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中国当前思想界最具争议的思潮

 文/林子

假如说,“文化民族主义”是九十年代势头最强劲的思潮;“后现代主义”和“新左派”理论是最前卫的思潮;“文化保守主义”是最招责难的思潮;那么,“自由主义”则是最有争议的思潮。——也许,是因为在九十年代“反西方主义”、“反现代化”的普遍浪潮下,它却以坚持“西化”和“现代化”而为独树一帜!也许,也因为它同样具有“激进”和“保守”的面目;也许,还因为对于一般知识分子来说,它曾经很陌生、很难解,但一旦走进它又最容易受诱惑……所以,自由主义的呼声,从九十年代初最弱的态势,发展到九十年代末时,已成为一股强大的、为众人追趋的时髦思潮。一下子倒弄得鱼龙混杂、真假难辩,内部分立十分复杂,外部又受诸多攻击。

 

⑴出现之背景

一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国内巨变,人们发现有必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检讨反省百年来世界历史和中国所走过的道路,因此对在中国长期受到排斥和批判的自由主义开始重新认识和评介。

 

二是九十年代中国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理论的有力支持。也就是说,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要求更加依靠市场调节机制(市场经济),给非国有经济以合法地位,划清政府与企业的界限,依法治国,加强舆论监督作用;等等。这一切经济和政治构架的设立,都需要认真研究自由主义学说,以便在思想和学理上得到相关的支撑。(因此当初市场经济方针的确立便使经济自由主义的旗帜鲜明地提出来。)

 

⑵涵义与立场

什么是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一种学说、一种理论,也是一种实践。(相对于资本主义内部的激进主义姿态来说,自由主义表现为一种低调的风格和比较保守的色彩。其从低调进入,既卫护宪政民主市场经济的法律政治平台,也化成普遍公民的日常共识(《书斋里的革命》第381页)。从这一点来看,自由主义不同于其他思潮的一个立场,就是尚坚持“西化”和“资本主义化”的倾向——似乎是一种“激进“面目。但从“自由主义”最激烈抨击八十年代、甚而是五四以来的政治激进主义和文化激进主义的立场来看,它又是“保守”的。另外从其激烈抨击文化保守主义为“犬儒主义”,又显激进之态;而从其竭力去反对“新左派”理论,维护市场经济来看,又变得保守起来……这正是自由主义令人难予捉摸的奇特之处。

 

自由主义的涵义(立场):

它的哲学观是经验主义,与先验主义相对而立;它的历史观是试错演进理论(在尝试、实验中不断出错、纠错中演进?),与各种形式的历史决定论相对而立;它的变革观是渐进主义的扩展演化,与激进主义的人为建构相对而立。

 

它在经济上要求市场机制,与计划经济相对而立;在政治上要求代议制民主(议会制途径实行民主)和宪制政治(建立宪法),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制,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的名义实行群众专政;在伦理上它要求保障个人价值,认为各种价值化约到最后,个人不能化约,不能被牺牲为任何抽象目的的工具。

 

综合来看,自由主义的立场有下述几个特征:

.经济上要求经济自由主义——即市场经济;

.政治上要求代议宪政制。呼吁民主建设,捍卫人权、法治、思想自由等基本原则。

.主张用渐进的方法而不是用激进的方法来争取社会的改革与进步。

.特别强调要维护个人的自由权利。认为人生而平等,天然具有支配自己身体和财产的权利,在不防碍他人的前提下,有一切行动的自由。坚持个人的思想和言论自由,主张宗教信仰和政治信念的宽容,思想专制和书报检查制度是自由主义的大敌。

在对个人自由充分尊重的最宽泛解释上,自由主义有一句名言:“我坚持反对你的主张,但誓死捍卫你表达自己见解的权利。”

 

在这一立场上,自由主义强调两点:

一是认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应该以个人自由为最终目的,国家的作用不是干涉或支配个人的生活,而是以法律为手段维护秩序,以排除对于个人自由的妨害……以法律保障公民在公平基础上的自由竟争。

二是强调人权(即人的权利)的普遍性。呼吁宪法要保障最基本的公民自由。在这一立场上,自由主义检讨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失误之一,就在于系统地损害了最基本的公民的政治自由。

 

⑶争议与评介

“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在九十年代后期引起了非常激烈的论争,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要什么样的民主?

“新左派”主张要站在普通人民大众的立场上,实行一种“直接民主”。(故有七、八年的普选之说)

“自由主义”也坚持将民主和法治列为他们在当下中国的第一要求,但反对“直接民主制”,主张“代议制宪制民主”。认为直接民主制只适用于古代城邦,而不适用于近代民族国家(已是“巨邦”)。法国大革命的雅各宾专制、1917年俄国革命的激进实践和中国文化大革命的类似运作证明“直接民主”容易出现以民主始以专制终的闹剧。而英国1688年革命和美国1787年立宪以来的长期稳定,则印证了代议制宪政民主是比较稳妥的民主体制。

 

.如何维护社会公正?

双方都注意到九十年代随着市场经济化同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和腐败。

“新左派”呼吁要以“全面民主”的方式来解决社会不公问题(全民参政)。并谴责自由主义对市场经济的拥护以及强调维护私人财产是一种漠视民众痛苦,是“没有良心的经济学家”(固然不排除有这种观点存在)。

 

“自由主义”则认为坚持市场经济立场不能变。认为腐败是权力不受制约造成的,而不能归结为资本主义的影响,由此否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化。由此而积累的社会正义问题,只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宪政民主的法治形式来解决。而不是倒退回以前那样的群众性动员的形式,只会后患无穷。特别强调要防止这样一种危险性:以社会正义为名,向内呼唤第二次土改(反市场经济),向外鼓吹义和团式的虚假民族主义(反帝反殖民),则会掩盖了导致社会不公的真正根源。

 

如何看待九十年代末知识分子对自由主义的广泛兴趣和普遍认同?

其实,近代时期中国知识分子已深受自由主义之影响,胡适就是典型的自由主义者。(后因政治与文化的激进主义之影响而沉寂下来)。

九十年代中国知识界重新认同自由主义,因其精神与知识分子的精神气质有更多的契合与相通。

 

九九年一篇纪念“五四“八十周年的文章,对以胡适为代表的中国自由主义的特点作出如下的总结:“总是号召积极参加公共事务,但又总是注意保持个人的独立地位;总是珍重自己对政治的发言权,但又总是超乎政治之外;总是强调个人的独立判断能力,但又总是愿意以社会利益为准;总是批评社会的种种弊端,但又总是保持一种温和节制的态度;总是和现实的政治组织离心离德,但又总是尊重和利用现行的法律秩序;总是促进社会制度的不断改革更新,但又总是不赞成使用激进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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