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二十三年见闻杂记》第十一章 牧场众生相:好马倌成了流浪汉 作者:逍遥


 

《草原二十三年见闻杂记》

第十一章 牧场众生相:

四、好马倌成了流浪汉

刚到额仁牧场不久,我就认识了加穆萨一家。他家是东北蒙族,来自哲盟,家里的男人都会说汉话。除了老伴儿,他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两个儿子已经成人,另外的两个女儿还小。他大女儿已出嫁多年,女婿在牧场当木匠。长子名叫布赫,当时刚满20岁,身材魁梧,大脸膛呈黑红色,吊眼儿,嘴唇厚厚的,典型蒙古人的模样。次子叫伯音那,18岁,比布赫矮一头,脸庞细长白皙,比兄长整个小一圈儿。

当时,他俩放着场部的一群马。布赫口拙,一贯寡言少语,说汉话更是相当吃力,口音也重,见着我们知青就知道咧开嘴乐,少有交流。但看得出来,他心里头热乎,与他父亲一样,对我们挺亲。伯音那初中毕业,能言善辩,爱串营子找人穷侃,汉话也说得极好,与我们知青打得火热。但说到干活儿,他却是个货真价实的二流子。马倌都串营子,人家是有时有晌儿,他往往在该给马下夜的时刻也会溜号儿。于是,他们哥俩的这群马几乎成了布赫一人的,不该下马夜的时候,他也得去马群瞅瞅。如果弟弟不在,只好替他守在马群中。可老实到木讷的布赫从没发过一句怨言,何况伯音那还是他的亲兄弟呢。

有件事儿最能代表他的口拙与认真。

1972年5月,当地下了场罕见的雨雪。白天还是天降冷雨,到傍晚就变成了白毛风。白毛风就是暴风雪,雪花密密匝匝,胳膊伸出去瞧不见自己的手指头。那一晚,许多畜群都误在了野外。天热的时候牲畜顶风走,天冷的时刻顺风跑,拦都拦不住。正赶上布赫放马,看到天变了脸,他一直紧跟马群走。那晚,他的马群一匹马都没损失。而东乌旗有的马群陷进了泡子里,有的公社甚至冻死了一位牧民,冻伤已不在统计的范围内……

那时还讲阶级路线。尽管跟着畜群走的大有人在,有的羊群一只羊没少,还添丁进口;有的羊倌才十几岁,跟龙梅、玉荣差不多,把脚都冻伤了……但像布赫这样根儿红苗正、出身贫牧、没有瑕疵的典型可能不多。

不久,某报社的记者专程来采访他。

记者晓以大义,也善于启发:说一说你怎么为了保卫国家财产而不顾生命危险的……是不是一心想着不能把马群抛在野外,不能让狼祸害了……记者说了许多,布赫却涨红着脸一言不发。

记者又启发了半天,看布赫脸仍旧红着,还低头开始搓起了自己的一双大手,不免有点儿起急:你就说说你当时怎么想的吧!

布赫的厚嘴唇翕动了大约两三秒,终于迸出了四个音节:哦勒亚那?翻译成汉话就是"别的怎么办哪"?他的意思是:他除了紧跟马群还能怎么办呢!

记者的采访以失败告终,也不知道后来稿子发出去没有?就是发出来了,我们也看不见,当然不会原样照登这句话。

这四个音节却一时传为笑谈,都说布赫太实在了。后来,不少人遇见事儿,屡屡喜欢引用他这句"名言"。

牧民逐渐定居后,加穆萨和我住前后院。那时,嘴皮子遛飕的伯音那已经成了家。可他实际上属于玩儿家,他的对象也是,俩人由于能玩儿到一块,遂成为了一对儿。而不善言辞的布赫还是光棍儿一条。

看见布赫为人特别厚道,干活认真踏实,伯音那油滑又爱耍二流子,两人的长相又区别甚大,有一次,我曾冒昧地问过加穆萨阿爸,他们是亲哥俩吗?阿爸不高兴了,脸都拉了下来,立刻回答:那还用说!

看来亲兄弟的脾气秉性也能相差甚远啊!

赶大车的朝鲁是阿爸从农区介绍过来的,两家是出了五服的远亲,一直关系特好。朝鲁有个妹子尚未成婚。靠布赫自己找对象是指望不上了,加穆萨只有亲自上门找朝鲁求亲。

朝鲁和妹子看布赫虽然并不出众,但四方大脸,个子也高,身体不差,是把好劳力,遂答应了这门婚事。就这样,老实口拙的布赫快三十岁时才完婚。

再说说两位玩儿家。从结婚那天起,家里就鸡飞狗跳,天天打架。波音那不正经干活儿,还迷上了打牌赌博,几年之后就把家当输光了。不敢朝老爹要钱,就去向老实的布赫讨要,哥哥给过他几回,到后来,竟然把哥哥的牲畜说成是他的,把人家的牲口也赌上了。看到弟弟无药可救,这回布赫倒没心软,最终没把自己的牲畜押给他。

一连闹过五六年,突一日伯音那抛家弃子,把赌债也甩在了身后,到五台山出家当和尚去了。似乎还嫌走得不够远,后来,他索性去到东南亚闭关修行,从此没了音讯。

布赫结婚后,一家子开始过得挺和美,媳妇连着给他生了三个儿子。

定居后,不再发展马匹,场部的马群与其它马群合并了,少有马群可放,他岁数也大了,不再适合放马,遂改为在场部打杂,还曾开过拖拉机。

他仍旧踏实、勤快,除了干活,在家还帮助操持家务。每天早晨,太阳还睡觉呢,他已经起床出了门:抓马、饮马、捡牛粪……

有一回,已经早九点了,我推门迈进他家的门,只见他老婆还在被窝儿里躺着,他早出去干活儿了。俗话说勤人养懒汉,只因他太勤快,身边的人就往往变懒了。

牧场变为苏木后,开始实行私有制。除了分牧到户,把拖拉机也卖给个人。开拖拉机的优先,很便宜,一台3500块,我就买了一台。也不知道布赫是怎么想的,问他要不要,他说"无怪"(不要)。

沾了老爹的光,他家属于公私合营之前来牧场的,每人可分到40只羊,五口人总共有了200只。他老爹的羊再加上妹妹的羊遂有了四百来只,又找别人淘换来一百多只,凑够了五六百只,成了群,他从此改为放羊,成为了风雨无阻的羊倌。

儿子们逐渐长大,大儿子接替他放牧,二儿子上了大学,三儿子也上中学了……本以为特别老实木讷的布赫会一切顺利,没料到他逐渐与老婆有了摩擦。老婆嫌他只知道卖死力,不活泛,尽吃亏,瞅着他愈来愈硌硬。

五十岁出头时,三个长大的儿子与他媳妇联手,终于把他轰出了家门。

导火索是他把爹妈的羊全部给了最小的妹妹金祥。

加穆萨在世时曾经有遗言,将来把老两口的羊给最小的妹妹。当时,金祥还在旗里上学,羊一直还在布赫手里放着。

几年后,加穆萨夫妇都过世了,金祥也结婚成家,而布赫放牧有方,那群羊已经翻了一翻,多出了近二百只。他的意思是按老爹的意愿,悉数将两老的羊交予妹妹。他老婆和儿子却不同意。这么多年卖死力,早出晚归,草场费、税费等也都是他们家给交的,凭什么全部给金祥,怎么也得留下一部份吧?再说,儿子准备结婚,也需要钱……可是布赫一根筋,老头子当年怎么说的,他就得怎么做,他当然不会依着老婆孩子,到了,他全部交给了妹妹金祥。

矛盾就这么闹大了,他终于被轰出了家门。刚出来的时候,他曾经去投奔过大妹妹。

大妹妹花儿是个寡妇,丈夫让一场冷雨冻死了。花儿的丈夫是从农区来的,人特别老实却不能干,只有处处听花儿的。干什么什么不成,放羊总可以吧?花儿让他包了一群羊,是群"索白"(阉割了的公羊),这种羊除了跑得快点儿,不像撒和(带羔母羊)拖泥带水,要一天两次对羔(给母羊和羔羊配对),只需一匹快马,问题就能解决。那时尚未分牧到户,大约是1970年代末期,赶上了一场冷雨,羊群天黑也回不了家。夜里天寒地冻,衣服被雨水打透,本该来回走动,绝不能坐下或躺下。这呆人却坐在地上歇息。这一不动就真动不了了,羊群也跑了。所幸羊跑了没多远被别的牧人发现,一看是索白,知道是他家的,帮他圈回了包儿。又出动去找他,把他弄回包儿来。都不懂冻坏了的人不能骤然遇热的常识,赶紧把他放到火炉子边烤火,没多久便口吐白沫……等大老远把赤脚医生叫来,人已经断了气。

布赫帮着妹妹干了几个月的活儿。想想,一个光棍呆在寡妇妹妹家也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去到场部,这个亲戚家住几天,那个朋友家住几天,住谁家就帮谁家干些零活儿。

布赫的姐夫如今已经发了家,成为我们场的大户之一,可他姐姐从年轻时就得了精神病,姐夫对他姐姐不薄,照顾了几十年,不离不弃。他不能再去给姐夫添麻烦。

然而,布赫如今已是六十开外的人了,就这么一直流浪着。

没想到,一个肯下死力的老实疙瘩,晚年的景遇却相当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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