆。我们都吃了很多,那个餐馆的墙上挂了好几种兵器,那个老板和我爸聊起了武术,老板说他们家里是家传的功夫,但是到他这一辈也忘得差不多了。后来老板给我们端上来一大碗的肉汤,他非常神秘地对我爸说,你猜猜这是用什么做的汤?我爸喝了两口说猜不出来。那个人说,这是熊肉汤,是我打的,但是按照美国的法律我只能自己吃,所以这碗汤是送给你们的。我那天也喝了不少的熊肉汤,但是我怎么也不大容易和熊联系到一起。我们付钱的时候那个人说什么都不收,最后还是双手抱拳,立在小餐馆的门前,送我们远去。我们没有直接回旅馆,而是去了一个小学校,然后我在那里玩了一会儿篮球。我的蓝球就放在车的后备箱里,我爸知道我有多么喜爱篮球,我是不可以不打篮球的。我爸总能够知道我心里想的是什么,不需要我说出来。说出来自己的想法对于我来说有时侯是那么的困难,是非常的困难,我和我爸在一起有许多的事情,就不需要我说出来。那个小学校的场地不算太好,非常的不平,篮筐也有些歪斜。但是这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在那里打球就可以了。

那天晚上我们回到旅馆已经非常晚了,旅馆里有有线电视,正在播发NBA的比赛,我是看着那场比赛,后来就睡着了。那是科比第一次打满了十六分钟以上,他进了八球,是他当时的最佳成绩。


(二)

父子二人开了三天的时间,他们终于来到了加拿大和美国的边境。在一个小窗口的前面,石光等了好长的时间,那是一个穿着制服的官员,他仔细地核对了所有的文件,自始至终都是板着面孔,最后他说,从现在起你们就是加拿大的永久居民了,除了选举权以外,你们享有一个加拿大公民的同等权利。如果你们在加拿大住满三年的时间,你们可以申请加拿大公民。他伸出手来和石光握了一下,将那些文件有交还给了石光。但是他的脸上还是没有任何的笑容。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人。石光心里想。无论如何石光觉得有一种松口气的感觉。

此时天色已经大暗,父子两个上了车,开过边境没有多久,外面就开始下雨了。石光对儿子说,怎么样,这回我们可是来到一个多雨的地方了。但是儿子一点的反应都没有,原来儿子已经睡着了。雨后来越下越大,石光将车的雨刷打到最快的一挡,但是还是看不大清楚前方,好在路上没有太多的车辆。雨点噼噼啪啪地打在风挡玻璃上,发出很大的响声。都记不起有多久没有听过如此急迫的雨声了。中国的北方会有这样的雨,一阵大风刮过之后,雨水就哗哗地泼下来。但是那雨往往都是来得急去得也快。一阵子倾盆大雨之后,天刚才还黑得没有一点的亮,可是转眼就晴朗得露出了蓝天,然后是云雾一扫而空,红红的日头就出来了。外面的雨还在下着,只是小了许多,外面是一团的黑暗,什么也看不清楚。这里已经是另外的一个国家了。但是都不是自己的国家。只有你出生的国家才永远是自己的国家。石光在心里对自己说。他看了一眼儿子,儿子小声地打着呼噜,孩子这几天是累着了。我们这也是横跨了美国的南北。不知道为什么他想到了这样的一些话: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他的脸上露出一种笑容。

他们租到了一处房子,那是半地下室,房主是一户广东人。所有的窗户都是有一半低于地面的。房子里面没有任何的家具。后来房东给了他们三个沙发的垫子,石光用它们给儿子搭成一个简陋的床,然后把唯一的一条毛毯铺在上面,这条毛毯是母亲从国内托人捎来的,但是加州热,从来就没有用过,这一次他们就带了过来。他把两条薄被都给了儿子,自己将所有的衣服都穿在身上,一件皮加克是他当年从德国带过来的,穿在最外面。他问儿子冷吗,儿子说一点都不冷。石光有一点担心怕孩子这么睡在贴地的沙发垫子上会不会受病。他觉得自己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想起那一年自己倒在雪地里被人误认为死尸体的事情。他把这件事情讲给儿子听。儿子听得笑出声来,黑暗中石光觉得儿子的笑声是这么地让他觉得安慰,又让他觉得有些不安。外面下着很小的雨,已经下了一整天了。房东用非常奇怪的广东口音告诉他们,有一年曾经连续地下过三个月的雨。好多的人都因为这个搬走了。房东摇着头说这番话。

孩子跟着自己经受这样的磨难。他心里想着。但是他又觉得骄傲,儿子就是这么心甘情愿跟着自己,这么小的一个孩子,一点都没有畏惧。儿子是一个胆小的孩子,但是儿子这一次仿佛一下子长大了。这一路上儿子都是表现出一副无畏的样子。这是一个多么懂事的孩子。石光想到自己小的时候,自己是那么的反叛,他从来都没有为自己的父母想过。母亲到现在都说,你的儿子可是比你强太多了。他记得自己上中学的时候母亲还不一次地说过:你也就是我的儿子,我没有办法,否则象你这样的人我都不会和你讲话的。一个母亲对着自己的儿子讲出这样的话来,那得是失望到了什么程度。我确实不是一个好儿子。他在黑暗中苦笑着回忆这些久远的往事。我那时候心中是一下子崇高的理想,我看不惯我周围的一切,我觉得这一切都不是真正的符合革命的原则,不符合我们所受到的教育,我有一大堆的怀疑,一大堆无法解释的,自相矛盾的问题。但是我自认为在追求一种至高无上的理想。也许我现在依然重复着当年的傻事情。他想起临离开美国的时候,詹妮弗在电话了说的那番话:你为什么一定要走呢?难道就是为了不见到珍妮吗?你一个男人带着个孩子,你真的是太固执了。你是那种固执得一条道走到黑的人。石光我不会劝你了,你不是那种听别人劝的人。但是我告诉你石光,其实我是挺欣赏你的。詹妮弗说到后来就哭了。这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女人。我们第一次见面都是那么不喜欢对方。他抬头看着窗外有微弱的光亮透过窗帘,他还是能够听到丝丝的雨声,那不是月光,这下雨的天是不可能有月亮的。他觉得非常的冷,这毕竟是倒在地上。后来他索性爬起来,他看了看熟睡的儿子。他推开门走了出来。这雨是真的很小,他住的这房子在一条非常小的街上,有一根歪斜的电线杆里在那里,上面有一盏昏黄的白炽灯泡,在雨雾中透出有气无力的光芒,房间里的那一点光亮就是从这里来的,他注意到那根有些歪斜的电线杆子其实是木头的,这个发现让他觉得有些纳闷,他无法想象在这样的城市里还会有木头的电线杆子。他站在那里,他觉得自己不能够走得太远,因为孩子睡在家里他不放心。雨真的是非常的细小,在混黄的光芒里,如同纷飞的尘埃,他觉得现在反而一点都不冷,至少要比屋子里面暖和了许多。如果要是不下雨,我就可以写一点什么。他心里这样想着。他又往前走了几步,一栋陈旧的房子的后面,他看到一棵五颜六色大树,石光几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在这么一个陈旧的小街道里,那根歪斜的木头电线杆子。会出现这样一棵高大的树来。这一定是北美著名的枫树。石光想都不想地认定了这一点。这棵树的树顶几乎高过了那栋小房子的一倍,在细细的雨雾之中,时不时地有一两片叶子落下来,其实那房子的屋顶上已经落满了叶子,小小的院子里也同样落满了叶子,但是这些地上的叶子,都是闪闪地发着光,它们都没有干涸,大约它们离开枝头不久,它们的叶脉里,还流动着充分的浆液,有浆液的树叶就是生动的,是鲜活的。这些叶都有着不同的色彩,即便是同一片叶子,也能够找到红色,黄色,绿色,然后就是这些原始颜色的组合,都是那么自然地调和在一起,没有丝毫的勉强和生硬的感觉。树上的叶子并没有因为那些落叶而显得有着明显的减少,依然的茂盛,丰满生机勃勃。这陈旧的小巷就在这冷风凄雨之中,那应该是一派衰败的残破的景象,但是这棵黄叶飘零的枫树,那些地上和房顶上的落叶,在昏浊的灯光里,发放着难以诉说的风采,首先就是那些流动的颜色,那些有着生命力的颜色,似乎与死亡和凋零没有任何的关系,风摇动着那些肥大的叶子,张扬出无以轮比的姿色,在黑暗的夜空中宛如火炬一般地燃烧着。地上的叶子是相对静止的,但是雨水使那些颜色流动起来,树上和地下就遥相辉映。在这样的色彩的流动中,那些不怎么起眼的陈旧的小屋,一点都谈不上整齐的街道,还有那歪斜而古老的木头电线杆子,都变得温暖起来,变得有了无限的韵味,变得在这幅动人的图画中是那么地不可缺少。石光长久地站在树下,站在微微的细雨之中,他的头发几乎已经被雨水打湿了,他身上皮夹克往下滴着水,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他一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象一块海水中黑色的礁石。

那夜里,雨后来就停了,天空变成了蓝色,能够看到大团的白云,月亮却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不过有许多的星星。

那地下室的地上睡着的父子二人,都在他们自己的梦中,他们的梦里还是在下着雨,他们不知道那雨其实早就住了。


(三)

这是一个有些忧郁的城市,人们很少笑,也不喜欢打招呼。可以看到太多的低收入的人,而在加州低收入大都是些外来移民和有色族裔,但是这里到处是些贫穷的白人。我无法知道人们的沉闷是否是由于天气的关系还是由于经济的原因。这是一种深沉还是一种不快乐。包括银行里的那些小姐都不会笑的。这种严肃的表情让人有些望而生畏。

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城市,从进入这里的第一天我就明显地感觉到了。所有的草地都是绿色的,而且我观察了一下,这里的草地是没有喷灌设备的,因为压根就不需要浇水,我们到了这里一个星期至少下三天的雨。所以相形之下,阳光就好象是少了许多。难怪到处都用与太阳有关的词汇做为名字,这里的报纸叫温哥华太阳报。物以稀为贵。这对儿子是个挑战,因为他一直都认为,没有了阳光,什么景色都看不出来好了。很多人对我说秋天是温哥华一年四季中最好看的,因为那些北美枫树,因为各种各样的树木的叶子的颜色的变化。我总结出一个看秋色的规律:远看森林,近看树木。就是在远距离去看整体的森林的颜色变化,看大的感觉,但是离近了就要观察具体的树木的个别形态,观察具体叶子的感觉。我把这套规律说给儿子听,我感觉他基本上是似懂非懂。后来我想了想,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他是个十岁的孩子,我给他讲这些东西。不过我一直觉得一个孩子的感觉要比我们这些成年人来得真实,自然和准确得多。我希望自己更大的程度上是把他当成我自己的朋友而不是儿子。想到儿子我会觉得我非常地感动。我不止一次地问自己,如果没有儿子跟着我经历这一次巨大的变化,我会对人生有更多的苍凉的感觉。提到苍凉,这是在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过的东西,年轻的时候一直都希望自己能够变得深刻起来,希望自己有一些大的悲伤或者是痛苦。觉得那样生活才会更有意义和滋味。这一回多少我算是体味到了一些。我觉得自己有些衰老的感觉,有些莫名其妙的疲惫,那是来自心底深处的疲惫。这样的感觉或者说是经历真的是不怎么好玩。

我已经开始找工作。实际比我想象要难。我原本觉得我可以找到一些好一点的工作,因为我现在的身份不一样了吗。我觉得我似乎可以找到一些大一点的正规的公司,我觉得我的学历和背景,但是一个月下来,没有任何的一家公司有什么回复。我现在开始相信了加拿大找工作有多么难。我决定改变我的策略,小大通吃。只要觉得能沾上一点边的就试一下。每天买回来报纸,别的版面都不看,就是看找工作的一栏。我的经验是越是一个电话打过去非常容易让约好见面的时间的,几乎都不是什么好工作。这种经验其实我在美国就已经有了。但是人还是有那么一种侥幸的心里,觉得不要错了这样的一个机会。你有时会自己在心里把那个工作想象得非常的理想,再适合于你都不过了。前几天我看到有那么一栏广告,只是写了一行大字:诚聘业务高手,高科技公司。请电彼特博士。我立刻一通电话打过去,结果里面是电话录音。让留下电话和姓名,会尽快回复给我。我留了自己的电话和姓名。结果晚上的时候,家里的电话就真的响了。对方说他就是彼特博士。我心不禁一阵的激动。这博士的英文有些口音,但是又非常的流利。他说他们主要是经营一些生物工程产品。我立刻介绍了本人的理工背景。博士说这太好了。我们最需要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材。他说要不这样吧,明天早上九点整,你到我们公司来,咱们好好谈一谈。我当天晚上真的有些激动了。这么长的时间找来找去,终于有了一家象样的公司了。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来,先将儿子送去了学校,自己将西服穿了,找出一条红色的领带,皮鞋反复打了油,一切都弄好了,带了我的个人简历。开车前往。早上又是下着小雨,但是我的心情是多么的高涨,看着天空中灰色的云团,我觉得更加衬托出我的好心情。温哥华不是个太大的城市,开车没有用了多久就找到了地址。那是一栋闪着咖啡色的光泽的四面都是玻璃的大楼。我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十分钟到达了那里,因为我从一本应聘指南上读到过这样的一个原则,就是你一定要比预约的时间提前十分钟,这样可以显示出你是一个恪守时间的人,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但是你也不能太早,这让人感觉你不会有效地利用时间。其实我是九点钟就到了,开着车在附近转了几圈。我发现就在大楼的不远出有一个小的公园,我设想,我完全可以在中午的时候在这个小公园里吃午饭,可以在那里写一点什么。这里的环境让我非常的满意。我走进了那栋闪闪发光的大楼,前台的小姐笑容满面,让我先填写一份表格,说一会儿让我去二楼上的一个房间,说彼特博士会在那里接见我。

博士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白人,他穿了一身浅色的西装,不过那衣服有些不大平整,看上去质地就不是很好。我想这恐怕是一个真正的做学问的人,做学问的人是不大在意诸如此类的小节的。博士和握了握手然后我们就坐下来。博士开口就对我说:你的英文讲得很好,但是我能够听出来你不是出生在西方。我说:是呀,我是出生在中国大陆。博士说:那就更不简单了。然后他说:你可不可以简单地介绍一下你的简历和特长。我就开始介绍了一下,我觉得我讲得非常的流畅和自然,因为博士始终都在点头,最后他说很好,非常好。我们就是需要象您这样的人才。我心里想看来这家公司还是真的有门儿。博士后来对我说:我不是加拿大人,我出生在以色列,所以我的英文有那么一些口音。他说这样吧,我们一会儿会在会议室做一个讲座,系统全面地介绍我们的产品和公司,只有我们认为是有资格的人在会被选中参加这个讲座,我可以荣幸地告诉你,你被选中了。

我被送到了另外的一个房间,这间房子很大,是一个会议室,里面已经坐了有差不多二十多人。都和我差不多,穿得非常的正式。这让我不觉得有些纳闷了。这家公司一下子会招收这么多的人。

彼特博士先上来讲了几句,说是本世纪末和下一个世纪初人类最密切关注的是什么?是健康!经过了一个很长的停顿。他说出这两个字。那么和健康最大的关系是什么?又是一个长时间的停顿:食品,是健康食品!他的音量一下子提高了好几倍。我不知道为什么脑海里一下子想到了我在美国的那家公司的史老板。博士又继续他的讲话,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这一点,那就是说我们把握住了未来人类产业发展的脉搏。那就是说你已经打开了消费大众的钱包拉锁。

博士说完最后的一句话的时候,我有一种图财害命的感觉。

博士开始介绍几位他们公司的资深业务人员,然后让他们每个人都来谈一谈。

首先上来的是个非常粗壮的女人,她说她原来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她的先生是一个工程师,两个人后来都先后失业。他们的房子被银行收回,两个人近乎是流离失所,挣扎在贫困线的边缘,但是就在这样的时候,他们加入了公司的销售队伍,在短短的一年中,他们已经有重新买了新的房子,而且是在温哥华的西区,他们买了新的车,他们现在的月收入超过五位数字。

我后来知道西区是属于高尚住宅区,全世界的有钱人都在那里买房子,听说NBA的飞人乔丹都有房子在那里。

之后又上来一个细高的老头,头发已经花白,看上去至少也有六十多岁,他说他本来是一个政府的退休人员,有一笔不错的退休金,但是和一个朋友合伙做生意,结果是血本无归,就连他的太太也和他分道扬镳。说到这里老人近乎掉下来眼泪。口气一转,他说他由于认识了博士,开始了他崭新的生涯,现在他已经有了女朋友,赚到的钱是过去为政府工作时的三倍。他仰起头豪迈地说:我现在才知道什么是生活,什么是事业。

博士带头热烈鼓掌。

后面上来的是一个黑黑的印度人,英语异常的流利,就是不大好听懂,印度人说他是一个移民,在印度是外科医生,但是来了这里就是找不到工作,走投无路的情况之下,参加了该公司的业务。他激动地说。如果早知道有这样的机会,他当初都不会去花那么多年学习医学。

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

我到最后才弄清楚这是一家传销公司。首先,你要购买最少三千元的产品作为入伙的基本投资。就是说他们首先就赚了你的钱了。

我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离开了会场,虽然博士向我投过来关切的目光,我还是毫不迟疑地走掉了。我离开的时候又看到附近的那个小公园,回想起来时候的激动的心情,觉着有些哭笑不得。

后来的几天里我接到了一家仓库的面试通知。我当时觉得这样的工作,我应该是可以胜任的。但是面试之前,首先来了一个笔试,我看了看,大部分的问题我是回答不上来的,诸如:那些堆放货物的托盘应该如何的摆放,驾驶堆高机的注意事项。所以交了卷之后,人家就告诉我,你的笔试不及格,没有必要进行下一步的面试了。说是我们需要的是有经验的仓库工作人员。

我的工作是在一种非常意想不到的情况下找到的。

我接到一通电话,说是收到了我的简历,可以去面试。给了我一个地址和时间。

我就是穿了一件非常普通的衣服,因为我觉得似乎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可能性。面试我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白人女的。她的嗓音非常的沙哑,我后来回想,电话里的那个人就是她,我一直觉得那是个男人。我们简单地谈了一谈,她说你被录取了。销售一种国际彩票,西班牙彩票,而且不是销售在加拿大而是美国。每个小时七块钱,每卖出一份彩票还有额外的提成。我签定了一个和约,之后,她给了我两个两元面值的硬币,说是一种感谢。我们的上班时间是下午三点钟以后,直到九点。儿子只好自己坐车回来,但是我临走的时候将饭为他做好。

第一天给我们进行培训。发了一份材料介绍这种彩票,根据上面写的,这种西班牙彩票一年只开一次,最高的奖金超过千万美金。接受培训的有三个人,另外两个,一个是澳大利亚人另外一个是埃及人。澳大利亚的女人可不年轻,但是举止总是却似乎异常的年轻,有如一个中学生。让我想起,五十年代好莱塢那些轻型喜剧片里的人物。

培训我们的是一个黑人,高大但是一点都不胖,他走路的时候异常的柔韧,会让你想到非洲丛林里的豹子一类的动物。这是一个非常有教养的人,说话的时候有着相当的节奏感,让你一点都感不到任何的压力。他的英文纯正,而且可以讲流畅的法语。他不习惯站立在一个固定的地方讲话,而是缓缓地在房间里来回走着,他的这种样子更是让我联想到一只被关在铁笼子里的野兽。这是一个非常有学问的黑人。我当时就在心里断定。

长颈鹿要吃香蕉,狮子要吃长颈鹿。他用了这样的一个比喻,更让我联想他是一只来自非洲丛林里的猛兽。

只要长颈鹿想去吃香蕉,狮子就一定能够吃到它。他在黑板上写了这三个名词。然后用一条线将长颈鹿和香蕉连起来。然后他从狮子那里引出一个箭头,拦腰指向长颈鹿和香蕉之间的连线。他的这个示意图和他的动作语气,让人联想到某一个将军在作战地图的前面的景象。

他离开了黑板,开始了另外的一个话题。

老迪斯尼要建立一个游乐场,他仅仅有一个想法,但是他没有资金,他先后去了十四家银行,但是都没有人对于他的这个计划有兴趣。如果他就此罢休,世界上就不会有今天的迪斯尼乐园了,但是他去了第十五家银行,于是有了今天著名的迪斯尼。所以我在这里要说明的就是信心。你们的任何一通电话都可能是你成功的开始。不要轻易地放弃。他的脸上出现一种异常坚定的表情。他的这番话和他的表情使我想起毛主席的一句话:最后的胜利,往往在于再坚持一下的努力之中。这好像是在《持久战》里说的。看来人类的一些想法都是英雄所见略同。

最后他总结说。销售的过程就在于最后的一环,这有如搏斗:当你的匕首已经对准对方的时候,你一定要迅速出手,直取对手的要害部位,一刀致命。只有在你拿到对方的信用卡的号码之后,你才算是真正地得到了这笔生意。所以绝对的不可手软。这时候他把他那柔软而细长的手指卷曲握成了一个拳头,然后迅速地以重拳击出,整个动作流畅而一气呵成。

我在那里仅仅工作了四天就被炒掉了,因为当时给了我两份客人的名单,一份是美国东部的,另一份是西部的,东部和西部的时差是三个小时,温哥华属于西部的时间。所以要求我从三点到五点打东部,五点钟之后打西部,但是我将这两张名单弄混了,三点到五点打了西部,五点钟之后打了东部。我没有能够抓到想吃香蕉的长颈鹿。

第二年的有一天我从温哥华太阳报上看到一条消息,说是一伙不法分子,通过不正当手段,盗取一些美国退休老年人的资料,然后向他们推销假的欧洲彩票,目前已经被警方起诉。

被彩票公司辞退的三天以后,我在一家日本人的餐馆里找到了一个半工。其实严格地说这不是正规的饭店,只是在一个中国的超级市场里面卖一些日本盒饭。餐馆其实是三个日本的女人开的,她们是姐妹三个。说了算的就是大姐。大姐有五十多岁,戴了一副眼镜,人非常的严肃,基本上不和任何人讲话。她的英文不大好,所以面试我的时候由三姐的儿子做翻译。那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总是戴着一顶棒球帽。我那已经近乎忘光了的日语使老板立刻决定录用了我。

我的工作就是在厨房里干活。洗菜,摘菜,剔鸡骨头,炸丸子,收拾鱼,也做饭。我的工作热情在这几乎一个月的待业其间充分地积蓄,似乎一下子释放出来。所以我在第二个星期的时候被升为全工。而且我的日文也开始突飞猛进。这日本餐厅和中国餐馆的最大区别就是价格居高不下,但是材料都是最好的。油锅里的油只要稍微有些变色就倒掉了。让我觉得心疼。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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